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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時期廣西的教育事業

  明清時期廣西的學校教育,分爲官辦教育龢民間私人教育兩個不同層次。

  一、官辦教育和科舉制度

  明朝實行科舉授官的制度,所以從朱元璋起一直把地方官辦學校教育看成爲明朝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洪武二年(1369),朱元璋下令:

  “朕惟治國以教化爲先,教化以學校爲本。京師雖有太學,而天下學校未興,宜令皆立學校。”〔1〕

  於是在全國大興辦學之風,中央設立國子監,地方府、州、縣、衛所設儒學,鄉村設社學、義學。學生名額爲府學40人,州學30人、縣學20人,由官府提供學生生活費用。

  在明廷重視教育的情况下,廣西各地普遍建立了官辦學校。據統計,明朝廣西設府學10所,州學13所,縣學42所。

  按明廷規定,凡學生進入府、州、縣儒學讀書,必須進行面試,入學後,對學生的教育均有嚴格的要求,史稱:

  “其所業自經、史外,禮、律、書共爲一科,樂、射、算共爲一科,以訓導分曹掌之,而教授或學正或教諭爲之提調。經史則教授輩親董之,自九經、四書、三史、通鑒,旁及莊老韜略。侵晨,學經史、學律,飯後,學書、學禮、學樂、學算,晡後,學射;有餘力,或習爲詔誥、箋表、碑版傳記之屬。其考驗時,觀其進退揖讓之節,聽其語言應付之宜,背育經史,講明大義,向難律條,試以斷决,學書不拘體格,審音以詳所習之樂,觀射以驗巧力,稽數則第其乘除之敏鈍。”〔2〕

  按此規定,學生入學後要專門研讀儒家經典中的一部,同時學習禮、射、書、數四科,其内容爲:“禮”,要求熟讀朝廷頒發的經、史、律令、詔誥、禮儀等書;“射”要求每月初一、十五兩次學習射箭;“書”,學習臨摹名人書法字貼;“數”,要求精通《九章算術》。學習過程中,由教官主持月考,提學官主持歲考、科考。歲考以六等定成績,一、二等者有奬勵,三等不奬不罰,四等撻責,五等則廪膳生、增廣生降級,附學生降爲青衣,六等除名。〔3〕

  清朝廣西地方學校的府、州、縣學統稱“儒學”,學官設置與明朝相同,但其任務不是真正教學生讀書,只是主持月課季考,學校變爲考試、給廪機關。地方官學的學生稱“生員”,通過考試取得秀才資格才能入學。入學後稱爲“童生”。生員分爲三等:一等爲廪膳生員,簡稱“廪生”,每年可領取白銀二兩四錢;二等爲增廣生員,簡稱“增生”,不領取廪餼銀,但可補“廪生”缺額;三等爲附學生員,簡稱“附生”。“廪生”、“增生”有名額限,府學爲40餘,縣學視各縣實際情况而定,有20人、10人不等。學校課程比明代更具體,主要有《御制詩、書、春秋三經傳説類篡》、《欽定考經街義》、《性理大全》、《御制律學淵源》、《資治通鑒綱目》、《歷代名臣奏議》、《文章正宗》、《古文淵鑒》、《十三經》、二十五史等。

  明清兩代對進入府、州、縣學的生員要進行入學考試,稱爲歲試。初時由巡按御史、布、按兩司及府州縣官主考,後專設提學官、專使提督學政主考。合格才能入學。《儒林外史》小説中,描寫一位名曰周進的提學官在廣州任上主持歲試的情形:

  “這周學道,……到廣州上了任。次日,行香掛牌,先考兩場生員。第三場是南海、番禺兩縣童生”。〔3〕

  進而描寫應試者範進,從20歲起直至54歲,先後應考20多次落第的情况。

  入學後進行的考試稱科試,這是府州縣學在校員生參加鄉試(詳後)的資格考試。科試合格的生員人數較多。經科試合格者,才能參加鄉試、會試和殿試的科舉考試。所謂:

  “三年大比,以諸生試之直省,曰鄉試,中式者爲舉人。次年,以舉人試之京師,曰會試,中式者,天子親策於廷,日廷試,亦曰殿試。分一、二、三甲以爲名第之次。一甲止三人,曰狀元、榜眼、探花,賜進士及第。二甲若干人,賜進士出身。三甲若干人,賜同進士出身。狀元、榜眼、探花之名,制所定也。而士大夫又通以鄉試第一名爲解元,會試第一名爲會元,二、三甲第一名爲傳臚雲。子、午、卯、酉年鄉試,辰、醜、未年會試。鄉試以八月,會試以二月,皆初九日爲第一場,又三日爲第二場,又三日爲第三場。”〔4〕

  明清時代,廣西生員參加科舉考試中式者不乏其人,據地方誌資料統計,明代考中進士者212人,中式舉人者4634人;清代中式舉人者3250人,其中桂林府1639人,柳州府206人,平樂府183人,梧州府253人,潯州府220人,鬱林府272人,南寧府241人,思恩府105人,慶遠府38人,泗城府9人,太平府79人,鎮安府5人。〔5〕其中考中狀元者有嘉慶二十五年的臨桂縣人陳繼昌;道光二十一年(1841)臨桂縣人龍啓瑞;光緒二十五年(1902)臨桂縣人張建勛;二十八年(1891)臨桂人劉福姚。廣西的4名狀元全部出自臨桂縣。臨桂縣不僅考中狀元人數多,考取進士、舉人也不乏其人,據《嘉慶臨桂縣誌》記載,自干隆十年至嘉慶七年(1745-1802),考取進士者有34人,舉人308人。

  在明清時代的封建社會,進士是入仕途當官的階梯。當時廣西考取進士的優秀人才爲官者不少,全州縣的蔣冕兄弟,於成化二十三年(1487)同登一榜進士後一起成爲尚書,有“兄弟尚書”之美譽。蔣冕還著書《湘臬集》33卷。〔6〕臨桂縣的吕調陽,18歲考中舉人,後又考取進士,在明廷内爲官30年之久,深得神宗器重。萬年初年任内閣次輔,成爲首輔張居正進行改革的得力助手。〔7〕桂林人屠楷,嘉靖二年(1523)進士,歷任兵部車駕司主事、吏部驗封司主事,考功司、稽勛司、文選司郎中,通政司譽黄右通政,南京工部尚書、兵部尚書等職,任官多年,清廉潔身,深受百姓稱贊,著有《銓司贅録》、《西隱漫稿》。〔8〕柳州人徐養正,嘉靖二十年(1541)進士,歷任翰林院庶吉士、户科右給事中、廣東肇慶府推官、南京通政司參議、南京户部左侍郎、南京工部尚書等職,爲官剛正不阿,敢於上疏彈劾嚴嵩兒子嚴世藩“竊弄父權”、“承賄受囑”等罪行。著有《蛙鳴集》、《範運吉使》等書。〔9〕柳州人張翀,嘉靖三十二年(1553)考取進士,歷任刑部、吏部主事、大理少卿、右僉都御史等職,爲官剛直不阿,敢於上疏彈劾奸臣嚴嵩,著有《鶴樓集》12卷、《渾然子》1卷。〔10〕清朝的謝濟世,全州人,康熙五十年(1711)考取進士,歷任庶吉士、檢討、浙江道御史等職,是雍正時期(1723-1735)的著名廉吏。雍正四年(1726),他與巡撫李拔都揭發河南巡撫田文鏡貪虐不法之事,觸怒雍正皇帝,被流放阿爾泰山“劾力軍旅”。於是他在謫所著書立説,先後撰寫《古體大學注》。干隆即位後,廣開言路,謝濟世被召回京,補江南道御史。干隆三年(1738),因母老乞歸,授湖南糧儲道。他爲了揭發衡陽知縣李澎和善縣知縣焚德貽的“征賦縱丁,役素浮費”等貪官污吏,觸怒他們的庇護者,被以越權之罪罷官入獄。後受到數千市民的焚香救助而出獄,並革職查辦誣陷者湖南巡撫許容等。從此謝濟世被稱“小包公”。〔11〕

  謝濟世的哲學思想是尊孔孟,批判程朱學説,指出:程朱學説關於性有天命(性善)與氣質(性惡)的區别,孔孟則没有如此之説。這就表明謝濟世不是從歷史發展來理解程朱學説,説是糅和儒佛道三家的思想而産生的。謝濟世大膽抨擊清朝封建君主專制制度,揭露其種種弊端,是很有積極意義的。

