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目分類 出版社分類



更詳細的組合查詢
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一個中國”内涵與兩岸關係

  眾所周知,當前兩岸關係僵局無法打破,兩會商談機制無法啟動,障礙就在於台灣當局拒絶承認和接受一個中國的原則,更具體説則是拒絶承認和接受“九二共識”。至於如何來表述“九二共識”,大陸方面的認知是“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其出處見於海基會的來函;而台灣方面則是執政的民進黨不承認有“九二共識”,只承認有“九二精神”或“九二成果”,在野聯盟承認確有“九二共識”,同時認為海基會來函中後面那句話“對一個中國内涵,雙方認知各有不同”也應納入共識内容,故他們認為九二共識應概括為“一中各表”。
  
  事實上,當年大陸方面的主張可簡約表述為“一中共表,但不討論具體内涵”。在1992年3月,唐樹備先生就曾指出:“由於現在兩岸還沒有統一,所以首先應明確我們商談或要解決的是一個國家内的事情。……我們只是要確立一個事實,這就是一個中國,至於一個中國的含義,我們並沒有準備也不打算和‘海基會’討論。兩岸沒有統一,但我們是一個國家,這個原則我們是堅定不移的。至於用什麼形式來表述這一個原則,我們願意討論”【《人民日報》(海外版)1992年4月1日】。以後北京無論在正式的文件中抑或權威人士的口頭表態上都從未同意過“各自表述”的提法,而且海協會和大陸涉台機構還曾在多種場合多次表明“不同意台灣有關方面對‘一個中國’含義的理解”。
  
  筆者在此無意再去延續關於“九二共識”的爭辯。引起我認真思考的是,台灣的朋友們為什麼要那樣堅持“各自表述”?如果大陸同意了“一中各表”,但台灣方面做一種指鹿為馬式的表述、如硬將“兩國論”説成“這就是我們現在定義的一個中國”,大陸該怎麼辦?反過來,如果台灣方面繼續堅持“一個中國就是中華民國”之類的表述,雖然不致引起大陸的强烈反彈,卻難免在國際上貽笑大方,久而久之,當台灣意識到它的“表述”終歸壓不過大陸的聲音時,台灣是不是仍然會從“一中各表”變為“一中不表”?
  
  要想避免這類問題,兩岸早晚要討論“用什麼形式來表述一中原則”的問題。在這個討論沒展開之前,有必要先把已有的關於一個中國内涵的各種表述做一番梳理,看一看究竟有哪些部分有交集、哪些部分沒有?或哪些部分過去有交集、現在仍然有或現在已沒有,或過去沒有交集、現在卻有了交集?在這個基礎上,才能探討什麼樣的表述方式比較可能被雙方接受;這些就是本文想要完成的任務。
  
  一、對雙方表述“一中内涵”的歷史回顧
  
  回溯歷史,“一個中國”作為一個政治術語被海峽兩岸同時採用,最早見於五十年代中期,當時它是作為“兩個中國”及“台灣獨立”的對立物而出現的。1956年6月28日,故總理周恩來先生在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發言指出:有些人(指美國)“妄想把台灣説成是另外一個中國或者是獨立存在的國家,……企圖在國際組織中或國際會議上預先造成‘兩個中國’的形勢。中國人民早就看穿了這種陰謀,希望中國陷入這種圈套是徒然的”,“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唯一能夠代表中國人民的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可能還有比這更早的類似表態,但確定到底是哪一天最早提出已經不重要,重要的是上引材料已足以説明中國政府當初之所以提出“一個中國”,是針對有人“妄想把台灣説成是另外一個中國或者是獨立存在的國家”這一陰謀而言,如果沒有“兩個中國”或“台獨”的問題,也就無所謂“一個中國”。台灣方面當年之所以採用“一個中國”的提法,也是出於同樣邏輯。
  
  當時兩岸官方對於一個中國的定義有下列四個要點:(1)都維護中國主權的完整性,强調兩岸同屬一個國家、一個主權;(2)都認為台灣只是中國的一個省而非一個主權國家;(3)都認為在國際上只能有一個政府代表中國行使主權;(4)都堅持本政府與全中國的同一性,北京的典型表述是“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台北的典型表述則是“一個中國即中華民國,台灣是中華民國的一部分”。
  
  這樣的“各自表述”雙方默契地維持了近四十年,直至九十年代初才發生變化。在1990年李登輝當選第八屆“總統”及提名郝柏村“組閣”前後,台灣陸續有人提出“一國兩府(一個國家,兩個對等政府)”、“一國兩體(一個國家,兩個對等政治實體)”、“一國兩區(一個國家,兩個地區)”等政策建議,這些政策建議當時均遭到大陸方面的批評抵制,以致台灣當局也不再繼續明言這類主張。但在1990年台灣廢止“動員戡亂時期憲法臨時條款”之後,事實上已經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統治中國大陸的現實,大陸政策也由此調整到實際採取“一國兩府”或“一國兩體”的定位。
  
