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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珠璣巷宋代居民羅貴南遷事件

  序 言

  珠璣巷人南遷最突出即是南宋羅貴南遷事件。因爲這個事件,各“家譜”、“族譜”,多有記載,但差异甚大,如年代即有紹興、紹定、開禧、咸淳各朝的記載,本文即論及此次遷移的時代和路綫。

  羅貴事件是南宋初年大遷徙

  羅貴事件據黄佛頤《珠璣巷民族南遷記》引《東莞英村羅氏族譜》手鈔本:“宋代間,有宫人蘇氏,貌美性淫,貪私無己。一夕,上幸宫,失調雅樂。上怒,命下冷宫,時宋宫禁不嚴,妃乃潜逃,無人知覺,自度不可復入,因扮作游婦,混雜京省,踪迹飄泊,所遇輒投,時有富民黄貯萬,係南雄府始興郡保昌縣牛田坊人,貯萬備船運糧上京,遂得至關口市下,灣泊船隻,備牲酬福,時有歌舞近前,似有獻媚之態,萬見女貌美,稍以意挑之,女即下船,與萬言娓娓不己,願托以終身之事,因載而歸。後來上行敕復取蘇妃,而不知逃亡久矣。上怒,敕兵部上書張欽,行文各省緝訪,經年無迹,乃復奏,上準歇,不行追究,不知貯萬所遇女子,即蘇妃也。已改胡姓,立爲寵婦矣。一日,其家人劉莊因隙走出,揚曳弊端,傳溢京省,兵部官知此,恐上查究,乃詐謂民違法作孽,會同王府六部,所有文武官僚共掩前迹,密行計議,欲洗其地以滅迹。僞稱南雄府保昌縣牛田坊,有賊作亂,流害良民,冒挾聖旨准行,以南雄府始興郡保昌縣牛田坊地方,擇地建築寨所,聚兵鎮守,應國泰民安等事。時貴祖有婿樑喬輝,現在京都,任兵部職方司,得聞聲息,遂遣家人密報,未旬月,部文行批立令照議,嚴行遷徙,時始興郡牛田坊五十八村,居民億萬之衆,莫不嗟怨惶惶。惟珠璣巷居民九十七家,貴祖密相通透,圍集商議,以南方烟瘴地面,土廣人稀户必有好處,大家向南而往,但遇是處江山融結,田野寬平,及無勢惡把持之處,衆相開闢基址,共結婚姻,朝夕相見,仍如今日之故鄉也。衆議而相語曰:今日之行,非貴公之力,無以逃生,吾等何修而至此哉,今日之德,如戴天日,後見公子孫,如瞻日月,九十七人即相誓曰,吾等五十八村,居民億萬之衆,而予等獨借公之恩,得賴逃生,何以相報。异日倘獲公之福,得遇沃壤之地土,分居安插之後,各姓子孫,貧富不一,富者建祠奉祀,貧者同堂共餐,各沾貴公之澤,萬代永不相忘也。世世相好,無相害也。即益名團詞赴縣陳告,準立文案文引,乃赴府告準案結引,立號編甲,陸續向南而行,所有案卷文引,備列於後。紹興元年(1131)仲冬望後志。

  1.赴始興縣告案遷徙詞

  牛田坊十四圖珠璣村貢生羅貴,居民麥秀,李福榮,黄復愈等,團爲赴難,俯乞文引蚤救生靈事,貴等歷祖辟住珠璣村,各分户借,有丁應差,有田賦税,别無虧缺,外無違法,向惡背良,爲因天灾地劫,民不堪命,十存四五,猶慮難周,及今奉旨頒行取土築作寨所,嚴限批行,下民莫敢不遵,貴等思得近處無地堪遷徙,遠聞南方烟瘴地面,土廣人稀,田多山少,堪辟住址,未敢擅自遷移,今備簽九十七名,歷情赴大人階下,伏乞立案批給文引,經渡關津岸陸,俾得路引遷移,有地安生,戴恩上詞。紹興元年(1131)正月初五日詞上。

  知縣嚴統化批準申太府施行。

  2.赴南雄府告案給引詞

  始興縣牛田坊十四圖珠璣村歲貢生羅貴,居民麥秀、李福榮、黄復愈等,連名團爲逃難,俯乞文引蚤救生靈事。貴等歷祖辟住珠璣村,各分户籍,有丁應差,有田賦税,别無虧缺,外無違法向惡背良。爲因天灾地劫,民不堪命,十存四五,猶慮難周,及今奉旨頒行,凡民莫敢不遵。貴等團思近處無地堪遷,素聞南方烟瘴地面,田多山少,堪辟住址,未敢擅自遷移,今開居民九十七人,團情赴大人階下,伏乞立案,批給文引,經渡關津岸陸,度衆生早得路遷移,安生有址,霑恩上詞。紹興元年(1131)正月初十日,團詞人羅貴等。

