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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兩岸共同推動國際共同參與

  【背景說明】作為內戰的兩方,在軍事上希望消滅對方而取得絕對主導,在外交上則是希望取得國際上對其正當性的承認。1949年起,兩岸在外交領域的競逐從來沒有停止過,1971年兩岸在聯合國的席位轉移是兩岸在國際間正當性消長的開始。2008年兩岸進入人員經貿大交流的階段,雙方雖然對“外交休兵”有默契,但是在國際組織的參與資格方面,進行的仍然是毫無妥協的零合博弈。
  
  西方國際社會是以西伐利亞式的主權國家為行為體來建立其運作規則,在這樣的規則下,只有被其它國家承認的政府才有機會進入國際政府組織。大陸目前已經在國際間取得了絕對的優勢,也因而認為應該以現有的國際規則來處理兩岸在國際組織的參與問題。台灣方面自然了解國際政治的現實,但是也對於無法在國際組織中出現,而將原因歸咎於大陸的打壓,致使台灣對大陸的認同也發生了變化。部分人士亦有認為,追求獨立才是突破困境,取得國際承認的唯一方法。
  
  兩岸關係要能穩定的和平發展,如何處理台灣在國際參與問題非常重要。有鑒於此,兩岸統合學會除了在理論的建構外,亦積極推動兩岸退休大使與相關學者的互動,以期能夠增加彼此對此敏感問題在情感上的了解,並逐漸形成解決問題的共識。
  
  本文是本人在參與“北京夏合會”後所撰述的紀要。此次會議的背景與會議情景均可見本文,此處不再累述。此次會議最重要的一點,即是與會者均同意兩岸在國際間應該尋求“共同參與”,但是如何參與,以何種名義參與,參與應有的原則與過程,彼此仍有不同的看法。本人認為,“兩岸三席”與“平等不對稱”兩個概念可以供未來兩岸政府在處理“國際共同參與”問題時參考。
  
  從當面下重手到見面握手
  
  今年北京的天氣異常寒冷。在極為酷寒的一月中旬來到北京,出席方夏文化交流協會與兩岸統合學會所共同主辦的“北京·夏合研討會”,一個由兩岸退休大使與學者共同參與的會議。北京的酷寒與兩岸大使的相遇,讓我想起二十年前的一段往事。
  
  1992年,那是拉脫維亞剛剛脫離蘇聯,企求與外國建立關係的時候。那年的一月,也是農曆新年的前幾天,我收到外交部的電報,命令我立刻從德國漢堡啟程赴拉脫維亞,進行協助開館的工作。那是一個極為寒冷的冬天,我一個人飛到拉脫維亞的首府里加,住在旅館裡,幾乎是日以繼夜的工作,也包括與當地政要透過一瓶接一瓶的伏特加酒來建立友誼,為的是搶先在大陸與拉脫維亞設立大使館前先設立總領事館。
  
  那是一段與大陸直接交手的日子,在大陸還來不及反應的時候,我已經順利地將國旗在里加的總領事館升起,大陸也因此暫時放棄了在拉脫維亞設置大使館的作業。當然,對於大陸來說,這只是一場大戰役中的小戰場而已,後來我奉調回台北,大陸在不久以後也重新到回到里加,升起了五星旗,中華民國的總領事館也變成了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一場在波羅的海的交手暫時畫下句點。什麼叫做“兄弟鬩牆”?這就是!
  
  我的故事只是從1949年起兩岸在國際較量中的一個小點而已。從1971年退出聯合國後,台北在國際間大幅敗退,曾有外交人員在一年之中被迫連換四個館處的紀錄,只因還來不及到新的大使館報到時,大使館就已經斷交了。對大陸外交人員來說,往事已經如煙,但是對於台灣的外交人員來說,往事並不如煙,直至今日,斷交、捲旗、撤館仍是隨時可能會發生的事。
  
  1971年退出聯合國是台北外交挫敗的第一張倒下的骨牌,兩岸在外交上的鬥爭一直到2008年起才有了緩和。2008年是大交流時代的開始,兩岸在外交上的休兵終於使得雙方的外交人員暫時鬆了一口氣。大交流並不等於大和解,兩岸外交人員的互動並沒有像兩岸交流這麼樣的熱絡,駐外人員仍舊是“雞犬相聞,老死不相往來”。這一點也不稀奇,外交看似最講究彈性與妥協,但卻又是最有立場與堅持的一種特殊性事務。兩岸都覺得這樣的情形不好,但是誰也不願跨出第一步,或者應該這樣說,都不知如何跨出第一步。
  