  雍正元年(1723)中進士的陳宏謀,臨桂縣人,是清代廣西的第八個進士,歷任翰林院檢討、浙江道御史、揚州知府、雲南布政使等職。干隆六年(1741),擢爲江西巡撫,後調江蘇巡撫,二十二年(1575)昇任兩廣總督加兵部尚書,深得干隆帝之寵信,説:

  “陳宏謀籍廣西,但久任封疆,朕所深信,且總督節制兩省,專駐粤東,不必逥避。”〔12〕

  二十六年(1761)調任湖南,二十八年(1763)遷兵部尚書,加太子太保,充經筵講官,三十二年(1767)任東閣大學士兼工部尚書,爲舉朝深孚衆望之名臣,三十六年(1771)因病重退休。他爲官不忘寫作,除總纂《湖南通誌》外,還著有《大學衍義輯要》、《吕子節録》、《訓俗遺規》等書,申述封建倫理,總結一生經驗教訓,被譽稱爲嶺南一大儒。還有上林縣人張鵬展,干隆五十年(1789)進士,歷任武英殿纂修、雲南考官、福建道監察御史,嘉慶十四年(1809)遷光禄寺少卿,十五年(1810)昇任通政司通政使。二十五年(1820)因病乞休,回家受聘爲桂林秀峰、上林澄江和賓陽等書院山長,爲家鄉教書育人,著有《貽谷堂全集》、《離騷詩鈔》、《蘭香山房詩草》、《談鑒釋文》、《女範》等,編著《國朝左詩續抄》、《嶠西詩鈔》、《賓州志》等。〔13〕

  二、民間私人教育

  明清時期廣西的民間私人教育包括三種形式,即半官方的民辦社學、義學和族學;遍佈城鄉的私人承辦私塾、家館和書院。

  1.社學、義學

   這是一種半官方性質的地方民辦教育,包括義學、社學和族學等各類學校。

  廣西最早興辦社學是洪武二十八年(1395),當時是崇善縣(今崇左市)籍的知府陳維德率先興建。到了正德年間(1436-1440),慶遠府的一些縣也建置社學。據統計,自洪武二十八年至崇禎未年(1395-1643),廣西興建社學共232所,其中壯族聚居地區95所,占41.1%,其分佈是:崇善縣20所,田州1所,養利州4所,思明土司2所,南寧府4所,左州2所,武緣19所,永康州1所,隆安42所。清政府於雍正元年(1723)頒佈:

  “定各州、縣設立社學、義學之例。舊例各州、縣於大鄉巨鎮各置社學,凡近鄉子弟年十二以上二十以下有志學文者,令入學肄業。至是復經審,將學生姓名造册申報學政。……如有能文入學者;社師優賞;若怠於教習,鑽營充補者禠革。”〔14〕

  到干隆年間(1736-1795),廣西各地相繼興辦社學,但却比明代遜色多了。據不完全統計,清代廣西共辦社學69所,比明代少多了。其中桂林府5所,平樂府17所,梧州府1所,潯州府2所,柳州府4所,南寧府24所,思恩府4所,鎮安府4所。與此同時,廣西亦興辦義學,從時間上來説,義學興於康、雍時期(1662-1735),嘉道咸光時期(1796-1908)又出現新高潮。據不完全統計,康雍干時期(1662-1795)廣西新建義學112所,至光緒年間(1875-1908),增至237所,其中壯族聚居地區共建127所,占總數的60%。在237所義學中,桂林府建50所,平樂府14所,梧州府19所,鬱林直隸州7所,潯州府12所,南寧府14所,柳州府17所,上思直隸廳2所,廣南府8所,邱北縣10所。〔15〕

  從上述社學和義學的情况看,到明中葉以後,就逐漸式微了。不少貧家子弟不願讀社學、義學的情况時有出現。於是一種民間的私塾、家館等私人教育形式開始興起,並逐步發展成爲民間普及教育的主要教育形式。

  2.私塾、家館

  這是通過私人聘請教師進行教育的一種教育方式。朱元璋建立明朝初年,有一批元朝遺民,不願意與明朝政府合作,不肯出仕爲官,而安隱於鄉間過平静生活,其中有相當一部人靠在鄉間教書爲生,最典型者是洪武中年被延爲諸王師的李希顔,史稱:

  “李希顔,字愚庵,郟人。隱居不仕。太祖手書征之,至京,爲諸王師。規範嚴峻,諸王有不率教者,或擊其額。帝撫而怒。高皇后曰:‘烏有以聖人之道訓吾子,顧怒這耶?’太祖意解,授左春坊右贊善。諸王就藩,希顔歸舊隱”〔16〕

  這位隱居不仕的宿儒顯然是十分習慣於民間私塾對學生教育的方法,而且將其搬用於宫廷教育之中。又如明初著名文人王行也屬此類私塾教師,史稱:

  “王行,字止仲,吴縣人。幼隨父依賣藥徐翁家,徐媪好聽稗官小説,行日記數本,爲媪誦之。媪喜,言於翁,授以《論語》,明日悉成誦。公大异之,俾盡讀家所有書,遂淹貫經史百家言。未弱冠,謝去,授徒齊門,名士盛與交。富人沈萬三延之家塾,每文成,酬白金鎰計,行輒麾去曰:‘使富可守,則然臍之慘不及矣。’洪武初,有司延爲學校師。已謝去。隱於右湖。其二子役於京,行往觀之,凉國公藍玉館於家,數薦之太祖,得召見後玉誅,行父亦坐死。”〔17〕

  從史料看,王行名氣雖然很大,但也是一世以教書爲生。這種情况到了明中葉以後,教授私塾、家館甚至至成爲一些讀書人不斷參加科舉考試過程中暫以爲生的手段。無論私塾還是家館,其教學内容與方式大同小异,史稱。

  “每學生一名,亦各具白蠟、手帕、龍桂香,以爲束修。至書堂之每給《内令》一册,《百家姓》、《千字子》、《孝經》、《大學》、《中庸》、《論語》、《孟子》、《千有詩》、《神童詩》之類,次第給之。又每給刷印仿影一大張。其功課:背書、號書、判仿。然判仿止標日子,號書不點句也。凡有志官人,各另有私書自讀,其原給官書,故事而已。派年長有勢力者六人或八人爲學長,選稍能寫字者爲司房。凡背書不過,寫字不堪,或損污書仿,犯規有罪者,詞林老師批數目,付提督責之,其餘小者,輕則學長用界方打,重則於聖人前罰跪,再重扳著幾柱香。扳著者,向聖人直立彎腰,以兩手扳著兩脚,不許體屈,屈則界方亂打如雨。或一柱香、半柱香,其人必眼脹頭眩,昏暈殭僕,甚而嘔吐成疾者。……凡强凌弱,衆暴寡,長欺幼,每賄托學長,借公法以報私怨……遇令節、塑望,亦放學一日。其每日暮放學,則排班題詩,不過‘雲淡風輕’之類,按春夏秋冬,隨景而以腔韵題華,方擺列魚貫而行。有不知而攙越者,必群打詬辱之。别衙門官遇學生排班行走,必拱手端立讓過。〔18〕

  3.書院教育

  這是中國歷史上儒家學者舉辦的一種私人教育形式。明清時期中國和廣西地區均蓬勃發展,而且影響深遠。所以錢穆給予極高的評價:

  “宋、元、明、清四代的書院制度,則是一種私立學校而代替着佛寺嚴肅講學之風的。書院的開始,多在名山勝地,由社會私人捐資修築,最重要的是藏書堂,其次是學員之宿舍,每一書院,常供奉着某幾個前代名儒的神位與畫象,爲之年時舉行祀典。可見書院規模,本來是頗仿佛寺而産生的。稍後則通都大邑均有書院。有的亦由政府大吏提倡成立,呈由政府撥款維持。但書院教育的趨政治而獨立的講學之風格,是始終保持的。在那時期裏,政府仍有公立學校,國立大學與地方州縣學均有。尤其宋、明兩代,常常采取私家書院規則,模仿改進。但從大體來説,一般教育權紿終在書院方面,始終在私家講學的手裏。我們可以説,自宋以下一千年的中國,最平民學者私家講學的中國,教育權既不屬之政府官吏,亦不屬之宗教僧侣了。”〔19〕

