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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歸以來外部勢力介入香港事務的方式及其影響

  1997年7月1日,中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在香港設立特别行政區,並開始“一國兩制”的實踐。背靠中國,又身爲一個高度開放、發達的資本主義城市,香港的“戰略價值”在回歸後有增無减。各種外部勢力的聚集也顯得十分正常、自然,他們有的爲正當生意而來,謀求合法經濟利益,有的爲豐富信息而來,獲取政治、經濟、社會等各方面資訊,還有的則“别具用心”,利用香港獨特的政治經濟地位、地理位置等“大做文章”。
  
  一、外部勢力對香港的基本考慮
  
  香港回歸後,實施“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除外交、國防事務外,特區内部事務及其他對外事務經由中央人民政府授權後依照基本法自行處理。其“國内境外”的特殊狀况,不僅成爲中國“走出去”的一個通道,而且成爲(外部勢力)觀察、試探中國的一個“據點”。
  
  日前,駐港外國機構共有128家,它們在保障本國/地區與香港維持正常經貿、文化等交往的同時,也有部分國家和地區時有“越界”,對香港内部事務表現出較爲“濃厚”的興趣。尤其是在一些國際不友好勢力及别有用心人士眼中,香港儼然是促進中國民主化進程的突破口和培育反華勢力,“西化”、分化内地的前沿陣地。總之,無論是出於那種想法,外部勢力在處理對港關係時至少會考慮以下三點:
  
  一是把對港關係視爲對華關係中獨特的一部分。香港回歸中國後,作爲中國轄下的一個特别行政區,可以以“中國香港”的名義在經貿、金融、航運、旅遊、文化等領域單獨與世界上其他國家、地區及有關國際組織保持、發展關係,並簽訂和履行有關協議,但許多國家在處理與香港的關係時,還是會放在對華關係的大框架内考慮。不過,也有一些例外,他們把對港關係單列出來,與對華關係“區别”對待。如英國與香港由於特殊的歷史關係,一些人在情感上仍然把香港與中國進行區分;美國早在香港回歸前,即通過《1992年美國-香港政策法》United States-Hong Kong Policy Act of 1992 (Enrolled as Agreed to or Passed by Both House and Senate)。根據此法案,美國將繼續在經貿、運輸、文化和教育交流等方面與香港保持原有關係,對香港適用不同於中國(内地)的政策 http://hongkong.usconsulate.gov/ushk_pa_1992.html. ,專門就美國與香港的關係進行政策論述;歐盟也曾通過《九七後的歐盟與香港》、《歐盟、香港與澳門:2007至2013年的合作契機》兩個通訊(Communication)The European Union and Hong Kong Beyond 1997, The European Union, Hong Kong and Macao: possibilities for cooperation 2007-2013 (2006年). http://eeas.europa.eu/delegations/hong_kong/eu_hong_kong/political_relations/index_en.htm。,用於指導歐盟與香港的關係。英、美、歐等國家和地區出台的這些文件,一方面顯示其重視與香港的關係,另一方面,也爲其日後在香港問題上“説三道四”埋下伏筆。
  
  二是聲稱尊重“一國兩制”和香港基本法,强調按基本法辦事。這是一種“官式表態”。不僅我們自己這樣説,美、英等國家在談論香港事務時也會這樣表述。如英國自1997年開始的每6個月一次的《香港問題聯合聲明執行情况半年報告》向來認爲,“一國兩制”方針總體實踐良好,在記録香港政制發展情况時不忘引述基本法的相關規定。美國在發佈香港年度報告時也會提到基本法的規定。但“魔鬼在細節”,美英表面上强調基本法的權威,實際上却又不露聲色地通過支持自由、民主、人權等來“弱化”基本法的相關規定。如在香港普選問題上,美英一直强調“希望香港盡快按照基本法的規定達至普選”,尊重“港人的意願”等,聽上去誠懇又公正,但却經常“忽略”相關條款中的“根據香港特别行政區的實際情况和循序漸進原則”,“港人的意願”也常常被“縮小”至反對派人士的意見,而不是多數市民的意願。2014年11月20日,美中經濟安全委員會推出年度報告,其涉港部分認爲中國中央政府就2017年香港行政長官的選舉設限,排除“民主派”候選人,此舉與香港基本法和《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標準相扺觸,且違背了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中給予香港的“高度自治”。2014 Annual Report to Congress,http://www.uscc.gov/Annual_Reports/2014-annual-report-congress,2014年11月21日。
  
