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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必將走向最終統一——評曹興誠的《兩岸和平共處法》

  一、支持兩岸和平發展就是最好的支持《兩岸和平共處法》
  
  台灣著名企業家——聯電名譽董事長曹興誠先生先後五次在台灣自費登報,闡述了他關於簽署《兩岸和平共處法》的建議,他前四次登報時間在2007年陳水扁執政期間,當時陳水扁正極力推動“入聯公投”,“台獨”的氣焰正處登峰造極地步,而他公然昌言反對“入聯公投”,提出“統一公投”,呼吁兩岸簽署《兩岸和平共處法》,可稱言出驚人,有驚世駭俗之勇。陳水扁對此火冒三丈,稱曹在鼓吹“反獨促統法案”,是台灣版的《反分裂國家法》,也是台灣投降法,大有興師問罪之勢。因為曹興誠先生擊中了陳水扁一夥的要害,稱陳水扁之流是“真神棍假台獨”,是以“台獨”為手段而騙取選票為目的,稱“假台獨”以弄鬼裝神欺騙選民,其實色厲内荏,“假台獨仇中、反中、‘去中國化’的政策,將讓台灣失去全球華人之同情和支持,讓台灣處境日益危險和孤單”。曹興誠先生這些諤諤之言,在當時“台獨”執政高壓統治下,是很了不起的,其勇可嘉,其言可佩。
  
  我有兩度與曹興誠先生暢談之緣。他自稱自己是“台灣的老小麻雀”,在沙漠中,這隻麻雀仰面躺在地上,欲以自己的兩腳去託住欲墮天空。他説“本人相信,今天兩岸的統獨問題,將隨時間而消逝”。我很欣賞他的深遠。他指出“大陸應該為台灣量身打造一套‘理想’的制度,來爭取台灣百姓的認同”,而目前大陸仍然只强調台灣自古是中國領土,沒有跳出陳舊的“地權”意識,也沒有跳出傳統的“内戰遺留的問題”意識,“至今一個多世紀過去,大陸强調‘地權’時,仍只想對台灣人民進行‘招安納降’,卻未認真徵詢台灣2300萬人的想法。滿清政府當時對台灣居民是‘揮之即去’,今日大陸對台灣居民又打算‘招之即來’”,“大陸把台灣問題解釋‘中國内戰的遺留問題’,可以‘逕行平亂’思維,台灣老百姓也難以接受”,大陸反對“台獨”,但又不承認中華民國,“把中華民國‘幽靈化’,遲早終將逼出‘台灣共和國’,相信許多台灣百姓會予支持,甚至不惜一戰”。他爽直地指出了大陸對台工作中的盲點,不能不説批評得有一定道理,值得我們反思。他對兩岸均敢直抒己見,真有敢説皇帝沒有穿衣的勇氣。
  
  馬英九執政後,2009年曹興誠先生又發表五論《兩岸和平共處法》,對馬英九也多有批評,他認為馬英九“扁規馬隨”,沒有跳出陳水扁“愛台——賣台”的邏輯,沒有建立新的“台灣論述”。他認為與其簽署《和平協議》,不如制訂《兩岸和平共處法》。他一如以往,不改直言無忌的個性,煞是可愛。在眾多商人與企業家中,如此關心國事,用心闡述己見,敢於為黎民百姓講話,為蒼生請命,為兩岸前途祈福,對兩岸諸多敏感問題能提出系統己見,體現了“國家興亡,匹夫有責”的情懷,是不可多見的,也是值得贊許的。
  
  但是,曹興誠先生在方法論上採用的是民進黨《台灣前途決議文》的基本思路:“台灣(即中華民國)是一主權獨立的國家,任何有關獨立現狀的更動,必須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的方式決定”。也許他認為用民進黨的理論與邏輯“以其之矛攻其之盾”,在台灣會有更多的認同,有更大的説服力。確實,經過李登輝、陳水扁二十年的“主體意識”的强化,台灣大多數民眾認為台灣是一個事實“獨立”國家的意識已廣泛建立,所以曹興誠先生認為台灣沒有“獨立公投”的必要,只有“統一公投”的需要。
  
  曹興誠先生這樣的邏輯是不妥當的,儘管他否定了“獨立公投”,拆除了引發台海衝突的某種危險,但“統獨”問題是可以通過簡單的“公投”方式解決的嗎?也許他過於樂觀,一厢情願了。台灣與大陸同屬一個中國現狀從來沒有改變過,台灣的憲法與大陸的憲法都將整個中國作為自己的領土範圍,只是主權暫不及對方範圍,因此涉及“統獨”問題應由兩岸民眾的意志共同決定,而不應單方面決定“統獨”,無論以大壓小,還是以小欺大,都有違平等原則,是不民主的。民進黨的《台灣前途決議文》的謬誤即在此,這是危險的一厢情願。
  
