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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發展成為兩岸關係主題的歷史必然性

  一、中華民族的最高利益要求和平發展,避免内戰
  
  兩岸關係可能有兩種狀態。一種是由“台獨”活動日益猖獗所引起的充滿危機的、對抗的兩岸關係。為了達到將台灣從中國分離出去的目的,台灣當局在政治、經濟、文化等各個領域進行“去中國化”的“台獨”活動,其中,“法理台獨”對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前景造成了最為危險、最為嚴重的影響,其最嚴重的危害就是有可能把兩岸關係引向戰爭,一旦兩岸兵戎相見,對兩岸同胞的福祉和整個中國的現代化都將産生難以估量的負面影響。
  
  另一種兩岸關係是以血脈相連的民族認同與中華文化為支撐、以二十年來兩岸經貿與社會交流為基礎、符合兩岸全體中國人民利益的、和平的、和諧的兩岸關係。這種和平發展、和諧穩定狀態下的兩岸關係是實現兩岸和平統一的基礎。在現階段,對台工作目標應該致力於創造這種和平發展、和諧穩定狀態下的兩岸關係。
  
  本項研究旨在探討如何建構和保障第二種狀態下的兩岸關係,控制或避免第一種狀態下的兩岸關係,尋求使第一種狀態的兩岸關係能和平轉變為第二種的有效途徑。
  
  本課題組認為,和平與發展是一種辯證關係,和平是實現兩岸共同發展和共同繁榮的基本前提,失去和平,不僅難以繼續進行經濟建設,曾經獲得的發展成就也將毁於一旦,沒有和平,談不上任何意義的發展。而發展是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的關鍵,是重要而有效的解決之道,不管經濟還是政治意義上的發展,都事關兩岸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共同繁榮,是促進兩岸和平的重要基礎。
  
  和平發展成為兩岸關係發展的主題,與中國和平發展的道路是相輔相成的。中國當前所處的戰略機遇期要求我們把和平與發展作為兩岸統一的紐帶。中國共産黨第十七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報告指出:和平發展之路是中國政府和人民根據時代發展潮流和自身根本利益做出的戰略抉擇。中國在現階段致力於和平發展又面臨著嚴峻的挑戰,解決發展中遇到的諸多問題需要和平的周邊環境與和平的兩岸關係。因此,力爭兩岸關係的長期和平與穩定,對維護和延長重要戰略機遇期,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具有特别重要的意義。與此同時,中國整體上的和平發展進程又是消融“台獨”分裂勢力的重要進程。中國和平發展的過程是一個更加開放、更加融入全球經濟體系的過程,是更加繁榮昌盛、更加國强民富的過程,是更加現代化、更加民主、自由的過程,一個開放的體系,完全可以消化種種不利因素,增加兩岸共同利益、增進台海與亞太的安全穩定、增强兩岸統一的原動力。要實現和平統一,首先應推動和平發展,中國的和平發展最終將消解“台獨”的理念,引領一個漸趨統一的和平穩定的兩岸關係。
  
  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架構”建構上,我們關注和平機制建構的必要性與可行性問題。所謂“架構”,字典的釋義為“設置在事物或器物周圍起約束、支撐或保護作用的東西”,而應用到現實生活中,它的意義要豐富生動得多,它體現著規範、機制或程序等對於目標實現的價值和作用,它將事物演變、事態發展約束在一個既定的方向上,為其提供邁向既定方向的各種條件,並確保這種發展免受不良因素的干擾和影響。
  
  按照此定義,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架構必須要發揮這樣的約束作用,即讓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能夠逐漸趨近兩岸和平統一的根本目標,並為這一目標的最後實現創造條件。為此,雙方要經過談判,制訂確實有操作性的方案,使兩岸之間的政治障礙得以漸漸排除。除了以和平協議為基礎的政治機制之外,這一“架構”還可能或必然涉及其它領域的機制建構,如兩岸和平機制中的談判機制、經濟合作機制、文化合作機制、軍事互信機制……等等。
  
  二、維護和平是中國對世界的應有貢獻,和平統一是最佳選擇
  
  鄧小平改變了毛澤東時代對於國際形勢和時代特徵的基本認知,不再强調“戰爭與革命”的主題,代之以提出“和平與發展是當代世界的兩個基本問題”,進而提出“和平與發展是當代世界的主題”。早在1977年,鄧小平就提出了“國際形勢是好的,我們有可能爭取多一點時間不打仗,——可以延緩戰爭的爆發”的論斷,1982年,黨的十二大確定了中國在八十年代的三大任務,其一即“反對霸權主義,維護世界和平”。1985年,鄧小平在軍委會議上指出:“在較長時間内不發生大規模的世界戰爭是有可能的,維護世界和平是有希望的”。
  