  三是謀求在港利益及對華利益最大化。英、美等國在港擁有龐大利益。日前,香港是英國第13大出口市場,是亞太地區繼中國大陸之後的第二大出口地,The Six-Monthly Report on Hong Kong, 1 January to 30 June 2014. https://www.gov.uk/government/world-location-news/six-monthly-report-to-parliament-on-hong-kong--3.除傳統經貿關係外,英國與香港還在教育、文化等領域合作密切。香港是美國第10大商品出口市場和第6大農産品市場,有6萬多美國公民在香港工作和生活,主要是商業人士。Impressions on the U.S.-Hong Kong Partnership: Strong Ties Bring Shared Benefits, U.S. Consul General Clifford A. Hart Jr.'s Luncheon Speech to The American Chamber of Commerce in Hong Kong, September 24, 2013. http://hongkong.usconsulate.gov/cg_ch_2013092401.html.美國在香港設有7個執法機構,雙方長期在打擊恐怖主義、偷渡、洗錢、有組織犯罪等方面保持合作。此外,美國每年還有數十艘艦艇在香港停留、訪問。無論是對熟諳“没有永遠的朋友,只有永遠的利益”的英國來説,還是對正“不斷深入介入亞洲”的美國來説,在處理對港關係及對華關係時,最大限度的維護其國家利益乃至全球戰略利益才是第一位的。
  
  二、外部勢力介入香港重大事件的方式
  
  香港獨特的政治、經濟地位,特殊的地緣因素,决定了外部勢力對香港事務的關注甚至干預在所難免。回看香港回歸17年來經歷的重大政治、社會事件,如基本法23條立法風波,圍遶政制發展問題的争議涉及五區公投、“佔領中環”行動等,以及近年的反對國民教育科行動,均受到美、英、歐等國家和地區的“高度關注”,他們以促進香港民主進程和保衛人權的名義,通過多種方式介入,利用香港問題單獨或聯合向中國施加壓力。
  
  通過不同層級的會面密切往來。香港作爲一座國際性城市,又曾與英國有傳統歷史關係,與英美等國的往來實屬正常。但如果本來正常的交往突然加上“政治因素”,成爲“政治施壓”或“政治炫耀”的工具,那交流就變了味道。在通過高層會見給予精神支持這方面,美國人做得很是周到。2003年6月,美國副國務卿阿米蒂奇會見香港前民主黨主席李柱銘,後者在香港討論23條立法期間,率團訪美,呼吁“國際聲援”,認爲依照1992年的美國—香港政策法,美國“有法律上的責任提出關注”;2004年3月,香港討論政改期間,國務卿鮑威爾會見受邀來訪的李柱銘,李此行還在美國國會發表演講;2005年11月,時任國務卿賴斯傾聽李柱銘等人講述香港的情况;2011年7月,時任國務卿希拉裏訪港,期間專門抽出時間與公民黨主席餘若薇會面,並贈言其“在民主的道路上繼續戰鬥下去”;2014年2月,美國衆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主席愛德華·羅伊斯率團訪港,閉門會見李柱銘與“香港2020”發起人、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2014年4月,副總統拜登在美國白宫“偶遇”前來訪問的陳方安生和李柱銘。至於美國駐港總領事館的官員,更是與香港反對派人士交道頻繁,溝通順暢。倒是建制派一邊,基於這樣那樣的顧慮,主動的交往在减少。2014年5月,香港媒體曝出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與美國前國防部長沃爾福威茨在遊艇密會,後者還介紹黎去緬甸投資“圈錢”等。“黎智英密會美國防部前副部長”,香港《東週刊》號外,2014年6月19日。實際上,香港的一些反對派人士不僅主動聯絡美國等國際勢力,還與鄰近的台灣“台獨”勢力互動密切,在此次“占中”謀劃過程中,黎智英向“台獨”人士“取經”,用於香港的“民主”抗争。台灣在近年也不斷利用香港的議題向中國大陸“抽水”,如馬英九在第一時間支持香港的“占中”,稱“國民黨完全支持和理解香港民衆争取普選的訴求”。
  
