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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氏和平協議”與未來兩岸政治關係走向

  2012年2月7日,“陸委會”主委賴幸媛在美國演講時提出,“未來4年,我們有責任鞏固制度化協商,以及兩岸協議獲致的成果,進一步將兩岸不武制度化,打造不可逆轉的兩岸和平局勢”。此話實際上是選舉期間馬當局提出的“馬氏和平協定”的翻版。

  一、“兩岸不武制度化”是“馬氏和平協定”的核心內容

  2011年10月17日,馬英九在選戰激烈的階段,拋出兩岸簽署“和平協定”的議題。隨後幾天,在綠營的攻擊下,馬連續明示內容並進行具體闡釋。歸納台灣媒體透露出的訊息,剔除“公投”等明顯是選舉性的策略舉動,回歸馬的政策基本面,可以看到其主要思路:

  第一,從馬一貫的立場、理念、政策思路上看,“馬氏和平協議”不過是再次揭示了其任內的自我期許和政策定位

  馬英九早就說,“執政8年的目的在定型,順著軌道往前走”,因此,他要力爭8年任期,並利用這8年打好基礎,鋪好軌道,讓後來的執政者,無論黨派、理念,都能在這條軌道上行駛,並難以發生重大偏離。3年多來,他以柔性方式完成了兩岸從“衝撞”到和平的過渡,在兩岸和平的狀態下,初步奠定了“提升台灣競爭力”、“彰顯中華民國事實存在”的島內外環境,並使上述目標初見成果。簽訂將這樣的和平現狀制度化的“和平協議”,既是對這一成果的鞏固,更是其政策軌道鋪就的標誌,也可視為他完成任內目標,達成自我定位的圓滿句號。賴幸媛上述表態,則進一步揭示出馬英九第二任期所追求的“歷史評價”的主要內容。

  第二,拋出“和平協定”並非突然的單純的選舉之舉,而是基於馬政府對兩岸關係現狀的形勢判斷

  首先,馬當局對未來民進黨一旦執政後,兩岸關係能否維持當下的和平局面有相當大的憂慮。“陸委會”主委賴幸媛、“新聞局”局長楊永明在會見海外僑胞時,明顯表露出“明年大選再變天,可能使目前卓有成效的兩岸政策‘出軌’或‘斷軌’”的憂慮。楊永明明確指出,他的這種憂慮“並非擔心政黨輪替,而是擔心兩岸關係突變,對台灣政經各方面的重大衝擊”;賴幸媛則表示,“兩岸關係過去三年朝制度化大邁步,但目前還沒有逾越‘無法走回頭路’的轉捩點”。馬英九表示,“要把雙方目前已簽訂的15項協議及建立的關係逐步制度化,形成制度之後若要再翻轉,將會付出很大代價,凡是負責任的政府都不會這樣做”。

  其次,馬當局也要預防中美關係中的積極面對台灣的不利影響。因此,馬無論是在2011年5月與美國戰略及國際研究中心的視訊會議,以及6、7月接見加、美等國訪客,還是在8月內部“國安局”年度情報會報會上,都提出了“兩岸關係制度化”是“台灣安全三道防線”中至為重要的“第一條防線”的說法,已經為其拋出“和平協議”做了鋪墊。

  第三,從“馬氏和平協定”本身內容來看,它並不是為兩岸敵對狀態的終止畫句號的,而是給兩岸現狀搭建一個機制化的維持平台,與大陸所提出的“兩岸和平協議”根本不是一回事

  首先,“馬氏和平協議”是針對大陸所謂“武力犯台”而設計的。馬稱,“政府的目的非常單純,就是要為台灣創造和平、安全的環境,我們不認為跟中國大陸進行軍備競賽符合我們的利益以及區域的利益,政府採取追求和平的方式把兩岸關係、兩岸的和解制度化”。解除大陸對台灣的軍事“威脅”、“恐嚇”,是馬執政3年來面對島內民意(要求大陸撤出對準台灣的導彈)迴避不了但惟一沒能做到的,因此,“馬氏和平協定”偏重“台灣安全”的制度化,也不失為建構兩岸軍事安全互信機制壓力下的一步緩招。

