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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瓶頸,開創兩岸關係新局面

  自從進入所謂的李氏“政治民主化”加“新台灣人主義”的時代以來,兩岸關係一再發生波折。去年李登輝出訪美國所造成的兩岸對抗和僵持,迄今未見明顯緩和。究其原因,蓋出於兩岸對“一個中國”的認同缺乏“交匯點”。正如台灣島内學者所言:“江澤民一個中國不離口,而李登輝一個中國不出口”。在世界邁向21世紀之際,全球範圍的經濟競爭日益激烈,兩岸關係繼續朝著和緩、祥和、合作和統一的方向發展,是包括絶大多數台灣人在内的12億中國人民的共同願望,也是關係到中國前途和命運的根本問題。再加上,順利實現“九五”計劃和“2010”規劃,是我壓倒一切的任務。這就需要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而海峽兩岸關係的狀況對我外部環境具有不容忽視的重要影響。因此,我們不僅應避免受台灣分離傾向的牽制,而且要遏止台灣的分裂傾向。為此,筆者試圖解開“一個中國”涵義的死結,以利於海峽兩岸取得新的共識,突破阻礙兩岸關係發展的瓶頸,形成有利於兩岸關係良性互動的新局面。
  
  一
  
  在蔣氏父子統治台灣時期,兩岸對“一個中國”的認同沒有根本分歧。雖然“台獨”勢力和言論在島内滋長蔓延已有時日,但蔣氏父子不予姑息,嚴厲鎮壓。因此,我人大常委會1979年發表的《告台灣同胞書》説,“台灣當局一貫堅持一個中國的立場,反對台灣獨立,造就是我們共同的立場,合作的基礎”。當時,兩岸在“一個中國”問題上的分歧,是在於誰代表中國,以及統一的形式和時間。在這種情況下,我提出“三通”、“四交流”、“兩會商談”乃至“高層接觸”,以謀求第三次國共合作。這完全符合當時台灣島内的情況。鄧小平同志指示全黨全國,要大家致力於“把自己的事情辦好”,為統一奠定更好的基礎,並確立了以和平方式尋求統一,統一後可以兩種制度並存,即“一國兩制”。這是解決兩岸關係的理性模式,有利於我爭取二、三十年和平環境,以便集中力量發展經濟。我的這一對台政策也得到海内外人士的擁護和讚揚。
  
  但是李登輝執政以來,完全改變了台灣島内的“政治生態”。他從“政治本土化”人手,實行“憲政改革”,推行“政黨政治”,破壞了國共兩黨通過談判解決台灣問題的基礎。李登輝還以“銀彈”開路,大搞“務實外交”,促使台灣問題國際化;在軍事上大搞軍備,使台灣的軍事態勢從進攻型改變為防守型和報復型,以此作為“獨立”後盾;在文化上大搞西化,積極推行西方民主制度,構築“新台灣人主義”,淡化台灣民眾的統一意識,使台灣民眾從民族主義的角度對中國的認同率逐年下降,為“台灣獨立”、“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等主張提供氣候與土壤。應該看到的是,島内從“本土意識”發展到“政治上的主體意識”,統一的基礎發生了很大變化。同時,國際勢力也更積極地干預台灣問題。於是,兩岸關係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
  
  李登輝執政初期,在“一個中國”問題上故作姿態,發表了一些尚能被我方接受的言論。例如,他1990年就職演説稱,“台灣與大陸是中國不可分割的領土,所有中國人同為血脈相連的同胞”,兩岸要“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開展對外關係”。其後,1992年制定的《國統綱領》也稱,“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中華民國“其主權及於整個中國,但目前之治權,則僅及於台澎金馬,台灣固為中國之一部分,但大陸亦為中國之一部分”,兩岸處於“暫時分裂之狀態”。1994年台灣陸委會發表的《台灣海峽兩岸關係》也重申了“只有一個中國”,“台灣與大陸都是中國的部分”,甚至稱“反對‘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但也强調目前中國是分為“兩個政治實體”的。
  