  “一國兩府”或“一國兩體”的表述方式不再堅持本方政府與全中國的同一性,由此在邏輯上就必然不再堅持在國際上只能有一個政府代表中國行使主權,換言之即遲早要去追求在國際上的“雙重代表權”或“交叉承認”,這兩點是同以往的“一中表述”最大的區别之所在。但在堅持中國只有一個、主權沒有分裂,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這兩點上,“一國兩府”或“一國兩體”的表述方式仍舊延續了以往。
  
  台灣當局實際調整“一中表述”的内涵之後,大陸在原則上仍然堅持五十年代已經形成的對“一中表述”的四個要點,但考慮到兩岸已經有了直接的民間交往,且已經開啟了兩會交流機制,為了避免刺激台灣當局,大陸的“一中表述”也漸漸有些微妙的調整:
  
  (一)在兩岸關係領域,漸漸以較“模糊化”的方式處理本方政府與全中國的同一性問題。1993年8月31日,國務院台辦、新聞辦發表的《台灣問題與中國統一》白皮書作這樣的表述:“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國政府在北京”。1998年1月,錢其琛副總理代表中國政府宣佈:在祖國統一之前、在兩岸關係領域,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就是要堅持“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此後大陸發表的各種對台重要文告,凡提及“一個中國”原則,都不再出現“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這句話。中共中央的領導人在會見外賓及台灣客人時也多次表示,在未來的統一談判中,國號、國旗、國歌的問題可以討論。
  
  (二)在堅持“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同時表達對台灣當局目前治理台灣的現狀認知。1998年10月14日,大陸海協會汪道涵會長向來訪的辜振甫先生講:“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目前尚未統一,雙方應共同努力,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平等協商,共議統一。一個國家的領土和主權完整是不可分割的,台灣的政治地位應該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進行討論”,這“86個字”中,“目前尚未統一”是表達對兩岸現狀的認知,“平等協商,共議統一”和“台灣的政治地位應該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進行討論”則暗示性的表達了三層意思:1.北京同意台灣應當有其“政治地位”,當然這種“政治地位”應求“適當”;2.北京並沒有把台灣界定為“叛亂的一個省”,如果是“中央對地方”的上下關係,就不可能提“平等”,如果把對方視為“叛亂的一個省”,就不可能同它“協商、共議”;3.台灣當局的“政治地位”問題是個待討論的問題,但討論應該“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進行,換言之對台灣當局“政治地位”的討論不得有損於中國對台灣的主權。
  
  (三)在堅持以一個中國原則作為兩岸關係基礎的同時,也開始了將一中原則“屋頂化”的努力。2000年7月13日,錢其琛副總理在接見台灣媒體訪問團時提出:大陸、台灣都屬於一個中國,一個中國並不是非彼即此,兩岸只要堅持一個中國即可,而不必在一個中國到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中華民國上打轉。7月25日,錢又在接見台灣客人時提出“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台灣同屬於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不容分裂”,即著名的“錢新三句”。個人理解“錢新三句”最大的新意,就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的矛盾架構之上罩一個“一中屋頂”,在“大陸和台灣同屬於一個中國”這一句式中,“一個中國”既不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也不是指中華民國,而是一個高於二者且包容二者的主權完整的象徵。
  
  通過以上簡短的歷史回顧,我們可以發現兩岸對一個中國内涵的表述方式,其實有一個共同的調整方向,即從强調本方政府與一個中國的同一性調整為在二者之間拉開一定的距離,使“一中原則”屋頂化,在此屋頂下包容兩岸政權互不隸屬的現狀。很多關心兩岸問題的學者其實也是循同樣的思路,而提出這樣那樣的“屋頂”設計方案即“一中内涵”的表述方式。現在問題轉換成我們需要什麼樣的“屋頂”?是一個主權沒有分裂的中國,還是一個未來的中國、或是一個文化的中國、或是一個分治的中國,或是别的什麼定義的中國……?
  
