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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陳江會”的意義與ECFA的前景

  近日兩岸關係中最受矚目的事件是第三次“陳江會”即將在4月25日~29日舉行。在筆者看來,第三次“陳江會”主要有以下意義:
  
  (一)提升兩岸溝通交流的“制度化”水平,使兩會高層每隔半年即會晤磋商一次真正成為慣例。而這種“慣例”的運作方式必將擠壓緑營的某些人以激進方式干擾兩會談判的空間。此次兩會代表團在台北舉行預備性磋商,除在機場有少數人抗議外,海協會代表團在台北的活動未受任何干擾,顯示台灣民眾已經厭煩那種“逢中比反”的行徑。估計到第四次“陳江會”時,再到台灣的陳雲林應不會重温第一次去台北時的尷尬。
  
  (二)與“制度化”並行的是兩岸談判機制的“官方性”日趨明顯。參與預備性協商及第三次陳江會的海協會代表團除鄭立中、李亞非等原本就具國務院台辦的官員身份外,還包括大陸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人民銀行、交通運輸部民航局、最高人民法院等多部門的局級乃至副部級的主管官員;海基會參加人員包括陸委會副主委傅棟成、交通部民航局局長、金管會銀行局局長、保險局局長、證期局副局長、中央銀行外匯局局長、經濟部投審會執行秘書、法務部檢察司司長等官員。其實兩岸官方的“業務溝通”早在年初即已陸續開展。金融合作協議的主談者是台金管會與大陸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官員;定期航班協議的主談者是台民航局與大陸民航總局官員;打擊犯罪協議主談者是台法務部與大陸司法部、公安部官員。這樣就形成了一種新的談判機制,即先由官員的“一軌”密談“業務溝通”,初步敲定相關協議文本草案,並獲得各自主管當局核可後,兩岸再透過戴白手套的“二軌”即海基會與海協會安排公開的預備性磋商,接下來再由兩會領導人會談,最後正式簽署協議。
  
  (三)協商範圍不僅延續擴大交流的内容,而且延伸到强化交流秩序的層面。第三次“江陳會談”涵蓋四大議題:(1)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雙方將透過簽署協議,建構制度化的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機制。未來,在協議的基礎上,可以就與兩岸民眾切身相關的司法保障事項,進一步加大互助範圍,有效推動兩岸交流秩序的正常化。(2)兩岸定期航班。協商重點是在既有平日包機及貨運包機的基礎上,就兩岸客貨運定期航班運作進行常態化安排,並就增辟航路、增加航班、航點等,進行配套的商談,以提升航空運輸效率及服務質量。(3)兩岸金融合作。確定兩岸金融合作範圍包括:金融監理合作、貨幣清算機制、市場準入、台商融資及其它金融領域。雙方將簽署整體性的兩岸金融合作協議,將各項金融合作事宜納入,作為未來雙方開展各項合作的依據。(4)陸資來台投資。雙方就政策、法令、開放方式、項目及相關配套進行廣泛的溝通及對話,並就促成陸資來台投資進行制度化的安排。台方將盡速完成及公佈陸資來台相關法令及開放項目;大陸方面亦將協助企業組團來台考察,雙方以具體行動相互配合,逐步落實及擴大陸資來台投資。
  
  (四)開啟ECFA議題的
  
  “對話”。陸委會副主委傅棟成曾表示,希望能在預備性磋商中了解大陸方面對簽署ECFA的意願。如果確定雙方有協商共識,就會在第三次江陳會正式召開之前,授權海基會在江陳會中提出來討論。但到4月18日,鄭立中與高孔廉就預備性磋商結果會見記者時,説明預備性磋商並未觸及ECFA議題,但雙方認為可在時機成熟時展開討論。這意味著ECFA議題已被排除在第三次江陳會的正式議題之外。但正如賴幸媛所説,這一次雙方就此問題“總是會進行意見交換”或曰“私下討論”。4月15日,馬英九表示,第三次“陳江會談”在主要的議程結束之後,兩岸還可以就有關“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的構想先進行必要的對話。待到第四次江陳會,則有望將ECFA正式納入談判協商議題。
  
