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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舊約與新約的關係

  一、“舊約”與“新約”的兩種不同含義

  (一)文學意義上的“舊約”和“新約”

  我們慣常所説的“舊約”和“新約”,前者是指聖經的前39卷經卷,後者是指聖經的後27卷經卷,從而把聖經分成兩個不同時代,或者説一本聖經文學結構的兩個不同部分。但其實,這一稱謂是教會約定俗成,並不是聖經的原意。

  (二)屬靈意義上即特定神人之約的“舊約”和“新約”

  1.聖經中的神人之約

  創9:9“我與你們和你們的後裔立約,9:10並與你們這裏的一切活物,就是飛鳥、牲畜、走獸,凡從方舟裏出來的活物立約”。

  “約”是聖經中的重要主題。 神人之約,是神基於自己對人的恩典,主動向人啓示,並要求人作出接受的回應所形成的神與人之間的約定。

  亞當之約是第一個神人之約。

  何6:7“他們却如亞當背約,在境内向我行事詭詐”。

  神與亞當立約,這約的内容,包括人被造的使命:

  創1:27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1:28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説:“要生養衆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

  以及神與人的同在:

  啓21:3我聽見有大聲音從寶座出來説:“看哪,神的帳幕在人間。他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他的子民;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神”。

  “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看起來並没有出現在創世紀,但是,這是整本聖經自始至終神人之約不變的内容。啓21:3就是神完成拯救大工,帶領人回到人被造起初的約當中。

  聖經中的神人之約主要有:

  舊約的經卷部分記載的亞當之約(創1:28-2:4;何6:7)、挪亞之約(創9:9-10)、亞伯拉罕之約(創12、15、17章)、摩西之約(出19-24章)、大衛之約(撒下7:12-16),以及耶利米所預言的新約(耶31:33耶和華説: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這約也被稱爲耶利米的心約,林後3:3强調這約的應驗)。

  在新約部分記載的是耶穌基督的新約永約(太26:28;可14:24;路22:20;林前11:25;來9:15,12:24)。

  這些約的内容各有异同。亞當之約、挪亞之約、耶穌基督之約是普世之約;亞伯拉罕、摩西、大衛之約是神揀選以色列人作特别服事的工作之約。

  2.按照聖經經文的原意,“前約”或者“舊約”,其實指的是聖經神人之約當中的摩西之約(即西奈山之約),“新約”是指耶穌所立的約

  來8:7那前約若没有瑕疵,就無處尋求後約了。8:8所以主指責他的百姓説(或作“所以主指前約的缺欠説”):“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8:9不像我拉着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因爲他們不恒心守我的約,我也不理他們。這是主説的。” 8:13既説新約,就以前約爲舊了;但那漸舊漸衰的,就必快歸無有了。

  林後3:3你們明顯是基督的信,借着我們修成的。不是用墨寫的,乃是用永生神的靈寫的。不是寫在石版上,乃是寫在心版上……3:6他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着字句,乃是憑着精意。因爲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精意”或作“聖靈”)……3:14但他們的心地剛硬,直到今日誦讀舊約的時候,這帕子還没有揭去,這帕子在基督裏已經廢去了。

  上述經文表明,來8:7-13節與林後3:6、3:14節中所説的“舊約”與“新約”,並非是我們習慣講的文學意義上的舊約經卷與新約經卷,而是聖經神人之約當中兩個特定的約:摩西之約和耶穌基督的新約。

  所以,在討論舊約與新約的關係時,我們首先按照教會使用的習慣討論“舊約”經卷與“新約”經卷二者之間的關係;其次,重點按經文的原文原意討論神人之約意義上的“舊約”與“新約”即摩西之約與耶穌基督新約的關係。