  二、對“一個中國”内涵的層次劃分
  
  緃觀當前各方人士提出的“一個中國”定義,筆者認為可以把“一中内涵”區分出四個層次,這四個層次的關係可以形容為一個底大頂小的四層圓錐體(寶塔型),詳述如下:
  
  最上面一層是政權涵義上的一個中國。從過去時論,兩岸唯一的交集點是都主張中國應當統一,統一的標誌是産生出一個兩岸均服從的中央政府,至於誰有資格組織或主導這樣的中央政府,雙方沒有交集點。從現在時論,台灣當局已經表示“不同北京爭奪中國代表權”,實際是以“一中一台”的模式來定位兩岸兩個法政系統的關係,換言之在政權層次上台灣當局已不再以“中國政權”自居。從未來時論,台灣當局希望永遠保持目前的“兩府”局面;大陸方面則表示願意通過與台灣的政治談判,兩岸携手共建一個新中國,此主張在台灣正日益得到越來越多的人贊同和響應,將來可能成為兩岸在“一中内涵”表述上的新的交集點。
  
  第二層是主權涵義上的一個中國。從過去時論,兩岸在這方面曾默契地維持了長達四十多年的共識,並且以“你來我走”的方式確保在國際上只有一個中央政府代表中國行使主權。但這種情況近年來已發生變化。從現在時論,自1999年李登輝抛出“兩國論”迄今,台灣當局的基本立場至少是要求“主權階段性分割”,有人甚至希望永久分割。從未來時論,現在台灣當局已經否認統一目標的唯一性,但尚未完全排除“‘一個中國’是指未來統一後的中國”之類的表述方式。如果台灣同胞選擇統一,民進黨也不反對。
  
  第三層是經貿關係上的一個中國。有學者將這樣的“經濟一中”稱為中華經濟圈或中華經濟協作系統。從過去時論,在兩蔣治台時期根本不存在這層涵義的一中。從現在時論,兩岸的經貿聯繫已經勢不可擋,台灣當局已經被迫將“戒急用忍”政策改為“積極開放、有效管理”,儘管台灣官方根本就反對搞什麼中華經濟圈或中華經濟協作系統,大陸官方也未便明確支持這樣的提法,但客觀上中華經濟圈或中華經濟協作系統不僅已經隱然成形,而且方興未艾,很多西方跨國財團已經按照這樣的認知制定企業在亞太地區的發展規劃,甚至其財務報表都把港澳台與大陸合併統計。從未來時論,隨著兩岸相繼加入WTO,兩岸的經貿聯繫必將進一步加强,台灣經濟發展以大陸為腹地的趨勢已不可逆轉。“經濟上的一個中國”將為中國的統一提供强大的新動力。
  
  第四層、也是最基礎的一層是文化、歷史、地緣、血緣涵義上的一個中國。從過去時論,在兩蔣治台時期,兩岸在這一領域的相關表述高度一致。即使陳水扁也承認“兩岸原是一家人”、“回顧二十世紀初,兩岸人民曾經面對相同的苦難,可以説是一對患難的兄弟”。從現在時論,台灣當局拒絶承認自己是中國人,推動“文化台獨”,企圖重新解釋台灣歷史,重塑台灣“本土文化”,切斷兩岸的文化、歷史聯繫,把兩岸的地緣、血緣關係定位成所謂“遠親近鄰”的關係。兩岸在這方面原有的交集現在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戰。從未來時論,陳水扁在“元旦談話”中聲稱:“(兩岸)有共存共榮的相同目標,既然希望生活在同一個屋檐下……(就應)從兩岸經貿與文化的統合開始著手,逐步建立兩岸之間的信任,進而共同尋求兩岸永久和平、政治統合的新架構”,這些話説得比較含混,但“生活在同一個屋檐下”、“兩岸經貿與文化的統合”、“政治統合”等表述,可理解為與“文化、歷史、地緣、血緣涵義上的一個中國”有相通之處。
  
  三、兩岸關於“一個中國”爭執的化解之道
  
  由上文的分析歸納,筆者提出四點感想:
  
  (一)從總體看,兩岸在
  
  “一個中國”原則上的交集在減少,特别是原來交集較多的第二和第四個層次,出現了新問題,説明統獨矛盾進一步尖鋭化。但在另一方面,出現了一個新層次即“經濟一中”的層次,它現在已經開始發揮强化“一中”架構的作用,近來台灣工商界向當局施加壓力,迫使當局改變“戒急用忍”方針,就是這種作用的突出例子。在第一層次,大陸所提“兩岸携手共建一個新中國”的倡議有可能在兩岸間形成一個新的交集點,而從民調反映,在台灣贊成“一國兩制”的民眾也在增加,而且數量頗為可觀。因此,雖然我們面臨著來自“台獨”或“實質台獨”勢力的嚴峻挑戰,但仍應堅信“一個中國”的原則是動摇不了的,和平統一的前景仍然是光明的。
  
