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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人武夫兩件事

  中文系77級60餘位同窗學友中,盡是經天緯地之才,翻江倒海之輩,相比之下,本人實在汗顔。忝爲文人,却數十年寫不出一部書;列爲武夫,又手無縛鷄之力,連街頭流氓都没能捉住一個!出來混了30年,官不過正處,薪不過數千,上不能興邦,下不能安民,實實不過是官府一走卒,衙門一差役!

  然李剛老總有令,任務不容推卸;再者人生無常,下一個30年本人肯定是無法混過去的,所以盡管這30年不堪回首,但也不得不對兄弟姐妹們作個交待。

  毛澤東老人説,他一生做了兩件事:一、打敗了東洋人和蔣委員長,奪取了全國政權;二、發動了“無産階級文化大革命”。本人在30年内也做了兩件事,當然其歷史性、偉大性、影響性與毛主席他老人家的豐功偉業不可同日而語。

  第一件事:1982年初春,與諸位學友揮泪揖别,懷揣着一位文學青年的宏偉願景,進入《長江日報》文藝部擔任文藝編輯——想當初真要感謝謝湘同學的母親謝媽媽,老人家當時任報社人事處處長,完全按我的要求給我安排了崗位。憑着在珞珈山下操練出的一點功底,再加文藝部各位前輩、同事的指教,短短幾年,居然也將當時的文學副刊版《江花》弄得像模像樣,經手編輯刊出的詩歌、散文、小説、報告文學、文藝評論等被評上省市級奬的也連年不絶。

  至今我對長江日報仍是深懷感恩之情的。在報社入了黨、評上中級職稱、分配了新住房,工作也可以説是得心應手,就這樣混上一輩子應該説日子是好過的。然而一個偶然的機會,改變了本人的人生軌迹。

  一位在文學中結識的朋友,奉調進湖北省公安廳創辦一份面向全國發行的以宣傳公安法制爲内容的月刊,雜誌名稱叫《警笛》。這位朋友要拉我入伙,向省公安廳領導推薦了我。我初時不爲所動,但經過該朋友和該機關長達半年的摇唇鼓舌,最根本的是自己内心深處的“緑林”情結起了作用,從小大概是看多了義俠小説,總想在社會上鬧出一點響動來,快意恩仇,匡扶正義,鏟除邪惡(後來才明白,這一想法實在幼稚,當今天下已不是個人英雄主義的時代)。於是乎,我不顧報社的挽留,改换門庭了。

  第二件事:1988年初冬,本人携筆從警,進入省公安廳參與創辦《警笛》雜誌。報社有同仁認爲,我進入省公安廳是爲了當官,這真是冤煞人也!《警笛》初創,總共只有七八個人,總編輯是個老警察,我只是個副職,實際是個責任編輯兼記者。不過這正如我所願:在長江日報,上班時間都是爲他人作嫁衣裳,自己想寫點東西,只能利用星期天,而在《警笛》雜誌,重大題材的文章,必須我們幾個編輯動手采訪寫出,因爲一是案件突發,時間緊迫,來不及請其他作者寫出;二是由於我們采訪要經常閲讀案件卷宗,接觸犯罪嫌疑人和犯罪受害人,出於保護個人隱私和公安偵查手段秘密之目的,重要文章一般不能約請社會作者撰寫。正因爲以上原因,也爲愚鈍的在下提供了用武之地。十餘年間,也炮製出了百餘萬字的偵破小説、報告文學等,其中在《知音》、《今古傳奇》等名刊上刊發的約10餘萬字。《警笛》雜誌本身,經過雜誌社全體人員努力,月發行量突破了20萬份。那段日子,可謂風調雨順,工作、創作皆如意。

  然而好景不長。2003年冬,高層當權者一聲令下,《警笛》應聲關門。樹倒猢猻散,本人雖未下崗,却不得不换崗:被上峰調動到省公安廳控告申訴處。這下子真成了個名副其實的警察,不過,離本人的興趣也遠了十萬八千裏!然而此時,在下已是“知天命”之年,奶奶不疼,姥姥不愛,進退失據,爲衣食計,只能隨遇而安。

  轉眼間,又是八年過去,本人已修煉得心如止水,早已無了當年的躁動,静望天上雲卷雲舒,坐看庭前花開花落,真所謂“是非成敗轉頭空,青山依舊在,幾度夕陽紅”。

  涂抹至此,聊作打油詩數行,以爲在下蓋棺定論:

  非文非武三十年,
  不倫不類大半生。
  平生未學攀龍術,
  至今終爲邊緣人。
  斂財無方啃老米,
  昇官有路少本金。
  無怨無悔一白痴,
  心無塵埃到耳順。
  丁興國自述:

  某,性别男,姓氏丁,名興國,曾用名丁丁、丁星。生於公元1953年8月13日。出身草根,自幼家貧,然父爲中共遊擊隊員,家教甚嚴,故某自幼及長,未嘗生有反叛之心,終生無不良嗜好,無犯罪記録。

  甫待長成,即上山下鄉,割谷插秧,耕田打場,諸般農活,親力親爲。稍後,招工進廠,着藍布工裝,領18元薪水,洋洋而自得。

  再稍後,因“根正苗紅”,被官府選爲工作隊員,派駐鄉村,把持一方。名爲“社教”,實爲“極左”,封街堵路,殺鷄打狗,毁菜圃,鏟瓜秧,無所不用其極,竊以爲,入黨昇官,指日可待。時值鄧公主政,全國大考,爲挣得“封妻蔭子”,某懸樑刺股,奉皇天庇佑,終與諸君同窗共讀。

  學成,某從“官迷”蜕變爲“文學青年”,昂昂然坐上編輯之位。指點江山,激揚文字,風光數年後,驀然覺醒,爲他人作嫁衣裳,終非所願。於是乎棄報從刊,再起爐竈。賴天時地利,順風順水15年,本以爲能得此善終,却不料風雲突變,寺廟遭拆,和尚無路,只得遵從上峰意旨,馳驅警營,奔走四方。所見皆是百姓怨苦,所聽皆是惡警横行,然痼疾如山,人情如天,某區區小吏,身無靠山,手無重權,豈能妄作“青天”?惟有一灑同情泪,之乎也者矣焉哉!本非官場人,却在官場行,民脂民膏,尸位素餐,委實良心難安。所謂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誠如是也!

  某30年之經營,温飽終無虞,然兩袖清風,僅一破車、二陋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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