  通過發表聲明、公佈報告等方式主動評論香港事務。英、美、歐自香港回歸的1997年開始,每(半)年發佈有關香港的報告,不僅關注與香港的關係,也留意香港内部情况的發展。根據美國—香港政策法,美國的年度報告止於2006年。不過,美國國會與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每年發佈的中國人權報告以及其他一些部門的報告中還是會專門提到香港問題。最近,美國國會議員推出新的香港人權龢民主法案,謀求在國會進行辯論和通過。“美國國會議員醖釀重啓《美國-香港政策法》”,http://www.guancha.cn/local/2014_11_14_286672.shtml。新法案對1992年的香港政策法作出更新,要求總統在給予香港任何新的優惠前都要評估和核實香港是否擁有足够的自治。英國和歐盟的半年/年度報告延續至今,尤其是英國的半年報告,較爲詳盡地記録了香港回歸以來重大政治、社會事件及相關争議,當然也包括英國的看法。向來“含蓄”的英國人似乎更願意用文字來表達觀點,這點與熱衷於“面授機宜” 美國人不同。
  
  23條立法争議是香港回歸後的一個轉折性事件。2002到2003年,香港圍遶基本法23條的立法出現較大争議。外部勢力給予“高度關注”,英、美、歐盟、加拿大、澳大利亞及英美兩國在港商會等都先後就23條立法的諮詢文件發表聲明,並持續跟進相關立法情况。尤其是英國,它不僅第一個針對23條立法提案進行詳細評論,“我們已仔細研究了諮詢文件,這是自香港回歸以來最敏感的立法……”The Six-Monthly Report on Hong Kong, 1 July to 31 December 2002.而且在立法草案一讀後,率先發表詳細聲明,指出“憂慮依然存在……這件事的處理方式及立法草案本身,都將被視爲‘一國兩制’的試金石”。The Six-Monthly Report on Hong Kong, 1 January to 30 June 2003.在整個23條立法期間,英國各層級官員均不斷就此事發表評論,或直接向特區政府或通過外交途徑向北京的中央政府表達憂慮,單其時任外交國務大臣韋明浩(Bill Rammell)就先後五次(2002年11月18日,2003年3月27日、6月30日、7月16日和9月17日)發表(書面)聲明,韋明浩分别於2002年11月18日,2003年3月27日、6月30日、7月16日和9月17日就香港23條立法發表聲明。在2003年6月30日的聲明中,韋明浩直言“香港和内地擁有不同的法律制度……將内地法律引入香港的立法,混淆兩種法律制度的界綫……我們和許多港人一樣,認爲這違法聯合聲明中規定的‘一國兩制’原則”,The Six-Monthly Report on Hong Kong, 1 January to 30 June 2003.如此强硬的表態,足見英國對此次立法的“關注”程度。在23條立法被迫無限期擱置後,英國的注意力就迅速轉移到香港的政制發展問題上來了。
  
  積極尋找、培養代理人,促進香港公民社會發展。美國在多個國家和地區“推進民主”失敗後,也在反思民主與當地公民社會的關係,認爲只有在一個公民社會比較成熟的地區,民主才能深深地扎下根來。在培育香港的公民社會方面,美國可以説一直是“放長綫釣大魚”。它不僅通過香港的政治、社會事件發現、培養新鮮力量,而且通過課題研究、講座、培訓等盡可能掌握、引導香港公民社會的發展(方向)。2012年,香港爆發反國民教育科大遊行、静坐等活動,還是中學生的“學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鋒表現“突出”,很快被美國勢力發現,並延攬“麾下”,着力培養,細心至不僅招待黄的父母,而且探討黄的學業前途。2013年“佔領中環”提出後,黄之鋒帶領的“學民思潮”的表現“可圈可點”,而“佔領運動”最終在香港爆發和延續,黄亦“功不可没”。美國正是看中了香港的特殊土壤,所以種下的種子才能那麽快開花、結果。美國的非政府組織,包括被媒體披露較多的美國民主基金會(NED)和美國國際事務民主協會(NDI),長年資助香港的某些政團、機構等,進行有關保護人權、擴大勞工權益的研究,還通過政黨、大學等機構舉辦公關技巧與選舉培訓,鼓勵青年人參與公共事務等,其中NDI專門設有香港項目參見https://www.ndi.org/hong-kong。,它積極與香港的各類團體合作,進行有關香港情况的基礎性研究,從多個方面挖掘、培育港人的公民社會意識。這些工作看似瑣屑,長年做下來就會擁有一個龐大的有關香港社情民意的資料庫。
  