  以江澤民為核心的中共第三代領導集體繼續貫徹鄧小平的設計思路,不斷重申:“和平與發展是當今時代的主題——要和平、求合作、促發展已經成為時代的主流。維護世界和平的因素正在不斷增長。在相當長的時期内,避免新的世界大戰是可能的,爭取一個良好的國際和平環境和周邊環境是可以實現的”;反覆强調:“維護和平促進發展,事關各國人民的福祉,是各國人民的共同願望,也是不可阻擋的歷史潮流。世界多極化和經濟全球化趨勢的發展,給世界的和平與發發展帶來了機遇和有利條件”。
  
  胡錦濤主持中央領導工作以後,在前任强調“和平與發展是當今世界的主題”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出並强調“和諧”的概念,推動在國際上建構和諧世界,在國内建設和諧社會,這明顯反映出新一代中共領導更加重視和平的價值、地位與功能。
  
  胡錦濤不僅沿續了其前任關於“和平與發展是當今時代的主題”的形勢判斷,而且進一步把對國際形勢的判斷與對兩岸關係的前景聯繫起來,提出“和平發展是兩岸關係的主題”。在黨的十七大上,胡錦濤進一步指出:“當今世界正處在大變革大調整中。和平與發展仍然是時代主題,求和平、謀發展、促合作已經成為不可阻擋的時代潮流。”“當代中國同世界的關係發生了歷史性變化,中國的前途命運日益緊密地同世界的前途命運聯繫在一起”。
  
  上世紀90年代中期、特别是2000年民進黨在台灣上台以來,台海形勢日趨緊張,引起了兩岸人民及國際社會的嚴重關切。
  
  2005年4月,中國頒佈《反分裂國家法》,在堅持實現和平統一長遠目標的同時,把反對“法理台獨”作為首要任務。國際社會、包括美日輿論對這一法案給予了積極或者是較為理性的反應。隨後,台灣反對黨主要領導人連戰、宋楚瑜等接連訪問大陸,兩岸關係在一定程度上有所緩和。正是在這樣的形勢下,構建兩岸和平穩定發展架構的問題被提上了議事日程。胡錦濤在2005年會見連戰、宋楚瑜等台灣政黨領袖時,與連戰先生共同明確提出了“建構兩岸和平穩定發展的架構”的主張。其間及以後,在中國領導人的講話和不同的重要文告中,此項主張被多次重申。2007年10月,黨的十七大報告鄭重指出,希望兩岸在一個中國原則的基礎上,通過協商正式結束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構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框架。
  
  兩岸目前最迫切的是恢復以九二共識為基礎的會談、推動三通、討論如何進一步推動兩岸經貿合作。事實上,自大陸改革開放及台灣廢除戒嚴法以來,兩岸經濟整合在市場力量的作用下已成為不可抵擋的趨勢。如果兩岸能共同努力,早日建立起以政治對話、政黨交流、經貿合作、軍事互信等為主要内容的和平穩定發展架構,就正式結束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對於消除台海緊張局勢、促進區域經濟的發展與和諧周邊環境的建設,將具有十分重大、積極的影響。
  
  建構穩定的兩岸和平發展框架為未來較長時期内兩岸關係的發展指明了正確的方向,它順應了和平發展的世界大勢,不僅有利於兩岸政治穩定及經濟的順利發展,有助於和平解決統一問題,也有利於化解中國與美日同盟的潛在對抗、有利於東亞地區的和平穩定,體現了中國為建設和諧世界而努力的誠意。
  
  三、兩岸關係中新要素的出現,使和平發展成為必然之選和必經之路
  
   從1955年中央提出“和平解放”迄今55年以來,從毛到胡四代中央領導集體都沒有選擇“打”即通過戰爭方式解決台灣問題的方案,並且在這個過程中提出了“和平統一”的基本國策,並漸漸過渡到現在的“和平發展”。江主席在上世紀末曾提出“時間表”的問題,但任何時間表要真正具可操作性,必須有其時限,一般不宜超過三年,最長不能過五年。如果超出這個時限,各種要素都會變化(美國、台灣、甚至我們自己的領導人都變了),實力對比可能大不同前,戰略就必須重新評估,當初定的時間表自然就失去意義。所以“時間表”的提法後來被“抓住戰略機遇期”所取代,漸漸也沒人再提了。
  
   有同志會質疑,就算我們能理解在短期内不宜動武,但這並不等於我們就應當去幫對方,如經濟讓利、“外交休兵”——等等。我們可以繼續給對岸施加壓力,讓形勢緊綳,讓對方盡量地弱一些、亂一些,以便為我盡早徹底解決台灣問題創造條件。其實這個建議在陳水扁時期就曾實施,在實施過程中,我們發現了幾個新要素:
  
