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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兩岸和平發展的理論探討

  【背景說明】論述是為理念服務,理論則是為論述服務。不同的理論其實蘊藏著不同的思路與不同的期待。不同立場的人會選擇適合自己目標的理論。
  
  對一個期待台獨選項或是只想到軍事安全的人,必然會選擇現實主義的思維,因為他們認為沒有武力、沒有美國的介入,台灣的安全就沒有保障,也不可能確保台獨的成功,因此,他們言必稱國家主權與國家安全。對於在兩岸關係上只願意談經濟而不願意談政治的人來說,國際關係的新自由主義是最容易拿來引用的理論,因而強調的是“互利”、“雙贏”、“先經濟、後政治”,他們的理由是經濟互賴必然可以自動外溢到政治。對於希望兩岸關係能夠穩定和平發展的人會了解到,如何建構兩岸的認同是多麼的重要,因此,他們會從社會建構主義來找尋可以立論的依據。
  
  本文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撰寫,希望藉由國際關係的理論,從理論面為“一中三憲、兩岸統合”提出的原因與考量做一個全面性的理論論述。我在台灣大學教授國際關係,國際關係的理論對我而言並不陌生。本文即借用國際關係的(新)現實主義、(新)自由主義、社會建構主義三個理論來分析兩岸關係。本文認為在處理兩岸關係時,現實主義的概念很重要,不可忽視,但是現實主義的方法是不足取的。新自由主義的理想非常好,其方法也值得採行,但是應用在兩岸關係時,仍然有其不足之處。新自由主義對於兩岸來說,是個必要條件,但卻不能成為一個充分條件。至於社會建構主義所強調的認同,則是兩岸能夠達到長久和平,最終邁向統一的充分條件,沒有共同的重疊認同,不要說統一,連現在的和平發展都會變得脆弱。
  
  “一中三憲、兩岸統合”的論述即是接納了現實主義所在乎的“主權”、“權力”與“利益”等概念,但是接納了新自由主張所主張的“互惠”與“合作”,更主張要滿足社會建構主義者所在乎的“認同”。
  
  前言:尋找有助穩定和平發展的理論
  
  兩岸目前正處於難得的和平發展階段。做為關係兩岸的一份子,我們固然可以分析它所面臨的挑戰,但是更應思考,用什麼辦法可以讓兩岸和平發展朝穩定發展並向終極目標推進。“兩岸統合”的提出,就是希望做為由兩岸和平發展向終極目標的邁進的路徑(請參考:〈論兩岸統合的路徑〉,《中國評論》,2009年4月號)。透過兩岸統合的過程,兩岸可以在相關議題上建構共同機制、共同體或共同政策,並因此增加彼此的重疊認同,從而不僅可以讓兩岸成為生命共同體、確保和平發展、共同繁榮民族,亦可為全面性的政治統合奠定基礎。
  
  “兩岸統合”是基於對兩岸環境認知所提出的看法。不同的人對於環境有不同看法,因此也提出不同的主張。有人認為必須站在“權力”的角度來看兩岸的問題,有人則認為“(制度化)交流”是兩岸和平發展的關鍵。筆者則認為,“權力”、“交流”的觀察固然重要,但是沒有“認同”,兩岸不可能長久的和平發展。
  
  任何一個主張背後都有一些思路做為依據。這個思路固然有自身的期望,也有對自己行為的解釋。在學術上,我們往往稱其為意識形態、思想或理論。本文就是希望透過理論的探討,了解什麼樣的認識才有助於兩岸和平發展的進程。
  
  理論:既是解釋預測,也是為政治目的而服務
  
  雖然兩岸關係不同於國際關係,但是討論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時,國際關係的理論應有其值得參考之處。
  
  國際政治理論包括甚廣,但是真正能夠稱之為“大理論”(Grand Theory)的,也只有(新)現實主義與(新)自由主義(或稱新自由制度主義)。冷戰結束以後,社會建構主義擠身為主流的國際關係理論。本文就以此三個基礎性的國際關係理論(或稱範式)的安全觀或和平觀做為兩岸和平發展理論的討論基礎。
  