  3.知府鐘文達批詞

  查得貢生羅貴等居民九十七人,原係珠璣村屬人也。詞稱遷移之故,行慮集兵之擾,非有禁過之例,準案給引,此照通行,方至止處,即傳該掌官員,告下復引,毋遺。吏房書吏黄英茂行。

  4.計開赴難團詞人九十七名

  1.羅貴2.麥秀3.李福榮4.李應元5.伍悦6,吴孟魁7.譚君可8.張汝學9.馮彦彩10.馮三才11.陸道思12.樑淮13.麥信可14.吴仲賢15.黄復愈16.陸以信17.曹一常18.鄭一元19.周彦才20.譚廣信21.馮元昌22.胡漢瑞23.高易思24.黄義25.何大參26.陳世卿27,黄可潤28.周觀達29.趙世常30.樑弘益31.周君義32.陸雲遠33.蘇汝卿34.高子啓35.胡勝章36.蔡春澤37.吴國禮38.歐以信39.陸潤成40.文可大41.黄仲貴42.譚文廣43.黎人杰44.李伯宗45.李德裕46.黎元海47.吴永奇48.趙汝榮49.湛英奇50.黄文富51.蔡二齊52.馮大澤53.李子龍54.黄天挺55.樑淳化56.何汝祥57.黄悦中58.伍之露59.盧明運60.郭子交61.黄秀係62.阮可益63.區孔道64.高遠65.湯佐66.馮道立67.黎聖進68.李聖悦69.馮元澤70.陳子龍71.譚廣孚72.周伯通73.陳世興74.謝忠卿75.黄聖永76.陸榮澤77.黄文禮78.黎文達79.何鵬羽80.廖德舉81.吴仁禮82.黄棠83.何一裏84.伍顯才85.温大化86.尹中奇87.黄元生88.陳世道89.李子才90.馮元愈91.黎成初92.麥全93.馮德恩94.周子逵95.曹元瑞(按此本只記95人,二人未記。)

  5.珠璣村三十三姓九十七人流徙銘
  珠璣流徙,羅湛鄭張,尹文蘇謝,
  陳麥盧湯,温胡趙伍,曹歐李樑,
  吴馮譚蔡,阮郭廖黄,周黎何陸,
  高發其祥,九十七人,開闢烟瘴,
  三十三姓,永鎮南方,子孫萬代,
  爲國棟樑。文經武緯,愈遠愈昌。

  6.本府文引

  嶺南道南雄府爲逃難給引早救生靈事,本年正月十三日,據始興郡保昌縣牛田坊十四圖珠璣村,貢生羅貴等連名呈稱前事,内開:爲天灾人禍,民不堪命,十存四五,猶慮難周,及今奉明旨頒行築土設寨所,因思近處無地堪遷,遠聞南方烟瘴,地廣人稀,堪辟住址,未敢擅自遷移等情到府,據此案查民貢生羅貴等九十七名,案非惡孽民氏,爲此合就行給文引,批限起程。凡經關津岸陸,此照通行,毋得停留阻禁,方到此處,合應行赴該府州縣屬立案定籍,報文寅尉造册,轉報施行。紹興元年正月十五日,給限四月二十日。吏房書吏黄茂英行。

  即於是年正月十六日,携長男大用,次男利用,三男巨用,四男期用,五男曦等及同文引九十七人,向南而來,四月二十六日,方至岡州大良都古朗等村,憑土人龔應達接歇數日,乃會同齊人九十七名,赴州縣告案,立借緣引。憑土人龔應達保結。

  7.赴岡州告案立借緑引詞

  爲逃難案生團情事:貢生羅貴,居民麥秀、李福榮、黄復愈等,原籍南雄府始興郡保昌縣牛田坊十四圖珠璣村,貢生羅貴等陳情,俯乞立案,安廣州、岡州、大良等處定籍,安恤生靈,上繕國課事。貴等祖歷辟住珠璣村,各姓開分户借,有丁應差,有田賦税,别無虧缺,外無違法向惡背良。天灾地劫,民不堪命,十存四五,猶慮難周。及今奉旨頒行取土築設寨所,嚴限批行無遺等因,近處無地堪遷,遠聞南方烟瘴,土廣人稀,堪辟住址,未敢擅自遷移。本年正月初十日,赴府立案批引,嚴限正月十六日起程,沿途經關津岸陸,此照通行,於本年四月二十六日,來到邑屬岡州大良都古朗甲朗底村,盤費乏盡,難以通行,借投土人龔應達草屋,未敢擅作窩兜,百口相告簽名粘引,固赴岡州大人階下,俯乞立案,安插各處,增圖定籍,保恤生民,仍乞批執照緑引施行,庶子孫萬代,戴恩周極上詞。紹興元年五月初六團情貢生羅貴等叩呈。