  在方夏文化交流協會與兩岸統合學會的共同努力下,兩岸的退休大使終於併肩而坐,希望透過雙方的會面,讓兩岸人民了解,再多的歧見也不應該阻礙彼此的見面與溝通,溝通愈多愈容易讓對方理解彼此的想法,才能進而增加雙方互信與認同。我們認為,兩岸的大使們都可以與其他外國溝通合作,兩岸更沒有道理不能建立互信。通過大使們的會面,希望能夠傳達訊息給兩岸人民、所有的華人,甚而全世界其它國家,兩岸之間沒有問題是不可以溝通的,同樣的血緣不應阻礙我們去關懷及了解彼此,豐富的經驗讓我們有足夠的智慧去解開所有的難題。
  
  北京夏合會的緣起
  
  曾經駐法國的吳建民大使是我第一位有深談的大陸大使。2010年時,特別邀請他至台灣大學與若干學者舉行過座談,並與他及夫人共進晚宴。去年(2012年)2月間,我應邀去大陸的外交部就兩岸關係進行專題演講,也拜會了傅瑩副部長,就亞太情勢交換意見。這些多次的接觸感覺都很好。當時即有感兩岸外交人員應有充分的交流,這不僅有助於了解彼此的想法,更可以增進理解,培養善意。
  
  去年一年從來沒放下這個念頭,在多次與北京相關學者專家溝通時,總是反覆提此構想。很巧合的,大陸方面在去年4月間也成立了一群由退休大使與相關學者所組合而成的“方夏文化交流協會”。去年9月,兩岸統合學會出席由中華文化發展促進會主辦的“第二屆兩岸共同維護中華民族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研討會”時碰到方夏文化交流協會的副秘書長黃崢先生,雙方就未來合作事做了初步溝通。12月兩岸統合學會再邀請大陸前駐歐盟關呈遠大使前來參與《台北會談》,並再就合作事進行討論,終於確定了於今年1月在北京舉辦夏合研討會。
  
  “夏合會”是一個有制度、有組織、有目標、有理想的兩岸互動管道。顧名思義,“夏合”是各取方夏文化交流協會與兩岸統合學會各一字組合而成,以收“中華聚合”之意。由於此次會議在北京舉行,因此名為“北京夏合會”,日後將因地點不同而冠以不同的前置名稱。
  
  主辦雙方均為此次會議做了完整的準備。雙方所推薦的人選均為重量級並有區域性的代表。大陸方面的代表包括:周文重(前外交部副部長、駐美大使、現為博鰲論壇秘書長)、徐敦信(前外交部副部長、駐日大使)、朱祖壽(前駐荷蘭、匈牙利大使)、馬振崗(前駐英國大使)、蔡方柏(前駐瑞士、法國大使)、關呈遠(前駐比利時、歐盟大使)、張九桓(前駐新加坡、泰國大使)、王春貴(前駐馬來西亞大使)、王泰平(前大使)、以及三位學者,分別是李義虎(北京大學台灣研究院院長)、陶文釗(中國社會科學研究院美國研究所研究員)、鄭劍(中華文化發展促進會秘書長)等。
  
  台灣方面是由程建人(前外交部長、駐美、歐盟代表)擔任團長,我擔任副團長的服務工作。其餘成員分別為:戴瑞明(前駐英國代表、教廷大使)、楊子葆(前外交部政次、駐法國代表)、周國瑞(前駐巴西代表)、李宗儒(前駐韓國代表)、郭明山(前駐挪威代表)、楊承達(前駐海地大使)。另外尚有具外交經驗的學術界代表,分別為:朱雲漢(中央研究院院士、蔣經國基金會執行長)、黃偉峰(中央研究院歐美研究所研究員、前陸委會副主委、駐美副代表)、蘇宏達(台灣大學政治學系教授、台灣歐盟中心主任)。
  
  從以上的出席人員可以看出,雙方是非常重視這一場兩岸退休大使歷史性的會面。周文重大使語重心長的表示:“沒預料到現在能夠這樣坐在一起”,事實也的確如此,對於了解兩岸外交鬥爭史的人而言,他們也會認可這是歷史性的一刻,對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進程而言,更是巨大的一步。
  