  其次,“和平協定”簽訂的目的在鞏固兩岸和平的現狀,即鞏固和平互動的“模式”、“氛圍”,指向的是制度化維持“不統、不獨、不武”的“三不”現狀;即使簽署,其和平所涉及的政治內涵也應該是僅止於“九二共識、一中各表”。也正因該協議政治內涵的有限性、低階性,以及基於其上的3年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實踐的民意支持、國際支持,馬才有“協定會贏得民意支持”的信心,才敢於在選舉的最緊張階段拋出這個議題。筆者推斷,馬提出“和平協議”之前也是與美國溝通過的,讓美國不感意外。

  此外,馬若連任,在簽訂馬氏“和平協議”之前,馬當局已經宣示要做的是推動兩岸互設“綜合性的辦事處”,目的是強化“機制對機制、官員對官員”的互動關係,“促使大陸正視中華民國存在的事實”。

  2011年11月3日,馬英九又提出了“兩岸模式”的概念,並明確表示其核心內涵就是在“憲法”架構下,維持“不統、不獨、不武”的現狀,同時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基礎上,讓兩岸能在相當長的時間中,維持和平環境,讓雙方進行深度的交流。綜上可見,這一“兩岸模式”的不可逆轉應該建立在“和平協定”的法理依據與法律保障之上。

  也許是因為“和平協定”在選舉期間遭到民進黨激烈反對,又有國民黨自負的“公投”之荊,馬當局才將“和平協議”的說法從積極意味濃厚的正面表述改為“兩岸不武制度化”的消極負面表列式的說法,這實際上是對“馬氏和平協定”內容的明確化,簡單化,也是對“和平協議”的脫敏(感)化;也許還蘊含著擺脫制度化程序中“公投”的自錮。加之馬英九明白表示,兩岸所簽署的每個協定“其實都是廣義的和平協定”,“只要能繼續維護和平發展繁榮現狀,其實已經符合兩岸和平制度化的目標”。可以說,馬英九對兩岸在未來4 年他的任期內簽署一攬子式的“和平協定”的問題已經有了化整為零的新思考,即以現實的和平為基礎,以維護台灣人民福祉的所有協議,包括過去4年簽署的ECFA等16項協議、未來要簽署的兩岸文化協議、兩岸“不武協定”等為支柱,架構兩岸關係的和平局面,至於兩岸和平局面的不可逆轉,有了“不武協議”就可以做到了,那麼未來“和平協定”的內涵及簽署則交由未來的繼任者去處理了。

  二、對未來兩岸政治關係走向的影響

  不論是“馬氏和平協定”還是“兩岸不武制度化”,不管是積極表述還是負面表述,實際上都是一個內涵——尋求兩岸“九二共識”基礎上的“三不”現狀,特別是“不武”現狀的法制化。因此,具有馬當局未來4年在兩岸關係政治層面有所作為的指標意義。其對未來兩岸政治關係的走向既有積極意義,也有局限性。

  第一,把握了兩岸民意,有利兩岸關係健康發展

  “馬氏和平協定”或說“不武”現狀的法制化,旨在鋪就兩岸和平發展的軌道,法制化“兩岸模式”,“打造兩岸不可逆轉的和平局面”。它的提出,不僅正面展現了馬對未來兩岸關係發展的政治願景,而且體現出馬對兩岸民意的準確把握,它符合島內主流民意及民眾的根本需求,也符合大陸抓住戰略機遇期發展國力的戰略目標、利益。

  對台灣來說,在李登輝時期的1996年台海危機、1999年“兩國論”,特別是陳水扁8年“台獨”執政中,民眾不僅飽受兩岸關係激烈動盪之苦,政客的政治掛帥更嚴重干擾了經濟的提振。曾幾何時,島內經濟成長大幅減緩,失業率攀升,貧富收入差距擴大,整個社會對政壇之亂、政治人物之貪、經濟之衰、民生之苦、生活之不安已難以忍受,台灣在國際社會也信譽掃地,形象不佳。因此,救經濟、穩定兩岸關係已成台灣民眾的最大呼聲。2007年,親綠的企業界人士在報紙上與陳水扁四論“兩岸和平共處法”,更體現出兩岸和平雙贏是台灣社會的主流民意。2012年1月的選舉,馬勝選的最根本的原因正是島內多數民眾感受到了兩岸和平發展取得的初步成果,進而支持馬當局繼續走兩岸和平發展道路。因此,“兩岸不武的制度化”、“打造兩岸不可逆轉的和平局面”也是島內主流民意的體現。

