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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兩制理論與實踐對推進兩岸政治關系的重要啓示——兼論台澎金馬的“治權”

  香港回歸祖國,結束150多年英國殖民統治,中國恢複行使對香港的主權,成功實施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已得到國際社會的普遍贊譽和肯定。一國兩制致所以能够得到成功實踐,主要是這一史無前例的理論,是偉大的科學創舉。那麼一國兩制理論對推進兩岸政治關係和最終解決台灣問題,有何重要啓示呢?本文試作如下分析與探討:

  一、一國兩制理論將香港“主權”與“治權”,在一個中國原則下作分開處理

  中英兩國談判時,關於香港的“主權”和“治權”問題,英國政府曾經提出用“治權”換“主權”的要求,即香港回歸中國後,繼續由英國人管治香港。這一無理要求,當即被中國政府嚴正拒絕。原因是,香港從英國回歸到中國,原本英國強迫清政府簽訂的《南京條約》《北京條約》《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等三個不平等條約,中國政府從來就不予承認,香港包括“主權”和“治權”,理所當然都應一并歸還中國,沒有任何討論的餘地。這裡的“主權”是指,香港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國政府收回擁有香港主權是“天經地義”的事情。說到底,中英談判是“國與國”即兩個主權國家的政治談判,香港的“主權”和“治權”和“領土”,三者是完整的、不可分割的。

  對於香港回歸後的“治權”,鄧小平先生代表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創造性地提出用一國兩制理論,并形成了一整套符合中國國情的解決香港“治權”問題的偉大構想和具體舉措。核心創舉就是,香港回歸後在一個中國前提下,可以由“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由此可見,回歸後的香港,中國政府對香港政治定位很明確,即對一個中國的“主權”與兩種制度的“治權”是有所區別的。主權只有一個,不可分割,由全中國人,包括香港同胞共享;“治權”不等於“主權”,一個中國“主權”下的香港“治權”,可以由港人自己管理,但不可以由外國人治理。因此,香港《基本法》第二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照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筆者認為,中央政府授權香港高度自治的“治權”,實際是指特區政府擁有對香港的管轄權(特首為香港最高行政長官),行政管理權,立法和司法權。香港由700萬港人當家作主,與13億中國人共享一個中國的主權。

  二、一國兩制理論與實踐證明切實可行,已得到國際社會普遍肯定和贊譽

  一國兩制從理論到實踐,在香港實施已接近17年,治權從“英人治港”變成“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令國際社會關注。2007年香港回歸十周年時,《財富》雜志不得不承認,1995年一篇斷言“香港已死”的文章是“我們錯了”。《時代》雜志說:“現在的香港,比過去任何時候更具活力。” 2014年1月《亞洲華爾街日報》和美國傳統基金公布,香港己連續20年獲評全球最自由經濟體。一國兩制理論與實踐成功,主要標志有三個重要方面:     

  1. 陸港關係方面:香港回歸後,中央政府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一國兩制方針,嚴格按照香港《基本法》處理香港特區自治範圍的事務。只要一個中國的主權地位沒有受到外來威脅,中央政府不會幹預、也無需幹預香港的事務,相信港人可以管治好香港。香港的今天和明天,需堅持一個中國的“主權”不能動搖;“治權”則可充滿自主性。當然,依照《基本法》規定,中央也有依法行使對港的憲制權力(本文不作詳述)。在上述大原則、大政策確定下,兩地經濟無論是貿易、投資,還是產業合作等各領域,都與大陸形成了日益緊密的關係。2013年兩地貿易額為4010億美元。其中香港出口為3847.9億美元;進口為162.2億美元,香港是內地第四大貿易夥伴和最主要出口市場。2013年港商投資內地項目12014個,實際港資733億美元。截至2013年內地累計港資項目36萬多個,港資6656億美元,占大陸外資總量“半壁江山”。2003年簽訂了《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簡稱CEPA),香港民生受惠於大陸,祖國大陸已成香港的堅強後盾。實踐證明,在一個中國原則下,香港保持了原有資本主義社會制度,與內地各方面關係進一步融合。國際社會普遍反映,香港仍然是一個經濟繁榮、社會有序、法制嚴明、充滿活力的東方明珠。 

