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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兩岸新聞合作促進和平發展幾點建議

  目前,海峽兩岸關係進入了和平發展的新時期,大團結,大合作,大交流,大發展,互惠雙贏已成為兩岸主流民意。隨著兩岸ECFA簽署,兩岸經貿關係也已進入新局,雙方迎來了經濟互惠互利、創造雙贏的全新的歷史性的試驗期。共同經營好、建設好大陸與台灣兩岸共同美好家園,是全體中國人的共同願望。隨著兩岸經濟協議的逐漸落實,相信隨之而來的將是兩岸文化教育科技方面的大交流,其中當然包括兩岸新聞合作,兩岸雙方加強新聞交流合作,既是兩岸相關單位及部門未來的新課題,也是兩岸民眾的共同願望。 

  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給兩岸新聞媒體合作提供了大舞台,兩岸之間的新聞合作,也會進一步推動兩岸和平發展。兩岸新聞工作者,理應成為兩岸和平發展的推動者及實踐者,成為兩岸交流合作的先鋒隊伍。 

  一、兩岸新聞交流台作走過難忘歲月 

  在兩岸交流史上,1987年被稱為兩岸交流元年,這一年,大陸的改革開放已進行了十年。1987年9月14日,台灣自立晚報記者李永德,徐璐衝破台灣當局的禁令,繞道日本赴祖國大陸採訪,成為兩岸隔絕以來台灣記者到大陸採訪的破冰之旅。兩位台灣記者在大陸採訪的活動是完全自由的,當年中共決策層明確指出,“自由採訪,台灣記者想採訪誰,到什麼地方採訪,都盡量滿足,開放。”這一年的11月1日,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中國記協)受國務院委托發表談話,歡迎台灣新聞界來大陸採訪,並公布了第一個有關兩岸新聞交流的管理辦法。 

  1993年,大陸方面開始審批同意台灣新聞機構不間斷派記者來大陸採訪(俗稱“蹲點”,台灣方面稱之為“駐點”),地點遍及北京,上海,福州等地。1994年,國務院台辦授權福建、上海、廣東、海南4省市受理審批台灣記者採訪申請。這是採訪審批權限第一次下放。 

  2005年9月,國務院台辦進一步開放台灣媒體在大陸採訪,將台灣記者駐點時間單次由一個月延長至三個月,其間,駐點記者可以多次往返兩岸,同時,駐點記者人數不受限制,台灣媒體可以根據採訪需要決定駐點人數,並歡迎台灣媒體到大陸各地駐點採訪。 

  2007年年底,隨著2008北京奧運會的臨近,台灣媒體對北京奧運會籌備工作給予了極大關注,為方便台灣記者在北京奧運會及其籌備期間在大陸採訪報導,國務院台辦公布了“北京奧運會及其籌備期間台灣記者在祖國大陸採訪規定”,其開放的程度是前所未有的,具體表現在:第一,規定中給予持奧林匹克身份註册卡的台灣記者有效期內免辦簽註並可多次出入大陸的待遇;第二,台灣記者來大陸採訪所攜帶的合理數量的自用採訪器材可免稅入境;第三,因採訪報導需要可以在履行例行報批手續後,臨時進口,設置,使用無線電通信設備;第四,台灣記者在祖國大陸採訪衹需征得被採訪單位和個人的同意;第五,台灣記者可以通過有關服務單位聘用大陸居民協助採訪報導工作。 

  上世紀九十年代初,兩岸新聞界從單向交流發展到雙向交流,台灣方面開始批淮大陸媒體記者赴台灣採訪,大陸媒體陸續派員到台灣寶島採訪參觀,向大陸民眾傳播來自台灣的第一手信息。 

  1991年8月,新華社記者范麗青、中新社記者郭偉峰,應中國時報的邀請,赴台採訪“閩獅漁事件”,邁出了40年來大陸記者赴台採訪的第一步。1992年應海基會邀請,18位大陸記者組團赴台灣採訪,正式開啟兩岸新聞雙向交流的大門。 

  我們回顧這段兩岸新聞交流走過的不易的歷程,可以感悟到一點,兩岸關係每前進一步,都包含著新聞工作者的艱辛努力,新聞工作者不僅是兩岸新聞事件的忠實記錄者,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兩岸新聞工作者也在推動著兩岸關係的發展,和兩岸民眾一起,共同創造了兩岸和平交流和平發展的歷史。 

  進入新世紀後,人民日報,新華社,中新社,中央電視台,中央人民廣播電台,福建,廣東的一些地方媒體也相繼到台灣駐點採訪,增進了兩岸人民的了解,兩岸新聞交流合作進入了新紀元。 