  對大陸政府和人民來說,在經歷了百年殖民壓迫的慘烈反抗、半個世紀的國家路線前途的革命選擇,以及“文革”的長期政治動盪之後,對鄧小平開啟的改革開放的方向、路線有深刻的認同,也倍加珍視其後續發展成果,因此,面對和平、合作、發展的世界大潮流,大陸政府在明晰國際及周邊環境的持續穩定期到來之際,明確提出了“國家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理念,要充分利用“和平穩定的國際形勢、開放包容的國際秩序、世界各國的合作互信”,集中精力搞好自身建設,實現和平發展的戰略目標。“兩岸不武的制度化”、“打造兩岸不可逆轉的和平局面”既符合大陸戰略機遇期對兩岸關係穩定的要求,也是戰略機遇期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第二,具有反“台獨”的功能

  這點要從蔡英文的兩岸政策特點來看。筆者觀察,至選前,蔡英文的兩岸政策,從政策理念上看,一是堅持“台灣主權獨立”,二是堅持“台灣前途由台灣人民自決”;從利益取向上看,則要求台海和平,追求繁榮、發展。因此,其兩岸政策將從扁時期的“法理台獨”路線轉向“和平的民主台獨”路線,並建構島內“民主機制”以防範兩岸走向和平統一。具體而言,與扁時期相比,蔡英文的政策將有兩個新的特點,其一,其法律手段將不再主要運用於“台獨”的法理性,而是轉向“公投”等“民主機制”的建構上。蔡英文稱,“美方認為問題的核心在於台灣民主機制的健全與否”,“台灣是民主社會並有多元意見,民間對國家前途有不同程度的關切,因此如何透過好的民主機制反映出來,讓人民可在自己的民主機制當中維護自己的最大利益,這是核心”。蔡英文指稱,美方朋友有共識,那就是“保護台灣利益最主要靠台灣人民”,“當然外國朋友基於普世價值與共同利益願意幫忙”;“社會對於主權流失有集體憂慮。民進黨的民調也顯示,超過五成的民眾擔心台灣已經走在錯誤的道路上,證明台灣社會有共同的警覺心”,“只要人民有警覺,共同監督,台灣就不會很快崩毀”。其二,在島內民意的引領上,蔡英文的重點將放在把“台灣主體意識”引向“台灣共識”。以“台灣主體意識”為核心內容的“台灣共識”一旦型塑完成,則其所謂納入“台灣共識”的“一中各表”、“台灣前途選項開放”等,就自然而然的成了無用的擺設,其功能不過是包裝“台獨”、欺騙民眾而已。

  因此,蔡英文主導或影響下的民進黨未來在修法方面會有較大的動作。目前可以預測到的有兩點,其一是借機進行“公投法”修法的可能性比較大;其二是,在沒有形成終級的“台灣共識”之前,以其目前“台灣共識”是個“凝聚共識的過程”,是個“程序共識”的說法,其是否會搞出一部含括兩岸交流協商、“台灣前途人民自決”等內容的程序性法律法規也是觀察的重點。而這首先涉及到一旦民進黨執政,兩岸相關協議的生效、變更、廢止的問題。

  有鑑於此,“馬氏和平協議”具有明顯的反“台獨”功能。其一,它是以“中華民國一中憲法”為架構,以“九二共識”為基礎,因此,不僅與民進黨政策進行區隔,“有助於確立台灣及兩岸關係的定位,不至因為選舉語言或政府輪替而出現搖擺或混淆”,也使其大陸政策有了更為明晰的反擊民進黨攻擊的最高法律依據。其二,以兩岸的民主協商機制、“和平協議”下的制度化兩岸交往模式抵禦島內“台獨民主”機制,區隔並反擊蔡英文、民進黨至今模糊不清的所謂“可長可久的兩岸架構”。其三,以“和平協定”法制化兩岸交往模式,打造不可逆轉的兩岸和平局面,防止“台獨”干擾下的兩岸和平發展關係的倒退。