  二、作爲聖經文學結構的舊約與新約

  來1:1神既在古時借着衆先知多次多方地曉諭列祖;1:2就在這末世借着他兒子曉諭我們,又早已立他爲承受萬有的;也曾借着他創造諸世界。

  (一)來1:1-2把神的曉諭分成兩個部分,我們習慣上稱之爲舊約和新約

  來1:1-2把神的曉諭分成兩個部分,即古時借着衆先知所賜的曉諭,和在這末世借着聖子即基督所賜的曉諭,我們習慣上稱前一部分爲舊約,後一部分爲新約。

  舊約39卷寫作時間,大約在主前13世紀(有些學者認爲《約伯記》是最早的聖經經卷,約寫於公元前20世紀)至主前435年《瑪拉基書》完成,並於主後90年確立爲正典。原文主要是希伯來文(有少量亞蘭文)。

  教會傳統上把舊約又分爲四部分:

  律法書,又稱摩西五經,也就是聖經的開頭5卷經書: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申命記。

  歷史書,包括12卷經書:約書亞記、士師記、路得記、撒母耳記上、撒母耳記下、列王紀上、列王紀下、歷代志上、歷代志下、以斯拉記、尼希米記、以斯帖記。

  詩歌書,又稱智慧書,包括5卷經書:約伯記、詩篇、箴言、傳道書、雅歌。

  預言書,又稱先知書,包括17卷經書:其中又分爲5卷大先知書(以賽亞書、耶利米書、耶利米哀歌、以西結書、但以理書),和12卷小先知書(何西阿書、約珥書、阿摩司書、俄巴底亞書、約拿書、彌迦書、那鴻書、哈巴谷書、西番雅書、哈該書、撒迦利亞書、瑪拉基書)。

  新約27卷,分别寫作於主後50年代至90年代,並於主後397年確立爲正典。原文是希臘文。可分爲三部分:

  歷史書:馬太福音、馬可福音、路加福音、約翰福音和使徒行傳,共5卷。

  書信:羅馬書到猶大書,共21卷。

  預言書:啓示録,1卷。

  (二)舊約經卷和新約經卷的關係:二者之間存在着永恒性啓示絶對的連續性與合一性、處境性啓示相對的漸進性與差异性的關係

  舊約經卷39卷,與新約經卷27卷之間間隔400多年,我們如何看待這兩部分經卷之間的關係?

  1.舊約聖經與新約聖經的啓示實體即其中的永恒性啓示,是絶對連續與合一的

  無論舊約經卷還是新約經卷,都是同一位神向人所作的啓示。在這些啓示中,那些不因時間處境而變化的啓示被稱爲永恒性啓示。這些永恒性啓示是聖經啓示中最重要的部分。

  約10:35a“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

  羅15:4從前所寫的聖經都是爲教訓我們寫的,叫我們因聖經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着盼望。

  約5:46“你們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爲他書上有指着我寫的話。5:47你們若不信他的書,怎能信我的話呢?”

  (1)關於神本體的啓示是不變的

  出3:14神對摩西説:“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説:“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説:‘那自有的打發我到你們這裏來。’”3:15神又對摩西説:“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説:‘耶和華你們祖宗的神,就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打發我到你們這裏來。’耶和華是我的名,直到永遠;這也是我的紀念,直到萬代。

  出34:6耶和華在他面前宣告説:“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

  雅1:17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的,從衆光之父那裏降下來的,在他並没有改變,也没有轉動的影兒。

  來13:8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

  (2)此外,舊約經卷中還有一些啓示,例如神的創造、天上的聖殿等等永恒性啓示,不會因時間而有改變

  創 1:1  起初神創造天地

  詩11:4耶和華在他的聖殿裏,耶和華的寶座在天上,他的慧眼察看世人。

  (3)神對人“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的心意也是不變的

  出29:45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間,作他們的神。

  耶24:7“我要賜他們認識我的心,知道我是耶和華。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們的神,因爲他們要一心歸向我……31:33耶和華説: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結11:20使他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們的神。

  亞8:8我要領他們來,使他們住在耶路撒冷中。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們的神,都憑誠實和公義。