  錢穆在這裏説的書院,絶非是前述那種私塾的文化識字教育,而是屬於高層次的教育,亦可以説是一種帶有一定學術性的儒家教育。明清時期廣西書院的主持者習慣稱爲山長,一般均是由有相當名望的學者擔任。書院的教學並不象正式官辦私塾那樣嚴格,實際上是學者們的學術講座。明末的書院還發展成爲政治輿論的中心。明清時代書院發展之普及和影響之巨大,勝超宋元兩代,出現了繁榮昌盛的局面。明代,廣西全省共建立書院71所(一説68所),除修復宋元舊書院4所外,新建64所,分佈在南寧、桂林、鬱林、柳州、梧州等地。其中以王守仁在南寧創辦的敷文書院爲最有名。嘉靖七年(1528),兩廣總督王守仁到廣西鎮壓農民起義時,在邕州城(今南寧市)北門街口處創辦敷文書院,據方誌記載,此是有相當規模的書院:

  “建有正廳、東西廊房、後廳。日集諸生,講學其中。後人因立公象於後廳,春秋祭之,名爲文成公祠”。〔20〕

  在王守仁創辦書院的推動下,廣西於嘉靖年間(1522-1566)創辦新書院23所。這些書院有若干數量的學田,租給農民佃種,收租谷充書院經費之用。書院山長由廣西巡撫聘任。書院學生要通過入學考試,凡考試名列1-50名者,每人每月發給膏火銀2兩;名列51-60名者,發膏火銀1.5兩;名列60-80名者,發1兩。〔21〕廣西書院制訂日常考試奬勵制度,共分師課與官課兩種。所謂師課,是書院塾師出題考試,成績定爲超級、特級和乙級三等,按等級發給資金,超、特級發銀2-3兩,乙級發銀1兩。官課由地方官出題,考試後亦按成績的等級發給資金。

  到了清朝,廣西仍大辦書院,共計205所,廣收生員入學。先是重修南宋創置的桂林宣成書院,雍正年間(1723-1735)增設秀峰書院,道光年間(1821-1850)再增設桂山、榕湖書院,成爲桂林四大書院,還設立蒙泉、愛日、培風和兑澤4所小書院。此外,又在各府州縣先後設置許多書院,如桂林府興安縣設立灕江、文筆書院;全州設立清湘書院;柳州府設立柳江、象州二書院;慶遠府設立慶遠書院;泗城府設立雲峰書院;西林縣設立毓秀書院;平樂府設立道鄉書院,富川縣設立富江書院;賀縣設立臨江書院;梧州府設有傳經、鼓岩兩書院;岑溪縣設藜經書院;潯州府設立潯陽書院,桂平縣設思美書院,平南縣設武城書院,武宣縣設城南書院;南寧府設蔚南、正誼兩書院;新寧州設吉陽書院,横州設淮海書院;太平設有麗江書院,崇善縣設桂香書院;永康州設康山書院,寧明州設寧江書院,龍州府設暨南書院;鎮安府設秀陽書院;鬱林州設紫泉書院;博白設環玉書院,北流縣設抱樸書院,陸川縣設三峰書院,興業縣設石南書院,等等。

  注釋:

  〔1〕《明史》卷69,《選舉一》。

  〔2〕《鮚埼亭集外編》卷22,《明初學校·貢舉事宜記》。

  〔3〕《明史·選舉志》。

  〔4〕《明史·選舉志》。

  〔5〕《嘉慶廣西通誌·選舉志》。

  〔6〕《明史》卷190,《蔣冕傳》。

  〔7〕〔8〕黄泌等:《臨桂縣誌》卷27、28。

  〔9〕汪森:《粤西文載(校點)》卷70,廣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10〕《明史》卷210,《張翀傳》。

  〔11〕蕭一山:《清代通史》卷上。

  〔12〕《清史列傳稿》卷307,《陳宏謀傳》。

  〔13〕《上林縣誌·張鵬展傳》。

  〔14〕《清朝文獻通考·學校考八》。

  〔15〕張震聲主編:《壯族通史》(中)第830-806頁。

  〔16〕《明史·李希顔傳》。

  〔17〕《明史·王行傳》。

  〔18〕《酌中志·内府衙門執掌·内書堂讀書》。

  〔19〕錢穆:《中國文化史導論》第九章第189頁。

  〔20〕黄炳奎:《邕寧縣誌》卷21,《學校》。

  〔21〕《桂林石刻》下。

  (原載《廣西文史》2010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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