  2. 港台關係方面:香港與台灣的關係千絲萬縷、源遠流長。1949年國民黨政權遷台,海峽兩岸從此天各一方,互不往來,兩岸隔絕長達38年之久。所幸的是,香港和台灣一直保持民間往來,從未“斷流”。1987年兩岸政策開放後,香港在兩岸關係中所扮演的中介角色,非常獨特;所發揮的橋梁作用,無可替代;所擔負的歷史重任,非常偉大。回歸後的港台關係,成為兩岸關係的特殊組成部分,并隨著兩岸和平發展大勢升溫。每年港台兩地人員往來突破300萬人次,兩地貿易總額達3、4百萬美元。2010年香港“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與台灣“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相繼成立;延用了40多年的台在港機構“中華旅行社”,2011年更名為“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同年底“香港經濟貿易文化辦事處”在台北正式成立。實踐證明,香港回歸實施一國兩制方針,大陸同樣充分考慮到港台關係的歷史、現狀和未來。并從穩定、繁榮香港全局考慮,切實維護台灣同胞在香港的切身利益,以人為本、以誠為信,推進港台關係健康發展。中央政府精心制定的處理“九七”後香港涉台問題的政策,簡稱“錢七條”,是切實可行的。

  3. 對外關係方面:香港回歸後與各國和地區及有關國際組織繼續保持密切的聯系。中央授權香港特區依香港《基本法》自行處理對外事務,繼續對外發展經濟、文化等關係,簽訂并履行雙邊或多邊協定。現在,香港以“中國香港”名義參加了200多個國際組織;以“中國香港”名義岀席了20000多次不以國家為單位參加的國際會議;以中國代表團成員身份出席了1400多次國際會議;與世界各國、各地區簽訂了300多條協議及與外國簽訂了150多份雙邊協定;特區護照可以落地或免簽證已達140多個國家和地區。這一切足以證明,一國兩制給了香港相當寬泛的國際空間,這樣做沒有造成“兩個國家”或“一中一港”;一國兩制使香港同胞充分享有一個中國主權和尊嚴;一國兩制理論及偉大構想符合香港實際,是史無前例的科學創舉。  

  三、深化一國兩制理論,對推進兩岸政治關係和最終解決台灣問題有重要啓示

  歷史上,香港和台灣有著同樣的命運。舊中國在列強欺淩霸權下於1842年簽訂的《南京條約》和1895年《馬關條約》,分別將香港、台灣割讓給英國、日本。1945年日本投降,台灣回歸中國,但國共內戰。1949年國民黨政權遷台,兩岸從此隔絕。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用“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針解決了港、澳問題,這個方針最早是為解決台灣問題而提出的,但台灣方面一直予以拒絕,直到今天仍然動彈不得。筆者認為,深化一國兩制理論,對推進兩岸政治關係和最終解決台灣問題至少有三點重要啓示:
  
  1. 依一國兩制理論,共同維護一中主權。一國兩制理論核心是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可分割。堅持“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可分割”,對內、對外都一樣,都是同一個底綫,沒有討論的餘地,兩岸應共同堅持和維護。2008年12月31日,胡錦濤總書記在《攜手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同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複興》講話(即“胡六點”)指出,“1949年以來,大陸和台灣盡管尚未統一,但不是中國領土和主權的分裂,而是上個世紀40年代中後期中國內戰以來遺留并延續的政治對立,這并沒有改變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的事實。兩岸複歸統一,不是主權和領土再造,而是結束政治對立”。“胡六點”所強調的就是,中國的“主權”不是“再造”問題,而是必須堅持“不可分割”的問題。國民黨主政堅持了這個底綫。2013年4月29日,馬英九在海基會舉辦“汪辜會談”20周年紀念茶會致辭時表示:不論在島內或島外,台灣當局都不會推動“兩個中國”、“一中一台”與“台灣獨立”。

  其實現今兩岸堅持“九二共識”,求一個中國之同,化政治分歧之異,這個“同”就是中國主權不可分割;這個“異”就是暫時擱置誰代表中國主權。“主權代表”當然是兩岸都繞不過去的重要課題,但是目前雙方對“主權代表”認知和立場,南轅北轍,要想討論這個極其複雜的問題,相當困難,無法下手;要想最終解決這個問題,困難度更大。但是,一國兩制理論,兩岸共同維護一個中國主權,絕不可動搖。