  重視“潜移默化”的輿論戰。媒體(傳統紙質媒體和電子媒體)可以成功地協助塑造一個國家和地區的社會文化土壤。香港長期以來中右翼媒體的影響力較大,是其與社會土壤迎合—塑造的結果。目前,香港有近百家外國媒體機構和記者站,如《亞洲華爾街日報》、《紐約時報》、美國之音(VOA)、有綫電視新聞網(CNN),英國廣播公司(BBC)、《金融時報》、路透社等,他們除在日常新聞報導中宣揚西方價值理念外,還在香港發生重大事件時充當官方聲音的放大器,或提供版面供“知名人士”撰寫文章,或派出記者進行偏重反對派人士一邊的報導。如英國前港督彭定康多次在《金融時報》撰文,强調英國對香港的道義責任;《紐約時報》曾以“保障香港自治”爲題發表社評;此次“佔領行動”被冠以“雨傘革命”的標題登上《時代》雜誌的封面,緊隨其後的一期封面標題是“示威的面孔”,配以封面人物黄之鋒;香港“占中行動”啓動後,YOUTUBE、FACEBOOK等網絡平台上幾乎一面倒地出現各種聲援“占中”的圖文、聲像,也有人迅速通過維基百科等記録香港正在發生的這一事件。由於美英等宣揚的自由理念、普世價值等恰恰也是部分港人所認可的,所以他們在影響香港的輿論上可謂“事半功倍”。
  
  香港回歸17年,在製造話題、影響輿論方面,美英等西方勢力和香港的反對派人士“携手共進”,“配合默契”。香港社會快速“政治化”的背後固然有香港自身發展的規律,更是他們不遺餘力(通過媒體)渲染、鼓噪、推動的結果。以香港政制發展爲例,基本法關於政制發展的規定存在一定模糊空間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没有就2007年之後的選舉辦法作出明確規定。附件一第七款規定:二〇〇七年以後各任行政長官的産生辦法如需修改,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附件二第三款關於二〇〇七年以後利發回的産生辦法和表决程序規定:二〇〇七年以後香港特别行政區立法會的産生辦法和法案、議案的表决程序,如需對本附件的規定進行修改,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主要基於“循序漸進”的考慮,希望届時香港根據實際情况來進行商討。實踐中,反對派人士抓住這一點先是要求2007、2008年雙普選,後又要求2012年雙普選,現在是如何實現2017年的行政長官普選,並在發起這些要求的同時進行了一系列的遊行、示威等抗議活動,如2010年發動“五區公投”,2013年號召“佔領中環”等。在每一輪的討論中,美英等都不斷表態“支持香港盡快實現普選”。2004年3月,美國參議院外事委員會邀請李柱銘等人赴美出席有關香港民主問題的聽证會,同年,美國在發佈香港年度報告時,國務院代理發言人亞當·埃雷利發表聲明,“嚴重關切”香港圍遶政制發展的討論,並表示“堅决支持港人要求在香港實行民主、選舉改革和普選的願望”。Release of 2004 Hong Kong Policy Act Report, U.S. Department of State, Press Statement, Adam Ereli, Deputy Spokesman, April 2, 2004. http://hongkong.usconsulate.gov/ushk_pa_2004040201.html.2005年9月,美國剛履新不久的駐港總領事郭明瀚在談到香港的民主問題時表示,“民主和穩定﹑繁榮是相輔相成的。民主和香港目前享有的自由和繁榮不能長期分離﹐不然的話﹐假以時日﹐自由和繁榮也會被削弱”,並表示“我們相信到2007年是可以做到普選的。”Remarks by U.S. Consul General James B. Cunningham-American Chamber of Commerce in Hong Kong-Ritz Carlton Hotel Ballroom, September 20, 2005, http://hongkong.usconsulate.gov/cg_jc2005092001.html.2007年12月29日,人大常委會决定香港2017年可以實施行政長官普選,之後的2020年可以普選立法會。美、英、歐均發表聲明,在對人大常委會排除2012年雙普選表示失望的同時,歡迎人大常委會確定的2017年和2020年進行普選的時間表。2010年3月,曾任吉爾吉斯斯坦大使的楊蘇棣接任駐港總領事,三年多的任期内多次就香港政制發展問題發表評論,也屢次受到外交部特派員公署的“批評”。2010年4月,在“五區公投”前夕,美國亞洲及太平洋事務助理國務卿坎貝爾訪港,重申美國支持香港普選。2013年1月,戴耀廷提出“佔領中環”的概念,企圖以癱痪香港金融中心的方式“脅逼”中央給予香港所謂的“符合國際標準的真普選”。在這一年多的時間裏,香港圍遶政改和“占中”的討論异常激烈,從英國的外交國務大臣施維爾到英國首相卡梅倫,從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到美國總統奥巴馬,他們均對香港的普選問題、“佔領行動”發表看法。在剛剛過去的G20會議上,奥巴馬還專門提到“占中”,稱港人正在“爲自己的普世權利發聲”。Remarks by President Obama at the University of Queensland, November 15, 2014, http://www.whitehouse.gov/the-press-office/2014/11/15/remarks-president-obama-university-queensland.
  
