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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糾結的困難央企

  我大學畢業分到北京後,30年工作大體分三段,機關10年,下海8年,又上岸12年。從某種角度講,從商海回到國營體制内的這十幾年,也是我工作經歷中最有另類挑戰,也最有别樣感受的一段,就曬曬其中的幾個故事,看能否引起大家,尤其是我們後代的興趣。

  現今的國企,尤其是央企,大都很風光,是很多大學畢業生求職的首選。可十幾年前,許多央企很困難。我那時正好參與整合困難央企的工作,糾結其中直至退休。

  穆仁智與楊白勞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討債,也是清算組的基本功。中國建築材料總公司破産時共有債權173筆,涉及金額6053.47萬,經清理,可能收回債權17筆,共計金額2395.61萬。其中,有湖南湘潭和冷水江兩個地方國營企業欠幾十萬。由於建材總公司是中央流通企業暨誠通集團34户計劃内、計劃外破産企業的第一家,也是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受理的央企破産第一家,需要摸索經驗,所以都十分重視。清算組長和我(清算組綜合組長)决定首當“穆仁智”,趕赴民風彪悍的湘中,向“楊白勞”企業追討欠款。行前雖有各種準備,信心也有,還是不免有點忐忑。

  2000年8月23日一大早,我們來到湖南湘潭恒生建陶廠,不想廠裏冷冷清清,張廠長没有如約在廠裏等候。辦公室陳主任説“可能去長沙開會了”,當即呼了兩遍BB機,等不到回音,又打他的手機,關機。等得實在無趣,我們决定先赴冷水江,回頭再來。

  我們向公司下屬單位借用一台車和司機,立即向山區趕去。司機小伙是湖南伢子,剛從北京防化兵司令部首長身邊復員,神情嚴肅,言語不多,經常不顧我們提醒,在山區碎石公路上飆到時速100公里。車行3個多小時,遇到一個較陡的上坡,將到坡頂,忽然在路中間出現一位挑着空擔的農婦!隨着左右劇烈的摇晃和尖利的的刹車聲,車從農婦身邊飛過,逆時針扭轉360度,冲到坡下30多米處,在深深的路溝邊停住!司機二話不説,拉開車門,梗着脖子,甩起胳膊直奔農婦而去,驚魂未定的我們也趕快跟上。快到跟前兒,只見好幾個肩扛鋤頭、手握冲擔的農民圍了上來,司機見狀,揮舞拳頭立刻順了下來,用低沉的方言吼了農婦幾聲,就回到車上。我們這才鬆口氣,回回神。剛想安慰司機,却發現他不説話也不開車,兩手兩腿都在瑟瑟發抖!剩下的路是我開的車,邊開邊想,湖南人盡管强悍,倒也很識時務。

  下午5點,趕到到湖南冷水江耐火材料廠,與等候多時的劉副廠長約定,明日早上對賬(討債策略)。24日一大早,劉廠長爲了表示誠意,特地開着廠裏唯一的一輛哪兒都響的“212”北京吉普引路。快到廠區,遠遠看見廠門口熙熙攘攘,人群聚集,心想,難道是群衆上訪?還是廠裏組織“歡迎”穆仁智?但氣氛倒也看不出有多緊張。

  經過一片黄褐色的廠區,來到廠長辦公室,屋裏除了兩套油漆斑駁的三屉桌椅、一排緑色檔案櫃、兩張長條椅外,還坐着一個老人。見我們進屋,他只瞟了我們一眼,也不打招呼。見我們有點疑惑,廠長忙解釋,老人是廠裏的退休工人,想“解决”一些拖欠多時的醫療費,廠裏困難暫時報銷不了(也是穆仁智!),他已經連續來了幾天了——“我們説我們的事,冇得關係的”。於是在這種有點异樣的氣氛中,我們説明來意,要求先對帳。趁財務對帳,廠長帶我們參觀了部分還在生産的車間。其間,我問起門口的人群。廠長説,因爲廠裏已經半停産一年多,停發工資也半年多,前幾天討回一些貨款(也是穆仁智?),今天給還在一綫工作的工人(我們幹部和下崗的工人都不發)發8月份的“開學”工資——因爲下個月要開學,家長要交學費!聽到這裏,我心裏不由得一緊。