  曹先生否定“台獨”的必要性是很明智的,但理由是錯誤的,台灣是真正的已經事實獨立了嗎?如果是的,又如何解釋台灣的“憲法”?從法制法治的角度講,這是違憲之論。儘管台灣“修憲”六七次,“中華民國憲法”與當年形成的憲法有了許多不同,但基本法統依然維持著領土範圍為“台澎金馬與整個大陸”,如果這一點改變了,兩岸和平也沒有了,這種“法理台獨”國際社會與大陸十三億同胞及全球五千萬華人都不會允許,所以台灣不論國民黨或民進黨都不敢逾越這條紅線。的確,“台獨”是行不通的,它作為特定歷史産物是可以理解的。正如台灣最最激烈的“台獨”追求者辜寬敏最近所言,他説“兩國論”與“一邊一國”論都走不通,兩岸是兄弟之邦,同種同文,他只希望大的一方多給小的一方一點空間。辜先生在他的最後歲月有這樣明智之論,是有悟性的,足見“台獨”之路是走不通的。正如曹興誠先生所言,“台獨”是個“偽命題”,是“假台獨”騙真選票。
  
  至於統一則是一個複雜而漫長的融合過程,簡單的“公投”無以解決問題。兩岸分離已超百年,中間只有短暫的四年統一,這就決定了各走各的路,形成了不同的生活方式和社會制度,也形成不同的價值觀和意識形態,合起來需要經歷從廣泛交流——共同發展——共創雙贏——共同締造的一個過程。而兩岸近六十年又基本處於對抗與隔絶狀態,直到2008年馬英九上台後,才止住了“去中國化”,確認了“九二共識”,恢復了“兩會”,使兩岸進入了“和平發展期”,使兩岸有了全面“三通”,真正開啟了全面交流、對話、談判,這個歷史階段的開啟,意味著兩岸進入了歷史的新階段,走向中國最終統一的大門已打開,只是如今還處於低級的初級階段,沒有人再能讓我們走回頭路了!中國的統一是通過相互融合逐步化解矛盾的漸進式統一,而東西德統一雖很迅速,但統而不合,因為他們在統一前沒有這麼多的交流合作,而兩岸關係完全不是這樣的。中國的最終統一是不可抗拒的。曹興誠先生倘若能支持兩岸全面“三通”,支持兩岸的和平發展,這就是最好的支持兩岸和平共處了,不需要再用一部分人的“公投”來決定《兩岸和平共處法》了。
  
  二、如何看待“中華民國”問題
  
  曹興誠先生在他的《兩岸和平共處法》中强調“兩岸要和平統一,必須由尊重‘中華民國’開始”,這樣想法也不僅僅是曹興誠先生一人之見,在台灣即使贊成統一的台灣民眾,其中相當多的人也認同“中華民國”,他們認為統一是“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統一,“中華民國”是他們統一前“國號”,也是他們身份的代表,他們是“中華民國”的“國民”,尊重“中華民國”就是尊重他們統一前的地位,否則統一無從談起。大多數台灣同胞很計較自己的這個身份,在統一前他們强調自己是“中華民國”“國民”,希望我們尊重他們這身份,他們説,不承認“中華民國”,好比砍了他們的頭,那麼留下四肢五臟還有什麼用?具有這樣想法的人未必是支持“台獨”。
  
  而大陸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代表十三億大陸民眾的唯一合法政府,“中華民國”的國民黨政權在與中國共産黨的内戰中被徹底打敗了,從960萬平方公里的中國大地上趕到了3.6萬平方公里的一個小島上,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了“中華民國”在大陸的一切權力,包括在國際上的合法權力,建立了一個新中國。作為兩個敵對政權,從1949年至2008年,針鋒相對鬥了半個多世紀,相互稱匪,採取“漢賊不兩立”做法,有你無我,不承認“中華民國”由來已久,大陸至今沒有承認“中華民國”,成了兩岸關係中一個敏感的禁區,不是説承認就可以承認的。
  