  三、影響香港長遠發展
  
  外部勢力對香港内部事務的介入不僅令很多香港的内部事務變得復雜,加大社會對立氛圍,而且令香港逐漸走到大國博弈的前沿,在國家利益面前,很有可能受到本來不必要的“損傷”。
  
  中央政府與香港的互信受到影響。中國本來就對西方式的民主頗爲警覺,近年來,更集中發展、優化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民主。香港作爲中國實施“一國兩制”的一個特别行政區,雖説不適用社會主義制度,但出於國家利益、國家安全的考慮,中央政府對香港發展民主也頗爲慎重,希望香港能按照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的有關規(决)定,在實踐中集合中西方民主的優點,走出一條獨特的道路。然而,在美英等西方勢力一次次“干涉香港内部事務”的過程中,中央開始重新審視香港的地位,“一國兩制”的實踐情况,乃至香港未來的民主模式。中央擔心香港成爲西方反華勢力用來對付中國的“橋頭堡”。早在2010年美國調任楊蘇棣擔任駐港總領事時,中國國内就出現要警惕“港版顔色革命”的聲音。此次“占中行動”在某種程度上坐實中央的擔心。可以預計,今後香港“一國兩制”的實踐還將面臨更多的考驗。
  
  影響香港内部共識的達成。由於外部勢力的“密切關注”,尤其是在香港政制發展問題上的過多評論,首先是放大了香港的政制發展争議。如在23條立法開始之前,英國曾於第11期半年報告(2002年1月至6月)中提到香港的政制發展問題,表示希望“按照港人的願望,早日實現基本法規定的最終普選的目標。這些問題比較復雜,在香港社會達成共識仍需要時間”。The Six-Monthly Report on Hong Kong, 1 January to 30 June 2002. 然而,經過23條立法争議,從第14期半年報告(2003年7月至12月)The Six-Monthly Report on Hong Kong, 1 July to 31 December 2003.開始,英國的態度突然轉變,開始不斷强調“盡快實現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普選”之於香港的意義。美國自2004年開始,也“高度關注”香港的政制發展問題,並逐漸“接替”英國走到了介入香港事務的前沿。美英對香港民主進程的支持也令香港的反對派人士好似找到了“靠山”,更加堅持自己的觀點。在中央政府頻頻釋放溝通善意的情况下,却一而再再而三地錯失與中央溝通、交流的機會。其次,令整個香港社會日益撕裂。在立法會中,建制派議員與反對派議員“分庭抗禮”。在反對派議員的不斷“拉布”之下,立法會難以有效行使權力。社會上,近年來圍遶政制發展的一系列争拗,强化了支持與反對聲音的對立。整個社會出現支持中央政府的建制派陣營和與美、英等西方勢力“同聲同氣”的反對派陣營,而中間市民(“沉默的大多數”)不願意發聲。此次“佔領行動”進一步加劇了雙方的對立,社會撕裂更爲明顯。最後,由於特區政府忙於與政治發展相關的問題,對長遠經濟發展、民生改善等議題反而“力不從心”,坐失發展機遇的同時,心態也變得焦慮。
  
  香港應立足自身,尋求突破。有道是“打鐵還需自身硬”,内因始終是事物發展變化的决定性因素,香港未來發展的主動權仍掌握在港人自己手中。特區政府一方面要直面香港是個復雜利益聚集地的現實,以開放、自信、包容的態度與各種勢力打交道,有合作,有鬥争,核心是維護香港的利益,而在涉及外交、國防等事務上,與中央政府緊密溝通,確保中國國家利益最大化。另一方面,應專注做好内部發展,促進經濟,改善民生,在政制發展問題上,不盲目照搬西方的民主模式,也與内地的民主方式不同,逐步建立、加强自身的體系論述,找到一條符合香港特殊地位、適合香港城市發展特點的民主方式,並以理性的方式協商、達成共識。
  
  201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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