  此後,李登輝一步一步地把兩岸關係引入歧途。用台灣學者的話來説,隨著島内“政治情勢的急速改變,國内(筆者註:應為“島内”)政治現實考慮開始超越了國際政治現實,以國家統一綱領為基礎精神的大陸政策與以進入聯合國為重要目標的外交政策,産生了撞擊”,“外交政策的位階不知不覺中開始超越大陸政策”。李登輝的美國之行,旨在使台灣問題國際化,尋求國際庇護,使“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合法化,徹底打亂原有的兩岸關係格局。連美國高層人士也承認,希望改變兩岸關係現狀的是台灣,而不是中國大陸。今年5月,李登輝在就職前的講話,公然稱“我們目前主張中華民國的主權和治權只及於台澎金馬”。這屬“違憲”性質,無異於打出“兩個中國”的旗號。他在就職演説中則乾脆迴避了“一個中國”。可以預料的是,李登輝的“出訪外交”還將重演。我與台灣當局之間圍堵和反圍堵的鬥爭將是長期的。這就給兩岸關係投下了危險的陰影。也使“一個中國”的認同危機進一步升級。
  
  然而,我們也應該看到台灣的政治制度和“社會生態”較蔣氏父子時代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絶大多數台灣民眾期望兩岸就統一方式達成諒解之前,能够更長久地維持現狀。他們反對“台獨”,但也難以接受立即統一,要求“不統不獨”。與此同時,島内政治力量尚在繼續分化改組,統、獨思想處於演變之中,民眾意識尚未向“一個中國”的認同發展,“台獨”勢力還得到一些執政者和國際力量的支持。因此,兩岸統一的基礎尚顯薄弱。這一切説明統一將是一個長期、艱巨和複雜的過程。鑒於台灣島内的實際情況,我們需要以更多的理解,去做更多的工作,以爭取更多的民心。不能簡單地以“不統即獨”的邏輯,作出是否接受“一個中國”的判斷。因此,在統一前應就“一個中國”建立某種共識,既不犧牲我主權原則,又適當作出策略性的讓步,以爭取島内外民心,同時對台灣當局施加某種限制,以維護我對海峽形勢的主控權。這有利於解開目前兩岸關係的死結,維持一種正常關係,對兩岸都是十分必要的。
  
  二
  
  筆者認為,“解讀‘一個中國’問題”具有兩個涵義。一是在文字上建立“一個中國”共識,二是在實際交往上堅持“一個中國”的立場。
  
  目前要求海峽兩岸在文字上就“一個中國”達成協議,幾乎是不可能的,因為這涉及許多重大爭議,尤其是政治關係上的爭議。兩岸曾有一個時期以經貿為主軸、文化為中心,暫時擱置主權爭議,開展雙向交流,對“一個中國”保持各自的表述,在國際上維護一個中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這當然是一種權宜之計,或過渡性辦法。但是,去年李登輝之行和今年3月的“總統直選”使人們對這種過渡性辦法的可行性産生了疑問。於是有人認為只有高層談判才能改變兩岸僵局。然而,高層談判必然要求就主權問題及兩岸政治定位達成文字協議。就台灣當局目前的立場而言,這無疑是與虎謀皮,必然會陷入另一個僵局。
  
  事實上,“一個中國”有多層涵義,相應地也有多種表述方式。例如,民族的中國、歷史的中國、文化的中國、地理的中國、血緣的中國、政治的中國,等等。目前海峽兩岸因對政治制度、利益和名份有不同的認識,難以就政治的中國達成共識,但是在民族、歷史、文化、地理、血緣的中國的認同上,頗多共識。而對政治的中國的認同,關係到對政治主體的認同。在李前時代,這一認同的差異表現為以“反共”對抗“解放”;在國際上表現為“漢賊不兩立”。在現時,這一認同的差異在内部表現為反對還是接受“對等政治實體説”和“主權與治權分離説”;在國際上則表現為“兩個中國説”之鬥爭。由於兩岸政治現實不同,要在政治的中國達成共識需要假以時日。
  
