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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顯芝、黄詠雩父子事略

  “民以食爲天”。廣東産米,不能自給自足。而廣州有對外通商之便,清末,以經營洋米進口爲主的米糠行,在調節供求中能獲厚利而興旺。廣州市成爲米業貿易的集散地。孫中山領導反清國民革命,以廣東爲根據地,三次在廣州建立政權,揮師北伐,轉戰全國。三軍未動,糧草先行。歷史把贊襄革命,服務社會,舒解民困的機遇給予廣州市米糧行業之碩彦黄顯芝、黄詠雩父子。

  一   

  黄顯芝先生,廣東南海縣横江鄉人,一八六七年生,先祖來自新會杜阮,南雄珠璣巷,中原地區。經營米業致富。清朝末年,爲廣州總商會會董,歷任廣州市米糧行主席,米糠行養和堂主席凡廿餘年。

  辛亥革命成功,清官席捲而逃。廣州各團體集會,承認共和,推胡漢民爲廣東都督。黄與各界代表齊迎胡於省諮議局。廣東軍政府建立之初,財政極爲困難。胡發行公債,向省港商界借款,並將清錢銀局封存不能流通的紙幣加蓋軍政府財政部發行印,要求商界承認通用。在總商會、七十二行、九善堂暨各團體召開的會議上,黄手舉紙幣樣辦,笑言:“此銀紙可在米埠買米。”由於得到商善士紳各界廣泛支持,通過了“總商會議决維持金融機關案”、“總商會、七十二行、九善堂暨各團體公啓”等重要决議,廣東軍政府的財政幾由零始,一躍而擁有一千二百萬可换物資的現金,胡氏自言“不虞匱乏”,且能支援他省的革命鬥争。黄氏代表米糧行衆商對軍政府的支持有助於總商會等决議的通過。

  一九一二年一月一日,南京政府成立,孫中山爲臨時大總統。四月,孫辭大總統職,與廖仲愷、胡漢民等自上海回廣州。胡復任廣東都督,廖仲愷任財政部長。黄氏迎胡、廖於省諮議局,捐贈銀一萬零四百元。

  一九一五年(乙卯)七月,廣州水灾。黄氏令所屬糧倉開放,賑濟附城鄉民。用大船五艘,小船若干艘,接濟難民,分贈粥飯藥品,並捐棺木爲遇難者善後。

  一九一六年七月,滇、桂軍直薄廣州,與龍濟光軍交戰三十餘日。附城廣三鐵路一帶,鄉民均受兵禍。黄氏開辦兵燹栖流所於其家鄉横江,捐施米飯藥物,難民於此栖止者數千人。

  一九一八年七月,軍政府成立,置七總裁。黄氏謁請伍廷芳、唐紹儀,求免糧食印花税獲准,自此以後三十年,皆援以爲例,减輕民食負擔。

  是年粤省歉荒,洋米亦輟運,僅仰給皖、贛,米價踴貴。黄氏聯同行内外商界鉅子簡照南、簡玉階、陳益南、郭仙洲、李戒欺等籌組“廣東糧食救濟會”,主持採運,前後運粤米石輪船凡三十八艘,米價平復,粤人稱頌。次年糧又歉收,“廣東糧食救濟會”在省政府的支持下,繼續爲舒解糧荒而著力。

  地方團練,自鴉片戰争時,即如雨後春笋,紛紛組建。三元裏平英團之鬥争,聲震中外。民國之初,社會動盪,散兵遊勇,持强横行,而革命軍尚力有不逮。黄氏借款,倡辦南海縣四司聯防局於廣州市西郊北村。中山先生支持廣東興辦地方團練,以維治安,指令内政部長徐紹楨舉辦,並由總務廳長陳樹人擬訂章程,公布施行。

  農村各鄉,常因利益糾紛而訴諸武力。横江鄉與江心鄉因争鴨埠,勢將械鬥,黄氏躬往和解,遂弭兇端。

  一九二零年十月,孫總理與伍廷芳回粤,恢復軍政府。時海軍總長湯廷光爲臨時督軍兼省長,向廣州總商會籌借軍餉,黄氏借款二萬元。

  一九二二年六月,陳炯明叛變。孫大總統移節永豐艦,旋駐黄埔,至八月九日離艦赴上海,在此兩月中,艦上糧食及檄調討逆各部隊之米糧供給,爲數甚鉅,且急如星火。黄氏在其四子詠雩陪同下,與伍朝樞晋謁孫大總統於黄埔永豐艦上致慰勞敬意時,孫大總統提示借米,黄氏慨然即將白米數船,約六千餘袋,捐助軍糧,大總統執手嘉謝。

  一九二三年二月,孫總理回廣州就大元帥職。七月,兵站總監羅翼群向米商訂購軍米七十五萬斤,限五天内交付。時米行商店共三十餘間,其中八間以黄氏爲經理,且爲該行主席,代表簽立合約。該項軍米欠價九萬餘元,黄氏並未領取。八月,兵站再向該行訂購軍米三百萬斤,亦如期交付,只領取米價三分一現金,餘下款項,候以官産折價作按相扺。

  廖仲愷籌集革命經費糧餉,自民國初年,即與米糧行商之首黄氏建立交誼,以黄氏能仗義攄忠,贊襄革命,稱道弗已。延請黄氏商事,輒親自驅車送返,優禮有加。聘黄氏爲諮議,黄氏謙辭不就。