  國際關係學者在建構理論時,往往有兩個主要的目的,一為明,另一可能為暗。明的是理論的功能,暗的是為國家政策而服務。
  
  明的方面來說,理論的目的希望建立通則,以期達到解釋及預測的功能。例如,(新)現實主義者的安全觀與和平觀,不外乎透過同盟、自助(發展軍事力量)、權力平衡等途徑達到安全與和平的目的。自由制度主義者認為,透過貿易上的相互依存、相關制度的建立、甚而推動全球走上民主,才能夠維持國際和平與國家安全。社會建構主義者則認為,要促使國際社會建立共同認同、共享價值,才是維持國際和平與國家安全的不二法門。
  
  暗的方面來說,每一種理論或論述的背後都有著強權國家為了執行其全球戰略,也為了自己國家利益考量,換句話說,理論或論述只是為了追求國家利益的一種說法而已。例如,美國在與蘇聯對抗的年代,強調“兩極體系”的“權力平衡”重要,要求東亞或西歐國家做為美國的扈從,支持美國圍堵共產主義的軍備安全政策;在美國做為霸權的年代,主張“霸權穩定論”對於全球秩序的貢獻,並要求其它國家應遵從美國的領導,而且要避免做一個免費“搭便車”的參與者;當美國的經濟力量大時,美國主張全球應該開放“自由貿易”,因而倡導“貿易和平論”;當冷戰結束,美國面對的是一個多元的世界時,美國一方面發展出“文明衝突論”,呼籲歐洲與美國這兩個基督教文明共同對抗伊斯蘭文明世界,防範儒家交明世界;另一方面又強調“民主和平論”,認為只有在全球均走上民主時,國際的衝突才可以避免。
  
  我們首先要分辨出哪些是真正有助於國際和平的主張,哪一些又是為了強權自身目的與利益的論述;我們也必須認識每一個國際關係理論背後的真正內涵,以及如何避免在運用時所帶來的不良副作用。更重要的是,在討論兩岸關係時必須思考,我們討論的是兩岸關係,而不是國際關係中的外國關係。兩岸同屬中華民族,有相同的語言與文化來處理兩岸關係,因此在運用理論做為政策思維時,更需要避免把西方的理論變成“拿來主義”,而必須考慮兩岸關係的特殊性。
  
  以現實主義解決兩岸爭議:方法不足取但概念重要
  
  現實主義是以“國家中心論”作為國際關係的論述基礎,認為國家追求的是權力、安全和財富,國際政治處於無政府狀態,國家利益和行為者都是自私的,國家間不能完全確保了解對方的真實意圖,國家是理性的行為體,武力是解決衝突與危機的重要手段。
  
  現實主義認為,衝突來自於人類追逐權力的本性,因而是國際關係的基本特性。國家間的合作是有限、脆弱與不可靠。因為在國際無政府的架構下,要維持和平的關鍵是國家的武力,從這個觀點來看,以單極為主的“霸權穩定論”,兩極對立的“恐怖平衡說”,反應多極的“權力均勢觀”,即成為以權力為本質的維持國際安全的方法。
  
  (一)台北以現實主義做為安全觀的迷思
  
  雖然台灣已經單方面的廢除動員勘亂條款,承認中共為一有效的治權,但是由於中共迄今仍未放棄武力解決兩岸問題,使得兩岸仍處於內戰尚未結束的獨特情境。又由於在現實主義的國際社會中,台灣在國際間的權力與地位的與大陸處於一種物質權力高度“不對稱”的狀態,這使得在運用現實主義所倡議的政策上,台灣只能選擇做為美國強權的扈從,而缺乏自主與選擇的空間。
  
  在做法上,台北以現實主義的安全觀邏輯在思考問題,為了依靠美國,只能不停地美國購買武器,希望能夠提升自己的防禦能力。可是台北方面似乎有意忽略了,台灣安全所仰賴的《台灣關係法》並不是建立在華府與台北所簽署的共同防禦條約,而是依靠美國單方面的國內法,因而台北與華府在安全關係上是不對稱的,台灣不是以同盟,而是以做為美國的“扈從”來維護台灣的安全。這於是產生了一個核心的“大哉問”?美國會先考慮美國的利益還是台灣的利益?為了“被保護”要付出的代價是什麼?這是台灣用現實主義做為台灣安全觀的必然困境,因為現實主義強調的是國家利益,台北只要選擇了這樣的思維,就必須接受隨時被美國“出賣”的可能。
  