  8.岡州知縣李叢芳批詞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貢生羅貴等九十七人既無過失,準遷移安插廣州、岡州、大良都等處,方可準案增立圖甲,以定户籍,現辟處以結廬,辟地以種食,合應賦税、辦役差糧,毋違,仍取具供結册,連路引緣赴岡州。

  9.羅貴等之供給

  紹興元年(1131)正月十三日,團情貢生羅貴等居民九十七人,蒙州官準案,逐一編定新圖,開報排裏,分住各村,具結報投州應造册務。大良都古朗底村開圖居民新增都圖,以定户籍借。新充新圖一甲里長羅貴,裏排麥秀、李福榮,黄復愈,黎孔昭,吴孟魁、何大參、鄭一元、胡漢瑞、趙世常等,今相與結爲奉上明文行勘攢造黄册事,貴等原係南雄府始興郡保昌縣牛田坊十四圖民籍。原住珠璣巷,爲因天灾地劫民荒,及今奉旨頒行取土築設寨所,嚴限批行,貴等備開九十七名,團赴本府蒙案批引遷移,來到邑屬大良都古朗甲朗底村,下擔歇脚,備情赴臺,蒙準議增立圖,編立十排格眼該掌約束九十七人,各辟土以種食,辟草以結廬,聊爲窩兜,今蒙上取具供結應造册務繓引等因,遂一遵依,合同裏排人户各備開單情由,逐一分勘,中間並無隱匿,如虚甘罪,所供是實。

  10.單開供狀

  立供狀係南雄府歲貢生羅貴,年方四十六歲,係南雄府始興郡保昌縣牛田坊十四圖民籍,住沙水村珠璣裏,奉例告案批引遷移,來到邑屬岡州大良都古朗甲朗底村,盤纏乏盡,難以通行,結草歇脚,備情赴州,蒙準批以增圖立甲,以定户籍開闢新圖,結草爲屋,種蔬爲日食,隨時度活。今蒙上司明文行勘攢造黄册等事,羅貴户充新圖第一甲里長,今將本家新收丁産,逐一開報,中間不敢隱瞞,如虚甘罪,所供是實。

  (1)計開男女人丁。家男五口,男子未成丁四口。本身年四十六歲,長男大用,年方二十六歲;次男利用,年方二十二歲;三男巨用,年方一十八歲;四男期用,年方一十五歲。

  男丁未成丁一口、婦女一口,阿鄭年方二十歲,家僕二名:林昌、張進陛。

  僕男未成丁三口:阿達、阿禄、阿勝。僕婦二名,僕女一口。

  (2)新收山塘田地共二十一畝二分二厘一毫。納米六鬥四昇三合二勺四抄。一田土名朗下底,一號共一十九畝一分二厘二毫,六鬥二昇二勺三抄。一民田每畝三昇,則加耗二合一勺計,一民地士名高處地,税五分五正,一昇六合一撮,一民塘每畝五昇,則加米三合一抄,一塘土名山子下,税四分,米二昇一合四抄

  計開

  草屋主間,草牛二頭。

  羅貴事件的性質

  從上述東莞英村《羅氏族譜》手鈔本,可知羅貴南遷事件有如下特點:

  1.羅貴事件是有組織有計劃的集體遷徙行動。是由大家集體研究,集體簽名,共同發誓的集體行動。

  2.是由知識分子貢生水平的領導人主持工作的集體行動。貢生是準備入仕途人才,是鄉間品學兼優之士。

  3.行動是官府支持的,發有通行证,聯繫官府證明文書,並層層予以關照的遷徙行動。一到達目的地,即新立圖甲。

  4.止有當地人仕招呼,如到古朗受土人龔應達接歇數日,并且願爲他們保結。

  5.這次集體遷移是以家庭爲單位,97人即97家。多屬有農業知識的,有勞動力的家庭。如羅貴即有男僕5人,女僕3人,故生産力很强的。新收田地塘坡21畝,是够他家口糧的,即上昇爲地主也很有條件。