  第三,“馬氏和平協定”對兩岸政治關係發展的局限性

  一是馬難以突破自身的政治性格、政治意識形態的局限性。不僅其個人的歷史責任定位不高,更在政治現實與輿論負面壓力下,將“和平協議”化整為零,使“馬氏和平協定”位階一再降低,對兩岸政治關係的突破、兩岸走向統一的積極性有限,且“馬氏和平協議”或說“不武”現狀的法制化的性質並非是要聯合大陸,而是“具有台灣自己的觀點,並非落入大陸的框架”。馬當局的思維是:我們贊成兩岸和平發展,但不意味著我們要由你(中共)牽制;既然必須面對就應早做準備,形成制人而不受制於人的態勢。這符合馬一貫的“捍衛台灣主流民意”的思維和路線,揭示出馬有很強的單方面主導兩岸關係發展節奏的企圖心。二是上述“馬氏和平協議”的積極意義能否發揮出來還要受其提出的3項前提的限制,甚至還將“公投”納入其中的“民意支持”前提項中,並由此引發了民進黨的“公投法修法”反擊戰。雖然國民黨在“立法院”的攻防中成功阻止了民進黨的“修法”提案,為“公投和平協議”的選戰敗筆設下停損點,但長期來看,“公投”既已拋出便難脫民進黨的窠臼,即使換個負面表列式的說法以擺脫“和平協定”的公投程序,但是,仍難免民進黨未來操作的空間,也必然對未來兩岸政治商談產生消極和複雜的影響。三是“馬氏和平協定”也可針對大陸,既以制度化的“兩岸模式”、“不武”模式預防大陸為反“獨”而片面偏離協議,以確保兩岸的和平、台灣的利益不因政黨輪替而遭受損失。

  三、值得思考的幾個問題

  馬當局的談話已經釋放出了未來4年馬當局在兩岸政治層面作為的明確信號。無論是馬第二任內要達成“不武的制度化”,還是將和平協議交給未來的繼任者,都迴避不了兩岸政治層面的商談。因此,筆者認為,大陸要未雨綢繆,充分做好兩岸進入政治商談的準備。其中要先解決自身認知的幾個問題:

  1.大陸如何處理台灣的公投問題

  當台當局在“立院”推動新政不易之時,有可能直接訴諸民意,公投是其明白標舉的途徑。陳水扁時期如此,馬當局也已經明示,未來的繼任者如果想在兩岸政治關係上有所突破,或政黨路線進行重大轉型時,都可能訴諸公投形式以作為正當性的支撐。因此,大陸對台灣公投的問題應及早研究。這個問題牽涉到兩岸不同的政治文化,因此也要從文化入手,而不能僅只於政治立場的思考。對待台灣的公投問題,何者是以“台獨”為目的的操作、何者是以民主為出發點的作為,要有區分的標準。大陸要有更為深刻的體悟、思考和更為細膩的做法,以避免面對公投問題時的被動。

  2.馬的“和平協議”、“不武制度化”位階較低,大陸是否認可?是否可將之定位為兩岸和平發展初期的一個階段性成果?

  以上這兩個問題解決了,加之兩岸低階政治協議美國是可以放手的,協議就有可能簽。此外,政治商談一旦開啟,則“頭過身就過”,其他政治議題的商談也就自然成行了。特別是馬當局將“和平協定”換成“不武制度化”,與兩岸軍事安全互信機制的商談有了連動可能性。

  3.國民黨長期執政是否有可能?

  筆者認為,如果說2008年大選島內民意選擇的是人,是政治文化,那麼,這次選舉,在國際經濟情勢嚴重困窘的情勢下,民意選擇了路線、方向和前途,而國民黨正是這樣的路線、方向、前途的引領者。在民進黨始終難以做出根本性的路線轉型之情勢下,馬4年後再爭取8年國民黨執政的時間也許是可能的。因此,大陸在台灣民意對大陸的怨恨、疏離情緒還沒有獲得足夠的釋放和根本改觀、兩岸融合的進程剛剛開啟的情況下,不要急於獲得台“政治上的回報”。且筆者認為,兩岸和平發展整個歷史階段中,兩岸互信互動的政治基礎都將圍繞“九二共識”而構築,而當“九二共識”的“一中各表”能夠轉化為兩岸“共表一中”的時候,將是兩岸民意融合的標誌,也是和平統一完成之標誌,那時“中華民國”的問題也將得到徹底解決。但現階段距那個時候尚遠。

