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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開放與對台戰略的調整

  改革開放是三十年來在中國發生的最重大事件,所有關於中國的討論,都離不開“改革開放”這四個字,它或者直接就是問題的核心,或者是影響事態發展的最重大要素。
  
  兩岸關係的變遷和中國對台戰略的相應調整,曾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響和制約,其中有些因素並不一定與改革開放有直接關係,有些則根本沒有關係(如台獨的發展),但這並不意味著研究兩岸關係問題可以忽略改革開放要素。事實上,三十年來兩岸關係發展最重要的背景就是中國的改革開放,而改革開放也的確深刻影響了中國對台戰略,這可以從三個基本面向來看:
  
  一、黨的基本路線轉向“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使“和平發展”在對台戰略中的地位和作用明顯上升
  
  1.和平的價值、地位與功能在對台戰略中更加重要
  
  改革開放前,在“以階級鬥爭為綱”的左傾路線指導下,對台戰略是以强調“鬥爭”為主,學界研究的重點是統一問題,對和平問題則基本沒有研究,“和平”只具有盡量減少鬥爭成本的“工具價值”,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
  
  經過三十年的改革開放,中國人日益深切地認識到和平不僅僅是手段,而且在很多場合也是目的。中國對台戰略中的和平觀,也超越了原來只與實現兩岸統一掛鈎的“工具價值”,而具有三種新的價值:
  
  一是和平與中華復興的掛鈎。現在的對台戰略,已經不僅僅從兩岸關係的角度看問題,目標也不限於“統一”這一項,而是把解決台灣問題與實現中華復興聯繫起來考慮,强調在實現中華復興的過程中奠定兩岸統一的基礎,使未來兩岸的統一能成為中華民族進一步騰飛的加力站,而不是讓台灣問題干擾中華復興的大業。除非“台獨”發展到必須用武力壓制的程度,否則我們就必須堅定不移地貫徹“和平統一”的基本國策,盡最大努力防止兩岸中國人的内戰,防止因台灣問題引發中國人的“内耗”而使我們喪失寶貴的戰略機遇期。
  
  二是和平與發展的掛鈎。在改革開放以前和改革開放之後一段時間内,“發展”問題完全不能進入兩岸關係研究者的視野,甚至到本世紀初,在對台領域中使用最多的詞組還是“和平統一”,而鮮少提及“和平發展”,直到2006年4月錦濤同志提出“和平發展是兩岸關係的主題”之後,這個詞組才漸漸在對台部門流行開來。然而,這個變化是遲早要發生的,因為改革開放的大背景決定了這是必然趨勢。改革開放導致了中國指導思想上的巨變:“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基本路線和“建設小康社會”、建設和諧社會等政治目標要求和平環境的配合;“發展才是硬道理”的精闢論述指明了中國政策選擇的價值排序;“和平發展”成為中華復興的必由之路!而兩岸關係的發展當然應當是這條道路中的一個組成部分而不是例外,和平發展成為兩岸關係發展的主題,與中國選擇和平發展的道路是相輔相成的。
  
  胡錦濤在十七大政治報告中,重申“爭取和平統一的努力決不放棄”,强調要“牢牢把握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主題,真誠為兩岸同胞謀福祉、為台海地區謀和平”,他指出:和平發展之路是中國政府和人民根據時代發展潮流和自身根本利益做出的戰略抉擇。解決發展中遇到的諸多問題需要和平的周邊環境與和平的兩岸關係。和平是經濟高速發展的基本前提,失去和平,不僅難以繼續進行經濟建設,曾經獲得的發展成就也將毁於一旦,沒有和平,談不上任何意義的發展。而發展又是解決台灣問題的關鍵,不論最後是以和平方式還是以非和平方式,都要靠發展積蓄實力。不管經濟還是政治意義上的發展,都關係到兩岸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共同繁榮,是促進兩岸和平統一的重要基礎。
  
  因此,力爭兩岸關係的長期和平與穩定,對維護和延長重要戰略機遇期,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具有特别重要的意義。中國整體上的和平發展進程同時也是消融“台獨”分裂勢力的重要進程。
  