  6.這些遷民是具有不怕困難和甘冒風險精神的。是一種“逃生”的行動,故互相扶持,團結一起的集體行動。

  7.遷移前是經過調查研究的。“以南方烟瘴地面,土廣人稀,必有好處”、“田多山少,堪辟住址。”

  此《羅氏族譜手鈔本》中,亦每與前譜不同,如批發路引年月,鈔本作紹興元年,而舊本作紹定元年,顯爲傳鈔之誤。因按新會良溪《羅氏族譜》雲:“始祖琴軒(即羅貴)自宋高宗紹興元年(1131),因避蘇妃之難,由珠璣巷遷新會朗底,即良溪也。”又英村《羅氏族譜》亦雲:“宋紹興元年,琴軒始居岡州朗底村,生子清之,清之生翔,始徙居東莞英溪,時紹興二十八年(1158)。”明代陳璉《琴軒集·寶安羅氏族譜序》雲:“寶安之羅爲邑著姓,其先南雄人,當宋南渡後,有諱某者始來寶安,樂英溪山水之勝,因居然。七世孫亨信,由邑亨庠生登永樂二年(1404)進士。”亦可證明羅貴來朗底村是在南宋初年,而不是在南宋末年。

  羅貴遷移的補充資料

  在珠江三角洲各地族譜中,有不少材料可以補充到羅貴事件上來的,擇要列舉如下。

  1.羅貴具體遷徙情况。新會攏水都蓮邊裏《麥氏家譜》載:“以竹結筏,浮湞水而下,至連州水口,遇風筏散,溺死男女無數,至廣屬香山縣黄角、大良,各投土人草屋安歇,分尋居住,成聚落焉。麥氏有五弟一妹及同族二百餘人,始居黄角。”

  2.馮天誠、龔應達等保結赴縣。《麥氏家譜令》有載:“是年三月十六日,同文引等九十七名,并親眷附行甚衆,二十六日至香山縣、岡州、大良,憑土人馮天誠接歇數日,會同來人赴縣告案,立籍繳印文,馮天誠、龔應達等保結赴縣。”

  3.《小欖麥氏族譜》(光緒十九年1893)刻本雲:“乃告有司給路引南徙,時保昌嚴縣主備申南雄府鐘文達立案,批發路引,我祖必達公兄弟五人,相與絜家二百餘口,於咸淳九年二月十六日起程扺廣州,五月十五日至香山黄旗角鄉。未幾,遂分居各屬。”

  此處與前譜記在紹興元年大异,必有一誤。因相距達142年之巨也。故該譜作者即指出此處記載有錯。即蘇妃事應爲紹興年間之事,不能混入咸淳年間胡妃事中

  上記後小欖《麥氏族譜》(光緒十九年本)引東莞張璐《桑梓識佚續編》,亦説蘇妃是宋理宗時事,該譜亦同意此點,並加論证。

  (1)麥氏祖必達公兄弟五人必榮、必秀、必達、必瑞、必雄南遷,“揆厥時勢”當不離南渡後紹興間者爲近,决不在咸淳間時也。

  (2)“以别房冲霞譜考之,則伊始祖遁涯公,由紹興六年(1136)避亂而至,我五必公之來,應與同時。若來自咸淳九年(1273),則後六年而宋室遷矣。子孫即爲元人,何以各譜數傳後尚稱宋人耶?”

  (3)“沙頭房舊譜”稱南雄遭變,必秀公在雄先逝,挺芳公隨伯叔南來,則其墓應在於雄。今西郎有五必公墓,惜四必墓碣不存,惟必秀公墓石無恙。中題宋故麥必秀公墓,左題時德佑元年乙亥(1275),右無立石人名。考其時乃在咸淳九年後兩載,此墓或扶樞來葬,或葬衣冠,或公實至廣州而卒,基墓石亦重修之日所立,故無立石人名,定非卒時初葬之歲,此不足援以爲咸淳九年南下之证也。”

  (4)“沙頭房舊譜”載必秀公第七傳奮雷,任宋陽江尉”。此條亦有旁证,如《五山志林》即説:“麥奮雷宋咸淳間進士,則其祖當爲南宋初人。按麥必秀即羅貴97人團中第二名麥秀(據黄佛頤,1957),顯爲當日遷民爲首者之一。

  (5)“按我攬舊譜,載黄角有宋故六九秀才墓,碑刻寶慶元年(乙酉,1225)十一月丙午,葬於武山之原,則五必公南來,必在寶慶之前。若在咸淳九年不傳在六九公四十九年之後乎?”此段六九秀才即麥必達第四子。

