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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兩岸共同市場存在的障礙與前景分析

  習近平總書記在“1·2重要講話”中,提出“打造兩岸共同市場”論述,引發强烈反響。在當前兩岸關係格局下,習總書記闡述了新時期中央對台工作的總體方略和堅持的基本原則,强調兩岸融合發展。以此爲基礎,相關討論逐步熱絡,很多學者對此進行了相應的研究。在習總書記“1·2講話”中,進一步發展了融合發展的理論與實踐,最顯著的特點就是從目標導向發展到實踐導向。爲此,在結合前期的研究積累基礎上,通過與台灣相關智庫單位和學者的溝通,以及對部分台資企業的調研,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相關的思考與建議。

  一、準確把握“兩岸共同市場”的内涵

  2000年,蕭萬長先生在借鑒歐盟模式的基礎上,提出“兩岸共同市場”概念 ,並於2001年成立“兩岸共同市場基金會”以推動兩岸經濟的全方位合作。2005年,國民黨主席連戰訪問大陸,在與胡錦濤總書記會面時達成“五項願景”,其中就明確將“建構兩岸共同市場”作爲推動兩岸關係發展的重要内容。但此後,受制於當時的兩岸關係,有關“兩岸共同市場”並未成爲政策推進的重點,也没有在理論架構和政策實踐上得到更深入的闡述和發展,這其中既有客觀(在理論架構上,共同市場是一體化的高級階段,脱胎於歐盟,但對兩岸共同市場的内涵與理論認知,兩岸學者之間存在一定的分歧),也有主觀(限於當時的兩岸關係,難以在政策方面得以實質性的推動)原因。

  2019年,習總書記在“1·2重要講話”中,再次提出“打造兩岸共同市場”的概念,並做了準確完整的闡述:1、“打造兩岸共同市場”是在“習五點”的第四部分“深化融合發展、夯實和平統一基礎”中提出的,由此可見,融合發展應當是“打造兩岸共同市場”的核心内涵。圍遶着這一概念,習總書記提出“應通盡通”、“公共服務的普惠化、均等化、便利化”、“金厦的四通”等具體的政策路徑,不僅在理論上,也在政策實踐上爲“打造兩岸共同市場”的發展指明瞭路徑。2、對於“打造兩岸共同市場”,習總書記的完整表述是“推進兩岸經濟合作制度化”和“爲發展增動力,爲合作添動力,壯大中華民族經濟”。由此可見,打造兩岸共同市場的前提是“兩岸經濟合作的制度化”,目的是“壯大中華民族經濟”,最終爲實現兩岸融合發展創造更加有利的條件,具有明確的指向性,因此,相關工作均應圍遶着如何深化融合發展這一中心而展開,而不僅僅是爲合作而合作、爲經濟而經濟。3、“兩岸共同市場”的具體實踐。自2005年以來,兩岸實際上已着手通過漸進方式在推進“共同市場”的具體實踐,並呈現持續深化的態勢:這一過程包括“兩岸産業搭橋計劃”以及更高階段的“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的協商與簽署。但由於島内“台獨”勢力的阻撓,ECFA後續的“服貿協議”和“貨貿協議”雖經協商但未能簽署,導致ECFA的實際成效難以顯現。2016年,主張“台獨”的民進黨在台灣執政,由於缺乏政治互信,ECFA基本停擺。從上述情况看,從2009年ECFA簽署後,深化兩岸經濟合作的實踐未能取得應有的成效,但爲“打造兩岸共同市場”累積了有效的經驗。因此,新階段的“兩岸共同市場”應當在既有基礎上有更高層次的發展,而兩岸已經達成的23項協議可以作爲“打造共同市場”的内涵和外延基礎,爲打造兩岸共同市場和提昇合作層次提供有效的底部支撑。

