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目分類 出版社分類



更詳細的組合查詢
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京台發展文化創意産業的政策支持比較研究

  文化創意産業是一種將人類的創意作爲産業發展資源的新興産業,隨着全球化進程的加快與知識經濟的發展,傳統工業社會以消耗大量資源爲基礎的經濟增長方式逐漸被淘汰,取而代之的是有着無煙工業、朝陽工業之稱的文化創意産業。在我國,文化創意雖然起步較晚,但是管理者已經意識到了這個産業發展的戰略意義和緊迫性。自國家“十一五”規劃明確提出“把增强自主創新能力作爲調整産業結構、轉變經濟增長的中心環節”以來,爲各地發展文化産業創造了良好的政策和法律環境。在這樣的環境下,北京確立了“發展文化創業産業,打造創意之都”的發展戰略,并且提出建設有中國特色的世界城市。

  一、台灣文化創意産業發展及其啓示

  1.台灣文化創意産業溯源

  台灣文化創意産業定義爲“源自創意或文化積累,透過智慧財産的形成與運用,具有創造財富和就業機會之潜力”。接近文化創意産業的原始定義。台灣文化創意産業營造起源於“文建會”的社區營造。1994年“文建會”引進日本造村運動的經驗,從建人民關懷鄉土的生活價值觀着手,進一步借由社區藝文活動的推展,凝聚社區意識,大力推動社區總體營造。而1995年的台灣省“文化産業研討會”則是將文化創意産業的營造意識擴展至台灣全島,台灣省的文化創意産業進入發展初期。

  2.“發展重點計劃”營造發展環境

  20世紀90年代末期,由於人力成本的提高,台灣的勞動密集型産業優勢漸漸消失,特别是在世界邁入知識經濟時代後,全球資源、人才、資源的流動以及快速工業化與都市化的趨勢影響下,台灣的地方傳統産業在國際市場的競争利益每况愈下。爲了發揮台灣有限資源的最大效益,創造新商機,振興經濟,維係世世代代居民的生存與福祉,2002年5月31日,台灣開始將文化創意産業發展列爲“發展重點計劃(2002-2007)”的子計劃,透過行政力量爲文化創意産業營造發展環境,推動産業發展。“文化創意産業發展計劃”共分爲“成立文化創意産業推動組織”“培育藝術、設計及創意人才”“整備創意産業發展環境”等,“發展重點計劃”之子計劃“文化創意産業發展計劃”實施完畢後,取得了巨大的成績。2010年《文化創意産業發展法》出台,統共四章30條,第一章“總則”定義“文化創意産業”並界定13項核心産業,定義“文化創意事業”並界定爲“指從事文化創意之法人、合伙、獨資或個人”,其餘條款均指向各級行政“主管機關”應擔當的職責,包括擬定政策、建立統計、出版年報、捐助研究、設立基金、保障經費、培養人才;第二章“協助及奬補機制”;第三章“租税優惠”共17條,深入細緻具體,各具“含金量”,可謂“乾貨”。此外,充分利用台灣發達的金融業態,積極引導金融行業與文化創意産業的融合雙贏。

  二、北京市文化創意産業的發展特點

  1.北京市文化創意産業一直保持高速增長並逐漸成爲國民經濟支柱産業

  從2006年北京市在全國首先提出發展文化創意産業以來,北京市文化創意産業一直保持高速增長並逐漸成爲國民經濟支柱産業,僅次於金融業。“十二五”期間,北京市文化創意産業主動調結構轉方式穩增長、有效克服經濟壓力,産業支柱地位更加穩固。産業增加值從2010年的16977億元增加到2015年的30723億元,年均增長126%,占全市GDP比重提高到134%,居全國首位。