  北京與會者的觀點
  
  會議分為三個部分,分別就當前的國際格局、亞太情勢與兩岸涉外事務進行對話交流。
  
  有關國際與亞太格局的情勢變遷,是了解目前兩岸涉外事務的背景因素。與會者大都同意國際格局已有變化,大陸地位日益重要,由西方近三百年來所主導的價值與規範體系目前受到挑戰。美國做為超強的地位雖然仍暫時存在,不過,近年來因為中國大陸影響力上升,逐漸朝向力量均衡的交往模式前進。中共與美國之間對於“合則兩利、鬥則兩害”已有高度共識,從小布希公開反對法理台獨始,中共與美國關係至目前為止處於和諧狀態。由於雙方對抗的代價太大,中共與美國雙方開始著重“新型大國關係”的建設。在亞太情勢方面,大陸引言人均表示關切目前東亞複雜的情勢,並期望兩岸能在南海與東海釣魚台問題上共同合作,包括石油勘探、海洋資源開發等,以及共同維護中華民族在海洋的權益。台灣方面的代表也分析了美國對亞洲再平衡戰略的緣由,並對亞洲國家的回應戰略做了深入的分析。
  
  (一)兩岸應有四點共識
  
  有關兩涉外事務是此次研討會的重點。周文重大使的開幕致詞(全文請參考中評社1月12日的網路報導<周文重:兩岸涉外協商不是洪水猛獸>)與朱祖壽大使對大陸的立場做了清楚的表示。
  
  首先,大陸方面充分了解台灣人民對於涉外事務的關切,認識到能夠妥善處理此事才能有助於兩岸關係的穩定和平發展。不過,大陸方面也表示,涉外事務是一高度複雜、敏感的議題,需要兩岸貢獻智慧、耐心。
  
  其次、大陸方面認為對於涉外事務的處理,兩岸應有四點共識:第一、堅持“一個中國”,不論是用“一個中國原則”或“一個中國框架”表述,兩岸的國際參與不應形成“一中一台”或“兩個中國”。大陸方面並認為,“九二共識”是兩岸互動一個很好的基礎。第二、大陸方面認為,透過協商是解決問題的唯一途徑,兩岸不宜在涉外事務上單打獨鬥,任何問題都可以拿出來談,如此可以避免兩岸的內耗。第三、大陸方面表示,有關兩岸涉外事務的處理應該依照“尊重現狀、個案處理、先易後難、循序漸進”等原則。大陸與會者認為應該針對各種不同國際組織的不同性質,個別處理。以“模式化”的處理方式,例如台灣方面希望以WHA的“觀察員”模式,或WTO的台澎金馬單獨關稅區的“經濟體”模式參與其它國際組織的觀點並不現實,也是行不通的。大陸與會者認為,由於每一個國際組織均有其自己的章程,做為國際組織的成員,中共也必須按規章行事。第四、大陸方面不贊同兩岸關係與涉外事務脫勾,涉外事務與兩岸關係無法分開單獨處理。認為兩岸應該自行協商解決涉外事務問題,不要透過外面力量來處理。
  
  (二)對如何處理涉外事務的看法
  
  至於兩岸應該如何處理兩岸涉外事務。大陸方面的與會者表達的看法有下列幾點:第一、希望兩岸之間“增加接觸、加強對話、促進了解、增進互信”。充分肯定此次“夏合會”的召開,認為此次會議是雙方制度化接觸的一個好的開始,希望未來能夠繼續。大陸方面表示北京對於我爭取免簽證並未阻撓,反而是樂觀其成;在台灣的對外經貿事務方面,大陸也沒有反對台灣與新加坡、紐西蘭等簽署FTA的談判。在正式的邦交方面,有外國要求與北京建立外交關係時,北京均予以擱置。以上種種均是大陸善意的表示。
  
  第二、北京希望台北方面能夠就兩岸涉外事務一事,務實協商,並提出具體的解決方案。大陸方面認為台灣方面目前對於參與國際組織一事,均係個人或籠統性的意見,缺乏具體的主張。北京希望台北方面能夠提出更具體的意見。例如國際民航組織(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ICAO)與“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等均為政府間組織,參與的方式有一定的規定,不宜籠統表達看法。
  