  三
  
  鑒於上述原因,台灣島内外有學者提出,“容許和尊重不同‘政治實體’的生存及發展空間,則可激勵台灣朝野的國家認同,並且透過經濟文化的交流協作,而逐步邁向和平統一的目標”。有的學者還提出,為了在取得更多的互信後再去解決問題,“兩岸應試圖建立‘避撞規則’”。鄭竹園先生提出,如果兩岸領導人都能“同意中國目前因内戰而暫時分治,將來必將統一,雙方明確表明將國家統一作為共同努力目標,則‘一個中國’應該不是現在式或遥遥無期的未來式,而是可期可待的‘現在進行式’,在抵達這一共同目標以前,為顧及兩岸的政治現實,應允許雙方對‘一個中國’涵義,各自表述”。楊開煌先生提出,“‘擱置爭議’的方案,是希望在不損及主權的情況下來尋求解決彼此歧見的方法”,“預設了中國主權是獨立、排他、不可分割而且是至高無上的”,“屬於兩岸人民共同享有”。楊開煌還説,目前是否可以“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余紀忠先生最近提出,“台灣必須堅持中國統一的目標不變,‘一個統一的中國’是兩岸改善關係所必須具備的基本共識”。“而只要台灣堅持此目標不變,大陸方面就應該容許雙方有就‘一個中國’定義作各自表述的空間”。辜振甫先生則倡議“回歸追求一個中國的過程”。
  
  上述各種打破“一個中國”認同僵局的建議,概括起來講,就是不突破“一個中國”的底線,原則上承認“一個中國”,但承認的是“一個統一中的中國”,即目前處於“追求一個中國的過程中”;當前應該“擱置主權爭議”,先大力發展經貿文化交流,取得互信和共識後,再作文字上的確定。説到底,這是一種既不完全承認也不完全否認的“一個中國”的認同模式,是折中的模式。對這一折中模式,我似可作出積極的回覆,同時提出我方的條件,即對暫不能取得認同的“一個政治中國”做出某種約束。這樣的認同模式能否作為兩岸的一種“避撞規則”,還需要有一個前提,即台灣當局必須停止製造“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的分裂活動。
  
  台灣學者也有相似强烈呼聲。丘宏達説,“若要化解兩岸間的僵局,必須在對外關係及兩岸政策間尋求一個平衡點。那就是修正目前過於積極的對外策略及過於保守的兩岸政策,暫停推動參與聯合國,不再用經濟援助來爭取與他國建交及宣佈部分進入國統綱領中程階段”,“不假外國人之手及不對世界最大民族的中華民族主義挑釁”。鄭竹園也建議:1.外交全面休戰,雙方保持現有的邦交國家,不再浪費金錢去收買亞非小國,台北停止進入聯合國的活動;2.軍事停止較勁,台北以適當防衛力量為原則,不再花費巨額外匯購買武器;3.經貿擴大合作,不僅兩岸應實現“三通”,簽訂投資保障協議,共同開發海南島,等等;4.加强文化交流。鄭竹園特别指出,李登輝應該履行“和平之旅”的諾言。他説,李登輝“既然能排除萬難,周遊列國,又何妨親履中土”。楊開煌也為此提出了七個基礎,其中的六個基礎為:預設主權完整性,傳統主權觀的有效性,和平討論性,中止敵對狀態談判的可能性,兩岸高層談判和官方接觸的急迫性和必要性,在國際上不該對“兩岸當局”有涉及“一個中國”的誤解性;第七個基礎是“放棄使用武力”,我當然應予拒絶。台灣島内外學者的以上言論,儘管還沒有完全接受“一個中國”,但是不失為尋找有利於中國統一的務實因素,積極防止兩岸危機的發生,基本上是站在“一個中國”立場上的思考。這種異中求同、並對“異”加以約束,似可作為兩岸對主權認同過渡時期的一種折中解決方法,也有利於營造兩岸緩和氣氛。這對防止“一個中國”的原則被進一步肢解有防範作用。鑒於兩岸關係中的主權認同已遭到台灣當局突破,在恢復和發展兩岸關係時,在尋找“平衡點”和建立“避撞規則”的名義下,要求台灣當局作出某些承諾,似能起到約束台灣當局作用。我可利用島内存在有利於我的輿論這一條件,順勢介入,組織大陸學者撰寫文章,與島内學者的上述言論遥相呼應,以爭取島内民心,並推動台灣當局接受我的一些主張。
  