  所謂“軍購”、“毒蠍戰略”、“境外決戰”、“有效嚇阻”都曾經納入台北的安全戰略思維,這些主張也都是屬於現實主義的安全觀,看似一種策略,但是決策者卻很少告訴人民效果如何。
  
  例如,到底多少的軍購才夠防禦台灣,多少國防預算才是合理?“毒蠍戰略”或許可以一次傷及對方,但是台灣有無足夠的物質及精神能力進行一場持久性的戰爭?“境外決戰”更是一種政治語言,只是為了告訴人民不會在台灣內部開始戰鬥,但是北京就一定會按照“境外決戰”的邏輯與台灣玩嗎?所謂“有效嚇阻”的說法,也是完全忽略了“嚇阻”的真正意涵。“嚇阻”一詞出自核子時代,表示有能力在受到對方攻擊後,對對方進行毀滅式攻擊的“第二擊”能力。台北既無核子武器,更無對大陸進行毀滅性的“第二擊”能力,所謂“有效嚇阻”其實也是用國家安全來綁架軍購的一種說詞而已。
  
  在冷戰時期,台灣還可以清楚地選擇做為美國東亞戰略的一環,但是在冷戰後,特別是經貿全球化,而且中國大陸已在快速崛起,台灣如果還是持這樣的現實主義安全觀,已經顯得不務實與過時。到目前為止,從國防部所公佈的“國防報告書”來看,台北方面在思考安全時,還是以中國大陸為唯一的假想敵,但是另一方面政府又不斷告訴人民,ECFA是多麼重要,並呼籲更多的大陸觀光客與採購團來台。從邏輯上來說,這兩者之間是矛盾的。現實主義在思考安全時,第一個問題就是“敵人”在哪裡?台北不可能一方面將北京視為最大且唯一的“敵人”,然後購置大量軍備對抗;另一方面又將大陸視為台灣經濟發展的重要奧援,鼓吹ECFA與兩岸更進一步的經貿交流。
  
  作為一個以外向經濟發展為導向的國家,台灣更需要一個和平與穩定的環境。對台灣而言,中國大陸是整體對外關係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環。如果台北仍然把北京當成唯一假想敵,即使用盡先有的“軍購”、“軍事力量”、“與美日的(虛擬)同盟”、“毒蠍戰略”、“境外決戰”、“有效嚇阻”等方法,根本不能夠維持安全。以兩岸現有物質權力愈來愈不對稱的現實情況下,台北首要之務就是放棄把北京做為首要或唯一的假想敵思維,如此也就自然不會採取現實主義的方法來追求兩岸和平。
  
  (二)北京以現實主義處理兩岸關係的後果
  
  不只是台北,北京在思考兩岸問題時,也是自然而然地以現實主義思維做為解決兩岸關係必要的選擇。北京認為台灣有可能走向獨立,因此迄今為止仍然不願意放棄武力或武力威脅。在北京眼中,武力是針對台獨,而非一段人民,但是大家都知道,飛彈不會長眼,專打台獨,台北的政治人物,因而很容易將其詮釋為中國大陸對於全體台灣人民的威脅,因而給予可以操弄北京為威脅者的空間,進而疏離兩岸的認同。台灣的多項民意調查顯示,兩岸認同並沒有因為馬英九的上台或經貿的密切交流而拉近,其原因之一即在此。
  
  北京武力威脅台北,也給了美國可以介入台灣軍購一個很好的藉口,也讓美國可以在台灣幾乎是予取予求。簡單來說,只要兩岸無法擺脫現實主義安全觀的思維,美國即可輕易地從中獲利,一方面塑造北京對於東亞安全的威脅,另一方面合理化其軍售台北的行為,還可以台灣保護者的角色出現。
  
  現實主義在兩岸關係中的另一個展現就是兩岸在國際空間上的較勁。1949年起兩岸除了軍事的對峙外,最重要的衝突戰場就是聯合國席位與邦交國家的爭取。外交上的競逐充滿著現實主義的零和博奕,背後正是主權與國家利益的思維。
  
  不僅在正式外交上,一般的民間外交場域也難避免現實主義的思維,不論是拉扯國旗或是參與名稱,兩岸國際參與的競逐並沒有因為經貿關係的改善而結束。2008年5月馬政府上台以後推動“外交休兵”,但是如果從現實主義的思維來看,“和平”是不確定的,“衝突”才是常態,因而,“休兵”有可能只是暫時現象,一旦兩岸關係出現變化,外交上的競逐必然會重新再現。
  