  第三、大陸方面表示,希望未來能夠“開通渠道、建立機制”。認為現有的海基海協兩會機制對於推行兩岸經貿交流貢獻很大,未來兩岸涉外事務如果亦能有專門的機制與渠道,對於雙方的溝通與協商都會有幫助。
  
  北京大學台灣研究院的李義虎院長在引言時,主張應參考大陸成功的“增量改革”,即“在存量不變的情況下,以漸進增量改革的方式”發展經濟的作法,也提出了兩岸涉外事務亦應採取“增量改革”的思維及作法。李院長認為,增量改革的前提在於“存量”不變。對兩岸來說,存量就是過去的基礎,比如“一中”,比如台灣目前所享有的“事實治權”等;增量就是從存量基礎上再擴大,例如以前大陸叫“一中原則”,現在叫“一中框架”,不管是叫架構或框架,都比過去更寬容,更有彈性。
  
  總體而言,大陸方面出席者在此次會議中所表達出對兩岸涉外事物的基本立場有四:第一、確定基本原則,即必須在“一中框架”中運作;第二、有關台北方面參與國際組織必須符合每個國際組織現有的章程。換言之,北京無法片面決定台北的國際參與。第三、主張兩岸應儘快進入政治性協商,否則北京也無法在國際空間上做重大讓步。第四、兩岸涉外事務問題宜由兩岸自行協商,最好能夠儘快建立溝通的專門管道。
  
  台北與會者的觀點
  
  針對北京的發言,台北方面的與會者表達出個人的看法。曾任外交部長的程建人大使首先在開幕致詞即表示,兩岸關係發展至今,兩岸不能迴避政治性的議題,國際空間是台灣民眾普遍關心的事,兩岸應以最大的智慧與誠心來處理。在思考兩岸國際參與問題時,兩岸不要再墨守舊規,而應以創新的概念或模式(model)來思考,如此才能夠讓兩岸關係從目前的和平相處走向發展、互惠,與統合的路徑。
  
  (一)“共同”應是核心詞
  
  作為主辦單位之一的兩岸統合學會的負責人,我在開幕時也提出對兩岸國際共同參與的若干構想。(開幕致詞全文,請參考中評社1月12日的網路報導<張亞中:兩岸應該共同參與國際組織>)
  
  我首先表示,兩岸在思考和平發展期的兩岸關係時,應該將“共同”這兩個字放在兩岸政策的核心,兩岸統合學會即是以“共同”為所有主張的核心精神。在面對問題時,主張即使有再深的歧見,兩岸也應該坐下來,一起共同討論,甫於去年十二月在台北召開的《台北會談》,即是這個理念下執行的結果。推動兩岸退休大使共同一堂,共議異同,也是“共同”這個理念下的再一次實踐。在兩岸定位與走向上,主張兩岸應從“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一中各表)走向“一個中國、共同表述”(一中同表)。在有關整個中國的整體權益上,我們主張要共同捍衛,這也是我們堅決認為兩岸應該在南海與東海的釣魚台列嶼問題上,兩岸應該共同維持中華民族主權與領土及其權益。同樣的,我們也主張在國際組織方面,兩岸也應該“共同參與”。
  
  兩岸統合學會以“一中三憲”回應北京的“一中框架”,認為“一中三憲”即是兩岸和平發展期“一中框架”的兩岸定位與結構關係。在和平發展期,兩岸應該致力於創造能夠增進雙方共同認同與互信的作為。基於沒有參與就沒有認同,沒有認同就沒有互信的基本原則,兩岸應該創造各種共同參與的機會,不僅在經濟、文化上如此,在對外關係上也應如此。
  
  “兩岸統合”不是一個誰消滅誰的過程,也不是各走各的路的互動方式,而是一個共同建構、“共同締造”未來的路徑。在這個路徑中兩岸均需要共同努力,透過“共同治理”,兩岸截長補短,共同吸收與學習彼此的優點,改正自己的缺失,其目的在為兩岸人民創造更大的福祉。
  
  “國際共同參與”是我在這次會議中所提出,用以補充“國際空間”的另一用語。“兩岸和平協議”、“軍事互信機制”、“國際共同參與”應是兩岸政治安排的三位一體。基於國際組織的類型有諸多不同,有政府間的,也有非政府的:有專門性的,也有政治性的:有全球性的,也有區域性的。不同的國際組織自然也可以發展出不同的共同參與方式。
  