  啓21:3我聽見有大聲音從寶座出來説:“看哪,神的帳幕在人間。他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他的子民;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神”。

  整本聖經都是同一位神爲了“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神”這同一個目的,而在不同的時代和處境中賜下的。無論舊約還是新約,神的這個心意並没有改變,而是一次次向不同世代的人作重復的宣告。

  伯33:29“神兩次、三次向人行這一切的事,33:30爲要從深坑救回人的靈魂,使他被光照耀,與活人一樣”。

  (4)舊約聖經與新約聖經傳的是同一個福音

  來4:2因爲有福音傳給我們,像傳給他們一樣,只是所聽見的道與他們無益,因爲他們没有信心與所聽見的道調和。

  羅10:18但我説,人没有聽見嗎?誠然聽見了。“他們的聲音傳遍天下,他們的言語傳到地極。”

  (5)一些舊約時預言、新約時應驗的啓示,也是連續和合一的

  主耶穌肯定舊約的啓示,引用許多舊約特别是摩西五經的經文來作教導,并且説自己的使命是實現舊約的預言(太4:4,太21:16;可7:6,12:26-27;路4:12,19:46,24:25-27;約5:39)。以上事實都體現了舊約聖經與新約聖經啓示的連續性和合一性。

  2.舊約聖經和新約聖經中處境性啓示相對的漸進性和差异性

  (1)同樣遭遇饑荒,神對以撒和雅各作出了不同的啓示:

  創26:1在亞伯拉罕的日子,那地有一次饑荒;這時又有饑荒。以撒就往基拉耳去,到非利士人的王亞比米勒那裏。26:2耶和華向以撒顯現,説:“你不要下埃及去,要住在我所指示你的地。26:3你寄居在這地,我必與你同在,賜福給你,因爲我要將這些地都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我必堅定我向你父亞伯拉罕所起的誓。26:4我要加增你的後裔,像天上的星那樣多;又要將這些地都賜給你的後裔,并且地上萬國必因你的後裔得福;26:5都因亞伯拉罕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吩咐和我的命令、律例、法度。”26:12以撒在那地耕種,那一年有百倍的收成。耶和華賜福給他,26:13他就昌大,日增月盛,成了大富户。26:28他們説:“我們明明地看見耶和華與你同在,便説,不如我們兩下彼此起誓,彼此立約,26:29使你不害我們,正如我們未曾害你,一味地厚待你,并且打發你平平安安地走。你是蒙耶和華賜福的了。”

  面對饑荒,耶和華啓示以撒不要下埃及去,使以撒那年得百倍的收成,并且在亞比米勒面前作了美好的見证;而對於雅各一家,耶和華則差遣約瑟爲全家人下到埃及作好準備,保全他們的生命。

  創45:4約瑟又對他弟兄們説:“請你們近前來。”他們就近前來,他説:“我是你們的兄弟約瑟,就是你們所賣到埃及的。45:5現在不要因爲把我賣到這裏自憂自恨,這是神差我在你們以先來,爲要保全生命。45:6現在這地的饑荒已經二年了,還有五年不能耕種,不能收成。45:7神差我在你們以先來,爲要給你們存留餘種在世上,又要大施拯救,保全你們的生命。45:8這樣看來,差我到這裏來的不是你們,乃是神。他又使我如法老的父,作他全家的主,並埃及全地的宰相。45:9你們要趕緊上到我父親那裏,對他説:‘你兒子約瑟這樣説:神使我作全埃及的主,請你下到我這裏來,不要躭延’”。

  所以,我們不能把神對以撒的啓示和對雅各一家的啓示都當做永恒指示性啓示,而要看到神在不同時代賜下的處境性啓示會有所不同。所以,舊約聖經和新約聖經中那些處境性的啓示又具有相對的漸進性和差异性。