  1949年,毛澤東在籌建新政權時,召開了政治協商會議,在討論新政權的國號時,毛澤東主席本無意改變“中華民國”“國號”,因為新民主主義革命,本是對舊民主主義革命的繼承和發展,承認共産黨是辛亥革命和孫中山的繼承人,而不是建立一個新國家,是對“中華民國”的繼承,包括對“中華民國”在國際權力與義務的繼承。可惜,當年參加政治協商的民主人士建議以新國號為好,致使毛澤東構想無法實現。倘若當時沒改國號,今天也就不存在該不該承認“中華民國”之爭,也許兩岸只有正統與非正統之爭了。
  
  1949年後,大陸不承認“中華民國”,是不想承認“中華民國”在台灣是另一個“國家”,兩岸關係不是“兩國”關係,更不是“一中一台”關係,而是一個中國尚未統一的關係,在沒有統一情況下,大陸不能承認“中華民國”,承認“中華民國”是需要一定條件的,而六十年來雙方敵對狀態未除,雙方沒有交流交往,沒有對話與談判,加上李登輝的“兩國論”和陳水扁的“一邊一國論”,讓兩岸反目為仇,當然不能承認“中華民國”,大陸所持立場理所當然。
  
  如今這樣的關係發生了很大變化,尤其2008年後的兩岸關係更是發生了根本性變化,兩岸實現了全面“三通”,兩岸推動了雙向交流交往,建立了機制化經濟合作關係,建立了“兩會”交流機制,建立了國共合作平台,實行了外交休兵,降低了軍事對抗……,雙方都確認了“和平發展”的目標,短短一年多達成協議十二項、共識一項,而大陸一年多釋放善舉超過了以往六十年,開始形成一個命運共同體,開始建立一個新的民族認同,兩岸正共同走向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在共同發展的歷史新時期,兩岸關係如解放了的天足,再塞回以前的鞋裡已辦不到了。在這種情況下,給我們從容面對“中華民國”問題創造了條件。
  
  近些年關於“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係論述有許許多多,如大屋頂理論,把“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比作一個大中國下的兩個政府或兩個區域或者兩個政治實體;也有杯子理論,把“中華民國”比作杯子,台灣人民比作杯子中的水,兩岸關係如不要杯子,水焉能存;也有球體理論,把“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看成一球兩面,這個球就是中國,它們是這球的兩面而已;也有一體兩面理論,稱“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一體兩面,從倫理上説,縱的關係如父子,横的關係如兄弟,都是一家人,從1912年至1949年,“中華民國”曾是這個家的大家長,它曾是亞洲第一個民主國家,取得過抗戰勝利,又成為聯合國安理會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1949年後它在大陸的權力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到台灣後取得了亞洲“四小龍”成就,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大陸取得了改革開放巨大成就,兩岸憲法、人民、主權、領土都是重叠的,這在歷史上與世界上是少有的。事實證明,兩岸可以共享一個中國的尊嚴與榮譽。這些理論大體符合“兩岸同屬一個中國”之説,也符合“共同締造一個更加美好的新中國”之説。
  
  當然還有“國中之國”論等,即承認“中華民國”為統一後的中國的一部分,台灣退讓一步承認統一後的中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可以享有二級外交權,好比唐朝西北有高昌、車師,東北有渤海;西南有南詔;宋朝有西遼、西夏;明朝有後金;清朝有南明……,西方也有這樣先例,這種“國中之國”不是“邦聯”或“聯邦”。類似這種觀點還有許多例子,在統一前不妨讓大家多多討論。
  
  兩岸進入了和平發展期,開始改變挑戰“一個中國”行為,開始止住了“去中國化”行為,未來兩岸更是需要簽ECFA協議與和平協議,相互正視政治現實一定會浮到談判桌上,兩岸問題是必須對話與談判才會解決。很多問題都是一念之間的問題。鄭必堅先生率團訪台,提出“眼界決定境界,思路決定出路”,兩岸的出路不就是我們的眼界與思路問題,主權觀念等等問題,都是取決於我們的意識,而意識取決於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的需要。曹興誠先生所説的“尊重中華民國”問題,不盡是大陸的過錯,台灣六十年的“三不”政策和“一邊一國”論,以及拒絶對話與談判也應負相當責任。但是,可幸的是這一切正在變成過去,兩岸正呈現出各種機遇,我們有望迎來一個健康的兩岸關係。“中華民國”問題是我們未來兩岸關係中必須面對的影響,面對這問題是需要條件的,支持兩岸和平發展,就會給雙方創造這樣的條件。
  
  寫於2010年3月1日

  (本文發表於《中國評論》2010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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