  (二)“兩岸三席”的結構性思維
  
  在會議中,我提出了一個結構性的思考,即“兩岸三席”的概念。“兩岸三席”意指在一個國際組織內,兩岸有三個席位,一個代表大陸,一個代表台灣,一個由兩岸共同組成的代表團為第三席。“兩岸三席”是兩岸“國際共同參與”的一種建議性思維。第三席即是透過兩岸第三個憲法性文件來創造。歐洲統合雖然不同於兩岸統合,但是歐盟在國際組織中創造出“N(會員國)+1”(歐盟27國,但是在一些國際組織中有28個席位)的做法是值得兩岸共同思考的。
  
  至於“兩岸三席”是指兩岸的兩席均為正式會員,或可以一為會員,一為準會員?第三席是正式會員,或可以為觀察員?因為時間關係,在會議中並沒有詳細的介紹與討論。在我看來,不同的國際組織會有不同的組合方式,但是有一點精神是不會變的,即“第三席”的出現,是希望兩岸能夠在“狹義”的“共同參與”(即一個組織中只有兩個席位,例如世界貿易組織),擴大為“廣義”的“共同參與”(類似歐盟在國際間的多重參與),即兩岸可以共同體的方式,代表雙方在該國際組織中兩岸人民的整體利益。另一方面,由於有了兩岸共組的“第三席”,所謂“一中一台”或“兩個中國”的發生可能也就自然趨近於零了。
  
  曾經擔任駐英國代表、教廷大使、總統府副秘書長,並擔任過國統會的執行秘書暨研究委員會召集人的戴瑞明先生也善意的建議北京,“兩岸國際共同參與”、“兩岸三席”是一個在結構面上可以為兩岸在國際空間上創造兩岸雙贏的主張,北京可以多多解放思想,可以將其分為“和平協議”簽署前與簽署後兩個階段時思考。一個全面性的“兩岸國際共同參與”自然是兩岸和平協議簽署後才能實踐,但是在兩岸和平協議簽署前,兩岸還是可以做很多事。
  
  (三)勇於突破現有國際法的限制
  
  戴大使與多位台灣與會者均表示,北京以國際組織現有章程規定來做為台灣難以參與國際組織的理由似乎有些牽強。任何國際組織的宗旨與目的均在於促使世界和平、繁榮、互助、發展。國際組織與國際法一樣,均為國際政治的產物。戴大使並以他在英國工作時,國際海事組織人士曾經這樣表示:“只要你們兩岸談定了,用什麼樣的名義與方式加入都行”。
  
  台灣的與會者均有同感,兩岸關係本為一種不是國與國的特殊關係,兩岸如果一定要以西方主權國家的國際法邏輯來思考,台灣在受到挫折後,也必然容易會陷入一種“為了加入國際組織,必須為一主權國家”的追求“主權獨立”思維。北京認為一切均必須按照主權國家參與政府間國際組織的思維,看似真實地反映出現實的困難,但是也同樣的增加了台灣人民的無力感與挫折感,這對於兩岸關係的發展並非好事。
  
  在兩岸涉外事務的處理上,北京其實可以善用其大國的影響力,以政治力量協助台北突破參與國際組織的限制。“遵守國際組織章程規定”或“突破國際組織章程限制”是一個態度的選擇問題。
  
  戴瑞明大使建議北京在確保“一個中國”的立場與原則上,可以運用其影響力在聯合國通過一個決議案,決議內容為:“在聯合國系統專門機構中,其屬於非政治性多邊組織者,台澎金馬地區(人民)得暫以‘經濟體’身份使用“中華台北”名稱,成為各該組織之“特別觀察員”。至其他政治性多邊組織參與問題,則應由台灣海峽雙方治理當局自行協商尋求解決方案”。
  
  我們可以想像,如果聯合國通過一個這樣的決議案,台灣民眾會怎麼樣來看大陸。兩岸同胞的心都是有血有肉的,大陸能夠在國際參與上給台灣同胞機會,兩岸的認同又怎麼可能會愈走愈遠。或許北京會說,如果現在讓步,民進黨執政怎麼辦?有關這一點,戴大使就表示,台灣是個民主社會,民進黨遲早會再執政,北京要面對的是台灣二千三百萬人,而不是哪個黨。如果寄希望於台灣人民是北京重要的理念,那麼就應該對自己的作為有信心。
  