  孫中山嘗命内政部長徐紹楨,派令黄爲財政委員。時財政委員有葉恭綽、廖仲愷、宋子文、古應芬等人。徐氏徵詢黄氏,黄亦謙辭不就。

  一九二四年,駐守廣州之客軍,有不守軍紀而任意闖民居商鋪,擅自拘捕商民者。廣東省長廖仲愷簽發命令,首句是:“愛國殷商黄顯芝,支援國民革命有功,”末句是:“特飭各屬軍警,對黄氏及其家屬,妥加保護,不得侵犯。”

  同年,廣州商團之亂,全城罷市。廖仲愷發出“著永安堂、養和堂照常辦米令。”黄氏遵令,即以米糧行主席名義通告全行各店開門,照常交易。至大局初定,養和堂購自安、暹之洋米十萬石,已源源運扺廣州,安定民生。

  黄氏家鄉横江鄉團,没有參與亂事。省長胡漢民批準,横江團械,概免收檄。

  一九二五年六月,省港大罷工伊始,數萬罷工工人返扺廣州。料及洋米進口必爲港英所阻,黄氏偕同其子詠雩往見廖仲愷、蘇兆征,商妥直接自安、暹、皖、贛采購米石,由海路運粤。六月二十三日,沙基慘案發生,人民激憤已極。罷工糾察隊嚴禁物資輸港,港方亦禁轉運洋米以爲報復。七月一日,廣東糧食維持會成立,黄氏出任平糶主任。時廣州的糧食供應緊絀。東江流域尚爲叛軍陳炯明殘部盤踞,西北水陸路不靖,商旅裹足,要由湘軍、粤軍總部派兵護運,方能通行。至七月中旬,由此兩路運扺廣州米石只有五千擔,而由米糠行養和堂經辦米石已用海輪源源運至,糧絀舒解。

  一九二六年,國共兩黨合作進行北伐,黄氏領銷金庫券五萬元。

  孫中山領導國民革命,以廣東一省(主要是廣州市)之財力,轉戰全國。政府迭次向廣州商會借款,派銷公債,總數以千萬計。黄氏皆踴躍認借認領,數至龐鉅(數目存於商會檔案可稽)。黄氏嘗言:“革命建國慶幸成功,則弦高犒師,魯肅指囷,義無辭讓也。”

  然而,一九二七年九月,廣州發生金融危機,政府又急需軍費,强行派銷公債,是爲著名之“四四借款”,有如竭澤而漁。米糠行被强行派借鉅款,銀行亦被迫向米糠行追收貸款,黄氏只得抛售存米,套取現金上繳。而歷年之債券借款多皆久候而償還無期。黄氏經營之米糠店由全盛時的十二家,米機廠一家,營業額幾占全行業的三分一,米業首富,變爲虧損嚴重,負債纍累,幾至全綫倒閉。黄氏致敗,非經營無方,而是對孫中山領導的國民革命義無辭讓的支持,超負荷的奉獻。

  黄氏自奉儉約,然卓識大度,急公樂善,慷慨捐輸,無吝惜亦無矜容,人稱長者。是年黄氏退休,尚致力於鄉村教育,捐資創辦横江小學、石門中學。

  一九四八年,黄氏八十一歲壽慶,内政部呈請褒揚,總統蔣公題頒“急公樂善”匾額,名列國家勛賢,載入國史册。

  壽慶以後,黄氏回横江鄉居住,吃齋念佛經,以度餘年。

  一九四九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一九五一年,土地改革,以黄氏有屋有田地,定爲工商業地主。罰款、没收財産。因無血債,無民憤,在被批判鬥争時獲得有椅可坐之寬待。土改結束,可自由地回廣州與兒孫團聚。

  一九五三年冬,黄氏手持佛珠靠於床上,安然辭世,終年八十七歲,葬於廣州市郊龍洞高山之巔。黄氏後人四百有餘,布於全球五大洲,泰半皆受高等教育,才俊輩出。

  二零零零年,廣州市沙河區文博會於黄氏墓旁立石,刻廖仲愷贊譽黄氏“愛國殷商”四字爲記。

  二   

  黄詠雩,字肇沂,號芋園,一九零二年生,爲黄顯芝先生第四子。

  黄氏幼即聰穎過人,博文强記,弱冠受知於大儒簡朝亮竹居先生,得聞讀書草堂明詩之緒,與授受言志之義。時孫中山先生在廣東領導國民革命,相隨左右者皆當世英杰,善武能文。其中多有與黄父相交篤者,以其子詠雩性厚學端而才且美,皆樂予耳提面命。承師長父執教誨,黄氏敬佩認同中山先生之理念:自由平等,仁義博愛;天下爲公,世界大同。

  黄氏酷愛文學,好爲詩,二、三十年代,以詩詞稱著於文壇者,南粤諸子中有“四黄”先生:黄祝蕖、黄秩南、黄慈博、黄詠雩是也。詠雩先生年少亦得與長輩並列,更有“南海詩人”之美譽。耆宿名彦,亦折節與交,相與唱酬,闡揚風雅,極一時之盛。

  黄氏詩文之外,亦精於考古鑒藏。游北京,辨石鼓文爲秦犬丘世父所作;得天蠁琴,证爲唐韋應物之物而非宋。然黄氏有言:“竊惟輔世立人之學,主於義理,詞章攷據,其末焉耳。且予年方壯,意氣未平,志慕兼善,何遽汲汲而僅以詩人自托耶!”於是投身於變革洪流,服務社會。