  (6)“五必公誕生約在北宋元豐、元祐間,各譜所載仕宦科名多於徽、欽、高三宗之世吻合。則五必公南遷應與遁涯公同在高宗紹興初年矣。”故雲:“咸淳一説,或後世傳聞之誤。”

  《小欖麥氏族譜》載:“麥必雄,字尚信,弱冠從諸兄遷徙,一旦復歸南雄,後再至廣州,居新會,帝昺時,出谷娠濟。”則必秀兄骸骨歸葬南雄,亦有因焉。又載:“麥必秀,字尚義,登宋政和丙申鄉貢,宣和二年,授江西南康縣知縣招討尉,由南雄始遷南海麥村,子個,淳熙戌戊進士,官兵部郎中,”此段亦可证麥氏南遷爲南宋初年,而非咸淳九年也。

  4.番禺市橋《謝氏族譜》雲:“赴始興縣告案遷徙詞後年號作‘開禧元年正月初五日,團詞人陸言聖,羅貴等九十八人’”,則亦距前譜作紹興元年正月初五日達74年,亦必有一誤。團詞人陸言聖,即羅氏譜鈔本中的陸潤成,馮氏譜中的陸閏成。可見各譜傳鈔時多有錯誤。

  羅貴同行九十七人家考

  羅貴同行九十七人家各譜所記不同。兹分述各譜特點如廠:

  1.市橋《謝氏族譜》所記特點

  據市橋《謝氏族譜》手鈔本所記有如下特點:

  (1)爲首非羅貴而是陸言聖,次羅貴。人數亦非九十七人,而爲九十八人。

  (2)有八人爲羅譜所無:羅元鼎、黄志經、陸世珍、羅之貯、羅悦秀、黄生遠、馮因條、陸言聖。

  (3)稱馮彦彩爲馬彦,麥信可爲麥超,譚廣信稱廣作,高易思作易昌,黄義作黄義全,何大參作何彦,黄可潤作沙潤,趙世常作趙峰(誤),樑弘益作孔益(誤),蔡春澤作葉春澤,歐以信作高以信,陸潤成作言成,文可大作可泰,李德裕作德譽,黎元海作元滿,湛英奇作奇英,蔡二齊作三齊,黄天挺作大挺,樑淳化作化道,黄悦中作悦志,盧明遠作明達,郭子交作子文,黄秀係作至係,高遠作吕遠,湯佐作仁佐,元澤作元舉,黄聖永作聖作,廖德舉作德峰,吴仁禮作仕禮,何一裏作一星,伍顯才作顯,李子才作子材,周子速作子達。麥秀作麥舜。

  2.馮秉蕓《邇言》所記特點

  “予族譜謂在南雄始興縣十四圖牛田坊,是時同遷者九十七家,於宋度宗咸淳九年(1273)癸酉歲(原注,大良陳太初墓誌作紹興四年(1134,相距百餘年,必有一誤)三月十六日南遷,二十六日到廣州散處各鄉,今將九十七家姓名列後,並訂别本,註明异同,附論於左。”今只記其與羅本不同人名如下。除手文誤之外,多從音記字。

  譚君可作居可,樑淮作樑繼,麥信可作麥照,陸以信有無以字,鄭一元作鄧一元,譚廣信作廣作,高易思作易恩,羲義作黄年義,何大參作何大彦,陳世卿作陸世興,黄可潤作王可閏,周君義有作居義,陸雲遠别作遠信,蘇汝卿作汝興,吴國禮作國孔(誤),陸潤成作閏成,黄仲貴作仲賢,黎人杰作仕杰,蔡二齊作三齊,馮大澤作元澤,黄天挺作天建,黄秀係作者係,李聖悦作悦聖,周伯通别通作道,謝忠卿别謝作譚,黄文禮别黄作莫,黎文達作文遠,何鵬羽作鵬遠,吴仁禮作仕禮,黄棠作黄賞,湯大化作楊大花,黄元生作悦生,馮元愈作元愈,馮德恩作恩德,周子逵作子達。

  3.九十七人可有查據者

  九十七人各譜不同,且多難有實证,兹就已查得的人列如下:

  (1)羅貴 有稱爲羅貴祖,祖字爲尊稱之意。

  (2)樑弘益 見《小欖樑氏族譜》:香山欖都小欖樑族,厥祖宏益,由南雄珠璣巷遷古岡州,又遷小欖,分二族:一鬆隱祖族,一毓靈祖族。”

