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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第52章

  【新經文】

  天下有始,以爲天下母。冀知其母,以喻其子;暨知其子,復溯其母,殁身不怠。塞其隧,閉其門,終身不擎;開其隧,辟其門,終身不咎;濟其事,顒其光。夫貴其明:見曉越明,受授越謙,無遺身殃,是謂習常。

  【原經文】

  甲本:天下有始,以爲天下母。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復守其母,没身不殆。塞其,閉其門,終身不勤。啓其,濟其事,終身不救。見小曰明,守柔曰强。用其光,復歸其明。毋遺身殃,是謂襲常。

  乙本:天下有始,以爲天下母。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復守其母,没身不殆。塞其,閉其門,終身不勤。啓其,濟其事,終身不救。見小曰明,守柔曰强。用其光,復歸其明。毋遺身殃,是謂襲常。

  王弼:天下有始,以爲天下母。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復守其母,没身不殆。塞其兑,閉其門,終身不勤。開其兑,濟其事,終身不救。見小曰明,守柔曰强。用其光,復歸其明,無遺身殃,是爲習常。

  書局:天下有始,以爲天下母。既知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復守其母,没身不殆。塞其兑,閉其門,終身不勤。開其兑,濟其事,終身不救。用其光,復歸其明。見小曰明,守柔曰强,無遺身殃,是謂襲常。

  【辨 析】

  首先説明,四種版本中第三句經文之第二個字,甲本、乙本、王弼本經文用“得”字,書局本經文用“知”字,都是“知曉、瞭解”之意,此處選用“知”字。書局本後面六句經文的排列次序和用字與其他三種版本有所不同。

  “天下有始,以爲天下母。冀知其母,以喻其子;暨知其子,復溯其母,殁身不怠。”這裏的“始”,是指先天地生的混沌之物,它無色無聲無形,老子説它“可以爲天下母”,它“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怠”;它“冲而擁之”,“挫其鋭,解其紛,和其光,同其塵。”老子要求人們能够 “知古之‘無’,以喻今之‘有’”,希望能够“闡‘無’,欲以觀其謎;闡‘有’,欲以觀其極。”綜合分析這些論述之後,認識到在本章中,老子是在教導人們可以通過兩種途徑來認識、掌握天道法則,即:或先認識先天形態物質的存在狀態和運化法則(知其母),從而説明我們周圍萬事萬物及其客觀運化規律(喻其子);或者從認識周圍事物運化及其客觀規律入手(知其子),再追根探源去研究先天形態物質的存在狀態和運化法則(復溯其母),而這是需要終生不斷努力的事情。比較書局本原經文“天下有始,以爲天下母。既知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復守其母,没身不殆”可知,經文中第一個“既”字,改爲“冀”,是把“已經”改爲“希望”,把過去完成時態改爲現在進行時態;以“喻”字代换“知”字,是參考“知古之‘無',以喻今之‘有'”。第二個“既”字改爲“暨”字,是將“已經”改爲“至,到”,把過去完成時態改爲將來完成時態;相應地將“復守”改爲“復溯”,把“没、殆”改爲“殁、怠”。

  “塞其隧,閉其門,終身不擎;開其隧,辟其門,終身不咎。”經文中的“隧、擎、咎”字,書局本經文是“兑、勤、救”字,《帛書老子校注》給“兑”加偏旁“土”,成爲“㙂 ”,“兑”與“㙂”通用。孫詒讓雲:“案‘兑’當讀爲‘隧’,二字古通用。”此處選用“隧”字,表示道路,渠道。在“辟其門”位置上,原是“濟其事”。這段經文之前、後各三個短句應是一 一對應的,但原經文“濟其事”獨异,照字面理解是“成其事”,打開門户使成其事,怎麽會“終身不救”呢?對“濟其事”,河上公注曰:“濟,益也。益情慾之事。”唐玄宗雲:“以成濟其愛悦之事。”思履説:“增添紛雜的事。”即使這樣,也不至於“終身不救”!如何校勘?這裏把“濟其事”移往“終身不咎”之後,再增加“辟其門”,則前、後各三個短句就是一一對應的。因爲廣開門户,加强與外界交流,可以互相學習,取長補短。其所以“終身不咎”,是因爲最終能够“濟其事”。也許,聽老子傳道的人或後人傳鈔經文時把“辟其門”脱漏了,但經文又不順,便將“濟其事”移前補缺,又用假字“救”代换“咎”。

  “濟其事,颙其光,夫貴其明。”句首“濟其事”是從前面移來的,本原是“用其光,復歸其明”。書局本與其他三種版本比較,句子位置不同。從經文意思的邏輯分析來看,書局本是對的。爲什麽作這樣變更,因爲前文是門户開放,眼界大開,見識大增,所以必能“濟其事”。但事不可輟,老子曾談到“善建者不拔,善抱者不脱,子孫繼事不輟”。這裏也一樣,事不可輟,而要發揚光大,因此以一個“颙”字代换“用”字,取“大”之義,作動詞用,“颙(大)其光”就是發揚光大的意思。接着,老子語重心長地指出要特别着重明理,這就把“復歸其明”變爲“夫貴其明”,“夫”字作助詞,用於句首,表示下文發表議論。

  “見曉越明,受授越謙。”原是“見小曰明,守柔曰强。”其意思難以理解,且與前面經文意思並不連貫。當用發音相近或相同的字而變成現在的經文時,其意思是:見聞和認識越發明白了,那麽在接受師教或教授别人時就應當更加謙虚。這樣不但經文意義合乎“道”,而且和前面“開其隧,辟其門”所造就的背景連貫、呼應。

  “無遺身殃,是謂習常。”這是王弼本的經文,這句經文裏的“習”字,其它三種版本都作“襲”字。《中華書局》四部要籍注疏叢刊《老子》河上公章句經文也爲“習”字。前半句經文“無遺身殃”是説不留後患,這是因爲能做到“冀知其母,以喻其子……見曉越明,受授越謙”。這是人們通曉的道理,也即“是謂習常”。“習常”一詞也可見於《韓非子·主道》:“群臣守職,百官有常,因能而使之,是謂習常”。

  這裏補充説明,歷來對本章的注釋,最困難的是對經文“用其光,復歸其明”的辨析。例如高明説:“光”皆就外表之智慧而言;“明”皆就内在的智慧而言。而一些學者則説:光向外照射,明向内透亮;發光體本身爲“明”,照向外物爲“光”;運用其光芒,返照内在的明等等。筆者讀這些注釋時,常常有一種血脈堵塞的感覺,不知這些學者如何發“光”?如何運用其“光”?如何返照自己“内在的明”?難道“内在的智慧”與“外顯之智慧”不一致嗎?真是玄之又玄啊!

  本章勘字:冀(既)喻(知)暨(既)溯(守)怠(殆)隧(兑)擎(勤)隧(兑)咎(救)颙(用)夫(復)貴(歸)曉(小)越(曰)受(守)授(柔)越(曰)謙(强)習(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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