  早在2005年4月,國共兩黨會談已達成建立兩岸經濟合作機制的共識;馬英九也以此作為競選政見,其高票當選説明主流民意支持建立兩岸經濟合作機制,國際社會也均對此樂觀其成。在去年底發佈的胡六點中,胡錦濤明確回應了馬英九於競選期間主張的兩岸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其後,馬英九重新定調為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大陸方面對此仍維持正面態度。政協主席賈慶林於本月9日即指出,名稱不重要,關鍵是要簽署協議,加强合作。目前台灣民眾最關注的兩岸課題,毫無疑問是經合協議(ECFA),原本各方都期待第三次陳江會能在這個議題上有實質性的進展,結果卻是從原本規劃的協商議題變成“意見交換”,而且加上了“在時機成熟時展開”的限制辭,換言之即當前討論這個問題“時機不宜”。出現這個結果,從負面解讀是台灣當局懾於民進黨的壓力,該做的事情不敢做;從正面看也可以説是先從比較有共識的事情做起,營造出良好互動的氣氛,盡量減少阻力和動盪,在取得多數民意的明確支持後再做。畢竟兩岸關係的改善不是一蹴而就之事,行穩方能致遠。
  
  上述第三次陳江會的四點意義,其實都可以用一根線串起來,這根線就是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第一、二點所論的兩岸關係“制度化”和“官方色彩”的加强,其階段性的最高峰或曰最具代表性的象徵就是ECFA的簽訂;第三點所論的對兩岸交流秩序的規範,必將成為未來ECFA的具體内容之一,因為ECFA的功能就是對兩岸交流的内容和秩序做全面的規範。因此前三點其實都可以理解為是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的前期作業。第四點看上去最“虚”,只是主要議程結束之後的“對話”而已,但其實這個“對話”的意義更為重大!畫龍點睛,這個“必要的對話”才是第三次陳江會的點睛之筆。儘管這一“點”還只是“虚點”或曰只是輕輕地點到即止,但它卻實質開啟了兩岸就此議題的接觸對話,昭示出未來幾年間兩岸關係發展的主軸——雙方共同為簽訂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而努力。
  
  當前,有幾件事值得特别提出來討論,因為它們將對陳江會就ECFA議題對話並取得更多共識、為兩岸加速推進經合協議的簽訂,發揮重大的積極影響:
  
  一是馬英九提出兩岸“同舟共濟、相互扶持、深化合作、開創未來”新16字,温家寶先生在會晤錢復先生一行時答以“面向未來,捐棄前嫌,密切合作,携手並進”的16字,這兩個16字對照:馬希望“相互扶持”,温主張“携手並進”;馬要求“深化合作”,温回應“密切合作”;馬提出“開創未來”,温回應“面對未來”;雙方遣詞略有不同,用意則完全一致,可謂取得高度共識。稍有區别的是馬提出“同舟共濟”,温則答以“捐棄前嫌”,這兩個詞組的字面意義各有側重,“同舟共濟”描繪了兩岸關係發展的目標和境界,“捐棄前嫌”則指出了達到這一目標的方法及路徑。
  
  半年以前,馬英九也曾經以“正視現實,互不否認,為民興利,兩岸和平”的16字,為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與海協會會長陳雲林會面定調。在那16字中,馬放在前邊的是“正視現實,互不否認”8個字,暗示出島内政治的現實壓力和兩岸關係政治定位的不明,仍深刻困擾著馬的政策思維。而半年之後,馬就提出了新的16字,表達了他將把兩岸關係引向“同舟共濟”境界的堅定決心,表達了要更强力地促進兩岸合作的積極心態,説明他對大陸更信任,對兩岸合作的前景更看好,對加速推動兩岸簽訂經合協議的意志和決心更堅定。
  
  二是陸委會最新民調顯示,70%的民眾認為有必要簽ECFA,53.6%民眾認為簽ECFA不會矮化主權,79.9%的人認為應有限開放陸資入台。政府是否成功的關鍵是選對方向和做正確的事情,ECFA符合兩岸整合的大趨勢,順應台灣經濟發展的内在規律,提升兩岸人民的福祉,它必將能取得台灣多數人民的認同和支持。
  
  三是温家寶在博鰲宣佈了大陸已就全面加强兩岸經濟合作,共同應對金融危機採取積極主動行動,陸續出台了一系列實實在在的政策舉措。下一步,大陸將從五個方面作出努力:(1)推動大陸企業赴台投資;(2)擴大對台産品採購;(3)鼓勵台資企業到大陸開拓市場;(4)增加大陸遊客赴台旅遊;(5)協商建立符合兩岸經濟發展需要、具有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機制。現在大陸遊客赴台已經形成規模並已經展現出一定的經濟效益,可以相信,隨著這五個方面的努力逐步落實,必將為台灣經濟的振興提供新的助力,從而使馬政府所推行的兩岸和解政策得到更多民眾的支持。
  
  2009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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