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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香港“一國兩制”在法治軌道上行穩致遠

  法治是文明社會的基本準則。對香港而言,法治是港人珍視的核心價值,是香港保持長期繁榮穩定的重要基礎,也是“一國兩制”實踐的根本遵循。此次香港國安法的出台實施,不僅有助香港盡快從2019年“修例風波”中走出,恢復法治與社會秩序,更有助推進香港的“一國兩制”實踐繼續在法治的軌道上行穩致遠。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國政府不斷强化依法治國的理念。2014年10月,黨的十八届四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决定》,首次專題討論依法治國問題。2015年7月,第十二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國家安全法對香港、澳門兩個特别行政區和港澳同胞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提出原則要求,即第十一條第二款“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灣同胞在内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第四十條第三款“香港特别行政區、澳門特别行政區應當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香港特區作爲中央政府轄下的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有責任、有義務維護國家安全,這點毋庸置疑。
  
  2017年10月,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提出,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國領導小組。2019年10月,黨的十九届四中全會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决定》,提出了十三個方面需要堅持和完善的制度體系,其中包括“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推進祖國和平統一”。此次决定中的涉港内容爲香港國安法的制定埋下伏筆。
  
  2020年5月全國兩會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决定》,以及7月1日生效的香港國安法,充分貫徹了黨的十九届四中全會精神。具體表現爲:在維護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確定的憲制秩序基礎上,依法行使了中央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權力;規定了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實施恐怖主義、勾結外國及境外勢力等四個方面的罪行。此外,這部法律還規定了特區政府要“通過學校、社會團體、媒體、網絡等開展國家安全教育”。
  
  香港國安法出台以來,得到絶大多數香港居民的支持,也得到不少國家的認同。然而,美、英、澳、加等西方國家却多有指責,甚至危言聳聽稱香港進入“一國一制”時代、港人權利受到嚴重損害,並啓動所謂“制裁”。實際上,維護國家安全是任何一個主權國家生存和發展的基礎和前提,是一個主權國家的根本利益和核心利益。香港國安法旨在堵住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漏洞,改善香港本地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存在的不健全、不充分情况。至於“一國兩制”基本方針,中國政府會堅定不移地推進,確保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
  
  對中國而言,“一國兩制”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把“堅持‘一國兩制’和推進祖國統一”作爲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基本方略之一,並指出“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實現祖國完全統一,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然要求”。
  
  而對有些西方勢力而言,“一國兩制”的實踐地香港是“兩制”凌駕於“一國”之上的法外之地。尤其是近些年隨着中國外部環境的日益復雜、嚴峻,香港成了大國博弈的短兵相接之地。中國出於捍衛國家主權、安全的考慮,當然不會容許香港一直存在維護國家安全的缺口。而美國出於自身利益考慮,也不會輕易放棄對香港事務的介入與干預。
  
  此次從國家層面制定香港國安法,是中央政府的權力與責任所在,也是對香港回歸23年來一直未能完成憲制責任的一種督促。國家層面的立法,並不代表香港特區政府可以不再進行本地立法。香港仍需要盡快完成自己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憲制責任,即就香港基本法第23條進行本地立法。在維護國家安全上,中央和特區需各盡其責,互相配合。
  
  香港國安法作爲一部在香港實施的全國性法律,針對的只是極少數破壞國家安全的行爲與活動,維護的是絶大多數人的安全與利益。香港國安法的出台,當然不是一些西方政客口中“‘一國兩制’的終結”,而是維護和完善“一國兩制”治理體系、推進香港“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重要一步。
  
  2020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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