  然而,不同的處境性啓示背後,都彰顯了神不變的屬性和恩典。

  (2)神的啓示似乎是存在漸進性和差异性,但這不是神預定的計劃,而主要是由於人的過犯即神人互動關係造成的插曲。

  羅5:20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哪裏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

  可10:5耶穌説:“摩西因爲你們的心硬,所以寫這條例給你們,10:6但從起初創造的時候,神造人是造男造女。10:7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爲一體。10:8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10:9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當我們可以分辨和撇除神人關係中因人的不信而横生的枝節,從根本上看,舊約經卷與新約經卷都體現了神相同的心意。所以,舊約新約啓示的漸進性(差异性)是相對的,舊約新約啓示的連續性(合一性)是絶對的。

  三、摩西的舊約與基督新約的關係

  (一)摩西的舊約與基督新約的异同

  出24:6摩西將血一半盛在盆中,一半灑在壇上。24:7又將約書念給百姓聽,他們説:“耶和華所吩咐的,我們都必遵行。”24:8摩西將血灑在百姓身上,説:“你看!這是立約的血,是耶和華按這一切話與你們立約的憑據。”

  路22:20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説:“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爲你們流出來的”。

  約的要素是立約的主體雙方和約的文字内容。若我們比較摩西的舊約和耶穌的新約,可以看到:

  1.舊約與新約立約的主體和内容是一樣的

  舊約是耶和華神與摩西所帶領出埃及的以色列人作爲約的雙方主體而立的。概括而言,約的正文内容就是“你們要作我的子民,作祭司的國度,我要作你們的神”(出19:5-6)。雖然外邦人不是立約的一方,但是約的内容也關乎外邦人,因以色列人要擔任祭司的國度,意味着他們的使命是要爲外邦人祝福。

  需要留意的是,起先神所賜給以色列人的只有十誡,以外“並没有加别的話”(申5:22)。所以我們不能把誡命、律法等同於約的本身。本質上約與誡命、律法是不同的概念,并且原本與約配套的僅僅是十誡,誡命、律例、典章是以色列人拒絶聽神的聲音以後賜下的(申5:31)。

  申5:22“這些話(十誡)是耶和華在山上,從火中、雲中、幽暗中,大聲曉諭你們全會衆的,此外並没有添别的話。他就把這話寫在兩塊石版上,交給我了。”5:30你去對他們説:你們回帳棚去吧!5:31至於你,可以站在我這裏,我要將一切誡命、律例、典章傳給你,你要教訓他們,使他們在我賜他們爲業的地上遵行。

  耶7:21 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説:“你們將燔祭加在平安祭上,吃肉吧!7:22 因爲我將你們列祖從埃及地領出來的那日,燔祭平安祭的事我並没有提説,也没有吩咐他們。7:23 我只吩咐他們這一件説:‘你們當聽從我的話,我就作你們的神,你們也作我的子民;你們行我所吩咐的一切道,就可以得福。’”

  新約是耶穌和在場的以色列門徒借着祂的血所立的約。我們在希伯來書已經看到,耶穌所承受的名就是耶和華的名,祂所立的約就是耶和華的約,而立約的另一方與舊約的主體也是相同的,也是以色列人,這約的果效——立約的血是爲多人流出來的(可14:24;路22:20)——同樣也是要爲多人帶來祝福。

  耶穌在立新約的時候,没有提及關於新約的文字内容。因爲,約的内容在舊約經卷當中已經啓示了: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賽55:3;耶30:21-22,31:1,31:31-34;結16:59;來8:10-11)。

  基督的新約的律法——基督愛的律法、使人自由的律法(太5:17-59,太22:37-40;約13:34-35;羅10:4,13:8-10;加5:6、13-14、18、22-23,6:2;雅2:12-13),是對舊約一切律法的概括:愛神,并且愛人如己。

  太22:37耶穌對他説:“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22:38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22:39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22:40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林前9:21向没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没有律法的人,爲要得没有律法的人。其實我在神面前,不是没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