  (3)樑淳化 黄佛頤文引:“又有樑氏始祖淳化,字緒庵,由珠璣巷遷居小欖。”黄氏雲:“按此亦九十七人之一。”

  (4)麥秀 黄佛頤文稱:“此疑即九十七人之麥秀”,璇按,有理,因按記述是有共同逃難過程及日期亦合。

  (5)蘇汝卿 蘇汝相 按蘇廷鑒《蘇氏族譜》光緒刻本雲:“高宗紹興元年,鄉民因天灾流行,又奉旨取土築寨,民懼集兵之援,羅貴等九十八名呈請給引南遷,三月十六日起程,四月初三赴南海縣立案開籍,其引載有蘇汝卿、蘇汝相姓名,此前次由珠饑巷南遷也。”《開越大夫祠紀异》稱爲世卿,爲順德秀挺房始祖。

  (6)陳世道 陳世興 據《陳氏英翁族譜》雲:“南雄府鐘文達準給文引,正月十五日給限四月二十白繳。偕九十七人向南南遷。四月十三日到大良邑,衆赴縣業芳告案立籍,且造册繳引,而世興、世道在良而居止焉。”(又在沙灣鐘村,有李八思廟,祀保昌縣尹李春芳,謝其發路引及安播。按李春芳疑是李叢芳,係岡州知縣,曾助珠璣巷民南遷安插事,沙灣亦有珠璣巷民,故建廟亦有原因。附記於此。)

  (7)盧明遠 盧明達 載廣州神山《盧氏族譜序》。

  (8)謝忠卿 市橋《謝氏族譜》稱:“始祖六郎,字忠卿。”並記與羅貴赴告同行事。

  羅貴的世系及子孫分佈考

  羅貴是南雄府歲貢生,即屬府級的每年上報品學兼優學士,可入國子監讀書。紹興元年(1131)爲46歲。即生於元祐元年(1086)。但英村《羅氏族譜》記爲生於熙寧四年辛亥(1071)二者不符,故一説他“生長失詳”(見《羅貴傳》)。

  《開平鄉志》亦有記雲,羅貴是宋軍之後,文稱:“獅子羅村,其先世寶兆,隨宋太祖渡江討叛,至廣東南雄始興縣,遂家居焉。七代貴翁(即羅貴),紹興元年(1131),從南雄遷蓢底,即今新會良溪也。”

  “貴次子利用分居開平獅子羅村,男女人數約七千餘。”此條可知羅貴在蓢底立足後,各子已長成,即行分散,各覓地分居。

  按高明《羅氏族譜》亦記:“貴祖因宋朝烽火離亂,由南雄珠璣裏遷新會蓢底。太祖兄弟六人同來廣肇,後卜居於高要孔堂,今屬高明,但中更世變,屢遭兵,是以生終年號,及各子孫長次,無從細考。現有朝端、朝冕、一卿、懿、榮五公之裔支分派衍,日就繁昌,各祖今即以五公分王大房焉”。

  又記:“府君諱淳衍,字北蕃,號椒生,姓羅氏,始祖諱綱,由南雄珠璣巷遷大良。”但中更世變,未見記載,是以難於查明是否貴祖子孫,無從細考。

  按貴祖初遷新會蓢底村,即係海邊地點。宋時此處長有蓢樹,即今稱“紅樹林”,爲熱帶海濱鹽生植物。隨着海灣被沙泥淤填,紅樹林大片死去,成爲冲積平原,可以開墾耕種,但是平原底部仍保留有紅樹林樹頭,故田稱爲“蓢底田”,表示昔日是海邊泥灣地點。底部有紅樹樹頭田土不好,稱“反酸田”,即因紅樹本身含單寧酸,與鹽水混合,易成有機酸,使田土成强酸性反應(PH值達4.5),不利水稻生長,農民多不墾耕,當日珠璣巷遷民到此,辟南方烟瘴,即此類土地也。洪武間改稱良溪。

  但羅貴在珠璣巷居住時,按範湖顯學岡《羅氏源流》記述,也是當官的。文稱:“迨至彦懷,宋太祖拜爲御前忠勇太尉忠姗郎,由祥荷縣遷居於南海珠璣巷。彦懷之第七傳孫羅貴祖於宋高宗紹興元年,因皇上緝蘇妃之禍,絜眷及里人三十八姓九十七家南遷至岡州蓢底(新會),更籍辟居。公有九子四十七孫,分佈於廣東各郡縣繁殖。”