  黄氏一九二一年與何勝瑜女士結婚。婚後以店員身份成爲其父對外交往之助手。

  一九二二年陳炯明叛變,孫大總統移節永豐艦,並於黄埔設大元帥府,指揮平叛。然艦糧有限,黄埔並無藏糧,千計革命軍有斷炊之虞。大總統急派伍朝樞召見黄父。詠雩先生陪同其父晋謁大總統於黄埔永豐艦,商妥捐助數船軍糧(六千餘袋、達百餘萬斤)之交接。時黄沙已爲叛軍所踞,泊於珠江河面米船在砲口之下,黄氏令養和堂購備經香港轉運之洋米急運北上,由陳策將軍率艦於黄埔接收。亦乘夜冒險使泊於近沙面河面之一、二米舴順流而下,以解轆腸之急、糧絶之險。

  時報章皆謂孫中山截留米石,影響民食。孫大總統愛民如子,爲保護黄氏父子安全,對此,不作解釋。只首肯謂必切實禁止(截留米石)。時葉劍英爲海軍陸戰隊營長,護衛中山先生於艦上,亦在接收黄氏贈米的寶壁艦上執勤。

  一九二四年春,陳樹人、高劍父、黄祝蕖、黎慶恩等於廣州創詩、書、畫雅集“清游會”,黄氏爲創會成員之一。

  一九二五年,省港大罷工,黄氏陪同其父往見廖仲愷,蘇兆征,陳述維持廣州糧食供應的意見。得廖、蘇贊同。在罷工持續年餘的時間内,廣州市的糧食供應,主要是由黄父米糠行養和堂經辦,每有運米海輪進入珠江,皆由黄氏往罷工委員會領取“許可证”,順利通行。

  一九二七年,發生了共産黨領導的南昌起義、廣州暴動。鬥争烽火此伏彼起,農、工、商、學運皆受禁制,處於低潮。是年,黄父退休,黄氏遞爲廣州總商會委員,米糠行養和堂主席。一九二八年任米糠發行商業公會主席。在此數年期間,黄氏多次北游,足迹遍及京、滬、杭、燕、齊、魯、趙、秦、楚故地,皆有見於詩。

  一九二九年,黄氏任南海縣横江鄉事委員會委員長,主持創建横江小學。同年,出版《芋園北江游草》。陳樹人先生於其東山樗園設紅棉宴,黄氏即席賦紅棉詩十首,黄祝蕖和作十首,其末章雲:“自有天才自不知,楚庭絶頂醉題詩。風流跌宕真才子,綺思纏綿亦可兒。未免有情斜日裏,幾回相見落花時。草堂舊事如提起,争唱吾家黄肇沂。”贊黄之句,報紙傳刊,以黄紅棉號之。時有妒而不容之者,顧爲淺率之作。以黄氏出自米糠行商,而以“米糠詩人”稱之,暗喻糟糠貶意。黄氏曰:“米糠關乎民食畜牧,民爲貴,民爲父母。此予餘亦一殊榮也!”

  是年秋冬,黄氏游京滬,歸程與簡師晤談舟中,窮兩日夕,輒深夜弗休。將扺香江,簡師勸黄謝脱塵鞅,將介紹黄氏於香島講授經史之學。黄氏遜謝,感賦此詩:

  海上賦呈簡竹居先生

  江關秋老聽啼烏,風浪艱危客路孤。

  同是歸程空望海,於今吾道竟乘桴。

  溯洄水涘人還在,淪落天涯我亦俱。

  他日讀書堂上過,尚容狂狷執經無。

  黄氏决志立足鄉邦,承傳優秀中華文化,發展教育;投身商運,爲民請命。

  簡師回書:

  從滬歸粤,舟中與君談論兩日夜,詩所謂邂逅相遇,適我願兮,快慰何涘。

  一九三零年,黄氏捐建的横江圖書館落成,購置當時最新出版的百科全書“萬有文庫”,供鄉民閲覽。此時,粤省鄉鎮基層建有圖書館者,僅三數處而已。

  同年,借商會法與工商業同業公會法之頒行,黄氏首先召集米糠全行商店代表,起草組織章程,改組同業公會,當選爲廣州市米糠發行同業公會主席。並主持廣州總商會促進改組同業公會會議。廣州市各商業同業公會自是紛紛改組重建。廣州商運,再現蓬勃,以争權益。

  是年廣東米荒,糧價踴貴,百十年來罕有其匹。廣東省成立平糶委員會,商善界擔負借款二十萬元,黄氏領借部分,出任糶務主任。

  廣州籌建河南洲頭咀内港,總商會擔負借款三十二萬元,黄爲總商會七計劃、籌款專員之一,黄亦借錢、獻計。

  黄主持總商會、市商會聯合討論修正廣東印花税條例會議。主持米糠、雜糧兩行聯席會議,反對皖省政府以武力强抽米照費,影響民食。議决:停止購辦蕪米來粤,以促皖省撤征。

  一九三一年二月,黄當選爲廣州市商會第一届執行委員會委員兼調查科正主任。黄提出請政府將一千萬借款撥還二成公債速給現金案;要求中央政府重申前令,嚴飭皖省撤銷抽收蕪湖米運粤護照税捐。四月,黄等五執委向財廳提出了改善營業税的報告書。