  我在當前還要警惕台灣有人利用“國民大會”進行“修憲”,改變現行“憲法”的有關規定。因為台灣的現行“憲法”稱,“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因此,我要防止台灣極少數人用“修憲”闖關,造成“中華民國”事實上的獨立,再次對“一個中國”的原則挑釁。此外,台灣也不能繼續謀求加入聯合國、進行“銀彈外交”活動和採購擴充軍備。對於台灣民眾的各種非官方對外活動空間,以及台灣民眾所關心的其它問題,我可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上與台灣有關部門協商解決。
  
  四
  
  鑒於兩岸關係的現狀,雙方在文字上就“一個中國”馬上達成共識顯然是困難的,但我們應儘量就“一個中國”原則達成事實上的共識,在尚不能求得一致的“政治的中國”的層面上可作出某種限制,以避免新的摩擦和碰撞。海峽兩岸目前對“一個中國”的認同雖有差異,但台灣當局尚未完全背棄“一個中國”的原則。台灣當局目前至少在“憲法”、“國統綱領”及官方正式講話中,還不敢公然背棄“一個中國”的原則。我宜抓住這一點,栓住台灣當局,不僅不能允許其在分裂祖國的道路上越走越遠,而且要迫使其在言行中遵守“一個中國”的原則。一旦台灣當局用實際行動來改善兩岸關係,我可審時度勢地作出積極的回覆,鼓勵其回到“一個中國”的立場上來。正如我中央台辦和國務院台辦發言人所説,“台灣當局確有誠意,就必須毫不拖延地採取實際行動”,“我們的政策是‘聽其言,觀其行’”。
  
  台灣學者趙春山説,他同意民進黨人陳忠信的看法,即兩岸從政治問題談起的模式一定難以奏效,是否可用“換跑道”的辦法,即先與大陸談“三通”,因為“台灣必須與大陸發展正常的經濟關係,這是台灣生存發展的命脈”。趙春山本人也認為,如果“談‘三通’就是表達回到‘一個中國’的最大誠意”,那麼台灣當局應毫不遲疑地與大陸就“三通”進行談判。台灣學者張贊合也説:“對台灣方面來説,如果我們確認中國統一將是必然的趨勢,那麼我們就必須重新思考政治與經濟的關連性問題。”台灣當局把“三通”作為政治籌碼,遲遲不肯與大陸商談全面直接開放“三通”問題,這是很愚蠢的,是違背民意的,也説明其沒有誠意用實際行動回到“一個中國”的立場上來。鑒於台灣島内有此呼聲,而台灣當局尚未公然背棄“一個中國”的原則,我似可在“三通”問題上對台灣當局施加更大的壓力,並要求台灣當局除開放“三通”以外,還應該採取的實際行動包括擴大兩岸的經濟文化交流、恢復“兩會”協商、高層互訪、就終止敵對狀態簽訂協議,等等。這既能够促使台灣當局回到李登輝訪美前的立場上來,從而使海峽形勢得以改善,也有利於兩岸經濟的發展,並為最終實現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目標奠定必要的基礎,為我國的經濟建設爭取更多的時間和更有利的外部條件。
  
  總之,我們要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上,排除政治分歧所造成的干擾,積極擴大兩岸的經濟、文化和人員交流,培養台灣民眾的民族情感,並以此限制和約束台灣當局製造“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的活動。
  
  1996年8月14日

  (本文發表於上海國際問題研究所《情況與建議》1996年第6期,199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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