  此條指出羅貴居南雄珠璣巷已有七代。有九子四十七孫,按到蓢底村時只有子四子,即到蓢底後再生五子。按英村羅氏譜雲:“宋紹興元年,琴軒始居岡州蓢底村,生子清之,清之生翔,始徙居東莞英溪,時紹興二十八年(1158)。”又據《琴軒集·寶安羅氏族譜序》(明陳璉撰)雲:寶安之羅爲邑著姓,其先南雄人,當宋南渡後,有諱某者始來寶安,樂英溪山水之勝,因居焉。七世孫亨信,由邑亨庠生登永樂二年(1404)進士,”

  此條即指羅貴孫翔已遷東莞英溪。該譜載稱:“遷莞後七世孫羅亨信居莞城西門,是爲“西門羅”之始,莞城諺雲:“東門古,西門羅,南街鄧,北街何,市橋下有只大鵬哥(即指彭姓)。”成東莞望族。

  三水縣羅貴子孫分支可見於範湖顯學岡《羅氏源流》中。其中即有一段記録羅貴子孫的,稱:“琹軒乃羅貴祖之裔孫財禄祖也。居於南海小欖圩邊,長延鄉東南,妣張氏,生四子,長大周,遷小欖圩邊白仙鄉,次子細周,居小欖長延鄉大堝村,三子谷周遷居順德大良,四子米周遷居三水縣田螺土布村,其子孫奉米周公爲始祖。公傳到第三代孫羅文貴,在大明朝之世,出仕巡宰,財禄祖至第五代傳孫羅全,乃文貴祖之第三子也。”此支後來再遷至小塘。成小塘羅洞羅氏。《佛山地名志》雲:“南宋末年南雄珠璣巷羅氏逃難南遷,先至現大渦村附近塘邊低窪地居住(即上文所述四子細周所居小欖長延鄉大渦村地點),後爲避洪澇威脅,再遷現址建村。”

  中山縣明時亦有羅貴子孫分派,黄佛頤雲;“羅族始祖瑺,係出珠璣巷,原借新會蓢底村,明遷小欖。”番禺亦有紀録,如南村鎮羅邊羅氏,即爲羅貴後人分派至此。《番禺縣地名志》雲:“南宋時羅姓居民自新會蓢底遷此建村,故名。”按蓢底即珠璣巷人羅貴等登岸開村地點,他當時即任蓢底村新圖一甲里長,由於他有九子,勞動力足,故可以分派各地。本村第三房即再由此分派到東莞元江羅屋堂羅氏。《東莞市地名志》雲:“宋末羅姓由番禺羅邊村第三房遷此。”按此,即爲羅貴子孫又開派來東莞之一例。

  鶴山縣亦有羅貴子孫分佈。如鶴山宅梧荷村羅氏,即爲一例。《鶴山地名志》雲:“咸淳二年(l266),羅貴等38姓97人自南雄珠璣巷携眷南奔。羅氏初居新會良溪(即蓢底村,洪武改雅稱爲良溪),復遷開平大羅村,再分支至此開村。”另一支,則分支去雙合鎮布尚,因《鶴山縣地名志》雲:“咸淳二年(1266),羅氏從開平大羅村遷此。”可見咸淳二年是羅貴後子孫再分衍遷居的時期。

  羅貴同行人員的子孫分佈考

  羅貴九十七人同行,但有先後,停居地點也不一致,故有考釋必要。兹先從羅貴等停居地點談起,因此處集中各姓同行者較多。如地名上有大官田地名,即表示當日縣官劃定新建圖甲地方,淺水海岸泥灘地區。以後爲官府佔領。

  蓢底今名良溪。在新會市棠下鎮西北,常受洪澇爲害,蓢草滋生,故名。附近即多有同南遷居民居住。如鶴山址山鎮排樓,按《鶴山縣地名志》雲:“紹興初(l131-1140)南雄倫、凌、李、陳四姓,遷此開村”記載。按97人中,而凌、倫兩姓是没有的,可見當時97人之外,還有其他從來人中不在34姓人之内。

  另據《鶴山縣地名志》載,咸淳二年(1266)在附近開村者甚多,當係以良溪地方發展起來的各姓人民遷出,自立村社的結果。按《宋史·賈似道傳》胡妃被出爲尼,係於咸淳八年(1272),顯與鶴山市各地立村於咸淳二年不相統屬,即非同一次遷徙的結果。如宅梧鎮嚴氏、鄧氏、樑氏,據《鶴山縣地名志》雲:咸淳二年(1266),南雄珠璣巷嚴、鄧、樑氏遷此開村。”這條表示嚴、鄧、樑氏最早遷移,不是在咸淳八年,地點也不是蓢底。移入宅梧開村是在咸淳二年(1266)。