  是年,廣東水灾,比諸乙卯年灾情更甚。商善各界合辦水灾賑濟會,其後定名爲“廣東水灾賑濟會”,黄爲董事兼採運股主任,出錢出力,對灾民施以援手。

  九·一八事變,日軍侵佔東三省。廣州市商界成立“對日經濟絶交委員會”,黄任常務委員,主持會議,實行扺制日貨,停止與日本經濟交往。時“抗日會”人員入商店檢查“讎貨”,多未照章會同商界“對日經濟絶交委員會”辦理,引致極多糾紛。商人求助於市商會,黄爲商會調查科主任,堅持“抗日會”必須依廣東各界抗日大會之决議,會同商界“對日經濟絶交委員會”檢查員共同檢查鑒定,以昭慎密、大公。

  一九三二年一月,以黄爲主席的米糠行呈請政府豁免糠類抽税獲准。

  一月二十八日,日軍進侵上海,十九路軍英勇抗敵,一洗不扺抗耻辱,振奮人心。消息傳來,黄氏主持了粤省各行商一月三十日晚在廣州市商會召開的緊急會議,議决:立即成立“廣東救國籌款委員會”,聯合海内外團體,廣募款項借作後援,並即席先由粤商界集款二十萬元,請由市長程天固擔保向市立銀行先行借出,立即匯滬。

  一月三十一日,由商界議决設立之“廣東救國籌款委員會”,召集首次籌備會議,推選出十五常委,黄爲常委兼主席。市商會暨各同業公會再電匯廣毫銀二十萬元予十九路軍。

  二月三日,由商界救國籌款會與女界救國籌款會聯合發起召集之“廣東各界救國籌款委員會”成立。國民黨指導員提出的組織大綱規定:“籌集巨款,以爲接濟抗日將士,及剿滅共匪之用。”並規定關於“救國捐款之募集及征收事宜,概由本會統一辦理,各界不得單獨進行。”並派市黨部委員伍智梅以女聯會代表身份進入常委會以行操控。

  以黄爲主席之米糠發行同業公會和汽車運輸同業公會籌得捐款數萬元,議决:(直接)匯給十九路軍。米糠行公會並將歷年積存的公款全部獻出。以黄爲校長的横江小學亦籌得捐款數百元。

  黄爲市商會派進“救籌會”之代表,出任常務委員,主持救籌會會議。議决:先籌墊毛銀二十萬,接濟十九路軍,並推舉二人携款前往上海,辦理救濟受難同胞。

  大敵當前,黄氏主張一致對外,停止内戰。群衆不滿救籌會被國民黨部操控,救籌會近半數會議皆推舉黄爲主席主持。在救籌會召請報界談話會及召集各界團體會議上,黄爲主席,指出:“組織大綱第四條内載救國捐款,以抗日剿共爲限。文字雖雙方並列,實則此項捐款,目前係專力接濟上海十九路軍,及其他各地有同樣抗日將士,與救濟被難同胞。至剿共一節,則俟抗日之後有餘款存,始行辦理。大綱第十五條内載本會爲救國籌款統一機關,各界不得單獨進行等語,本會並無成見,乃黨部派員指導之主張……現時國難緊急,戰事在最緊張時期,籌款接濟急於星火,救十九路軍即所以救國,救國即所以救自己……”救國捐款用於抗日,那有餘款可存!實質是反對將救國捐款用於剿共内戰。黄氏之發言,招致欲截取支援十九路軍救國捐款以爲剿共軍費之當權者憤怒。一場“指鹿爲馬”,再利用來誣陷黄氏之風波隨之涌現。

  二月二十九日,在市商會第五十八次執委會上,黄氏突被指攻爲“包庇仇米”。在民衆抗日救國情緒極其高漲的氣氛下,此罪名可被處死。米糠行就其主席被誣陷發出通電,説明事實。香翰屏將軍主持調查,證實米爲仰光米,出售該米之香港商號亦無日資。市商會公佈該案真相,還黄氏以清白。卷入誣陷黄氏之市商會執、監委有近十人之多,多爲“小組派”成員,其領袖趙静山乃被國民黨部認爲對陳濟棠爲首之西南執行部忠心耿耿者。

  三月中旬,黄氏復出主持“救籌會”會議,議决:推舉四人,携帶四十萬元捐款赴滬慰勞十九路軍。黄氏代表市商會以常委身份獲推舉爲慰勞團領隊,在出發前一天(三月三十一日),横江鄉發生抗税風潮,幾釀官民衝突。黄回鄉調解,突被財政廳派出之官兵糾纏,官方不予制止,黄不能脱身。“救籌會”召開緊急會議,在黄氏不能出席會議之情况下,議决:籌得之捐款,四分一用於支援十九路軍,四分之三用於剿共。其時,存有之捐款約有五十萬,前已匯滬巨款,四十萬勞軍款即被截留。慰勞團三成員亦不等待黄氏,次日立即起行,只帶二萬元用於購買慰勞用品。由“廣東各界救國籌款委員會”派出之慰勞團到了上海,在當地報紙的報導變成了由粤國民黨部、女聯會籌組之勞軍團。

  四月,蔣光鼐將軍委派原粤軍將領許濟回粤籌組十九路軍補充師。黄氏主持“救籌會”緊急會議,議决:撥款五萬元予以資助。

  黄氏仍有慰勞團成員身份,稍後以探親爲名,逕赴上海面見蔡、蔣二將軍,告之勞軍捐款被截留實情。全國人民捐輸給十九路軍總數約有七百萬元,來自廣東的捐款約占三分之一。經由“廣東各界救國籌款委員會”徵集之捐款約一百五十萬元,撥交十九路軍約六十萬元。約九十萬元捐款爲廣東當權者截留。