  三是和平與中國的國際戰略的掛鈎。改革開放使中國日益快速地融入現存的世界體系,中國走向世界,世界擁抱中國,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國必須更在意國際社會的反應。而國際社會對台灣問題的意向如果用最簡單的語言來描述,就是“維持現狀”與“和平解決”這八個字。胡錦濤主持中央領導工作以後,在前任强調“和平與發展是當今世界的主題”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出並强調“和諧”的概念,推動在國際上建構和諧世界,在國内建設和諧社會,與之相應則是在兩岸推動和平發展。在這裡,中國對台灣問題的思考,已經不僅僅是如何處理内政問題這一個層面,還包括如何處理大國關係、如何在中國日趨强大的進程中向世界特别是周邊鄰國展現中國的形象……等問題。
  
  2.更加强調對台戰略的階段性
  
  1949年以來,對台戰略的關鍵辭經歷一個變遷過程:武力解放——和平解放——和平統一——和平發展。在毛、鄧兩代中央領導集體的對台戰略中,與台灣當局的談判模式都被設計成“畢其功於一役”型,即雙方不談則已,要談就是談統一問題,或曰直接解決台灣當局對於中央政府的歸順問題。到江澤民主席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領導集體,由於台灣内部政治格局發生了重大變化、國際格局也發生了重大變化,使台灣問題的長期性、複雜性更加强化,第三代中央領導集體相應提出“分步走”和“過渡階段”的構想,即江主席在《八項主張》中提出“做為第一步,雙方可先就‘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進行談判,並達成協議。在此基礎上,共同承擔義務,維護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並對今後兩岸關係的發展進行規劃”。但當時台灣方面“獨”的傾向加强,我方促統的緊迫感也隨之加强,因而一度有“台灣問題不能久拖不決”和“統一時間表”的思考。
  
  錦濤同志主持中央對台工作以來,針對國際形勢和台灣島内政治力量對比的新變化,進一步調整對台戰略,其中有一項已經被海内外論者公認:就是把“反獨”與“促統”視為有關聯但又有區隔的、不同的戰略階段,有不同的戰略目標,在“反獨優先”階段,對台工作最重大的戰略目標就是堅決不讓法理台獨得逞。
  
  在2008年3月的選舉中,台灣人民做出了正確的選擇,兩岸中國人的“反獨”鬥爭也取得了重大的階段性勝利,台灣政局發生了有利於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重大的積極變化。兩岸關係顯然已經邁出了“反獨優先”的戰略階段,那麼下一步是否該直接“促統”呢?
  
  其實,胡主席已經在黨的十七大上提前回答了這個問題。他在《政治報告》中鄭重對台灣各個政黨呼吁:“在一個中國原則的基礎上,協商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構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框架,開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新局面”,值得注意的是,胡主席並沒有强調“統一”。由此可知,在未來相當長時期内,雙方談判的議題不會是統一問題即台灣當局對中央政府的歸順問題,而是如何建構兩岸和平穩定互動架構的問題。換言之,在“反獨優先”和兩岸“共議統一”這兩個戰略階段之間,將有一段很長的“和平發展”階段。把“和平發展”明確為兩岸關係中的一個過渡階段,以建構兩岸和平發展互動框架做為銜接“反獨”與“促統”的樞紐工程,這是新一代中央領導集體對台戰略的新創見,它細化了解決台灣問題的路徑選擇,使宏觀的大戰略首次有了具體的操作平台和分階段的戰術方案與戰術目標。
  
  早在1984年,鄧小平就指出:“因為我們精力要花在經濟建設上,統一問題晚一些解決無傷大局”。雖然“和平發展”在字面上沒有“統一”,但它無疑是必須以“一個中國”為指導原則和基礎、以“統一”為指向和目標,雙方談出一些關於兩岸和平穩定互動的協議本身就是促統的實際體現,或者説是促統的初期階段。
  
  3.對台戰略設計中已經有了初步的“兩岸和平路線圖”
  