  如果兩岸持續用現實主義的手段來處理兩岸關係,那麼結果就是雙方不放棄武力的思維,如果兩岸最後要用武力來解決,那是中華民族的不幸,是兩岸的雙輸;如果兩岸一直處於威力威脅與防衛,焦慮與恐懼將會促使兩岸人民的認同歧異愈來愈大,有可能將兩岸關係變質為“異己關係”。
  
  總而言之,在思考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時,我們應該盡量排除用現實主義的安全觀來處理兩岸關係。對於台北來說,放棄台獨的選項,堅持自己是個“不分裂整個中國”的“非獨政府”,就不會有兩岸武力相向的可能,對於北京來說,面對一個不獨的台灣,沒有任何理由再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脅。這也是我在〈論兩岸統合的路徑〉一文中所提“兩岸安全相對化與階段化”的看法。
  
  (三)現實主義的概念仍然重要
  
  現實主義者對於解決兩岸關係的方法固然不足取,但是對於兩岸關係所關切的問題,例如,主權、國家利益、權力等,卻是兩岸互動中不可迴避與必要的觀念。
  
  兩岸從1949年起即陷入了主權之爭。主權之爭所展現的行為就是國家利益與權力的較勁。“主權”毫無疑問的是現實主義所強調的核心價值。兩岸在憲法上均堅持“一中憲法”,在冷戰時期是“正統”之爭,但是在台灣民主化以後,兩岸進入“統獨”之辯。
  
  1992年曾有的“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一中各表)權宜認識,事後證明,無法處理兩岸有關的主權爭議,致使兩岸互信無法建立。迄今為止,現實主義的手段仍然主導著兩岸的思維,因此,如果我們刻意忽略主權,以及由主權而衍生的利益與安全等問題,不可能真正處理兩岸問題。
  
  “一個中國”原則是北京最在意的堅持,“兩岸平等”是一個民主化台灣很難讓步的底線,如果能夠調和此二者,問題自然可以迎刃而解。這也是我們主張對於“一個中國”問題,應經由兩岸協商,確定如何“共同表述”,即“一中同表”,而不是“一中各表”。兩岸的核心問題在於“一中”,即“一中的內涵是什麼”?這個問題不處理,雙方只是用現實主義的思維來拖問題,只會讓兩岸認同愈來愈遠。這也是在2010年1、2月期間,我與聯合報就“一中各表”還是“一中同表”進行辯證的原因之一。
  
  從以上的分析來看,以現實主義的手段來追求和平的方法雖不可取,但是它所注意的問題,特別是主權等核心利益問題,是兩岸不可能迴避的。因此,在討論新自由主義與社會建構主義的思維是否有助於兩岸和平時,首先必須要處理主權歸屬的問題。簡單地說,就是必須處理“一個中國”主權的歸屬問題。
  
  以新自由主義推動兩岸關係:雖有限制但值得採行
  
  (新)自由主義雖然也同意國際體系是處於無政府狀態,但是並不同意和平一定需要依靠彼此間的權力制衡來達成。新自由主義認為由於國際行為者之間的相互依存,無政府狀態的國際社會可以透過合作,特別是國際制度來降低戰爭的危險,並創造和平。
  
  新自由主義認為,當前的國際問題並非只有戰爭與和平兩大問題,也不僅在探索戰爭的根源與和平的條件而已,全球的社會、經濟、環境等問題都需要著墨。相對於現實主義認為國際體系是無政府狀態,新自由主義並不反對,但是更強調因為交往而生的全球社會及複合相互依存現象。
  
  不同於現實主義認為國際體系的主要角色是國家,新自由主義還凸顯國際組織、非政府組織、企業以及個人在國際體系中的行為者角色。新自由主義認為相互依存會產生擴溢(spill over)的現象,無論是合作的廣度與深度都會增加,各成員間雖然彼此在相互依存的環境中競爭,但是競爭對手實力增長也會成為自己一方創造繁榮的條件。支持新自由主義論者也認為兩岸如果能夠建立起複合式的相互依存,兩岸的和平與安全將是可期的目標。
  