  羅13:8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爲虧欠,因爲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13:10愛是不加害於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

  2.新約的立約雙方、實質内容與舊約相比其實都並没有改變

  來8:10主又説:“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8:11他們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和自己的弟兄,説:‘你該認識主’;因爲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

  在這裏,新約强調的不是内容的更新,而是强調要把約刻在立約人的心版上,以至於“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亦即立約者必須要個人性的真正認識神,而不能借着其他人的代表來與神立約。這意味着與神立約對人的信心提出了明確的要求。新約的這一更新,爲要人避免重蹈舊約時的覆轍:

  來4:2因爲有福音傳給我們,像傳給他們一樣,只是所聽見的道與他們無益,因爲他們没有信心與所聽見的道調和。

  (二)深入理解“前約的瑕疵”

   摩西之約和耶穌基督之約的立約雙方、文字内容都是一樣的。那麽,爲何耶穌之約是永遠的約,而摩西的約則是漸舊漸衰、必快歸無有了呢?希伯來書啓示我們,這是因爲前約有瑕疵:

  來8:7 那前約若没有瑕疵,就無處尋求後約了。8:8所以主指責他的百姓説(或作“所以主指前約的缺欠説”):“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8:13 既説新約,就以前約爲舊了;但那漸舊漸衰的,就必快歸無有了。

  1.來8:7-8關於“前約的瑕疵”的啓示,是正確認識新舊約關係的關鍵,因此是以經解經聖經論一處重要的根基性經文

  長期以來,舊約與新約的關係問題,特别是如何整全地看待耶穌基督對舊約律法的成全,一直困擾我們對聖經的閲讀和理解。來8:7-8節關於“前約瑕疵”的啓示,是正確理解新舊約關係的關鍵。然而,因爲過去教會普遍有比較强烈的絶對預定論神學傳統,這一啓示没有得到應有的重視。

  絶對預定論是指神預定一切(包括看似偶然的事)的神學觀念,認爲過去、現在、將來一切事情的發生都是神的預定、神的計劃、神的安排。“前約的瑕疵”在這種“神預定一切”的神學體系中是難以解釋的。因爲,如果認爲一切都是出於神單方的預定,那麽神人關係就不是生命互動的關係;人的不信對神人關係没有影響;人自然無須對“前約的瑕疵”擔責,上帝就成了造成“前約的瑕疵”的責任主體。這顯然是根本違背神的屬性的。所以,絶對預定論的神學就會傾向於對聖經明白作出的“前約瑕疵”的啓示視而不見,或者含混地將其解釋爲“奥秘”。

  只有看見聖經所啓示的、救恩歷史當中神人關係存在的互動性,從而脱離絶對預定論的影響(我們將在救恩論當中詳細討論預定論的主題),我們才能够看到,造成“前約瑕疵”的原因,不是由於神的預定,而是以色列人的不信;我們才不會對來8:7-8節關於“前約瑕疵”的啓示佯爲不見,以至於錯失這一啓示在舊約與新約關係理解問題上給我們的巨大幫助。

  2.造成前約瑕疵的原因

  前約的瑕疵並非因爲神預定了一個部分性、漸進性的啓示計劃,所以在摩西時代特意賜了一個次一等、不完全、有瑕疵的約給以色列人。相反,前約和後約神的心意都是一致的,神原本要給人的,就是無瑕疵的更美之約。

  出19:3摩西到神那裏,耶和華從山上呼唤他説:“你要這樣告訴雅各家,曉諭以色列人説:19:4‘我向埃及人所行的事,你們都看見了;且看見我如鷹將你們背在翅膀上,帶來歸我。19:5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爲全地都是我的。19:6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爲聖潔的國民。’這些話你要告訴以色列人。”

  造成前約産生瑕疵的原因,是在於以色列人没有以信心來回應神立約的呼召。

  出20:19(衆百姓)對摩西説:“求你和我們説話,我們必聽,不要神和我們説話,恐怕我們死亡。”