  兩岸媒體人是兩岸交流的先行者,他們用手中的筆和鏡頭既傳播了新聞,同時也拉近了兩岸人民之間的距離,增進了兩岸同胞彼此之間的情感。 

  二、兩岸和平發展給兩岸新聞交流合作帶來新任務、給兩岸新聞工作者提供新使命

  隨著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的簽訂,兩岸經濟合作將有更大發展空間,人員來往也將更密切。相應地,兩岸的媒體、兩岸的新聞工作者,必須跟上這一兩岸發展新形勢,忠實客觀記錄反映兩岸大交流大合作的嶄新局面。兩岸和平發展,為兩岸媒體搭建了兩岸新聞交流合作的大舞台,也是兩岸新聞工作者奉獻智慧的大好機會。 

  為了更好服務兩岸和平發展的新局面,兩岸新聞交流合作應形成機制化,讓兩岸媒體合作提升至新的層次及新的水平,兩岸媒體應就兩岸如何進一步加強新聞交流合作作出各種探索,更好地服務於兩岸和平發展大局。 

  1.兩岸高層對兩岸新聞交流合作有較高期待 

  2009年10月底,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在會見海基會籌組的台灣新聞界交流代表團時說,“兩岸關係若要和平發展,離不開與論導向的作用,希望媒體為壯大兩岸和平發展主流民意作出貢獻”。 

  賈慶林說這番話,明顯了解新聞媒體在促進兩岸關係發展中的重要性及重要功能,在兩岸和平發展的今天,兩岸媒體如何進一步交流合作,的確已是個新課題。兩岸高層及媒體主管機關,也當及早謀劃,是否在兩岸加強文化交流的同時,簽訂包含新聞交流合作內容的兩岸文化交流合作協議,或者是單獨簽署兩岸新聞交流合作協議。 

  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對兩岸新聞交流合作也很重視,他認為,“兩岸新聞交流對增進兩岸人民相互了解、促近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具有重要作用,兩岸媒體應進一步加強交流,還可推動產業合作,希望在適當時候,就兩岸新聞交流議題展開協商,達成共識,推動合作”。 

  兩岸新聞交流合作,可說是兩岸交流合作的重要內容,對推動兩岸關係發展、增進兩岸民眾之間的感情起著重大作用,我們期待,兩岸兩會盡早將兩岸新聞交流合作列入兩岸協商議事日程,這是兩岸新聞合作交流的一項新任務,可解決兩岸新聞交流展開以來衍生的各類問題,推動雙方交流合作能沿著健康的軌道發展。 

  2.台當局漸放寬兩岸新聞交流合作限制,對促進兩岸交流裨有助益 

  今年6月海基會出版的交流雜誌上,台“新聞局”以“開放大陸媒體來台駐點政策之回顧與展望”為題發表專文,文中披露台“新聞局”對推動兩岸新聞交流合作上持積極支持的態度。 

  “新聞局”表示,為了讓媒體成為兩岸人民互通信息相互了解的平台,兩岸必須共同努力,促進新聞交流,營造更好的採訪環境,讓新聞信息更加開放流通。 

  “新聞局”指出,馬英九就任以來,在增加大陸駐點家數,改善大陸記者在台工作待遇上,已有具體的成果。2008年5月,當時在台衹有三家大陸媒體駐點,現已達九家(新華社、人民日報、中央電視台、中央人民廣播電台、中國新聞社、福建日報社、福建東南衛視、福建廈門衛視、湖南電視台),涵蓋中央及地方媒體。在入境申請手續、採訪活動範圍、記者人數、租屋居住等各項措施,予以鬆綁,提供了更佳的採訪環境,協助大陸記者完成工作任務。 

  “新聞局”還表示,從長遠來說,落實“兩岸媒體駐點採訪正常化”之終極目標,就是讓兩岸記者享受充分的採訪報導及新聞自由。 

  由此可見,台灣新聞主管部門對兩岸新聞交流合作也是持正面積極的態度,鼓勵兩岸新聞媒體持續雙向交流合作,向兩岸民眾提供更多新聞信息,促進兩岸相互了解,以推動兩岸關係良性互動發展。 

  3.兩岸新聞媒體在新形勢下展開兩岸新聞合作有益嘗試 

  兩岸和平發展為兩岸媒體交流合作提供舞台,展現機會,不管是大陸媒體還是台灣媒體,在兩岸新聞合作交流大潮中,呈現出積極姿態,尋找雙方交流合作的空間與機會。在這方面,大陸媒體顯得更為主動,正作出各種努力和嘗試。 

  在大陸地方媒體與台灣合作方面,有一個成功的案例。即福建媒體的龍頭企業——福建日報報業集團與台灣媒體的合作。福建報業集團發揮福建天時地利人和的有利條件,以語言相通交通往來方便的獨特優勢,與台灣媒體同仁合作,捷足先登,“先試先行”,推動了福建成為兩岸新聞交流合作的前沿陣地。自2004年福建省提出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以來,閩台新聞合作交流又進一步擴大了規模,提高了合作層次。 