  二、打造兩岸共同市場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打造兩岸共同市場有助於推進兩岸融合發展,而兩岸融合發展的最便捷途徑仍然是經濟合作的深化。盡管現階段對於兩岸經濟合作的成效有所質疑,但從政策路徑看,也只有結構、合作才是當前最直接、最有效、也是最可行的路徑。從理論角度看,與此直接相關的是産業融合、技術融合、區域融合等概念。而産業融合應當作爲測度兩岸融合的核心指標,並以此爲測度指標加快兩岸共同市場的建構與發展。不過,就當前兩岸産業合作的情况看,實際成效不彰,與兩岸經貿的總體規模並不相稱,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産業對接的合作機制有限。兩岸産業合作在台灣當局的限制性政策約束下,主要依靠民間力量、以市場機制來維係,極易受到政策調整影響,有顯著的波動性特徵,也直接導致産業合作範圍有限、規劃不對稱、政策不協調等問題。即便馬英九時期,兩岸公權力在推動産業合作方面也僅局限於部分試點項目(6類項目)。迄今缺乏舉辦完整和可操作、可推廣的典型示範案例。且在馬英九時代,兩岸經濟主管單位的溝通層級也僅限於司局級,只能溝通情况、缺乏决策作用,難以取得實質性成果,也無法有效增進彼此互信。

  二是産業對接合作範圍有限。受制於台灣當局的限制政策和缺乏有效的合作機制,特别是没有達成簽署“服貿協議”,“貨貿協議”也未達成,使得兩岸産業合作局限於産業搭橋計劃所推動的製造業領域,且多以産業鏈的上下游合作爲主,在新興産業與服務貿易這些具有高度成長性的領域合作力度有限。合作範圍的局限性使合作面無法涉及更多的民衆(服務業占台灣GDP比重的68%、就業比重的59%),降低了民衆對兩岸合作的感知度和企業的合作意願。

  三是産業對接合作層次有限。兩岸産業合作截至目前仍主要局限於低端要素的互補:台商更多地藉助大陸所提供勞動力與土地等相對低廉要素,而兩岸在高端要素領域,如資本(開放資本市場)、技術(合作研發、確立共同標準、合作品牌建設等)方面的合作相對有限。盡管在調研中,我們發現台資企業對於進一步藉助大陸人才、資本市場實現企業發展的意願非常强烈、也在進行多方面的探索,但也僅限於在大陸投資的企業,對於島内企業而言,由於缺乏相應的合作機制,使得兩岸産業的合作層次有限,從而降低了兩岸企業的合作意願。

  四是産業對接合作模式被“低端鎖定”。兩岸間的合作長期以來被局限於低端要素領域;而在國際市場則被局限於低附加值産品的競争,兩岸間有缺乏相應的合作機制,主要見於企業之間的上下游合作。這種低端鎖定的合作模式,導致兩岸企業處於淺表層合作,難以形成給他始終機制下的互利共贏格局。

  三、影響兩岸産業合作的主要因素

  影響兩岸産業合作成效的,既有政治層面制約的客觀因素,也有着合作觀念不統一、地方保護主義等主觀原因。

  1、政治因素是兩岸産業合作的核心障礙。由於兩岸政治分歧巨大,導致互信不足,直接影響産業合作的成效。

  從台灣的角度看,當局和部分民衆擔心由經濟整合可能導致政治整合,因此,一方面對兩岸合作可能引發島内産業的“空心化”充滿憂慮;另一方面,也擔心陸資進入會危及台灣的安全。所以,在“出口”和“進口”兩個方面均采取相應的限制而且程度不斷加深。只是由於在市場體系下,台灣當局對“出口”的干預效果有限,但在“進口”方面却有着强力的限制性手段。但隨着中美貿易衝突的加劇和持續化,這一做法對兩岸經貿合作的影響日益增大。

  從大陸角度看,中央和地方、中央各部門之間在推動對台經貿合作方面也存在着認知落差:首先,習近平總書記先後三次在公開講話中强調“兩岸經濟同屬中華民族經濟”,但在具體管理方式上,台資始終被視同外資,難以全面享有同等待遇(對主要從事出口的高科技企業而言,影響相對有限);其次,到底是應該如何支持台資企業發展?各地的政策和措施差异極大。第三,對於台灣經濟發展所面臨的困境是否有針對性地給予支持?這些問題無論是在理論上還是具體政策上均有待厘清。

  爲此,需要從實現和平統一的國家戰略高度來審視“打造兩岸共同市場”的實質内涵,從局部到全局、從單向到雙向、從讓利到互利,主動作爲,進而爲深化兩岸融合發展奠定更加堅實的基礎。