  (一)兩岸均贊同新自由主義的交往互利觀
  
  首先,新自由主義的兩岸經貿交流思維可以化解彼此敵意,但是無法增加認同。1991年台北國統綱領的觀點即是以新自由主義的部分精神來推動兩岸之間的互動。國統綱領明確的表示,“以交流促進了解,以互惠化解敵意”、“擴大兩岸民間交流,以促進雙方社會繁榮”。中國大陸基本上也認為兩岸交流有助於中國未來的統一,因而積極吸引台商前往投資並推動三通及各項交流。
  
  事實上的發展並不如預期,因為兩岸經貿交流仍有著現實主義的思維。台北方面有不少人懷疑所謂的“惠台政策”,只是另一種形式的“賄台政策”,擔心兩岸經貿互賴只是另一種形式的“經濟消化”台灣,他們認為經貿交流的目的只是為了“以商促統”。因此,兩岸經濟相互依存度的提升並沒有使得雙方的認同有強化現象。即使在2008年5月馬英九執政後,台灣人民對於是否為“中國人”或“是否贊成統一”的比率仍然繼續滑落。
  
  不過,我們也必須承認,兩岸經貿交流在改善台灣人民對於大陸政府與人民不友善的態度有明顯的改變。例如行政院陸委會的民意調查顯示,在2007年8月台灣民眾對於“大陸政府對我政府不友善與對人民不友善”的比率分別為63.8%與44.1%,但是在2009年9月的比率則分別下降為45.1與38.7。這兩組數字顯示,兩岸經貿交流有助於化解敵意,但是無法增加認同。這也顯示出,新自由主義追求安全與和平的方法是有益的,但是也有它的侷限。
  
  其次,新自由主義者認為國際機制的存在有助於成員國彼此之間的合作,但是兩岸在國際機制中的參與,由於政治權力的不對稱,使得兩岸在政府間組織的比率過於懸殊,因此新自由主義希望能夠透過國際機制強化和平安全的構想,落實在兩岸時有其環境性的限制。
  
  我們自然希望兩岸能夠在國際組織中共同參與,並藉此強化合作,但是在兩岸核心爭議沒有解決前,新自由主義在這一方面的論述是無法適用於兩岸。不過,新自由主義的“機制有用論”同樣適用於兩岸共同簽署的協議。兩岸如果能夠簽署多項協議,透過有制度的交往,並因而形成一些可以共同運作的機制,推動共同政策,那麼對於兩岸是絕對有益的。另外,如果兩岸核心爭議得以解決,雙方可以共同在國際組織中共同參與,對於兩岸的和平發展當然更是一項利多。
  
  (二)經濟的合作不一定會自動擴溢到政治的合作
  
  第三、更深一層來探討新自由主義,它所說的相互依存並非表示所有相互依存世界中的成員均為對稱。基歐漢(Robert O.Keohane)與奈伊(Joseph S.Nye)提出了“敏感性”(sensitivity)與“脆弱性”(vulnerability)兩個重要的概念,以強調權力在相互依存中的作用。“敏感性”指一個行為體對於環境變化受影響的程度;“脆弱性”則是指一個行為體對於中止一項關係所要付出的代價。當這兩個因素出現高度不平衡時就產生了“依賴”的現象。吉爾平(Robert Gilpin)認為在經濟學的世界中相互依存絕對是“不對稱性”的,即所謂“不對稱的相互依存”或“相互依存的不對稱性”(asymmetric interdependence)。即使是基歐漢與奈伊,也在其著作中提醒讀者注意,“不要將相互依存完全侷限於均衡(evenly   balanced),最有可能影響行為體應對過程的是“依賴的不對稱性”(asymmertries in dependence)”。
  
  兩岸經貿交流日益密切,台灣有不少人擔心是否會形成對中國大陸的長期依賴,終而被北京完全吸收消化。從上述西方學者的看法中,我們可以了解,“不對稱”並不是一個不正常的現象,而是經濟交流必然的情形。兩岸未來經貿因為相互依存提高而伴隨產生的“不對稱”現象並不需要過於強調其威脅性,而是應該想辦法讓這些“不對稱性”如何不會形成彼此的猜忌或衝突。在這個觀點上,社會建構主義學者,經由社會學的觀點為國際關係提出了一些觀念性的思考。
  
  新自由主義者所提出的“相互依存”觀點,是國際關係某些現象的一種描繪。從自然的法則來看,“交往”本來就會造成“合作”與“衝突”兩種不同的結果,值得討論的是什麼樣的機制合作,會促使成員國往合作的光譜移動,而不是加速往衝突的光譜傾滑。
  