  1.兩岸存在了六十年的“法統之爭”對我政權合法性的威脅已經基本消除,我在國際上代表中國已經成為絶大多數國家奉行的常識。
  
  2.雖然兩岸存在政治分裂的現狀,但雙方法理都規定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沒有因兩岸矛盾而遭受根本的分裂。國際社會也只把台灣視為地區而非主權國家。
  
  3.台獨才是對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發起挑戰的最大現實威脅。而台灣島内反對台獨的政治勢力仍然堅持一個中國(但内涵與我不同,而且漸漸有所鬆動)的原則,可以成為我反台獨的合作夥伴。
  
  4.我對台影響其實是有限的,施加壓力短期有效,但很難持久。而且有其副作用,就是導致台灣民眾的反感,不利於島内能同我合作的力量發展。
  
  結合這幾個新要素再來考慮對台戰略,問題就有了一個轉換:在一個可能將長達幾十年的戰略相持階段,兩岸關係怎麼辦?是讓台灣對我們越來越仇恨、靠美日越來越近好呢?還是讓其對我們逐漸降低敵意、並且在一些領域同大陸聯繫越來越緊密好呢?是把島内不同的政治勢力統統打成我們的死敵好呢,還是在台灣内部拉出一隻能同我們進行有限合作的力量好呢?結論不難做出:當然是後一種。
  
  那麼,用什麼方法、通過什麼路徑能使台灣對我們降低敵意、並且在一些領域同大陸聯繫越來越緊密呢?既然因為各種原因難以選擇戰,剩下的就只有爭取和,但“和”不是單方面的,它必須有對方的接應,也就是對方能同我合作的力量掌權後才能實施。在具備了這個條件即我們要爭取的力量掌權後,兩岸關係的基本性質就要轉入“和”的軌道,那邏輯的結論就是不能選擇那些為“戰”做準備的削弱對方、搞亂對方的方案,因為那樣的方案只能引發和增强對方的敵意而不是降低敵意。(對方不是傻子,我們不可能説一套做另一套)。
  
   説到這裡,就要討論一下後冷戰時期國際格局的一個新特點,就是我們今天所處的時代已經變了。原來的對手彼此界限分明,而今卻變成非常複雜的關係:非敵非友、亦敵亦友、似敵似友、可敵可友、此時為敵彼時為友、此事為敵彼事為友、此處為敵彼處為友、此時此事此處既為敵又為友……。
  
  進入和平發展後的兩岸關係也具同樣性質。大陸同台灣關係中有“敵”的一面,至今兩岸敵對狀態仍在,所以我們呼吁要盡早開啟結束敵對狀態的談判。但從連戰先生訪問大陸開始,國共兩黨就發展出了“友”的一面,雙方在和平發展問題上是友,在反台獨的問題上是友。雙方都同意現在兩岸關係面臨難得的歷史機遇,也都希望能抓住這一歷史機遇,為此都維護“九二共識”。我方同台獨(民進黨)當然是敵,但也要做其工作,畢竟其代表近半台灣人民,大陸不可能簡單地把那些民進黨的選民統統視為敵人來對待。
  
   面對這種非常複雜的敵友兼具的關係,有兩種態度恐怕都是不妥或者至少是片面的。一種態度是把可能爭取或至少在一段時期内還能合作的對象統統斥為“最危險的敵人”,於是唯一的選擇就是
  
  “不惜一戰”,這樣的心態顯然無法適應已經變化了的世界,對維護我國家利益非但無助,有時甚至有害。另一種態度是在探索與對方的合作方式時忽略了敵對狀態尚未結束的現實,或者過分熱情地與對方稱兄道弟,結果反而造成對方的尷尬甚至不滿;或者過於樂觀地認為對方應對我方的“讓利”大大領情,忘記了我們在對方的心中其實還是敵人。
  
  總之,兩岸關係中新的要素産生,即對方堅持所謂“中華民國法統”對我政權的合法性已基本不構成威脅,反之倒是成為了台獨的障礙,因此我們可以暫時凍結(擱置)與傳統老對手(國民黨)的敵意,雙方聯手共同去對付更危險的敵人(台獨);在此同時,盡最大的可能爭取讓那位老對手“化敵為友”,這首先就要從培養彼此的善意和相互理解做起。這些工作最大的功用是利於我們抓住戰略機遇期,為和平統一準備條件。

  (本文原為作者擔任首席專家的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兩岸和平發展框架研究》中的第一章第二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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