  福建日報首開與台灣合作辦報先例。1999年福建報業集團在廈門創立海峽導報,確立“做好兩岸新聞報導”這一定位。2009年,海峽導報與台灣南部的民眾日報合作,在民眾日報上刋發“海西新聞版”,首開大陸與台灣媒體合作辦報的先例,該報率先在全國省級報刋中成立海峽新聞部,率先成立台灣新聞中心,並派出記者輪流常駐台灣,向大陸讀者提供第一手台灣信息。 

  目前海峽導報的“台海網”正與台灣的“台灣新聞網”磋商,擬每天相互免費提供網絡新聞,供對方使用,並合作構建兩岸網絡商城,互派員工培訓等。 

  三、對兩岸新聞交流合作的幾點建議 

  面臨ECFA簽訂後的兩岸新局面,兩岸新聞交流合作應邁出新步伐,跟上日新月異的兩岸交流合作新形勢。 

  1.兩岸應盡快商討簽署文化交流協議,將兩岸新聞合作列入兩會商談內容,盡快使兩岸新聞合作交流機制化、常態化。 

  ECFA簽署後,兩岸文化協議終究會擺在兩岸兩會的協商議事日程內,如何將兩岸新聞合作交流進一步推進,使兩岸新聞合作邁出更大步伐,將是兩岸兩會及兩岸新聞界的一項重要任務。 

  2.應盡速開放兩岸傳媒在對岸長期駐點,互設辦事處。 

  在開放兩岸媒體互設辦事處的這一問題上,本人很贊同聯合報社長項國寧在國政基金會發表的文章中提出的相關建議。項國寧以下很中肯的看法,很值得兩岸有關方面參考: 

  “在申請手續方面,台灣記者到大陸駐點採訪,北京地區向大陸國台辦申請,大陸其他地區向當地台辦申請,時間一次三個月,台灣記者有需要,可再延長三個月,其間多次進出大陸,申請手續簡單,台灣記者其他專題採訪,則已不需申請審批,衹要被採訪對象,單位同意即可。反觀大陸記者赴台駐點採訪,時間上一次三個月,最長可待半年,但申請及延長駐點的手續仍然繁複:包括行程,住所,班機等都要向主管機關報備,這些都不是常態。 

  去年以來,兩岸各項交流大幅開放,唯新聞交流仍陷於上述交流狀況,兩岸相互開放記者長駐與媒體互設辦事處,衹聞樓梯響,卻不見兩岸官方主管部門的實際行動。兩岸應盡速協商開放媒體長駐,開放媒體互設辦事處,才是真正達到兩岸新聞交流正常化,常態化。不僅媒體節省經費,記者長期駐點,才能對台灣或大陸情況深入熟悉,對雙方文化更深入了解,才能更正確,更客觀報導兩岸各類交流及形勢。 

  兩岸新聞媒體互設長駐機構,沒有任何政治敏感和顧忌,衹要相關辦法擬妥,雙方達成共識,就可宣布實施。如果在此議題上,任何一方想藉此加入其他與開放長駐無關的訴求,就等於阻擾了新聞交流的正常化。 

  大陸媒體到台灣駐點採訪,台灣方面現在衹開放大陸5家中央媒體,5家地方媒體的名額,台灣媒體到大陸駐點是各家視需要,自由規劃,不需要由台灣相關部門批准。應開放其他媒體視各自需要到對方駐點,讓媒體多方位,多角度報導台灣各種情況,兩岸的文化交流才能更深入。 

  在人數方面,大陸對台灣媒體在大陸城市駐點沒有限制,但台灣對大陸媒體到台駐點人數卻有限制,一家媒體一次衹能開放兩名記者,像這類的人數限制沒有意義,因為各媒體會視自身情況決定。兩岸完全開放媒體相互駐點,才能促進新聞信息更加流通,也才能加速落實媒體擔綱“文化領頭羊”的角色。” 

  3.台灣當局應開放CCTV4節目在台灣落地 

  2002年,台灣“行政院新聞局”要求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停播中央電視台國際頻道(第四套)節目,使得台灣觀眾減少一個來自對岸的主要信息管道,也連帶使得北京方面遲遲不肯批准台灣主流媒體“登陸”之申請。2008年3月,中央電視台向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再度申請在台落地播送,卻遭到“陸委會”駁回。為了讓台灣民眾更多地掌握大陸信息,台灣作為推崇新聞自由的地區,民眾有選擇聽到“北京的聲音”的自由權利,台當局應盡快讓CCTV4節目恢復落地,方便台灣民眾全面的深入的了解大陸發展現狀。 