  七月,黄氏與市商會諸執委領導了各行業同業公會争取行辦臺厘及改善營業税之大請願。黄氏主持擬進行請願之會議曾爲當局武力禁止。

  八月,市商會召開第二次會員大會。在“包庇仇米疑案”中誣陷黄氏之執、監委受譴責,六人自動辭職,四人被解職。黄得到商民支持,當選爲常務委員。黄參與起草的大會宣言呼吁:“真正商人更當團結精神,共同努力;要求政府切實維持、保障商業;號召商人應聯合農、工,互相提携,共同奮鬥;同赴國難,並永久與日本經濟絶交。”代表大會之議决案,絶大多數均爲要求政府撤除各種苛捐雜税,减輕商民痛苦者。

  同月,三江邦雜糧行購入大連大荳八千包,被“救國會”以東北已淪陷於日本而定爲“讎貨”没收。以此推論,東北同胞豈非成了讎人!以黄氏爲主要領導人之一的市商會多次進行請願抗争,“救國會”以不繳罰款即將大荳焚燬作要挾,國民黨部令救國會及商會减收罰款,豆商無奈只得忍痛遵罰。

  黄氏有言:“軍興以還,豪姦大猾,夤緣竊發,苛捐雜税,紛然畢舉,蠶國病民,莫此爲甚;予嫉之如讎寇。”然而,與權惡抗争,命途兇險。“丈夫許國生平願!”乃於市郊龍眼洞築生墳,以明决志。

  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南京政府向美國借購棉、麥鉅款,並擬開征洋米税。黄氏電請財政部免征粤省洋米税,指出:“中央政府欲調劑全國民食,非嚴令産米區域,將抽收各種苛捐雜税等實行撤銷不爲功。粤省缺糧,國産米運粤,成本高昂,不能與洋米競銷。抽收洋米税,實屬增加粤民負檐,使粤省人民皆食貴米。”財政部征收洋米入口税之明令,因粤方反對而遲未頒行。

  一九三三年,黄氏參與創建南海縣石門中學,出任石門中學校董會副主席。

  黄氏爲廣東商運之發展而工作。五月,黄氏主持了廣東全省商會聯合會籌備會議,獲推定爲常務籌備員,對外署名負責。六月,主持了廣東全省商會聯合會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之召開,各縣市商會代表團達七十八個出席。黄氏在開會詞中有此句:“此次發起組織全省商聯會,即本集思廣益,衆志成城之義,冀以集中全省商人力量,團結一致,解除本身痛苦,發展工商事業,打開經濟之危局,更進而群策群力,共赴國難。”以黄氏和陳鏡清、周守愚三人爲起草委員的大會宣言指出:“在世界經濟不景氣之秋,中國之經濟危機,尤臻極點。農工商業之衰落,每年巨額之入超,民生凋弊,國計竭蹶,形成世界上最貧弱之國家。重以“九一八”之變,敵人狼吞虎噬,靡有已時,此憂時之士所最心痛者也!夫中華本天府之國,經濟條件無不具備,使國人皆知自謀,固足雄立寰宇。奈海通以還,列强挾其優勝之勢,以經濟侵略,垂數十年,國家精華,吸收殆盡。而國内實業不振,禍亂洊臻,至農輟其耕、工失其業、商疲於市,尤爲國家至大之致命傷。故外侮之來,莫之能御,人爲刀俎、我爲魚肉,寧不可慨!吾粤爲南中國經濟重心,工商業要區,比年以來,因上述情形,經濟基礎日趨崩潰,農、工、商業不絶如縷。同人等懔國家興亡,切膚在念;知非發展本身業務,無以挽救國家危亡。用是奮袂而起,聯合全省同志,發起組織廣東全省商會聯合會,冀集商人力量,相見以誠、相朂以義,團結一致,共赴國難。本解除本身痛苦之熱誠,以繁榮國民經濟;本自救之精神,以救邦國。息壤在彼,敢不自勉;掬誠奉告,諸希公鑒。”於此可見當時商界領袖之抱負和精神面貌。黄氏以爲國爲民爲己任,自踏入社會,由店員開始,經營米糠發行業、汽車運輸業、鎢礦業、絲綢業;出任横江鄉事委員會主席、南海縣參議員、廣州市參議員、廣州總商會委員、米糠發行同業公會主席、汽車運輸同業公會主席、廣州市商會常委、至當選爲廣東全省商會聯合會常務委員、第一任主席,成爲廣東商界領袖,時年只三十一歲。

  省商聯代表大會的召開和領導機構的組成,把廣東商運推向高峰。黄氏主持省商聯會執委會議,按大會之議决展開工作:要求財政廳改善營業税,反對苛征;要求財政廳召開經濟會議,以挽救粤省經濟恐慌;省商聯會致函各縣、市商會,勉勵商人繼續踴躍捐輸,援助東北抗日義軍。在商會的支持、帶領下,商人的抗税潮,如直接影響百萬蔗農、糖商之糖果捐,數十萬漁民和海産商人之海味捐,數百萬桑農蠶絲業者之絲捐,一浪高於一浪,波濤相接。