  自由主義基本上是希望能夠透過經貿的合作或國際建制來解決安全上的政治問題。不過,兩岸關係本質是一個政治問題,經濟與政治固然會有影響,但是經濟的本質是利益,政治還包括認同,因此,經濟上的合作並一定會自動地擴溢到政治上的合作。
  
  對兩岸而言,兩岸在不同領域的事務上,也呈現著“不對稱的相互依存”關係,如果互動逐漸廣大或深化,這種“不對稱”關係極有可能持續傾斜,因此,如何在兩岸互動過程中,讓彼此均能真正受益,不以一方受害為代價,新自由主義所強調的“機制”就有其必要性。在這一方面,歐洲統合提供了一個不是僅是以“合作”為目標,而是可以強化認同,一種屬於“共同體”概念的“機制”,透過“共同體”成員“平等不對稱”的結構設計,一方面顧及了成員間權力不對稱的事實,但是又符合成員間平等的原則,讓處於權力弱勢的一方也可以公平與安心地與權力強勢者一方相處。
  
  在兩岸交往中,固然要採行新自由主義的精神,而且更進一步的思考,如何經由共同的“跨兩岸機制”與“超兩岸機制”來重塑彼此的共同認同。也就是說,兩岸應該不止是從政治、經濟的觀點,也從社會學的角度來思考兩岸未來的走向。在這一方面,社會建構主義的思維是值得探討的。簡單的說,我們贊同兩岸持續的密切經貿交流,但是也要提醒兩岸,僅是物質性的交流是不夠的,兩岸應該也在涉及文化、價值等維度進行深度互動,也需要藉由共同機制的建立與參與來相互適應學習,如此才能讓兩岸的合作從經濟外溢到政治的領域。
  
  以社會建構主義重塑兩岸認同:和平發展與邁向終極目標的必要作為
  
  社會建構主義基本上並不否認現實主義以“國家中心論”為依據的核心觀點,但是並不同意國際社會必然會成為現實主義者所描繪的“弱肉強食”的世界。社會建構主義認為每個國家在行為時,都是基於它的“理念”(Idea)。“理念”決定了國家的行為。國際關係中“理念”思維的形成,包括相互理解、共同知識、價值與規範。經由相互的交往,而形成了“互為主體”(Intersubjectivity),並據此形成了國際間的互動關係。因此,國家間並不必然先天即存在著衝突、合作或共存的關係,完全取決於彼此如何認定對方。
  
  用通俗的話說,“你把對方當成朋友,兩人就可能形成朋友關係;把對方當成敵人,就可能形成敵人關係”。換言之,社會建構主義者認為,無論是合作與衝突,都不是無政府狀態國際社會的必然結果,它們取決於國際社會成員如何建構它們彼此間的關係。
  
  社會建構主義認為,新現實主義所主張的“霸權”、“平衡”、“均勢”,以及新自由主義所主張的“交往”、“機制”,固然有助於國際和平的實現,但是這兩個主義主張的共同缺點在於,它們所形成的國際結構對於國家的制約只是暫時且強迫性的。
  
  社會建構主義者溫特(Alexander Wendt)認為,雖然國際體系都是無政府狀態,但並不是所有國家間的體系都是一致。溫特提出了三種不同類型的體系:第一種是將其他成員當作“敵人”的“霍布斯國際體系”(Hobbesian International System);第二種是將其他成員視為“對手”的“洛克式國際體系”(Lockean International System);第三種是將其他成員視為“朋友”的“康德式國際體系”(Kantian International System)。例如,冷戰時的美蘇可以算是“霍布斯式體系”,美國與日本可以視為“洛克式體系”,美國與歐盟間可以歸納為“康德式體系”。
  
  我們可以將溫特的體系再擴充一個共同體關係的“莫內式的體系”,用它來詮釋目前歐盟各成員國間所形成的體系。至於兩岸關係,我們可以更進一步讓它成為一個“整個中國”為框架的“內部體系”。如果說,“莫內式的體系”中各成員是“親戚”關係,那麼兩岸則是同一個家庭內的“兄弟”關係。
  