  胡錦濤在2005年會見連戰、宋楚瑜等台灣政黨領袖時,與連戰先生共同明確提出了“建構兩岸和平穩定發展的架構”的主張。其後,各方面人士圍繞這一主張提出種種構想,如建立兩岸政黨交流機制、建立兩岸領導人會晤和磋商機制、建立兩岸軍事互信機制、建立兩岸經濟合作機制、乃至自由貿易區或共同市場——等等。現在兩岸政黨交流機制早已走出構想階段而部分成為現實;兩岸經貿交流機制、談判機制、對話機制也都有了令人樂觀的成長和發展。
  
  有學者認為:單純的“沒有戰爭”是低度和平或暫時和平,也可稱為現實主義的和平;由協議保證的正式和解是中度和平,也可稱為制度保障或制度主義的和平;而消除了敵意則可以視為是高度和平或永久和平,也可稱為共同利益保障或建構主義的和平。低度和平是不能用武,是不戰的和平;中度和平是不願用武,是和解的和平;到了高度和平階段,就是根本不需要用武,是升華到了和諧的和平。
  
  用上述觀點來解讀目前還是朦朧狀態的“兩岸和平路線圖”:當前台灣海峽的現狀是“低度和平”即不戰,是靠相關各方的相互軍事威懾保障的和平;下一步是兩岸通過平等談判簽定和平協議或結束敵對狀態協議,或建構兩岸軍事互信機制、兩岸政黨交流機制、兩岸領導人會晤和磋商機制——等等,使兩岸的和平升級為靠制度或協議保障的“中度和平”。再經由雙方共商兩岸關係的未來,“共議統一”來邁向共同利益保障的“高度和平”,其象徵是兩岸經濟文化交流的全面機制化,台灣朋友建議的兩岸自由貿易區或“兩岸共同市場”,就是對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全面機制化的具體構想,胡主席在會見連戰、宋楚瑜時對這些構想已做了積極回應。
  
  二、改革開放的内在邏輯促使對台戰略中的“敵我”定位發生微妙變化,對台戰略漸漸從“征服型”的統一轉為在和解、合作基礎上的“共促統一”
  
  改革開放對於中國人精神世界最重大的影響之一,就是改變了中國人對於資本主義和資産階級的看法。改革開放以前,我們對資産階級和資本主義在國際和國内繼續存在、繼續發展的合理性認識不夠,乃至過激地在宣傳上把資本主義和資産階級與垂死、“邪惡”掛鈎,過度强調要“消滅資本主義”的使命感,並不斷向黨員和群眾灌輸這種使命感,使全國人民關注的焦點被錯誤地牽引到“姓社姓資”的問題上。在國際共運問題上,林彪、四人幫之流稱毛澤東思想是馬列主義的第三個里程碑,鼓吹“世界上還有三分之二的人民沒有解放”,熱衷於推動世界革命,其結果是中國在世界上被迫處於尼克松所形容的“憤怒的孤立”狀態。
  
  在後來領導中國改革開放的進程中,鄧小平逐漸形成了他對當代資本主義的系統看法,認為資本主義是當代中國和平共處的夥伴、是改革開放的對象、是激烈競爭的對手、是學習借鑒人類文明成果的源泉之一、也是中國和平演變的危險之一。這樣的認識就全面了、深刻了、實事求是了。
  
  我們知道,台灣問題原本就是因為意識形態分歧和制度選擇差異(國共内戰、美蘇冷戰皆源於此)引起,改革開放以前,中美關係和兩岸關係基本上都被定位為“敵我關係”的性質。其後大陸認真總結“文革”的教訓、改革開放逐步擴展和深入,國人對於資本主義和資産階級逐漸有了更加全面、深刻、更加實事求是的認識,在兩岸關係中和中美關係中因為意識形態和制度選擇而産生的敵意就下降了。經過三十年的改革開放,現在的中美關係已經不能簡單歸類為“敵我關係”,而是既有矛盾和對抗、又有妥協與合作的、非敵非友、可敵可友、亦敵亦友、此時敵它時友、此事敵它事友……的非常複雜的關係;兩岸關係除了與陳水扁“台獨”政權對抗的八年外,在其它時段内也不能簡單定位為是“敵我關係”,它同樣也是非敵非友、可敵可友、亦敵亦友、此時敵它時友、此事敵它事友……的非常複雜的關係。相應地中國的對台戰略也發生三種微妙但影響深遠的變化:
  