  對帳無誤,欠44萬。於是開始最尷尬的部分:我們輪番從計劃内破産講到清算組責任等等,態度嚴肅,要求明確。廠長耐心聽完,然後説,情况你們都看到了,現在實在冇得法,8月底可能還會討一筆賬回來(誰是楊白勞?),9月份再還?這次你們也蠻辛苦,要不等曹廠長和鄒助理回來商量後,先去借幾千塊錢你們帶走?聽到此,我和同事不約而同沉吟片刻,起身告退。出門略一商量,回屋,拿出另一個方案:讓廠裏寫一個9月份還清欠款的還款計劃,我們帶回去向法官和債權人匯報。協議很快達成,我們謝絶留飯,匆匆告辭。整個過程,老人一直静静地坐在那兒。

  我們在街轉角處的小店吃了碗面就立即趕回湘潭。還是没有見到張廠長,只好對對帳,簽個還款協議了事。回程路上,我們無心觀景,若有所思,對湘地民風有了别樣理解。司機車速也有所降低,大家似乎都領會到些什麽。

  順便提一句,中國建築材料總公司共依法清回債權現金81萬元,扺債物品290.48萬元。

  此“資産管理公司”非彼“資産管理公司”

  一提起資産管理公司,大家的印象就是承接並處置工、農、中、建銀行“不良資産”的“華融”、“東方”等金融性資産管理公司。這些公司的任務明確——處置不良資産,回收資金。可是,專門管理“不良企業”的另一類資産管理公司怎樣運作?是一個新的問題。誠通控股2004年初創立“中國新元資産管理公司”時,集團主要領導(田源已回中國期貨經紀公司)心裏也没底。由於在第一綫管理處置“不良企業”已經有四五年經驗,我又被調到新元公司繼續從事對不良企業的管理工作。

  不良央企到底應該怎麽管理?大家也是摸着石頭過河。實際上,中國新元資産管理公司管理“不良企業”與金融類資産管理公司管理“不良資産”有根本性的區别:我們除了要處理變現不良資産外,還要多管兩件事,一件是職工安置,一件是清償債務。多數情况下,總賬算下來是負的,也就是説,資産賣完了,還不够支付離退休人員、職工安置費用和還債。而且,安置職工、保持穩定是頭等大事(社會主義優越性啊),我們的精力有80%花費在這項工作上面。也可以説,處理不良國企,不僅是一項棘手的經濟活動,更是一個决不能掉以輕心的政治任務。

  2002年10月13日,誠通控股公司下屬二級破産企業(破産清算程序即將終結)中國有色金屬材料西北公司原已分流安置的40多位職工,給破産法院、地方和中央各有關部委、機關發出群體上訪信件,反映他們對企業破産、職工安置、生活設施改造等問題的意見。同時,把公司大門也鎖上了!14日,經貿委轉來此信。集團新上任年輕領導异常重視,15日,單獨找我談話,要求一定要“一次性永遠處理掉”這些問題,並交代,“要人有人,要錢有錢”。當晚我就飛到西安。

  16日一早,我和公司原派到企業的破産清算組長剛要走進與職工代表對話的會議室,就看見走廊裏席地坐着幾十個人,是一大早就來的。這些職工都在企業經營困難乃至瀕臨破産之時,各自按照當時的安置政策,領了補償金,離開了企業,有的已經走了好多年。現在政策性破産,職工安置費是過去三年平均工資的3倍(總共也就兩三萬元),比當時他們拿得多,所以要求回到企業重新安置。這個要求顯然不可能滿足,因爲一來政策明文規定不允許,集團無權開這個口子;二來全集團類似情况很多,連鎖反應誰也擔待不起。

  進屋後,6位職工代表表情嚴峻地端坐在對面,其中有一位據説當過周總理的警衛員。會議在緊綳的氣氛中開始,我們誠心誠意聽取代表一一發言。企業破産就像一個多年的池塘放幹了水,塘底沉澱的陳年舊帳全部露出,職工提出的問題五花八門,如:讓破産財産的收購方先拿出可能産生的利潤來再次安置職工;拖欠的工資未發;因公家有部分産權,所住房屋房産证没有辦;那年工資調級未調要求補調,其它公司破産後還留有小公司可以就業,我們爲什麽不行?等等。有的職工説着説着激動起來,“當時領導騙我們説公司要關門,是‘生的偉大,死的光榮’(這可是毛主席他老人家的話),還説破産後就拿不到錢了,我們這才簽的協議。我和我愛人一畢業就到公司,現在都四五十歲了,被剥得光光的,就像個剥皮青蛙!這次一定要解决問題,不解决問題李總不能回北京!——有點文革風格。