  2.增速快就業多資産厚收入高

  從增加值增速看,軟件、網絡及計算機服務領域增速達到142%,僅次於廣播、電視、電影領域增速的153%,文化藝術領域增速也達到了118%,均高於文化創意産業增速的108%;從就業來看,軟件、網絡及計算機服務領域是吸納就業的最大行業,平均就業人數698萬人,占文化創意産業平均就業人員的457%,遠高於其他領域。其次爲其他輔助服務和新聞出版業,平均就業人數分别是16萬和156萬,占比分别爲105%和102%;從資産情况看,軟件、網絡及計算機服務領域資産總計達到6529億元,占文化創意産業資産總計的419%,其次是廣播、電視、電影,資産總計15707億元,占101%。從資産增速看,藝術品增速最快,達到76%,這也和國内快速增長的藝術品需求有很大聯繫;從收入看,軟件、網絡及計算機服務領域收入最高,爲38881億元,占文化創意産業收入合計的377%。其次爲其他輔助服務行業,收入13708億元,占比133%。排名第三的是廣告會展業,收入12568億元,占比122%。其他依次是新聞出版、旅遊、休閒娱樂、藝術品交易、廣播、電視、電影、設計服務,文化藝術等行業。

  二、北京市文化創意産業發展存在的問題

  近幾年北京文化創意産業雖然取得一定發展,但從整體看仍然存在諸多問題。

  1.投資體系落後

  文化創意産業的發展離不開政府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在文化創意企業建立初期及成長早期,政府引導及優惠政策尤爲重要。而當前北京文化創意産業發展基金支持不足,税收等優惠政策缺乏合理的政策標杆。針對文化創意産業的融資評價機構、擔保機構尚不完善,財政資金對文化創意産業的支持裏没有得到完全發揮,每年的專項資金被少數套利企業所佔據,資格審查上缺乏監督,文化創意産業投融資平台還未能形成,政府財政資金的杠杆倍增效應在一定程度上不能得到利用。現有的狀况是政府投資是投融資體系的主力軍,不能有效的調動社會各界的參與投資的熱情,落後的投融資體制,加劇了文化創意企業的缺乏。

  2.産業内文化與科技的融合程度低

  未來文化創意産業的發展方向在於科技和文化的結合。目前北京文化創意産業内科技型文化創意企業中,主要是存在産業鏈的某個環節,融合方式主要是簡單叠加,尚未形成要素融合,兩類企業所需資金、人才、環境等仍處於分裂格局。科技型企業主要是其科技研發爲主,主要利用文化内容作爲廣告宣傳。文化型企業主要是以數字技術爲媒介,增强了産品的傳播能力和推廣能力,兩者的運營方式和所需要的資金、人才、環境等要素、仍然沿襲各自的傳統方式。目前,融合後的成熟産品仍然分佈在兩個領域裏。其中,在文化領域裏主要是演出、影視製作、文化展示和宣傳等,用現代燈光、音響和多媒體的普及增强了銷售能力,但基本未改變文化行業原有的規則和産品性質;在科技領域主要是通過多媒體技術的普及增强了文化内容的傳播廣度和使用方式和頻度,産品形式、運營模式和銷售方式都已突破傳統方式,但仍然遵從科技運營模式,大部分科技文化性企業缺乏將文化要素和科技要素進行滲透融合的内生模式。

  3.産業集聚區協同效應差

  對産業園區來講,文化創意企業公共聚集形成産業集聚和完整的産業鏈,最終集聚效應能産生1+1>2的效果。但是,目前部分北京文化創意産業園區聚集的文化創意産業企業數量並不多,有些非政府主導的商業型文化創意産業區,迫於盈利壓力,往往會招納一些非文化創意類型的企業的進駐。這樣,就會導致産業園僅僅是局限在地理位置上的聚集,没有真實産業聚集的效果,並會破壞整個文化創意産業園發展的大生態環境。由於部分聚集區内部管理水平較低,聚集區内的企業更爲强調自身的利益,不願意與其他企業分享信息等資源;大部分文化創意企業規模較小,不願意爲其提供智力支撑的大學或者科研機構進行合作。部分企業僅貪圖短期利益,缺乏長遠意識,也不利於血統效應的形成。

  三、北京文化創意産業未來發展對策

  基於北京文化創意産業發展現狀和存在的問題,從政府和産業的角度提出完善投融資體系、推動産業布局,實現産業集聚、吸收引進高素質人才的針對性建議,以此提高北京文化創意産業的發展績效。