  (二)現在陳水扁已經明言“兩岸原是一家人”、“依據中華民國憲法,‘一個中國’原本並不是問題”,並表示“從兩岸經貿與文化的統合開始著手,逐步建立兩岸之間的信任,進而共同尋求兩岸永久和平、政治統合的新架構”……等等;從這些表述中,我們可以察覺到,陳水扁已經不否認“過去時的一個中國”,也可能含糊地接受“未來時的一個中國”。此外,對於文化、歷史、地緣、血緣涵義上的一個中國,民進黨也可能有條件地接受,例如連吕秀蓮也表示可以接受“一個中華”的提法。總之,如果從過去時或未來時來定義“一個中國”,或取第四個層次的内涵來定義“一個中國”,讓台灣當局接受這樣的“屋頂”,難度可能會小一些。但問題是現在台灣當局甚至連這樣的“屋頂”都想拆毁,沿著這種道路走下去,最終只能逼出大家都不願看到的結果。所以,化解爭執的思路之一,就是在原來交集較多的部分進一步增加交集點,而不是横生事端,具體言之,陳水扁在過去時上承認“兩岸原是一家人”、在未來時上講“統合”,這是值得歡迎的進步,但要證明自己的誠意,還必須停止那些“文化台獨”的小動作。
  
  (三)但是僅以過去時、未來時或第四層次的内涵表述來建立“一中屋頂”,並不能解決當前兩岸的癥結問題。當前最急迫要解決的問題是必須先明確回答現在的兩岸關係是什麼性質?是一個國家内部兩個地區之間的關係呢?還是兩國關係?“兩岸原是一家人”,那麼現在是不是一家人,陳水扁現在是否承認自己是中國人?從國際格局看,“一個中國”原則已成為國際社會普遍接受的與中國發展關係的基本原則,或説它已經外化成為今日國際政治秩序的一部分,所以它當然是現在時。從兩岸關係觀察,大陸始終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絶對是現在時;台灣當局雖然近幾年在背棄“一個中國”的道路上漸行漸遠,但到目前為止,其《憲法》所稱領土範圍仍包括大陸,連民進黨主席謝長廷都承認“中華民國憲法是一中架構”;《國統綱領》也仍未廢止,而該綱領明文表示“大陸與台灣均是中國的領土,促成國家的統一,應是中國人共同的責任”,“兩岸應摒除敵對狀態,並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以和平方式解決一切爭端”;從組織機構看,“國統會”仍在,主掌大陸事務的是“陸委會”而非“外交部”,雖然採取了“凍省”措施,但行政區劃上不僅台灣仍是一省,甚至福建也還是一省;……凡此種種,説明今日的台灣在法理上和實踐上仍在“一個中國”的框架之内。李登輝在1999年宣佈而今日仍被台灣當局實際奉行的“兩國論”,既不符合台灣的實際情況,也無法得到國際社會承認,更不可能被大陸接受。
  
  (四)解決爭執的關鍵是在第二層次上即主權問題上找到雙方都能接受的表述方式,“錢新三句”就很好,它僅要求台灣當局承認中國的主權沒有分裂,大陸和台灣同屬於中國,這個要求既堅持了“中國主權領土不可分割”的原則,又尊重了兩岸關係五十年來的歷史;既照顧了當前兩岸關係的現狀,又為兩岸在“一個中國”原則下開啟政治談判、包括對國號、國旗、國歌等問題進行商談預留空間。民進黨的現任主席謝長廷先生曾經有過“依照中華民國憲法,高雄和厦門是一個國家的兩個城市”的表述,這同“錢新三句”所主張的“大陸和台灣同屬於一個中國”在邏輯上其實是完全一致的。所以我們要求台灣當局接受一個中國的原則,只不過是促其面對現實、促其按照自己的“憲法”辦事,而絶非强加於人。只要台灣當局接受這樣内涵的一個中國定義,兩岸就有了一個主權完整的“一中屋頂”,在這個屋頂下,可以建立起兩岸和平穩定、共同發展、共議統一的架構,台灣現有的一切在一段長時期内都將繼續保持,至於台灣的前途問題,也可以在雙方充分協商和大陸高度尊重台灣民意的前提下得到解決。
  
  鄧小平先生曾經指出“主權問題不可以談判”。北京絶對不會在台灣當局未明確表態接受“一個中國”原則的情況下同台灣重啟對話與談判。因此兩岸的僵局還會持續下去。對台灣當局而言,總趨勢已經明顯擺在那裡:就是早晚都要承認“一個中國”,早承認比晚承認更主動、更有利。陳水扁何時做這種轉型以及如何在民進黨内做相應的整合工作,是對他政治智慧乃至個人政治生命的最大考驗。
  
  2001年10月15日於北京

  (原載《台灣研究》2001年12月號。)
最佳瀏覽模式:1024x768或800x600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