  又桃源沐河片村何氏、區氏,據《鶴山縣誌》説咸淳四年(1268),南雄三十八姓九十七人携眷南奔,其中何、區兩姓,遷此定居。”這裏也不是説避胡妃事遷徙,只是把羅貴97人南遷日期定在咸淳四年,仍有誤,因一般是定在紹興四年(1134)的。文中指出何姓和區姓是離開集體在桃源定居下來。

  又鶴城鎮大官田羅氏、陳氏、黄氏、李氏、吴氏、樑氏等,據《鶴山縣地名志》雲:“咸淳四年至十年間(1263-1278),以羅貴爲首三十八姓九十八人,自南雄南奔,沿江兩岸遷徙。陳、黄、吴、樑等姓,至此開村。”事係於咸淳四年至十年,亦非單指受胡妃之害而遷徙。且沿岸遷徙,也没有一段相適應時期,即要能安居下來,才能立村。故此期仍爲未定定期,故仍屬沿江遷徙時期,但遷徙的居民是屬於羅貴事件九十八人中的同徙者。按九十七人中除羅姓一家外(口五),陳有四家、黄有十二家之多,昊有五家、樑有三家,可知同行九十八人(一説九十七人)中,同姓者不少。

  羅貴後代的知名人士

  羅貴後代知名人士以東莞英村後代爲最有名。即羅貴的九世孫羅亨信。亦即羅貴遷東莞英村的七世孫。

  羅亨信爲永樂二年(1404)進士。字用實,自幼聰穎敏好學,年十二喪母,永樂元年(1403)中舉人,次年中進士,改任翰林庶吉士,授工部給事中。往浙江視察水灾,奏减嘉興、海鹽、桐鄉三縣税糧五十餘萬石。民賴以蘇。丁繼母憂,起用,調吏科,昇右給事中。因小事受連,謫交州9年,安於荒遠,且自號安素,表示無怨言。1425年洪熙改元,張瑛薦起用爲監察御史。嘗視察通州倉庫之弊,誅奸民數人,道路肅然,巡按真定等府,請軍山西,有政聲。宣德中,楮幣壅不行,授敕榷京師,商賈漸以通用。再丁繼母憂,起復,食按察司僉事俸,仍治鈔法。宣德乙卯昇右僉都御史,命往平凉等處練兵,以備邊塞,璽書慰諭,且賜幣以衣,益盡力。正統丙辰巡邊,殺蔣貴、安敬,統兵四出,獲虜酋,逸西以寧。奏捷,昇俸一級,賜文綺、白金。父喪賜褚幣千緡。奉敕巡大同,陳改政事各條,上皆依。又言也先之患,要加强北直要塞,未依,使英宗被虜。後上賜璽書,有“爲國除患”之褒。七十不準辭官,卒年八十一,著有《覺非集》(12卷)。以功進左副都御使。

  其子羅泰,能詩,官承事郎。在東莞時,與陳靖吉、何潜淵結“風岡詩社”。

  羅貴子孫向海外的發展

  區如柏在《我們是珠璣巷的後人》中(見1991年1月13日新加坡《聯合早報》)稱:據中街七家頭的羅奇生、羅致生創辦人羅兆齡、羅兆貴兄弟的後人説:他們的祖籍南雄珠璣巷,後來遷居到新會縣良溪鄉,從他們的祖先羅貴祖開始定居新會,而成爲新會人口他們這一代已經是第二十三代了。”

  “羅氏……由於百餘年前,他們先輩在新加坡中街建立了羅致生醬園雜貨王國,還在馬來西亞從事園丘種植,於是大批羅氏族人從廣東南來新馬。當中街七家頭式微之後,又有許多羅氏族人移民移到歐、美、澳等地。

  結語

  1.羅貴等集體大遷徙對珠江三角洲農業開發起了促進作用,爲三角洲經濟發展作出了一定貢獻。

  2.羅貴事件雖然文獻不足,但大體上仍可以理出一個頭緒來。所以我們認爲羅貴事件是存在的、是可靠的。

  3.羅貴事件是南宋初年,即紹興年間一次集體大遷徙。

  4.羅貴事件也同樣反映珠璣後人向海外發展的趨勢。這和南下遷民勇於開拓和不怕艱苦的精神是分不開的。

  (曾昭璇,華南師範大學教授、曾任廣東南雄珠璣巷後裔聯誼會第一、二、三届常務理事;曾憲珊,廣州市團校講師、廣東廣府學會顧問委員;曾憲緯、張永釗華南師範大學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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