  南京國民黨政府連續四次圍剿紅軍失敗,消耗了龐大軍力財力。爲籌集第五次圍剿紅軍所需鉅額軍費,置民食困難於不顧,决定開征洋米税,年底實施。黄氏代表米糠行通電反對。陳濟棠看準南京當權者征收洋米税事在必行,一改數月前反征洋米税之態度,亦以救濟農村經濟爲名,搶先立即在廣東開征舶來農産品專税,奪國税爲己用。征税章程九月十六日公佈,即日執行。

  孫中山曾言:“廣東人有句俗話,可以包括民生主義,這句話是歡迎民生主義的,就是‘革命成功,我們大家有平米吃。’”並言:“對於人民需要之食物,永定最廉之價。”而廣東當局在通過征收洋米税的議决中竟有此句:“所訂税率,以不使糧價超越歷史上高水平爲準。”米價若昇至歷史最高水平,勢將餓殍遍野。黄氏爲民請命,反對征收洋米税,指出:“所謂農村破産,谷賤傷農,實有絶大原因,非抽收洋米税所能救濟;國内出産,不敷供應,雖抽收洋米税,其入口斷難减少與杜絶,徒增民食負擔。”米糠發行同業公會召開會員大會,議决:抗征,實行停辦、停保、停運,並號召全省同業一致行動。廣東各地米商,皆以廣州米糠發行同業公會爲馬首是瞻。至九月二十一日,全省已停止洋米進口。黄氏並以米糠行主席名義召集全省各城鎮和香港同業會議,以徵求各方意見,共商應付辦法。會議於九月三十日在廣州舉行,吁請當局收回成命。是爲陳濟棠治粤時期發生的、最汹涌之廣東省抗征洋米税風潮。黄氏之反對征税態度招致陳濟棠之憤怒。陳氏對抗税米商進行高壓,查封米船店鋪、罰款、捕人;以黄氏在商界聲譽正隆,未便立即下手。

  十月,黄氏主持了廣州市商會第三次代表大會的開幕。大會之提案反映了數十萬商民之困苦,請求政府扶助工商業,豁免苛捐雜税。陳濟棠意圖操控商會選舉,指定選舉名單,遭商民反對。國民黨部决定整理市商會,陳濟棠指定趙静山爲主席,以黄氏在省商會已有職位爲由,將黄氏排出廣州市商會。並使商會組織大綱規定:執委會必須商承市黨部所派指導員意旨處理本會事務。國民黨部成了市商會的太上皇。

  十一月,黄氏主持廣東商界促進西南民用航空委員會成立大會,當選爲常務委員。

  同月,由廣東省商聯會倡議之“廣東省經濟會議”召開,黄氏代表省商聯會提出許多項挽救經濟危機之提案。然而,會議提案只討論了三分之二,省財政廳長區芳浦即宣告會議結束。

  其時,正借閩變,李濟琛、陳銘樞、蔣光鼐、蔡廷楷等將軍在福建成立中華人民革命政府。廣東發生金融危機,紙幣大幅貶值,資金外流,米價暴跌。黄氏在率省商聯會商業視察團赴中區各縣市視察後致函各商會時指出:“挽救之道,雖經緯萬端,要必全省商會團結一致,群策群力。”陳濟棠受命參與對閩變軍事鎮壓,亦爲保住廣東地盤,急需鉅額軍費。陳氏自有解决危機之計劃。陳令各縣市税局將税款掃數上繳,嚴催税捐預餉,立即加征税款五百萬,停發公務員工資,征借房租,向港、粤商借鉅款千餘萬,最後只有大幅增加税收,開征新税,别無他途。一九三二年廣東税收約三千萬元,一九三三年已激增至五千七百萬元。陳氏所謂减免苛捐雜税百餘種,省税每年實際只减收四百餘萬元。開征了洋米税,每年可收千萬;而擬開征土地税,每年預計可增收一千七百萬元。如此苛政暴斂,勢必引起人民强烈反對。省商聯會主席尚不受控制,曾號召抗征洋米税已是明证;况黄氏與李、陳、蔣、蔡諸將軍素有交誼。爲防止再次發生席捲全省之抗税潮,陳氏利用誣告信,指黄借抗征洋米税事,向同業訛詐勒索運動交際費達五六萬元之鉅,下令將黄拘捕,由財政廳長區芳浦執行。

  上海申報引述路透社十二月二十日電文:“粤商聯會長兼廣東米商公會會長黄詠雩今日忽爲當局所捕,衆爲大异,現信乃與政府應付財政恐慌之計劃有關。”捕黄之後第一天,主事者即利用報刊作如是報導:“黄啞口無言,經已認供;迭次叩首,哀乞從寬。”如此控黄,實欲使黄身敗名裂,致黄於死地。

  然而,所稱被勒索之米糠行衆米商,竟爲黄辯解。米糠行公會多次發出通電、呈文,説明事實真相:抗征洋米税爲全行公意;經由會員大會議决,征收交際費用合法。黄主席爲民請命,爲争取各界人士支持反對征收洋米税的交際支出,經公會審查,實報實銷,亦合理合法;並不存在行賄、受賄、訛詐、勒索行爲。並由全體執委聯名,各米店蓋章擔保,要求區氏釋黄。省商聯會研究案情後,議决予黄援助,由代主席傅益之率領全體執委往財政廳探侯黄主席,要求區氏釋黄。而只能商承國民黨指導員意旨辦事的市商會,亦議决將米糠公會要求釋黄之公函、轉呈財廳和省商聯會,請設法維持。