  2. 依一國兩制理論,探尋台澎金馬的“治權”。國際傳統理論下的“主權”與“治權”關係,是不可分割的“共存互補”關係。但是,兩岸關係因特殊的歷史和內外複雜因素,造成現今事實上的一中框架內的兩岸“治權”。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完成了對“中華民國主權”的繼承,這在1971年聯合國第26屆大會作出的2758號決議裡面已經解決。國際上160多個國家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代表中國唯一合法政府”,只是台灣當局不承認而已。而實際“治權”的完全繼承,至今尚未完成。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退據台灣,在3.6萬平方公裡的“台澎金馬”地區,擁有實際管理社會、經濟、文化等“治權”。這個“治權”就是馬英九經常提到的兩岸“互不否認治權”的國民黨兩岸政策(國民黨當局還堅持“互不承認主權”)。無論如何,客觀上講,兩岸關係不是國家“主權”的分裂,而是兩岸“治權”的分離(一國兩治),也就是兩岸共同享有“主權”,各自依法實施“治權”。目前現狀是,“中華民國”即台灣當局,對“台澎金馬”擁有司法、立法、行政的“治權”。

  其實一國兩制的構想與設計,已經實事求是地考慮到台灣的“治權”,而且與港、澳不一樣。台灣當局對“台澎金馬”的“治權”,更寬泛、更包容、更彈性。台灣可以擁有自己的軍隊,香港就沒有;台灣采取西方式多黨制及相關法律法規體系,香港也不一樣。當然,台灣當局的“治權”還有哪些,包括國際空間的共同參與,兩岸都是可以深入探索、廣泛討論、平等協商的。

  3. 依一國兩制理論,在九二共識政治基礎上與時俱進。當今,兩岸各領域、各個層次的交往與合作,都是以1992年兩會香港商談達成的九二共識為政治基礎,即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推動兩岸關係和平向前發展。但是,不能忘記九二共識雙方都一致表達了“謀求國家統一”這個目標。大陸海協會的表述是:“海峽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努力謀求國家統一。但在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中,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涵義”。台灣海基會的表述是:“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雖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但對於一個中國的涵義,認知各有不同”。而現今國民黨及馬英九,仍堅持“不統、不獨、不武” 的三不政策,為國家統一前的“兩岸和平發展階段”的政治對話、政治談判,設置了障礙,致使兩岸關係在和平發展的同時,始終處於不確定、不穩定的狀態當中,并使得民進黨有了“台獨”分裂勢力生存發展的空間。民進黨仍堅持“台獨”黨綱,強調“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挑戰并威脅國家的主權和領土完整。近期台灣學運的背後,透露出少數學生借反服貿之名,行“台獨”之實的信息,既與國民黨及馬英九兩岸政策密切相關,也是民進黨多年來利用民粹煽動“恐中仇中”、謀求“台獨”的結果。

  筆者認為,兩岸和平發展階段,堅持共同反對“台獨”不可放鬆;不斷強化兩岸政治關係任重道遠。我們不願看到因“台獨”可能導致兩岸關係嚴重倒退,也不希望兩岸“不統不獨”的現狀“長期化、永久化、合法化”。在目前兩岸政治關係尚未取得突破的情況下,運用一國兩制理論、深化一國兩制理論、借鑒一國兩制的成功經驗、探尋一國兩制的台灣模式,將有助於破解兩岸政治僵局,推進兩岸政治關係向前邁進。相信這一舉措本身,就是與時俱進,就是重大突破。 

  總而言之:(1)一國兩制理論在香港成功實踐,對推進兩岸政治關係和最終解決台灣問題的啓示,尤為寶貴,值得研究。(2)台灣問題與香港和澳門問題有所區別,不能簡單地與一國兩制港、澳模式劃等號,一國兩制理論需要深化。(3)用“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針解決國家統一問題,成本最低、代價最小,最符合國家利益和兩岸人民利益。可以相信,按照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政治報告:“探討國家尚未統一特殊情況下的兩岸政治關係,做出合情合理安排”的要求,依靠兩岸中國人的智慧和創意,最終會探討出一國兩制解決台灣問題的新模式。
      
  (2014年5月19日  香港第三屆“一國兩制” 理論與實踐研討會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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