  1.對於“一國兩制”的理解更加深刻。在“和平解放”階段和早期的“和平統一”階段,我們多少還是帶著優越感去看待被統的一方,允許其這個“不變”、那個“不變”,主要是出於減少統一成本的考慮,有點“贖買”的意味。在思維的深層對“最終還是要變”的期待其實是大於對“不變”的期待。改革開放以後,小平發現資本主義是受當地人民擁護的制度,也是能為當地人民帶來福祉的制度,而且台港澳乃至海外的資本家也能為中國的改革開放做出他們的貢獻,因此對“一國兩制”的論述重點就轉向强調“長期不變”,並且在理論上回答了兩制長期共存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等問題,同時在憲法中規定特别行政區的地位,使“一國兩制”成為國家基本的組織形式,受到自憲法以下各類法律的保護。這種情況“至少五十年不變”。那麼五十年以後怎麼辦?小平説“到了(下世紀)後五十年,我們同國際上的經濟交往更加頻繁,更加相互依賴,更不可分,開放政策就更不會變了”,相應地,“一國兩制”政策“五十年以後也更不需要變”。
  
  如果説“五十年不變”是真誠地尊重兩地的制度差異,那麼“五十年以後就更不會變”的原因之一,是“我們同國際上的經濟交往更加頻繁,更加相互依賴,更不可分”,正如小平所預見:改革開放必然造成兩地的制度差異縮小,至少中國在經濟制度上更市場化了,而制度差異縮小將使得“兩制共存”更有生命力。
  
  2.對於我們原來在台灣問題上鎖定的外來“假想敵”——美國,除了繼續與之鬥爭的一面外,也要思考是否還有另一面,即和解合作的一面?
  
  改革開放、中美建交和小平宣佈對台灣的和平統一方針,這三件事幾乎同時發生,絶不是時間上的巧合,而是因為這三件事本來就存在著密切的内在聯繫和制約關係。改革開放是“市場化”和“全球化”的結合,其主要内容之一是改變與西方的關係,而美國是西方世界的領袖,因此如鄧小平所説“中美關係終歸要好起來才行”。而台灣問題又是中美之間最敏感、最重大的分歧問題,要想讓“中美關係好起來”,就必須妥善處理台灣問題,不能讓中美在台灣問題上的分歧衝擊改革開放的大局,這就是鄧公當年的戰略思考。而今三十年過去,這一重大戰略思考仍然對中國有至關重大的指導意義,未來相當長一段時期内也必將仍然有至關重大的指導意義。
  
  我們要一如既往地堅持台灣問題是中國的内政,反對一切形式的外來干涉,特别要反對美國把台灣變成其保護地。但在改革開放的進程中,隨著中國融入國際體系程度的加深,隨著我國與美國的共同利益紐帶的强化,我們在解決台灣問題時也要考慮如何營造對我有利的國際環境的問題,包括如何用最少成本來對付“美國介入”的問題。最理想的選擇是讓美國成為我最終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的助力,如此目標達不到,則至少不要讓美國成為阻力,如此目標還是達不到,至少我們還可讓美國在反台獨方面發揮些作用。
  
  總之,改革開放三十年後的中美關係,已經是一種非常複雜的大國關係,雙方不僅有鬥爭和對抗,也有合作及妥協,未來對兩國人民都最有利的選擇,就是中美應當在盡可能的範圍内以合作代替對抗。近兩年來,陳水扁的倒行逆施非但沒有如其設想的那樣造成中美關係的緊張,反而促進了中美在反對台獨的問題上進行有成效的合作,這證明了即使在中美之間存在最重大、最敏感分歧的台灣問題上,也存在著合作的空間。
  
  3.在對統一對象即台灣當局的態度上,從“征服型”統一轉為在和解、合作基礎上的“共促統一”。改革開放前乃至改革開放後相當長一段時期,我們對於台灣當局的政策——無論是武力解放還是和平統一,其實都沒走出古代中國處理割據的基本模式,即傳統的剿、撫、或剿撫並用,(武力解放是“剿”,和平統一是“撫”,和平統一但絶不承諾不使用武力是“剿撫並用”),這種基本模式可稱之為“征服型”統一(包含武力的征服和招安式的征服)。
  