  1. 完善投資體系

  (1) 注重間接融資方式創新,拓寬融資渠道

  間接融資是指企業向銀行等金融機構獲得各種短期和中長期貸款的行爲,主要包括扺押貸款、擔保貸款、信用貸款、商業匯票貼現等。在我國,銀行貸款是文化創意産業間接融資的最主要方式,而我國銀行體系却未能給創意文化企業,特别是中小型文化創意企業足够的資金支持,文化創意企業處於大型商業銀行不願貸款,中小金融機構無力貸款的兩難境地。當前,注重間接融資方式創新,對於拓寬融資渠道,促進文化創意産業發展有重要意義。

  (2) 鼓勵民間資本積極進入,豐富資金的來源

  民間資本是市場嗅覺最靈敏的投資資源,將其引入附加值高的文化創意産業,一方面可以緩解文化創意産業,促進文化創意的發展,另一方面也可以使民間資本獲得良好的投資渠道,獲得高額回報。

  (3) 健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降低融資難度

  解决中小型文化創意産業企業融資難問題,提高中小型文化創意企業融資能力,關鍵在於要解决企業與銀行之前的信息不對稱、信用風險等方面的問題。北京中小型信用擔保體系已經進入制度化建設階段,在支持中小型企業融資方面發揮了一定作用,爲進一步向中小文化創意企業提供支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仍需不斷完善。

  2.推動産業内資源整合,推動合作共贏

  (1)機制容和促進資源整合

  鑒於資源主要集中在體制内的現狀,建議通過體制内外資源共享推動文化與科技的融合;通過市場競争機制促進體制内機構的創新,實現體制外的資源共享。比如推動電信網、廣電網、互聯網的“三網合一”,是自願在體制内外的創新動力。

  (2)平台建設促進資源整合

  政府引導積極搭建展示、交流、合作、共融共贏的平台,不斷開拓各行各業各環節各部門各産業的合作領域;通過税收、奬勵扶植等措施,支持平台建設替代企業扶植;打造影視製作、新媒體、數字出版等公共技術服務平台,推動北京文化創意産業内科技與文化的融合;爲企業搭建人才交流和儲備平台,增强要素資源共享;建立跨界跨部門合作工作平台,開展跨界資源交流與共享,推動多領域合作。

  (3) 組建企業梯隊,培育創新組合

  通過公平競争機制,打造航母型企業,並通過政府引導和公共服務,鼓勵這些企業在平台商業運作模式進行創新,爲更多企業參與創新提供平台支撑;培育一批旗艦企業,爲這些企業在關鍵技術方面的創新和應用提供服務,並鼓勵這些企業爲其他企業進行文化、科技融合起到示範和引領作用;爲優質企業創造新氛圍和條件,使這些企業具有穩定的資源和人才隊伍,專心製作精品,增强後續競争力。

  3.優化産業布局,實現産業聚集

  (1)文化創意産業集聚不是一種可以遍地開花的産業組織形式

  在市場經濟不够發達、産業水平相對較低的條件下,要實現文化創意産業集聚,有着相當難度。因此,必須明確實現文化創意産業集聚所必備的條件,全面考察北京區域内制度環境、市場環境、人力資源和特色文化等條件,從城市發展與産業布局的戰略層面决定創意産業的時機和路徑。

  (2)文化創意産業依託的文化資源具有較强的地域性、民族性和歷史性

  北京文化創意産業的發展不僅要求地理區位相對集中,還要在生産和創造上要相互匹配和協調。因此,應該統一爲北京文化創意企業集聚到統一的區域内發展。根據文化創意産業的産業分類特徵、分類型、有步驟地實現産業集聚。

  (3)文化創意産業競争優勢的凸顯和産生極具規模效應的發揮,有賴於合理的産業布局和産業鏈的優化

  因此,應當打造北京創意文化産業鏈,强化分工與協作,將産業上游的開發、中游的生産製造、下游的市場營銷及衍生品的開發集聚到一定區域内,形成整個行業完整的産業鏈。
最佳瀏覽模式:1024x768或800x600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