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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協議: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守護神

  自去年春台灣局勢發生重大積極變化之後,一年來,兩岸關係的發展取得重大進展:隨著大三通的實現,兩岸一日生活圈逐漸成型,兩岸之間的交流、交往如過江之鯽,穿梭不停;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深入人心,開始步入正軌,朝著構築和平發展互動框架方向努力。在“胡六點”的啟示、激勵及推動下,兩岸的智庫及各方有識之士紛紛為此獻計獻策,可謂思想激蕩,思潮洶湧。 

  在眾多的和平發展主張中,如何簽署兩岸和平協議問題最為突出。因為經濟合作協議已經有了基本共識,而和平協議作為兩岸之間最重要的法律文獻,其意義不僅在於徹底結束歷史遺留的兩岸之間的敵對狀態,使兩岸關係在法律的層面上恢復和平;更重要的是她能規範及保障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總體框架,使兩岸關係在最終實現統一前的漫長過渡時期,有了維持和平與處理各種複雜事務的基本準則與規矩,使兩岸關係不會再因為“主權”、“統獨”、“定位”等政治問題而出現重大反復,從而切實保障兩岸民眾的福祉與根本利益。 

  關於和平協議的內容,學者專家們提出討論的建議很多。有的主張包涵兩岸之間基本的和平合作問題,如邱進益先生提出的《兩岸和平合作協議草案》;有的主張就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一些重要、基礎性問題予以規範,如張亞中教授的《兩岸和平發展基礎協議芻議》;有的對兩岸簽署和平協議的一系列重大問題作了深入細緻的探討,如本期沈衛平研究員的《兩岸和平協議芻議》等。這些意見和建議,都可說是兩岸智庫精英之思維精華,對於促進未來兩岸關係的發展大有裨益。我們衷心歡迎海內外所有關心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各界朋友繼續為此貢獻思想和心力,《中國評論》願成為國人共同的精神家園。 

  不管兩岸和平協議的具體內容包含哪些方面,貫穿其中的基本思維模式應該是一致的,即應以融合性思維來協調、處理、發展兩岸關係。體現在和平協議之中,就應表現為她是有利於維護兩岸和平而非敵對的;有利於加速兩岸融合而非分裂的;有利於促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而非倒退的;有利於加深兩岸民眾的親情而非仇恨的。 

  也許有人會說,和平協議的簽署並非當前兩岸關係的急迫問題,不需要著急討論。但“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和平協議作為兩岸和平發展時期最重要的文獻,是兩岸建立互信、擱置爭議、求同存異、平等協商的產物,當然需要先籍由兩岸精英們集思廣議地提出方案,充分協商、相互妥協;並由精英們向民眾做出科學、理性的說明和解釋,引導輿論和社會大眾逐步達成共識。從而為正式談判開闢道路,以達致共創雙贏的目的。 

  正所謂“磨刀不誤砍柴工”,預先醞釀、討論的結果,將會加速社會意見的整合。特別是在台灣當下政治對立嚴重、意見多元的社會生態下,事先深入細緻的研討尤為重要,從此次台灣的CEPA風波即可窺見一斑。這樣做可以讓全社會大眾真正了解和平協議的重要性與必要性,真正參與到和平協議的制定過程中,真正領會到和平協議的精髓所在,從而自覺自願地擁護和平協議、支持和平協議。 

  這樣的和平協議,才是富有生命力、集兩岸社會意見最大公約數的協議,也才能真正成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守護神! 

  (原載2009年4月號《中國評論》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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