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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第31章

  【新經文】

  兵者,不祥之器,物惑惡之,故有道者不取。兵者,不得已而用之,恬淡爲上。勝而不美,而美之者,是樂殺人。夫樂殺人者,不可得志於天下矣。

  【原經文】

  甲本:夫兵者,不祥之器也。物或惡之,故有裕者弗居。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故兵者非君子之器也,兵者不祥之器也,不得已而用之,恬淡爲上。勿美也,若美之,是樂殺人也。夫樂殺人,不可以得志於天下矣。是以吉事上左,喪事上右。是以偏將軍居左,上將軍居右;言以喪禮居之也。殺人衆,以悲哀 之。戰勝,以喪禮處之。

  乙本:夫兵者,不祥之器也。物或惡之,故有裕者弗居。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故兵者非君子之器,兵者不祥之器也,不得已而用之,恬淡爲上。勿美也,若美之,是樂殺人也。夫樂殺人,不可以得志於天下矣。是以吉事上左,喪事上右。是以偏將軍居左,而上將軍居右;言以喪禮居之也。殺人衆,以悲哀 之。戰勝,以喪禮處之。

  王弼:夫佳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爲上。勝而不美,而美之者,是樂殺人。夫樂殺人者,則不可以得志於天下矣。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將軍居左,上將軍居右,言以喪禮處之。殺人之衆,以哀悲泣之,戰勝,以喪禮處之。

  書局:夫佳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爲上。勝而不美,而美之者,是樂殺人。夫樂殺人者,不可得志於天下矣。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將軍居左,上將軍居右,言以喪禮處之。殺人衆多,以悲哀泣之。戰勝,以喪禮處之。

  【辨 析】

  “兵者,不祥之器,物惑惡之,故有道者不取。”四種版本的經文開頭二句格式一致:“夫(佳)兵者,不祥之器(也)。”爲了簡化文字,去掉“夫(佳)”、“也”。世傳本“有道者”,帛書《老子》殘卷經文原作“有欲者”,高明校勘爲“有裕者”,並引用《廣雅釋詁》四:“裕,道也。”雖然如此,但此“道(裕)”非彼“道(先天形態物質和自然法則)”也!請看:老子把“先天地生”的“混成”之物取名爲“道”而不取名爲“裕”。老子説“道之爲物,唯恍唯惚”,却不説“裕之爲物,唯恍唯惚”。老子説“反者道之動,弱者道之擁”。却不説“反者裕之動,弱者裕之擁”……顯然,“裕”不是老子所論述的“先天地生”的宇宙本源物質及其賴以運化的自然法則。再看:《廣雅釋詁》三:“理,道也。”此外,同樣出於《廣雅釋詁》的還有:“寶,道也。”顯然,“理”、“寶”雖然釋爲“道”,但都不是“先天地生”的宇宙本源物質及其賴以運化的自然法則。爲避免混亂,這裏直接用“道”字。經文之“兵者”,是指作戰用的器械,不論其利、鈍、醜、美,都是殺人的武器,是兇器,難道只有鋭利、好看的兵器才是兇器、性能好的兵器才算兇器?可見,在“兵者”前冠一個“佳”字不恰當,這裏删除“夫、佳”二字。高明釋“佳”乃古“唯”字之誤,但“唯”不論作爲動詞、形容詞或連詞,都不合適,只能作爲没有實際意義的助詞放在句首,既然没有意義,這裏就删除了。經文“物或惡之”中的“或”字,起一種“模棱兩可”的作用,在24章中也出現過,已校勘爲“惑”字。此處的“物惑”指“兵器會迷惑人心”,有了兵器就耀武揚威,恃强凌弱,濫殺無辜,實在是“惡”,令人憎恨。“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居)”,在第24章已經校勘爲“物惑勿之,故有道者不取”。在本章則校勘爲“物惑惡之,故有道者不取”。因爲在第24章是講“超越常規的事情、没有用處的行爲”,故用“勿之”;在本章則是講“兇器”,殺人的武器,故保留“惡之”。由於得道的人不會取用這種不祥之物,“不取”是“不取用”,而“不處(居)”是“不置身於(不儲存)”。但如果“不置身於(不儲存)”,則下文中“不得已而用”就是幻想。因爲“不置身於(不儲存)”,就是不接觸兵器(没有兵器)了,還談什麽“不得已而用”呢?所以,“置身於(儲存)”並非不可,只是非到必須“恃之以生”的時候,“有道者不取”,仍然堅持“以慈爲之”。

  本章在“故有道者不取”後,原經文有“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與自然之道毫無關係,故删除了。

  “兵者,不得已而用之,恬淡爲上。”原是“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爲上。”古代所指的君子,地位高貴,人格高尚,近於聖人,帝王有時也稱君子、聖人。前文説有道者不取“不祥之器”,此處則説“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可知君子、聖人、有道者是同類人。如此,則不必重復,故砍掉“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這樣,不得已而用兵者,不是有道者,可以是侯王或其它武將,老子在這裏指出,只有在迫不得已時才用兵(恃之以生)。

  在“恬淡爲上”後的五句經文,不選用甲本和乙本的經文,選用書局本的經文。

  本章末段九句經文内容與自然之道毫不相干,故删除了。

  本章勘字:惑(或)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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