  黄氏蒙冤,各界人士紛紛伸出援手,尤以曾追隨孫中山之黨國元老中與黄氏父子有深交者。當權者在政治上尚需這些元老的支持,黄乃不致遽遭毒手。

  區氏捕黄後,從不正式公佈案情,由區氏一人秘密審訊。區審黄三次,謊説前二次未作記録;並將早已擬就之案情、按語、指定黄氏之“犯罪行爲”,認爲“似未可行”,一律取消;另擬呈文,呈請省府核辦。區氏此舉,只爲不欲獨自承擔誣陷黄氏之歷史責任。

  一九三四年二月十七日,廣東省府按陳濟棠意旨議决:“黄迭次招摇藉端詐騙鉅款至二萬餘元,著繳罰金五萬元,交公安局嚴厲執行,未繳罰金前不準保釋。”並决定所收罰款不入省庫,撥歸陳濟堂倡建、用於安置貧民的平民宫。此舉既爲陳氏除去眼中釘,亦爲陳争取民心。按當時法規,此屬刑事死罪,應由法院判决。省府之議决,交錢即可放人,形同擄人勒贖。

  黄氏被罰,各界人仕紛紛前往慰問,要求免罰釋黄。黄氏不認罪、不遵罰,寧死不屈,亦不辭職。四月七日,省商聯會執委會召開第七次臨時會議,在國民黨省黨部指導員黄麟書之“指導”下,以“本會主席黄詠雩,前經有函告假。現在黄主席命其家屬到會報告,以本人未克照常負責,請將主席及常務委員兩職辭去,該辭職函即補送等語。”即議决:準辭。黄實未命其家屬代辭職,亦没有遞交辭呈;該决議亦未獲省商聯會三分之二屬會代表之追認。按商會法之規定,委員於職務上違背法令,營私舞弊,或有其他重大不正當行爲,經會員大會决議,或由工商部或地方最高行政官署、或國民黨部,令其退職,應即解任。廣東省府議决罰黄後,黨、政、商會皆不依法行使權力將黄解職,突顯不認爲黄氏有罪者,仍是多數。此時,“南天王”尚未能只手遮天!

  然而,法例規定人民不可越級上訴,省府聽命於“南天王”,黄氏上告無門。案件拖延近年,遲則生變,黄妻救夫心切,以家貧無力繳交罰款爲詞,請求减收罰款放人。區氏即加按語“所呈似屬實情”,省府批語“準核减”。黄妻繳款二萬五千元,黄氏坐牢二百八十六天,於一九三四年十月三日出獄。

  在獄中,黄氏賦詩百首。有評曰:“皆憂時感事而發,至理卓見,古轍今風,筆法亦嬌夭變化,高摘屈宋艷。”

  黄氏出獄後,法理上仍是現職的省商聯會主席。一九三五年十月,省商聯會召開第三次代表大會,參加會議的各地商會委員多有要求黄氏繼續主持會務者。會議舉行前夕,黄正式向國民黨廣東省黨部提出辭職,辭職信在香港工商日報和海外華文報章公開發表,辭呈全文如下:“竊詠雩菲才,忝任廣東全省商會聯合會主席,當會事肇興之際,正廛園凋弊之秋。綆短汲深,力彈心瘁。乃竟昧不燭事,智不謀身。機穽在前,歐陽有所不顧;謗書盈贐,樂羊亦所罔知。青天翹首 ,捫壁何言;白日籠陰,叩閽那處。此則詠雩濡尾之占,剛齒之折,慨何如也!夫椎輪不行,閉門之車奚造;尸位有恧,覆之鼎宜捐。雖鑒水之無慚,况囊山之有夢,翩因風倦意與雲遲矣。爲此呈請鈞會,准予辭職,不勝懇切屏營之至。謹呈廣東省黨部執行委員會。黄詠雩、十月十五日。”呈文直指青天白日徽號之下的廣東,暗無天日。

  省黨部十月十七日批準黄辭職。然而,按商會的法規定,現職委員辭職,尚需三分之二商會屬會委員的追認,方能成立。大會開幕之日,是前届執委任期届滿之時,將以抽籤决定前届半數執委的去留,黄氏仍有被抽中留任之可能。十月二十一日、省商代會正式會議的第一天下午,進行了執委换届抽籤。國民黨廣東省黨部指導員黄麟書不當場公佈抽籤結果。次日會議,改由省黨部指導員程少借宣佈昨天抽籤結果留任執行委員傅益之等八人,餘植梓卿、黄詠雩等七人去職。

  一九三五年,黄氏耗數年心血整編之《芋園叢書》出版。該書乃南粤名刊《碧琳琅館叢書》與《翠琳圩館叢書》相合,經修殘、補缺、增訂,收集了唐、宋、元、明、清、今人之珍貴著述一百三十餘種,每套二百餘册,分贈各大圖書館。吴道镕先生親爲題耑,並以莊子“虚舟篇”慰解黄氏慘受誣獄之怨,書:“過眼風波無實相,忘機身世有虚舟。”之對聯相贈。黄祝蕖在書序中有:“詠雩整輯此書於嶺表,以爲粤雅、海山之續,又何偉也。”黄氏二十七歲創建横江小學,次年捐建横江圖書館;一九三三年爲南海縣石門中學之倡辦人、校董會副主席,亦爲多間中學、大學之校董和贊助人,並主持籌建廣州商科學校,爲百年樹人不遺餘力。