  聽完代表發言,我必須代表上級表態。於是,我先找到和職工的共同點:都曾是公司這一條船上的人;都想解决問題,都願意在法律和政策允許範圍内從國家多拿點安置費(又不掏我的腰包);可以共同探討一切解决問題的可能性,包括群體的和個人的。然後實話實説,講有關法律規定,擺政策界限,講不能做的苦衷,逐條研究職工代表提出來的要求,一連談了6個小時。接着,把所有職工請進來,又連續對話8個小時,其間,大家只有吃盒飯,上厠所的間隙。由於對話繁瑣沉悶,詳情不贅。

  22日,誠通集團就此事件向中央企業工委辦公廳值班室匯報,下面是其中的一段話:

  “該同志扺西安後,會同法院和清算組認真研究分析事件的背景及原職工的要求,並兩次分别與職工代表和全體職工連續對話6個小時和8個小時,耐心宣講法律法規和政策,解釋法院和清算組的做法,共同商討在法規允許的條件下,切實解决職工生活設施改造等問題的具體方法;對原職工提出的不能和無法滿足、超過政策標準的額外要求,也做出了詳盡的解説;對其過激的言行,也提出了鮮明委婉的批評。對話後,職工對過分要求没有得到滿足仍不滿意,但激動的情緒已經平和,並承諾不采取過激和違法的行動。

  “目前,清算組在法院的領導下,正着手解决原職工住宅生活設施改造等具體問題,原職工也積極配合,雖然不能説心態已經平衡,但並未表現出發生新的群體事件的趨勢”。

  事後回想起來,困難國企職工何嘗不是在改革發展中“被成本”的一個群體呢?無論我們用什麽方式處置困難企業,都會觸動職工既定的“奶酪”,群體事件的發生一點都不奇怪。由於誠通控股及新元資産管理公司後來成爲國資委央企改革中管理不良央企的試點公司,專門解决難題,所以職工群體上訪時有發生。有一次,幾十個東北的下崗職工代表“佔領”集團下屬的儲運總公司大會議室,個把星期裏又吃又住又談,好不熱鬧。

  好在這一頁快要翻過,經過這些年“斷後”工作,困難央企的歷史問題已經基本解决,如何謀求更大的發展,已經是國資委和得到特殊關照的“共和國長子”們的關注重心。誠通控股也有了較大發展,成爲央企中物流、造紙、貿易的龍頭企業之一。其下屬的香港上市公司“誠通發展”,由於注入從困難企業剥離的部分優質土地資産,獲得股民青睞,股價有了較好表現。這麽説吧,上面看到的大多是背面,當孔雀轉過身來,更有一屏多彩的尾翎。

  見識專家立法

  2003年底,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賈志杰、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蔣黔貴、中德合作項目德方代表馮凱,共同主持召開《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産法》國際研討會。這是自新《破産法》起草、修改十年中,廣泛徵求意見的多次改稿會、研討會中的一次。來年,《破産法》將進入正式徵求國務院意見,提交人大常委會“三讀”等立法審議程序。中方參加的有人大財經委、國務院法制辦、發改委、財政部、商務部、勞動部、人民銀行、工商總局、税務總局、國資委等國務院各有關部門代表、全總、最高院、基層法院的代表、律師和破産法起草小組的多位專家教授,外方有德方項目(資助方)負責人、丹麥法官、德國律師、澳大利亞教授等。我作爲實際參與操作國企破産較多(34户)的誠通控股公司的代表,第四次應邀出席此類改稿、研討會議。

  説起來還要感謝在全國人大工作的中文系78級王平校友。當初剛開始接觸破産工作,聽説新《破産法》正在起草修改,請他介紹專家給我們講課培訓;人大財經委破産法起草組也想聽取來自破産實踐方面的意見,我們剛好送上門來,於是一來二去,機緣巧合,我們獲得了多次寶貴的學習、溝通機會和參與、影響立法的自我感覺。

  會上,起草小組成員,政法大學王衛國、李曙光,社科院法學所鄒海林,人大法學院王欣新、湯維建,中山大學劉榮軍等破産法領域的著名專家教授,對破産發草案分别逐章逐段地講解,代表起草組、也代表個人提出意見,包括對這一稿的不同意見。緊接着某專家教授對某一章的講解,其他專家和教授和與會各方代表(包括外國專家)紛紛代表各自部門,從不同的角度,循不同的專業深度,對草案逐字逐句提出修改意見,氣氛熱烈,意見紛呈。

  例如,關於破産原因,國際上大多是“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即應破産還債,原因單一,是客觀事實,不需要主觀判斷,據此,債權人和債務人都能申請破産。那次的討論稿按照中國特色,加上“資不扺債”、“經營困難”等條件,一下就復雜多了。連我這個没有受過法律專業訓練的人都産生了很多疑問:“資不扺債”的結論,理應進入破産程序後,經過中介機構審計和評估後才能公正得出,怎麽提前成了破産原因?經營困不困難大多只能由債務人自己表述,債權人怎麽知道呢?可見認識可能極度相左,表達也許五花八門。對這些困惑,會上争論較多,我們也在會上提出意見討論,並就教專家。