  申5:23“那時,火焰燒山,你們聽見從黑暗中出來的聲音,你們支派中所有的首領和長老都來就近我……5:27‘求你近前去,聽耶和華我們神所要説的一切話,將他對你説的話都傳給我們,我們就聽從遵行。’”

  當神在西奈山上臨到以色列人面前的時候,以色列人實際上是持有雖然信有神,却不信神賞賜尋求他的人這樣一種錯誤的神觀:

  申5:25現在這大火將要燒滅我們,我們何必冒死呢?若再聽見耶和華我們神的聲音,就必死亡。5:27求你近前去,聽耶和華我們神所要説的一切話,將他對你説的話都傳給我們,我們就聽從遵行。

  來11:6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悦;因爲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

  這錯誤的神觀反映出他們實際的不信從(來4:2、6、11),讓他們决定躲避聽神的聲音,而實質上拒絶了神的同在,這情形和伊甸園中亞當逃避耶和華的面是同樣的錯誤。

  創3:8天起了凉風,耶和華神在園中行走。那人和他妻子聽見神的聲音,就藏在園裏的樹木中,躲避耶和華神的面。3:9耶和華神呼唤那人,對他説:“你在哪裏?”3:10他説:“我在園中聽見你的聲音,我就害怕,因爲我赤身露體,我便藏了。”

  來3:19這樣看來,他們不能進入安息是因爲不信的緣故了。

  以色列人的不信和拒絶,最終造成了前約的瑕疵。

  3.前約瑕疵的具體内容有兩個方面

  (1) 以色列人推選摩西爲神人之間的中保

  出20:19對摩西説:“求你和我們説話,我們必聽,不要神和我們説話,恐怕我們死亡。”

  申5:23“那時,火焰燒山,你們聽見從黑暗中出來的聲音,你們支派中所有的首領和長老都來就近我……5:27‘求你近前去,聽耶和華我們神所要説的一切話,將他對你説的話都傳給我們,我們就聽從遵行。’”

  神人之間只有一位中保,除了耶穌基督,任何人,即使是摩西,都不可以擔當神人之間中保的角色。

  提前2:5因爲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爲人的基督耶穌。

  來3:3他比摩西算是更配多得榮耀,好像建造房屋的比房屋更尊榮。3:4因爲房屋都必有人建造,但建造萬物的就是神。3:5摩西爲僕人,在神的全家誠然盡忠,爲要證明將來必傳説的事。3:6但基督爲兒子,治理神的家;我們若將可夸的盼望和膽量堅持到底,便是他的家了。

  來7:22既是起誓立的,耶穌就作了更美之約的中保。7:25凡靠着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爲他是長遠活着,替他們祈求。

  因着以色列人對神的不信從,他們與神的關係急轉直下,甚至被神稱爲摩西的百姓。

  出32:7耶和華吩咐摩西説:“下去吧,因爲你的百姓,就是你從埃及地領出來的,已經敗壞了”。

  林前10:1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曉得,我們的祖宗從前都在雲下,都從海中經過,10:2都在雲裏、海里受洗歸了摩西。

  對摩西的過分高舉,也影響了以色列人後代以摩西的門徒自居。

  約9:28他們就駡他説:“你是他的門徒,我們是摩西的門徒”。

  以色列人推選摩西爲中保,是前約瑕疵的第一個方面。

  (2)律法的外添

  因着以色列人拒絶聽神的聲音,原本立約時没有的律法,因此而需要被添加。

  羅5:20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哪裏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

  羅馬書5章20節宣告律法本是外添的。以下經文都是同樣的啓示:

  申5:22“這些話(十誡)是耶和華在山上,從火中、雲中、幽暗中,大聲曉諭你們全會衆的,此外並没有添别的話。他就把這話寫在兩塊石版上,交給我了”。

  耶7:21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説:“你們將燔祭加在平安祭上,吃肉吧!7:22因爲我將你們列祖從埃及地領出來的那日,燔祭平安祭的事我並没有提説,也没有吩咐他們。7:23我只吩咐他們這一件説:‘你們當聽從我的話,我就作你們的神,你們也作我的子民;你們行我所吩咐的一切道,就可以得福。’7:24他們却不聽從,不側耳而聽,竟隨從自己的計謀和頑梗的惡心,向後不向前”。

  申5:28“你們對我説的話,耶和華都聽見了。耶和華對我説:‘這百姓的話我聽見了,他們所説的都是。5:29惟願他們存這樣的心敬畏我,常遵守我的一切誡命,使他們和他們的子孫永遠得福。5:30你去對他們説:你們回帳棚去吧!5:31至於你,可以站在我這裏,我要將一切誡命、律例、典章傳給你,你要教訓他們,使他們在我賜他們爲業的地上遵行。’”

  這些律法的内容本質是聖潔的(羅7:12),但只能使人知罪(羅3:19-20),和作爲訓蒙的師傅(加3:21-25),而不能有救恩的果效(來10:1-4,羅10:2-4)。所以,從本質上講,摩西律法大部分是起啓蒙作用的處境性啓示,其中有許多内容,如休妻的條款(申24:1),是神按照以色列人“心硬”的生命實况能够領受的程度,所給與的處境性的帶領。

  太19:7法利賽人説:“這樣,摩西爲什麽吩咐給妻子休書,就可以休她呢?”19:8耶穌説:“摩西因爲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

  來7:18先前的條例因軟弱無益,所以廢掉了,7:19(律法原來一無所成)就引進了更美的指望,靠這指望,我們便可以進到神面前。

  一方面,我們要看到這些内容是處境性的啓示,而不要以爲是永恒性的啓示,將這些經文直接運用在我們今天的處境當中;另一方面,這些處境性的帶領,讓我們更加看到神極忍耐的恩典和永恒心意的信實。

  撒上12:22耶和華既喜悦選你們作他的子民,就必因他的大名不撇棄你們。

  羅3:1這樣説來,猶太人有什麽長處,割禮有什麽益處呢?3:2凡事大有好處,第一是神的聖言交託他們。3:3即便有不信的,這有何妨呢?難道他們的不信,就廢掉神的信嗎?

  我們常常聽見“舊約是律法時代,新約是恩典時代”的講法。這一講法與約1:17-18節有關:

  約1:17律法本是借着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1:18從來没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

  若是明白前約瑕疵産生的原因,和聖子在救恩歷史時空中不變的作爲,就會明白,舊約的律法,其實是神被以色列人拒絶以後信實和忍耐的證明,更是極大的恩典。

  林前10:3并且都吃了一樣的靈食,10:4也都喝了一樣的靈水;所喝的,是出於隨着他們的靈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

  羅3:25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着耶穌的血,借着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爲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3:26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爲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爲義。

  4.掌握“前約瑕疵”啓示的重要意義

  綜上所述,來8:7-8節啓示了“前約的瑕疵”這一重要的屬靈事實。造成前約瑕疵的原因,是以色列人的不信;瑕疵的具體内容,一是以色列人選了摩西作爲立約的中保(來4:2;林前10:1),二是因此外添了本不必有的律法(羅5:20)或者説許多處境性啓示。而新約是以神的靈寫在人心裏的,回應立約的人必要以信心來認識耶穌基督,得着聖靈的澆灌而重生,得以自由自願地與神聯合、時時刻刻地聽神的聲音,以至於這約才是永遠的約。

  林後3:6他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着字句,乃是憑着靈(精意)。因爲那字句是叫人死,靈(精意)是叫人活(原文爲“靈”,和合本譯爲“精意”,作者注)。

