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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第30章

  【新經文】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圜。干戈所至,荆棘生焉,大戰之後,必有凶年。故善者,果而已,不以强取矣。夫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驕,果於不得已,是謂果而勿强也。物壯則老,是爲服道,服道早已然矣。

  【原經文】

  甲本:以道佐人主,不以兵强於天下,其事好還。師之所居,楚棘生之。善者果而已矣,毋以取强焉。果而毋驕,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毋得已居,是謂果而不强。物壯而老,是謂之不道,不道早已。

  乙本:以道佐人主,不以兵强於天下,其事好還。師之所處,荆棘生之。善者果而已矣,毋以取强焉。果而毋驕,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毋得已居,是謂果而不强。物壯而老,謂之不道,不道早已。

  王弼: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還。師之所處,荆棘生焉。大軍之後,必有凶年。善有果而已,不敢以取强。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驕,果而不得已,果而勿强。物壯則老,是謂不道,不道早已。

  書局: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還。師之所處,荆棘生焉,大軍之後,必有凶年。故善者,果而已,不敢以取强。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驕,果而不得已,是果而勿强。物壯則老,是謂不道,不道早已。

  【辨 析】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圜。”甲本和乙本經文比世傳本經文多一個“於”字,作介詞,表示“對於”,此處省略,對經文意思無影響。經文末尾的“圜”字,原是“還”字。甲本、乙本經文中對“其事好還”有一段注釋:“《想爾注》:‘……以兵定事,傷煞不應度,其殃禍返還人身及子孫’……蘇轍雲:‘聖人用兵皆出於不得已,非不得已而欲以强勝天下,雖或能勝,其禍必還報之’……”可見有學者把“還”字注釋爲“返還、還報”。問題在“還”字前面還有一個“好”字,“好還”有幾種意思,如:好的報應,容易報應,便於報應,應該報應……從論事來看,“容易報應”的説法是“中性”的評析,既不帶感情,也無傾向之疑。但也只是“可能性”而非“必然性”。“以道佐人主”就是運用自然法則輔助君王辦事。世傳本第15章經文有“古之善爲士者,微妙玄通”,已校勘爲“古之善爲事者,微妙圓通。”正因爲微妙圓通,不論内政外交,即使出現危機,都能從中調停、挽回危局,恢復正常事態。“從中調停、挽回”就是“轉圜”,簡之爲“圜”,能“圜”是因爲微妙圓通:微於其理,妙於其義,圓於其事,通於其利。而不是恃强凌弱,威懾欺人。還、圜二字同音,相比之下,宜用“圜”字,那麽“好圜”就是“容易轉圜”,如此則確實顯示以道佐人主者“品德崇高、才能高超”。

  “干戈所至,荆棘生焉,大戰之後,必有凶年。”原是“師之所處(居),荆(楚)棘生焉,大軍之後,必有凶年。”甲本、乙本經文無“大軍之後,必有凶年”。高明雲:“按帛書甲、乙本均無此二句,足证其爲後人增入無疑。”筆者認爲加此二句經文,並不違背原意,還能增强意境。但這裏改“師之”爲“干戈”,改“大軍”爲“大戰”,因爲“師、軍”二字,最終必須轉義爲“戰争”。又改“處(居)”爲“至”。

  “故善者,果而已,不以强取矣。”甲本、乙本經文與王弼本經文無“故“字,書局本經文有“故”字,作因果連詞,可取。王弼本作“善有果而已,不敢以取强。”此處選用甲本、乙本經文和書局本經文,“有”字改爲“者”字;又去掉“敢”字,並把“取强”改爲“强取”。“不以强取”與“不以取强”的意思不同,“不以强取”指的是“不恃强而奪取(天下)”,而“不以取强”指的是“不爲了取得强大”。經文中“敢”字,對“以道佐人”者來説,必須堅持“以慈爲之”,不是心理上“敢”與“不敢”的問題,是根本不考慮“强取”的問題,所以將“敢”字也删節了。

  “夫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驕,果於不得已。”甲本、乙本與世傳本各句經文排序和“勿”、“毋”、“不”的匹配略爲不同,這裏選用書局本的格式。原經文“果而不得已”中的“而”字與前面的“果”和後續的“不得已”不相配,改爲“於”字,作介詞,義爲“由於,因爲”。甲本、乙本經文末尾多一個“居”字,作語助詞,可以省略。

  “是謂果而勿强也。”句子格式選自甲本、乙本經文,句末加一個“也”字。王弼本經文無“是謂”,書局本經文只有“是”字。

  “物壯則老,是謂服道,服道早已然矣。”原是“物壯則(而)老,是謂(之)不道,不道早已。”王弼注釋:“壯,武力暴興,喻以兵强於天下也。飄風不終朝,驟雨不終日,故暴必不道,早已也。”陳國慶則將經文譯成:“事物過去强大就會走向衰亡,這就説明它不符合於道,不符合於道的,就會很快死亡。”老子在本章中論述“不以强取”的道理,最後點明一個法則,這個法則如第51章所述:生之、畜之、育之、養之、長之、成之、熟之、覆之。這個規律,“周行而不怠”,“獨立而不改”,任何事物都逃脱不了這個規律的,而必定服從這個規律,自古以來都是如此。所以老子説“是謂服道,服道早已然矣”。“服”、“不(弗)”發音相近,“不(弗)”字是假字。如果仍然用“不(弗)”字,由於“物壯則老”是自然法則,難道“物壯則老(自然法則)”叫做(是謂)“不(弗)是自然法則(不道)”嗎?爲了避免自相矛盾,不得不改“不(弗)”字爲“服”字。最後,句末“然矣”二字是增加的。

  本章勘字:圜(還)干(師)戈(之)至(處)戰(軍)於(而)爲(謂)服(不)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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