  改革開放三十年,與中國對資本主義的“制度包容”和對美國的“有限合作”相呼應,對台戰略也漸漸從“征服型”的統一轉為在和解、合作基礎上的“共促統一”。現在中國共産黨已經建立了同台灣泛藍政黨的合作平台,今後只要泛緑政黨放棄台獨主張,中共也可同其建立正式黨際往來。在對台工作中有一項非常重要的内容,就是招商引資,實際上就是要做好台灣資産階級的工作,讓他們在祖國統一大業中起作用、做貢獻。胡錦濤關於兩岸和平發展架構和簽訂兩岸和平協議的主張,完全超越了“剿、撫、或剿撫並用”的傳統模式,一旦簽訂兩岸和平協議,“剿”就無從談起了,但這時仍未統一,換言之台灣當局也沒有接受“撫”(沒被招安),這時的兩岸關係將是“平等協商、共議統一”的關係,這將是完全不同於以往中央處理地方割據政權模式的新型關係。
  
  三、改革開放提升了“人民”在對台戰略中的地位,使解決台灣問題的落腳點——從“兩個寄希望”轉到“重在爭取台灣民心”
  
   在毛、鄧兩代,有“寄希望於台灣當局,也寄希望於台灣人民”的政策,但工作的重點其實只鎖定在當局方面,工作方式也基本上屬於傳統的“統戰”方式;對何謂“台灣問題”的解讀,也主要是集中在對台灣當局的處理上,似乎解決了台灣當權者的問題,包括對其“待遇”做出妥善安排,就是解決了台灣問題。雖然提出了“寄希望於台灣人民”,但只停留在理念口號,並沒有具體的措施。
  
  江澤民提出“三個代表”思想後,涉台部門也相應出現如何在對台工作中體現“代表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的思考。台灣同胞是中國人民的一部分,中國的中央政府有責任照顧台灣人民的福祉。我們要盡最大努力,爭取在最終解決台灣問題時能讓台灣人民的福祉得到提升而不是減損。江主席在《八項主張》中提出:“2100萬台灣同胞,不論是台灣省籍還是其它省籍,都是中國人,都是骨肉同胞、手足兄弟。要充分尊重台灣同胞的生活方式和當家作主的願望,保護台灣同胞一切正當權益,我們黨和政府各有關部門,包括駐外機構,要加强與台灣同胞的聯繫,傾聽他們的意見和要求,關心、照顧他們的利益,盡可能幫助他們解決困難”,像這樣的表態,散見於1995年以後北京的多份對台重要文告和領導人的講話,它們説明中共第三代領導集體,已經更深刻地認識到“做台灣人民工作”的重要性。
  
  近年來,隨著反台獨鬥爭的激化和深入,大陸學界和有關部門對台灣問題的認知也更加深刻。台灣的問題至少有兩個層面:表面層次看是我們同台灣當局的政治分歧問題,但更深層次上還是中央政府與台灣人民的關係問題。祖國大陸的很多政策訴求不能被台灣多數人接受,這是陳水扁之流敢於“有恃無恐”挑釁大陸的根本原因。只有到某一天,我們的政策訴求可以被台灣的多數人民接受,才是台灣問題的真解決。
  