  如果要建立“永久式和平”,不可能僅是依賴強權或霸權下的強制約束,也不僅是源於收益與成本計算而來的社會契約規範。真正的國際和平只有建立在國家自律、自願、互信與集體認同的基礎上才能夠達成。歐盟與美國是“朋友式的和平”,彼此有著相同的制度性認同,歐盟成員國間更有著文化、制度與同為歐洲人的共同認同,為“親戚式的和平”。至於兩岸,我們必須發展出包括文化、制度與同屬整個中國的認同,為“兄弟式的和平”,兩岸才有可能奠定永久和平並往最終統一邁進。
  
  現實主義與新自由主義認為“和平”可以經由外在的安排而達成,社會建構主義則認為,這兩種主義都是屬於“物質主義”,亦將“和平”視為一個“物質”概念。我在多篇文章中所提出的“共同體和平”,不同於現實主義的“權力式和平”及相近於新自由主義的“互利式和平”。在“共同體和平”的概念中,國際關係結構或國際社會結構的本質是“觀念結構”,而非僅是“物質結構”,它是經由兩岸互動與話語的實踐而完成。外在的國際制度結合內在的觀念結構,不但可以制約著兩岸的行為,而且可以推動兩岸的制度認同,以及基於認同而形成的利益觀。因此,相對於現實主義與新自由主義的“權力”、“利益”、“交往”等核心概念,社會建構主義的核心概念則是“認同”。簡言之,沒有共同的“認同”,人們不可能有“永久的和平”,兩岸也就沒有可以持久的和平發展。
  
  (一)兩岸互動時應積極建立重疊認同的政策
  
  海峽兩岸在處理兩岸問題時,一直忽略了將建構兩岸的“重疊認同”作為政策的核心。“認同”不僅包括國族、文化,也包括制度與價值。在台灣,無論是國民黨或民進黨的政府,都強調自由主義所稱的“民主”與“自由”。國民黨在國統綱領期間,是持“民主和平論”的觀點,認為民主、自由、均富應該是兩岸共同走向統一的核心價值,但是在李登輝的執政後,已經將自由與民主做為區別與大陸不同的防禦性工具,做為兩岸無法走向統一的理由,並用其操弄兩岸的認同。民進黨主政時,更用“民主”與“自由”來凸顯台灣與大陸的不同,不思如何透過制度性的合作,讓兩岸人民共同學習與共享彼此的價值,反而是刻意讓自由與民主的“價值觀”,作為拉開兩岸人民認同的工具,成為兩岸為沒有隸屬關係的“一邊一國”的認知基礎。
  
  基於兩岸政治上的長期隔閡,在兩岸互動初期,雙方是以戒慎恐懼的心情面對一個曾經以武力對峙數十年的敵人。無論是在“爭正統”階段,還是後來的“各說各話”時期,雙方的政府都是以“物質主義”做為兩岸關係的主要思考,而缺乏對於以建立兩岸共同認同為目標的政策思維。
  
  近年來,兩岸的經貿文化交流日益頻繁,但是由於雙方缺少足夠培養“重疊認同”的政策,使得兩岸間的敵意並沒有減少。雙方政府不僅沒有脫下白手套,也沒有放下手上的武器和彈藥,雙方口中喊的是新自由主義的“合作”,但是骨子裡仍然盤算著現實主義者在意的“得失”。這使得兩岸人民的認同與兩岸交流不存在著“正相關”的關係。
  
  (二)推動統合的目的在推動重疊認同
  
  “統合”與“整合”的概念不同,“整合”的基礎是成員間有著相互依存的利益,彼此願意透過更便捷的方式促使成員間更進一步的合作與互動,但是成員間並沒有發展出共同的政策或超國家機制。例如世界貿易組織(WTO)、“東協加一”等均只能算是全球或東亞的整合,而非統合,不涉及政治或文化認同問題。“統合”是“整合”的更深階段,表示成員間不僅在某些議題上已經形成了共同政策,也共同成立超越成員國權力的常設機制,也願意追求彼此的“重疊認同”。
  
  因此,以“統合”為精神的“共同體和平”與一般以“整合”為目標的“國際機制的和平”在意義上是不相同的。在目前的國際機制中,仍舊是由主權國家所組成的機構,即使是如WTO與亞太經合會(APEC)等機構,容許經濟體的加入,但是在運作時,“權力”與“利益”仍然主導著“如何分配利益”。相對的,作為歐洲統合機制的歐洲共同體,當然也有“如何分配利益”的爭議,但是也有培養彼此認同的“超國家機構”與“共同政策”等統合作為。這使得歐洲共同體會員國間的社會共識可以隨著時間,藉由機構的成長而逐漸深化與鞏固。換言之,一般國際機制是以協調各會員體利益為主,但是歐洲共同體更多了一個培養“重疊認同”的機制。
  