  2、競争加劇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兩岸合作的難度。隨着大陸經濟的持續發展和企業競争力、尤其是民營企業競争力的提昇,兩岸企業在國内和國際市場的競争態勢明顯,在缺乏相應合作機制的情况下,這一方面使得兩岸企業對於合作持更加謹慎的態度,同時導致合作中的協調難度加大。

  四、對“打造兩岸共同市場”的思考與建議

  習總書記在“1·2講話”中明確提出“打造兩岸共同市場”的政策主張。隨着兩岸關係進入和平統一的新階段,必須在這一問題上進行觀念和政策的突破,尤其需要在推動合作的制度化安排上有實質性進展。爲此,需要樹立新的兩岸合作觀:

  1、正確認知經濟整合與政治整合的關係

  實現祖國完全統一是大陸堅定不移的目標,也是中國共産黨在新世紀的三大任務,因此,推動實現祖國和平統一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但是在推動兩岸是和平統一的路徑方面仍有不同的看法。一般而言,經濟整合與政治整合的關係在理論上已經有相對明確的結論,但在具體的政策實踐中,如何處理彼此關係、如何看待合作的利益取舍、如何在事實層面上體現“一個中國”的法理架構,都需要進行深入探討。現階段,比較獲得認可的看法是,經濟整合有助於政治整合,但是必要條件而非充分條件。因此,正確認知兩者的關係才能有效推動合作的深化。

  2、樹立新的兩岸合作觀

  首先,推進兩岸合作的目標在於打造兩岸共同市場、厚植共同利益,不宜過分强調自身利益。在實踐上,只有更充分的開放,才能更有效地以市場機制激勵兩岸經濟要素的互補和比較優勢的發揮,才能實現融合發展;從長期上看,只有厚植兩岸共同利益,兩岸合作才能持續深化,進而讓更多的群體在合作中有感知及對兩岸合作的認同。

  其次,兩岸合作是否推進,應以宏觀整體利益爲依據,不宜僅以企業利益爲依據。在推進兩岸合作的過程中,需要在宏觀層面上把握合作的對象、利益感知度,不宜以企業的利益爲標準,才能切實有效推進市場開放,從而達成社會經濟融合發展的目標。在這一進程中,制度化的建構至關重要。

  3、創新兩岸合作的機制

  現階段,兩岸合作主要依靠民間力量、在市場機製作用下進行的,存在着局限性、短期利益導向和難以協調的瓶頸。對此,需要以兩岸融合發展理念爲指導,通過市場的有效開放和兩岸協商平台(包括兩岸企業家峰會、兩岸經濟合作圓桌論壇、海峽論壇、兩岸和平發展論壇等),進一步完善各種類型、不同層次的合作機制,推動共同市場的建構。當然,更重要的是在“九二共識”基礎上,恢復兩岸對話協商機制,有效推動“23項協議”的實施,並建構起更高層次的兩岸經濟合作框架,爲打造共同市場奠定堅實的基礎。

  當前,打造兩岸共同市場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問題包括:1、打通兩岸徵信體系(包括避免雙重征税),這是實現兩岸高端要素流動的基礎,也是有助於企業提昇合作意願。2、修正台灣當局當前的日益緊縮的限制性,逐步放寬陸資赴台和擴展投資領域,尤其是推動兩岸企業在海外的合作。3、推動兩岸往來便利化,切實落實支持台灣青年在大陸創業就業政策,同時對兩岸青年創業基地(園區)進行檢查清理,留優汰劣,形成示範園區,强化指導,發揮吸引台灣青年來大陸就業創業的實質作用。4、進一步明確《外商投資法》頒佈後對台港澳企業的界定和可行的支持性政策(落實總書記關於“率先讓台灣同胞享有大陸發展的機遇”的指示精神)。5、推動“31條”的落實,尤其是鼓勵台商投資和企業發展的政策需要進一步細化,首先要解决上位法問題,從而有利於相關政策的落實和實施。6、兩岸共同標準的制定。在當前中美貿易衝突的大背景下,共同標準的制定對於深化兩岸合作尤爲重要,爲此可以優先以電子信息産業爲基礎,加大標準制定的力度和範圍。7、推動台資企業參與“一帶一路”建設,特别引導台企進入“一帶一路”沿綫的經貿合作園區,形成兩岸在海外市場上的合作示範,創新兩岸優勢資源對接合作的方式,提昇合作意願。



  盛九元,上海社會科學院世界經濟研究所研究員、博士生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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