  就連《破産法》起草組的專家教授,有的留學德國,屬大陸法係;有的留學英美,屬英美法係,師從淵源、學派、學養各不相同,在起草過程中不乏激烈的争論。例如,關於破産的時間起點,有的主張“‘受理’開始主義”,有的主張“‘宣破’開始主義”,往往從法理講到法史,從立法宗旨講到司法體系,從前瞻性講到與國際接軌,總是讓我這個學生好生敬佩。

  新《破産法》草案對比老《破産法》,有兩個較大的改動,一個是引進“破産管理人”制度,即由律師、會計師等專業人士擔任破産管理人,改變過去國企破産由“清算組”負責的做法。二是在“清算”“和解”以外,增加了一個“重整”程序,意在拯救那些雖一時還不了債,但還有希望的企業,减少社會波動。

  而恰恰就這兩點,與我們的經驗有衝突。例如,2002年1月,原有十幾億資産的中國黑色金屬材料總公司破産,我擔任清算組組長。審計評估後,這個當年的“鋼鐵大王”,破産財産僅剩共5800萬,變現總額1174萬,債務却有11.44億(絶大部分欠國有銀行)。破産清算過程約有3年,費用花了290萬,支付職工安置費和欠款237萬,最後分給債權人的只有647萬,清償率爲0.5655%。

  就此,我們起草了一份書面意見交給起草小組,認爲,起草破産法時,在考慮理論的完備性、前瞻性、與國際接軌的同時,也要考慮立法規範的經濟行爲所發生其上的基本經濟制度的本質區别——我國現階段是公有制爲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國外是私有制;從符合國情和可操作性角度提出了意見和建議。因爲很難想象,一個有成千上萬職工的國企破産,交給一個律師或會計師個人能够搞定;國企一旦到了要破産這一步,根本不可能救活。何况,國有企業破産,破的大部分是國有銀行的資産,都是國有,左兜右兜,最後都是國家財政買單,安置好離退休人員和職工才是最重要的。我們甚至突發奇想:爲什麽還要選擇“破産”這條成本最高的處置困難企業的途徑呢?由財政出錢安置職工,企業資産變現後,清償除國有銀行外的債務後,剩餘的上繳國庫;銀行的損失財政核銷,豈不快哉?

  2006年8月27日,全國人大頒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産法》,該法於2007年6月1日生效。其中,關於破産原因,新破産法取消了“經營困難”的提法;破産管理人除了中介機構(不是個人)外,還可以由“清算組”擔任;“在本法施行前國務院規定的期限和範圍内的國有企業實施破産的特殊事宜,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辦理”。尤其值得欣慰的是,破産企業職工的利益有了法律保证:拖欠的工資、社保、該發的補償金等優先受償——哪怕是動用有擔保的財産。這絶對是中國特色。

  李剛自述:

  本人李剛,1951年生。屬兔好動。祖籍山東,爽直愛出手。初二當紅衛兵,扒車進京受過毛主席接見,後來成爲“可以教育好的子女”和逍遥派。

  1978年進武大時27歲,已經“下過鄉”(知青1年半)、“做過工”(工人半年),“扛過槍”(海軍航空兵4年),“拿過筆”(編輯記者3年),故可帶薪(38.5元)上學。考大學主要是對當“喉舌”已缺乏激情,向往新知識、新生活,並没有明確的夢想。在校期間雖任過校學生會宣傳部長、班長,但率性散淡,電視常看到“再見”,論文遭導師催交。

  1982年畢業分配到國家教育部,坐了近10年機關。1991年,經過動盪洗禮和黨校學習,竟選擇下海經商,創建過文化市場研究所,舉辦過《漢語風》全國首届外國人漢語大賽,並在中央電視台播出。同時,曾與校友一道,策劃籌建我國第一家藝術品拍賣公司。1992年,又被校友拉去籌建中國第一家國際期貨公司。8年後,又到一家央企搞困難國企的“整改”,直至退休。

  我從1968年底下鄉,至2011年退休,待過10個單位,干過8個行當,跳槽頻繁,皆因屬兔(却被吴兆龍同學説成是“嚮日葵”);娶外文係學妹爲妻,至今未换,有一個校友兒子,盼他也生兒子,此乃山東人秉性也——果然如願!

  感激時代,有房有車有閑,一切順其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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