  台灣的“民主化”使人民對兩岸關係的未來有了決定性的力量,選舉則改變了統治集團與人民的關係,現在想繞開台灣選民對台灣前途做任何決定,都是不可能的。然而,對人民不能“統戰”,我們必須開拓出直接面向台灣人民的工作方式。按照胡錦濤“以民為本”的思想,祖國大陸把以往必須台灣當局先做什麼(如必須先承認一個中國原則)我們再做什麼的方式,改為“四個有利於”的標準,即只要是對台灣同胞有利、對促進兩岸交流有利、對維護台海地區和平有利、對兩岸關係發展與和平統一有利的事情,祖國大陸都會盡最大努力去做,而不再以台灣當局怎樣講為前提。於是我們看到,即使是在陳水扁執政的情況下,大陸也主動出台了一系列改善兩岸關係的措施,2007年年初,國務院台辦先後提出“共同參與、多點開放、直接對飛、雙向載客”的“十六字目標”與“大陸積極推動兩岸“三通”政策不變”等五點意見,積極與島内各界聯繫,主動邀約台灣航空業者與大陸相關人員進行溝通,最終使春節包機得以實現。台灣海基會原董事長辜振甫去世後,海協會汪道涵會長派副會長孫亞夫、秘書長李亞飛等,以其私人代表身份赴台弔唁,以顯示對辜先生的敬意與對台灣同胞的尊重。隨後又在向台灣同胞贈送一對大熊猫、台灣農産品銷售大陸、貨運包機,兩岸直接“三通”等議題上主動釋出善意,這都是“四個有利於”的具體表現,亦即“以民為本”的具體表現。
  
  另一項例子就是北京對“一個中國”原則的表述方式所做的調整。調整的方向是從“屬政府主義”-“屬地主義”-“屬民主義”。
  
  “屬政府主義”强調主權與政府的連接。改革開放以前,我們對一中原則的表述是三句話(簡稱“老三句”),即“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其中第三句就是典型“屬政府主義”的表述方式。
  
  “屬地主義”强調地域與主權的連接。在江澤民同志主持中央工作時,鑒於世界上絶大多數國家都已經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為了更有力促成台灣方面堅持一個中國原則,錢其琛同志代表中共中央提出了新的一中原則的表述方式(簡稱“新三句”),即“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這裡迴避了誰是合法政府的問題,强調“台灣和大陸同屬一個中國”,它和“老三句”中的“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都是典型“屬地主義”的表述,當然“新三句”的表述方式比“老三句”對台灣更友善。
  
  而“屬民主義”的特徵是强調人民與主權的連接。在胡錦濤總書記十七大政治報告中,首次提出了“三個共同”的論述,即“十三億大陸同胞和兩千三百萬台灣同胞是血脈相連的命運共同體”、“中國是兩岸同胞的共同家園,兩岸同胞理應携手維護好、建設好我們的共同家園”、“涉及中國主權和領土的事務必須由全體中國人共同決定”。這樣的“三個共同”,不是對“新三句”的替代,而是對“新三句”的重要補充,因為“新三句”中沒有提到人民,而“三個共同”則從“以民為本”的角度來闡釋一中原則的内涵,是典型的“屬民主義”的表述方式。這種新的表述方式具有四大長處:(1)更貼近“人民為國家主人、人民共同擁有國家主權”的當代民主理念;(2)超越兩岸在政府代表性和地域主權歸屬問題上的爭議,為雙方在一個中國問題上達成妥協開闢更大的彈性空間;(3)更具人文關懷和感情色彩,像“命運共同體”、“共同家園”之類的提法,從歷史講讓我們追懷兩岸同胞共同的血脈、文化傳承;從現實講是上百萬台商現今在祖國大陸生活發展的生動寫照;從未來講則描繪了兩岸同胞共謀和平、共同發展、共同繁榮的美好願景;(4)更易得到國際社會的理解和支持。白宫發言人約翰德羅於胡總書記做報告的次日即表示,“美國注意到胡錦濤對台海關係措詞温和的發言,他們相信,中共在向追求和平的正確方向前進,美國也認同,台灣問題必須由海峽兩岸所有人民,透過溝通、對話,共同決定”。
  
  胡總書記政治報告談及台灣問題的篇幅並不算太長,但總計共出現七次“共同”,除了前述“命運共同體”、“共同家園”、“共同決定”的“三個共同”外,另四處為:“解決台灣問題、實現祖國完全統一,是全體中華兒女的共同心願”;“兩岸同胞要……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共同努力”;“兩岸同胞要共同反對和遏制‘台獨’分裂活動”;“海内外中華兒女緊密團結、共同奮鬥,祖國完全統一就一定能夠實現”。在如此重要的政治文獻中密集出現這麼多“共同”,最充分地説明了“以民為本”理念已經成為中國對台戰略的靈魂。

  (這是筆者為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係學院舉辦的《國際問題高級講壇》所做的報告,2008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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