  對“前約瑕疵”啓示的“看見、知道、思想、明白”,對於正確閲讀和理解聖經有重大的意義。

  如果拒絶或者實際不明白“前約瑕疵”的啓示,就會讓我們好像以色列的文士和法利賽人一樣,拘泥在舊約的字句當中,把律法中那些處境性啓示,都當作永恒的真理,結果就必然與永恒性的啓示産生矛盾,無法回到神起初的心意當中,也就很容易重蹈以色列人在西奈山上拒絶耶和華、在耶路撒冷拒絶耶穌基督的覆轍,再一次拒絶神。

  羅9:31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義,反得不着律法的義。10:2我可以證明他們向神有熱心,但不是按着真知識。10:3因爲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10:4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着義。

  若不能清楚地理解前約的瑕疵,并且以此指導我們的釋經,即使表面遵循“唯獨聖經”的原則、嚴格地使用聖經爲釋經的唯一材料,也很有可能落在前約的瑕疵當中,把處境性啓示,當作永恒真理錯誤地對其他經文進行解釋和運用,就無法真正做到“以經解經”。

  路13:14管會堂的因爲耶穌在安息日治病,就氣忿忿地對衆人説:“有六日應當作工,那六日之内可以來求醫,在安息日却不可。”13:15主説:“假冒爲善的人哪,難道你們各人在安息日不解開槽上的牛驢,牽去飲嗎?13:16况且這女人本是亞伯拉罕的後裔,被撒但捆綁了這十八年,不當在安息日解開她的綁嗎?”

  西2:20你們若是與基督同死,脱離了世上的小學,爲什麽仍像在世俗中活着,服從那“不可拿、不可嘗、不可摸”等類的規條呢?2:22這都是照人所吩咐、所教導的。説到這一切,正用的時候就都敗壞了。

  加2:18我素來所拆毁的若重新建造,這就證明自己是犯罪的人。

  接受前約有瑕疵的啓示,並不會削弱聖經的權威性,而是幫助我們回到聖經原文原意當中,按照神自己的啓示,“看見、知道、思想、明白”,回歸神起初不變的心意。只有真實面對前約的瑕疵,并且看到造成瑕疵的原因,才能够更清楚地看見在人犯罪拒絶神的時候,神極大的忍耐和憐憫。只有合乎聖經啓示,而不是人的喜歡的看見,才能够幫助我們不是强解,不是迷信和盲從,而是真正明白神的恩典而全心全意歸榮耀給神。

  伯13:7你們要爲神説不義的話嗎?爲他説詭詐的言語嗎?13:8你們要爲神徇情嗎?要爲他争論嗎?13:9他查出你們來,這豈是好嗎?人欺哄人,你們也要照樣欺哄他嗎?13:10你們若暗中徇情,他必要責備你們。

  西2:2要叫他們的心得安慰,因愛心互相聯絡,以致豐豐足足在悟性中有充足的信心,使他們真知神的奥秘,就是基督,2:3所積蓄的一切智慧知識,都在他裏面藏着。

  真認識神唯獨要倚靠對聖經神真理啓示的正確領受。以色列人願意查考聖經來得永生,但是却不能够得到生命。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因爲他們不能够分辨永恒性啓示和處境性啓示,把處境性啓示當做永恒性啓示,而建立了“靠行律法而立功得救”的“律法主義的救恩觀”,以至於不接受因信稱義的道理、不相信耶穌基督是唯一的道路。

  我們要吸取這教訓,分辨聖經經文的啓示效力,挖掘聖經當中指示性、特别是永恒指示性的啓示,以永恒指示性啓示爲根基,克服時間差距、文化差距、地域差距、語言差距等等處境性因素和主觀人爲因素的干擾,對聖經經文的原文原意有確定性的把握。從多元的學術性釋經,邁向合一的真理指示性釋經,并且建立聖經神學與系統神學合一的釋經螺旋,以至於會衆可以借着一本聖經能够“看見、知道”神永恒的啓示、“思想、明白”神不變的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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