  雖然杜意奇(Karl W.Deutsch)曾用“多元安全共同體”來建構其理想的和平模式,但是杜意奇所稱的共同體,主要是國家間各種議題多面向的交織,在他看來,美國與加拿大,或者北約盟國間均可以“多元安全共同體”稱之。不過,筆者認為,如果要合乎建構主義者所凸顯的核心價值“認同”來看,杜意奇所稱的“多元安全共同體”仍舊屬於新自由主義所推崇的範例,而不能算是社會建構主義者所理想的模式。當今世界,目前也只有歐洲共同體合乎社會建構主義者的期望。兩岸如果建立長久的和平關係以及未來的良性統一,參與歐洲統合經驗,建構有助於兩岸“認同”的多樣性“兩岸共同體”應該是值得追求與建立的。
  
  結語:以兩岸統合推動兩岸治理
  
  兩岸人民是有智慧的,兩岸互動的腳步並沒有因為存在著統獨爭議而裹足不前。在兩岸和平發展階段,我們應該用什麼樣的心態與方法來推動這個進程?多年前的著作中我已經提出“兩岸治理”的概念(〈論兩岸治理〉,《問題與研究》,2003年11、12月號),希望兩岸在統一前,就已經可以相互攜手合作,共同治理兩岸中國人的相關事務,如此可以不止加深了彼此善意的重疊認同,也加強了兩岸共同因應外來的挑戰。我們可以做這樣的認識:“讓兩岸和平發展成為兩岸共同治理期”!
  
  兩岸關係的錯綜複雜,夾雜著歷史的恩怨、民族的使命、經濟的誘因、政治的排他、制度的差異、人民的情緒、強權的利益,使得兩岸要開始共同治理整個中國人的事務的確有它的困難度。這也是現實主義如今仍主導兩岸關係的最主要原因。在本文一開始提及,理論不僅是解釋與預測,更包括為政者的政治意圖在內。國統綱領支持新自由主義的論述,強調交流,以期化解敵意;維持現狀或兩個中國(獨台)的主張者同時強調現實主義的重要,柔性與穩健台獨者則是凸顯現實主義與社會建構主義的功能,他們一方面主張強化軍事力量,一方面在文化國族認同上與大陸切割。
  
  我們認為,在處理兩岸關係時,現實主義的概念很重要,不可忽視,但是現實主義的方法是不足取的。新自由主義的理想非常好,其方法也值得採行,但是在應用在兩岸關係時,仍然有其不足之處。新自由主義對於兩岸來說,是個必要條件,但卻不能成為一個充分條件。至於社會建構主義所強調的認同,則是兩岸能夠達到長久和平,最終邁向統一的充分條件,沒有共同的重疊認同,不要說統一,連現在的和平發展都會變得脆弱。
  
  “一中三憲、兩岸統合”的思路基本上是顧及到了這三種理論的基本核心論述,也滿足了其追求和平的目標。“一中三憲”是用來處理兩岸定位與目標,“兩岸統合”是兩岸互動的架構,也是兩岸在走向統一過程時的“共同治理”型態。
  
  “一中三憲”主張兩岸同屬整個中國,尊重兩岸憲法均為“一中憲法”,雙方主權主張重疊。基於憲法與民族使命,彼此承諾不分裂整個中國,也基於現實,接受兩岸為平等的憲政秩序主體,並共同追求整個中國的憲法化。這樣的看法,顧及到了現實主義所在乎的“主權”(主體性),是一種雙贏的安排。“兩岸統合”基本上是融合了新自由主義與社會建構主義的一些主張,以新自由主義所強調的“互惠互利”來追求兩岸的雙贏,以建構主義所在乎的“認同”做為兩岸推動相關政策的目標。強調兩岸應簽署和平發展基礎協定,並同時在文化、經濟、貨幣、身份、國際參與、安全等議題上,以“共同政策”或“共同體”的方式來推動這些議題。
  
  兩岸統合學會所希望推動的七大夢想,就是為強化兩岸的共同認同而努力!

  (本文原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10年4月號,總第14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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