  一九三六年,黄氏出任廣雅中學事務主任。

  一九三八年,黄氏居於香港,參與葉恭綽主持的廣東文物展覽會及《廣東文物》一書的出版。在展覽會閉幕禮上有如下的發言:“請大家勉勵爲廣東文化而工作。自國難興,百物書畫典籍不免有散失各處或流出國外者,望大家合作保存整理之,發揚光大之。”黄所藏珍貴文物甚豐,外國古董商人不能從他所藏中購得一件國寶。

  一九四二年,黄氏回廣州,復出任横江小學校長,周會昇國旗,唱國歌,恭讀孫總理遺囑,以愛國思想訓育學子。

  一九四五年,抗戰勝利。由廣州市長陳策、地政局長黄仲榆提名,經南京政府詮叙部審查確認:一九三四年二月十七日廣東省府罰黄之案乃一冤案;黄氏於民國有勛勞,符合公務員任用法之規定,獲薦任爲廣州地政局秘書。國民黨部派令黄爲地政局黨部籌備員,黄聲明從來没有參加國民黨,拒不接受派令,並於稍後辭去秘書之職務。

  一九四七年,黄氏出任廣州市愛育善堂管理委員會主席,主持救灾扶貧,贈醫施藥,並開辦平民小學八所。

  黄氏爲完成在横江小學側擴建中學之心願,購入土地。爲此,一九五一年土地改革時,被定爲工商業地主。以剥削有罪,罰鉅款。廣州博物館收購黄氏所藏文物,折價交予農會相扺。

  一九五二年,三反五反運動,黄被鬥争後逮捕。所控罪名九死一生,然三月後即“教育釋放”。

  一九五五年,鎮壓反革命運動,黄以“現行反革命”罪被判刑十五年,一年後原案撤銷,恢復公民權利。黄氏出獄,即游南岳衡山、長沙嶽麓山、吊祭黄興墓。以屈子句作南岳詩百二韵,黎慶恩贊曰:“體大思精,超越昔賢演騷,比之智永聖教序集右軍書,真奇文瑋制,今古獨步。”

  一九五八年,黄氏參與大煉鋼鐵而致腰椎壓縮性骨折,工傷休養二年。

  一九六二年,黄氏退休。此前的職務是廣州第一糧食加工廠倉儲股長,看顧黄谷子進倉,點算白米包出廠,在任十年。

  一九六五年,蔡廷鍇、蔣光鼐將軍回到廣州,約見黄氏,對黄氏當年爲支援十九路軍抗日之作爲及奉獻,表示贊賞。

  一九六六年,文化大革命運動,黄氏被抄家。

  黄氏晚年,禍患煎迫,顛危病廢。其詩詞之作,多以懷古爲題;衍庶以見山川行役,時物變化,師友交遊,學問進退;與乎晴雨寒燠,榮枯興廢,聚散歌哭,得失樂哀之情,感人至深。

  黄氏一生心血之作《天蠁樓詩詞》,幸賴親朋友好冒險保藏,亦僅能十存二三。黄氏晚年之際遇,令其慨嘆:“吾之心血,恐待百年後,方能再爲世人賞識矣。”

  黄氏曾有富名,然從未爲自己置建居所,“天蠁樓”實無片瓦。黄祝蕖在黄氏捐建横江圖書館碑記中有此句:“噫嘻!園池宅第、狗馬聲色,人皆知所以經營之以供己身一日之娱,而詠雩耻之。獨能斥金錢、置書卷以沃其鄉里,且欲推之天下而垂於無窮,其目光爝然。”黄氏無不良嗜好,平生不二色。

  一九七五年一月三日,黄氏因腦外傷辭世,終年七十三歲,葬於廣州市郊龍眼洞湖畔。

  一九八三年香港中文大學主編之《廣東文征續編》收録黄氏著述七編,並附作者小傳。

  一九九七年,《天蠁樓詩詞》出版,分贈各大圖書館。

  一九九九年,廣州市政協、荔灣區政協學習和文史委員會聯合主編之《天蠁樓詩文集》出版,分贈世界各著名學府圖書館。

  廣州市沙河文博會於黄氏墓旁立石,刻“中國近代著名詩詞家, 南海詩人黄詠雩先生之墓”爲記。

  三   

  二十世紀前半頁,朝代交替,風雲變幻。黄顯芝、黄詠雩父子雄踞廣東米糠業之首三十餘年,商界領袖。然而,做商人難,做米商更難;紅、白、黑諸色人等,皆要喫飯。以糧餉支援革命者,則有功;營商獲利,則剥削有罪!所幸者,黄氏父子贊襄的是孫中山先生,黄顯芝位列國家勛賢,載入國史册;黄詠雩亦有“皆能秉承嚴訓,服務社會”之贊語。黄氏投身商運,爲民請命,與“南天王”陳濟棠抗争,雖敗猶榮。然而,在以階級鬥争爲綱的社會,他們的際遇就没有任何人會羡慕。他們已先後作古,歷史將會爲他們記上公正的一筆!而“南海詩人”黄詠雩之《天蠁樓詩文集》,亦將作爲二十世紀中國優秀古典詩詞載入文學寶庫,永存後世。

  參考文獻:

  [1]《中華民國褒揚令集》(初編)第十一册六六七三——六六七五頁,《黄顯芝事略》。

  [2]《簡明廣東史》,蔣祖緣、方誌欽主編。《天蠁樓詩文集》,黄詠雩著。

  [3]上海申報、香港華字日報、香港工商日報、香港中興報、廣州國民日報、越華報、國華報。

  (作者:黄天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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