  4.兩岸新聞媒體應多用欣賞的眼光看待對方,多欣賞對方的各項成就 

  兩岸媒體人應擁有中國人的共同情感,有責任促進兩岸中國人之間的互相了解,互相欣嘗、守望互助,加強彼此信任,減少猜疑感,媒體應為兩岸的中國人在各自的發展所取得的各種成就而喝彩,把對方的建設成就當成中華民族的共同財富加以對待,進而全面正確客觀地報導相關新聞,以善良的願望期待並推動對方社會各項事業的進步。 

  近年,多數台灣媒體開始全面,立體,真實報導大陸情況,關注大陸,關心大陸民眾福祉。但仍有少數媒體及從業人員在報導大陸新聞時以偏概全,專找負面新聞,專挖陰暗面,以追求聳動效應。台灣部分媒體目前對大陸仍有冷戰思維,對大陸充滿敵意。有的媒體仍以中國稱謂大陸,客觀上給人感覺台灣與大陸互為兩國關係,造成一邊一國的印象。 

  比如,台灣中央社至今在發新聞稿時,與綠營的自由時報立場接近,稱大陸時多稱為中國,視大陸為他國,這與“中華民國憲法”精神含義明顯不符。台灣不能自外於中國。馬英九主席的言論及台灣官方所見文件,目前圴稱大陸為中國大陸,並沒有稱之為中國,馬英九還曾公開明確表述台灣與大陸並不是國與國關係。中央社作為官營通訊社,對大陸的發稿稱謂,明顯與官方定調不同,客觀上會給讀者造成兩國論或一中一台的印象,尤其會引起中國大陸民眾對中央社感到不滿。中央社在2000年以前的國民黨執政時期,也是稱大陸為中共或中國大陸,民進黨執政8年,中央社即稱大陸為中國,至今未能改變過來,以適應兩岸和平發展的新形勢,這種狀況,實在令人感到迷惑不解。 

  5.兩岸領導人適時接受對岸媒體採訪,為兩岸新聞交流合作增添美談 

  為了增進兩岸領導人的政治互信,鞏固兩岸和平發展成果,讓兩岸民眾更好地了解對岸領導人,兩岸領導人可適時接受對岸媒體的採訪,以便兩岸人民更好地了解領導人的政治理念、個人性格特征及對人民所具有的承擔。本人建議大陸方面組織台灣媒體,在適當的時候,讓他們集體採訪大陸領導人胡錦濤或溫家寶;台灣方面可讓大陸駐台媒體集體採訪馬英九或吳敦義,讓大陸領導人和台灣領導人直接面對對岸的媒體,向人民報告,展示自已的領袖風釆。 

  台灣領導人馬英九經常接受美國、日本歐洲媒體的專訪,但至今尚未接受過大陸媒體的採訪。馬英九作為中華民族堂堂正正的子孫,具有深厚的民族情懷,大陸民眾對他頗多好感,他理應大膽地接受大陸媒體採訪,透過大陸媒體,讓大陸民眾更多的了解自已的能力與作為,況且兩岸交往已如此密切,若至今仍刻意迴避大陸媒體的採訪,豈不是留下一件憾事。 

  四、結語

  “ 春江水暖鴨先知”,新聞工作者是兩岸交往的尖兵。兩岸人民正在創造兩岸關係的歷史,正在創造兩岸和平發展的歷史,在這大時代的歷史背景下,兩岸新聞工作者應當經得起歷史的考驗,從維護兩岸中華兒女的根本利益出發,積極投身於兩岸新聞交流合作的歷史大潮之中。 

  中國評論通訊社社長郭偉峰長期從事兩岸報導,致力於推動兩岸新聞交流,在兩岸交往方面有著很深的體會和認知,他認為,“兩岸新聞雙向交流對兩岸關係的作用是特殊的也是巨大的。兩岸新聞交流不但是在文化,經濟各方面,都有一個很大的引導和推動的作用,新聞交流表面看起來是個信息交流,大家通過新聞信息互相認識對方,所以記者又是兩岸的眼睛。但是,你看到的不僅僅是表面,看得越多,看得越深,就會看到心靈深處去。我覺得兩岸現在還沒到,還要推動,長期艱苦非常努力的溝通,交流,才可能對兩岸的關係產生這麼樣的一個作用,就是思想力作用。”(見新浪網) 

  故此,兩岸傳媒人員都肩負著非常重要的責任,為了兩岸和平發展局勢能順利發展,為了兩岸人民的福祉,為了兩岸關係能有光明的未來,兩岸媒體必須大團結,大交流,大合作,承擔起新聞工作者應有的神聖職責,推動兩岸關係進一步良性發展,為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盡自已一份綿薄之力。 

  (原載2010年7月25日中國評論新聞網,作者:李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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