  因此,大陸必須繼續釋放善意,拉近兩岸民眾的情感,目前低位階的政治商談和協議(而為防止低階兩岸現狀的固定化,大陸可以以“共識”而非“協定”的形式達成)應該是能夠鞏固雙方情感、互信的一個途徑,也是可以接受的。不應與大陸的期望有落差就排斥。以前兩岸政治互動中的教訓要汲取(詳見下文),要實事求是,避免不切實際的要價過高而激出反效果。何況大陸對島內民心的重新構建不會停止,島內民意的現狀也不可能是停滯的,假以時日,島內民意情況應該有明顯改觀。這個過程將有利於漸進推動“九二共識”轉向“兩岸同屬一中”的“共同體”觀念。這些對堅持“中華民國一中憲法”的國民黨長期執政有利,也對促進民進黨路線的根本轉型有利。

  4.如何以新的視角,如民主政治的視角為未來兩岸政治商談提供破解之道

  這裡就民主在兩岸關係中的體現談一點看法,這點與上述幾點實際上也有著密切的聯繫。筆者認為,兩岸政治協商中雙方都必須具備較好的民主素質,其主要體現在兩岸關係的政治解決一定要關切到兩岸主流民意的正義訴求,在此基礎上,以既有兩岸協商的民主模式推動兩岸深層次政治協商,為未來兩岸共同解決“中華民國”問題奠定基礎。

  “中華民國”的問題,排除“台獨”思維,簡單來說,涉及三個層次,一個是理,由歷史史實而來;一個是情,由人的情感而來;一個是利,各方利益的博弈。因此,它不是單純的法律問題,而是一個政治問題,政治問題的解決就要關切兩岸人民的利益問題、兩岸民意的正義訴求,而這樣的訴求與兩岸人民各自走過的歷史,及其進而型塑的深層次精神需求密切相關。了解之,體悟之,釋放之,滿足之,既是最為基本而深刻的人道關懷,也是民主政治的體現和最終的解決之道。

  兩岸關係發展到今天,值得汲取的教訓應該有一點,即在處理兩岸政治議題的時候,兩岸雙方不要在論述的時候只談自己的關切,而要關切到對方的關切,這樣可能一個新的論述出來後雙方都能讓對方看得下去,有興趣深一步去探尋對方的心態與真正意圖,預留溝通的空間,避免一言不合就一棍子打死和妖魔化的情況。“國統綱領”、“一國兩制”都遭遇到這樣的情況。大陸最關切“台獨”分裂的問題,台灣更關切自身地位問題,加之民主思維下將“台獨”定位為思想言論自由,對大陸的敵視情緒尚未退去等因素的影響,“台獨”的問題並非國民黨當局的第一關切,因此其論述總是圍繞著其地位問題展開。而地位問題一旦論述起來非常容易走偏,特別是針對大陸展開論述之時。所以台灣如果在不搞分裂的明確前提下論述自己想要的地位,可能更具建設性,更能讓大陸看得下去,聽得進去。此外,兩岸在制度面的爭議也是從各自的關切出發。就大陸方面而言,大陸基本沒有關切到台灣民眾對“同屬一中”之後的生活品質的顧慮,因此對“一國兩制”理論缺乏更為細膩、深入的後續探討和勾畫,簡單將制度之爭通通歸類為“不統”的藉口,看不到其中實際上蘊含著對統一的前提認定。如果沒有這個前提認定,何來生活品質的擔憂?如果擔憂不除,必然影響對前提的認定。因此,少一些自身主觀臆斷,多一些對對方的細緻體會,是兩岸政治互動與商談的必要民主素養,它會帶來更多的理解、包容、善意,也能為兩岸互動溝通提供更大的迴旋餘地和創意發揮的空間。

  從這個角度來看,“九二共識”堪稱兩岸民主互動的範例。“九二共識”兩岸分別解讀,實際上正體現了“一中”默契下的各自關切,而對“九二共識”的接受,也彰顯了雙方都關切到了、理解到了對方的關切,所以“九二共識”成為兩岸的共識,信任的基礎,互動的基礎,包容的基礎,“反獨”的合力基礎。