  還有一些事情是北京可以思考的。戴瑞明大使即表示,在兩岸政治性的和平協議還沒有簽署前,北京仍然可以釋放出善意。舉例來說,不能邀請台北成為“南海會議”的成員以共同維護中華民族的海疆嗎?不能邀請台北以適當名義參與“東協加一”嗎?不能同意台北能夠成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下的一個特別觀察員嗎?是否可以推薦台灣人物獲得教科文組織下的“和平教育獎”(Peace Education Award)?是否可以主動協助台灣古蹟文化申請世界重要文化遺產?有太多的事情北京可以做。我們相信只要有心,台灣民眾都會感受到的。
  
  感想與期待
  
  至少是我個人完全同意北京大部分的主張,包括兩岸應該儘量進行政治性協商、兩岸應該建立溝通管道、兩岸應該就涉外事務雙方自行協商、兩岸涉外事務必須在存量不變的基礎上發展。
  
  我相信北京方面已經能夠完全能夠“理解”國際空間的參與對於台灣民眾的重要,但是可能還是無法“感受”到這件事重要性。曾經在民進黨執政時期擔任外交部政務次長的楊子葆大使在會議中是這麼形容台灣民眾的感覺:“我們想要的是國際空間,這東西(國際空間)不實踐,對我們造成的衝擊有多大,對我們的情感傷害有多大”。
  
  我在開幕致詞時提到,從1949年起,兩岸分治六十餘年。就外交而言,兩岸在國際上卻從來沒有放棄面對面的對抗,雙方進行的是國際政治上最難解決的“零合博弈”。兩岸的外交人員在別國的領土上,進行沒有硝煙的戰爭,相互鬥爭、水火不容,雙方的外交成績建立在如何迫使對方捲旗、離席、撤館。
  
  如果站在中華民族的整體利益上,兩岸間的“鬥”除了讓外人看笑話,也讓外人,甚而是我們的戰敗者從中獲利。中華民族為了對日抗戰,多少人家破人亡,可是卻因為內鬥,雙方人民所屬的政府均無法參與1951年的舊金山和會。今日台獨主張的“台灣地位未定”、“釣魚台是日本領土”不都是因為兩岸的內鬥才會產生的嗎?國際上一些國家也利用兩岸的主權爭鬥而從中獲取大量金錢利益。“鷸蚌相爭,漁翁得利”已經不僅是戰國時期的寓言故事,亦是二十世紀中國史的寫照。“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似乎更像是曹植為當前兩岸外交所寫的隱喻詩。
  
  對國際法與國際組織均有了解的人都知道,那是一個西方強權所創造出來的國際機制,大陸也曾經批評那是一些資本主義國家所創造出來的產物,曾幾何時,北京也將其做為限制台灣參與的說辭。這是因為北京已經完全融入了國際社會,還是對台灣進入國際組織後果的疑慮?有時真讓人無法分辨。
  
  台灣的大多數民眾對國際法與國際組織並沒有足夠的知識與認識,他們只會問,為什麼我們無法參加國際組織?對他們來說,這涉及到自己的尊嚴,也關係到他們怎麼看北京的政府。我們可以說,他們不了解國際政治的現實,但是他們也會問,不是說兩岸都是同文同種的炎黃子孫嗎?
  
  明朝吏部尚書郭樸,一日接獲家書,謂鄰里建屋,互爭一牆,經年纏訟,請以朝官之身,向地方官施壓,以利解決。誰知郭樸僅復一詩:“千里修書為一牆,讓他三尺又何妨?萬里長城今猶在,不見當年秦始皇”。今日兩岸即使有再多的爭執,終究只是中華民族歷史長河的一點而已,同是一家人,有什麼不能談,有什麼不能讓?
  
  北京夏合會只是一個開始,未來將會有多的夏合會在兩岸各地舉行,我們也相信會有更多的退休大使與學者參與。兩岸外交鬥爭已經六十餘年,問題不可能在一夜之間解決,我們相信,只要心存善意、關懷、包容,中華民族的智慧絕對可以超越現有的國際法限制以及化解彼此的疑慮,兩岸一定可以找出一條國際共同參與的道路。

  (本文原名為<兩岸外交握手向前行:記北京夏合會>,刊載於《中國評論》2013年2月號,總第18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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