  具體而言,馬當局的以“九二共識”為基礎的兩岸和平、穩定、“台灣利益優先”的政策和“外交休兵”政策建構起來的“兩岸與外交的良性循环”,經過4年的實踐,其結果,島內民眾是有感的,肯定的,也是有後續期待的。因為,它的確是以民眾的經濟生活、生存尊嚴為核心,滿足了民眾的多層次的心理需求,彰顯了社會正義,因此得到多數民意的認同和支持,最終通過選舉達成社會的政治民主。同時,以“九二共識”為基礎,也找到了台灣與大陸在基本政治互信基礎上的相互尊重、平等協商的一條正確道路。在這一點上,實際上馬當局已經和大陸共同建立起了一個兩岸之間的“民主協商模式”,通過這個模式,彰顯並滿足兩岸民意的正義訴求。

  面對“中華民國”的問題,大陸之所以放棄軍事解放台灣之途,而選擇“和平統一、一國兩制”之路,接受“九二共識”為和平發展階段兩岸政治基礎,不是因為台灣一直掌握著主導權,大陸只有配合,而是大陸的政府和人民從情感上和理性上始終視台灣人民為血濃於水的同胞,是一家人,因此隨著對台灣民眾歷史經歷的不斷了解、心理心態的深入體悟、島內政治生態的嚴肅認知,以及整體兩岸關係的戰略思考,才選擇並堅定地走上一條維護中國統一的最為艱難但又最符合兩岸人民福祉與利益的道路。大陸政府和人民對這條路的選擇,不僅體現著對台灣的深厚情感,體現了對台灣同胞利益福祉的深層關切,其本身就體現著逐步解決“中華民國”問題的民主政治素養。只是因為“台獨”勢力的嚴重干擾,大陸的舉措才使台灣民眾有不一樣的感受。而事實證明,一旦排除哪怕是降低“台獨”的干擾,兩岸的互信就能建立,兩岸關係就會是另一番面貌,台灣民眾對大陸的觀感也必定會逐步轉變。

  通過4年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實踐,筆者對“九二共識”的意義有了更深層次的體會和認知。筆者認為,馬當局執政以來向大陸發起了“中華民國的攻勢”,然而,經過4年的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實踐,這個“攻勢”展現了反對“台獨”、遏制“台獨”的正面意義,它告訴人們,“一中憲法”的“中華民國”並非洪水猛獸,在當前兩岸根本解決政治分歧的條件還不成熟,島內民意對兩岸走向統一的意願因種種敵對情緒和疑慮心理尚不強烈,馬當局要鞏固反“獨”成果,除了“一中憲法”的“中華民國”之外難有更有利、更有民意基礎的武器之下,加之兩岸在“九二共識”基礎上的對外交往並沒有在國際社會造成“兩個中國”的情況,反而經過兩岸的溝通協商成就了台灣人民參與國際社會、貢獻一份心力的強烈願望,有力排除“台獨”的惡意炒作,降低兩岸人民的敵意對抗,鑒於其上種種,大陸如何以更為開放的胸襟和長遠的視野處理“中華民國”的問題是非常值得思考的。筆者認為,尊重台灣人民、海外僑胞對“一中憲法的中華民國”的情感,並善用其反“台獨”的功能,有助於兩岸共同排除“台獨”的影響。從這個角度上看,“九二共識”是“化獨漸統”的必經之路,在兩岸和平發展階段有其深刻的現實意義,也必將在兩岸統一的歷史進程中體現出不可磨滅的歷史意義。

  筆者認為,在漫長的兩岸四地及海外炎黃子孫共同參與的歷史融和的過程中所體現出來的兩岸民主素養將必然伴隨著兩岸各自內部民主意識的相互激蕩和民主品質的共同提高,其結果也將是具有中華文化特色的民主模式的建構、中華文化“軟實力”的最佳展現。也許台灣政界也能認識到這一點。認識到這一點,可能台灣民主的矛頭將不再在優越感和美國文化霸權意識窠臼之下指向大陸,而是轉移到如何使自身民主建設更貼近民意、如何對兩岸關係的發展更具積極意義的視角上來,從而以既有兩岸民主協商的模式推動兩岸深層次政治協商。認識到這一點,馬當局未來4 年希望達成的“兩岸不武制度化”,就應該關切到大陸的民意訴求,即大陸的“武”從反“獨”而來,沒有“獨”就談不到“武”,要將“不武”制度化,就要先排除“獨”這個“武”的根源。這點不涉及,如何治兩岸長期和平局面不可逆之本?如何達成“不武制度化”?馬當局是否已經在這裡就反“台獨”問題給出了符合兩岸人民福祉、利益的最佳答案,並以此為基礎,對兩岸“不武”做出了最佳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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