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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關係發展面臨的四大挑戰初析

  2014年之春台灣爆發的“太陽花學運”是島内政局與兩岸關係發展的一個重要歷史轉捩點,直接導致國民黨在同年底“九合一”選舉中的慘敗,島内社會政治格局與藍緑政治力量發生重大變化,預示着馬英九執政“盛世”的結束,預示着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黄金六年”的終結,兩岸關係發展從此進入一個新的調整階段,面臨更爲復雜多變的新形勢、新挑戰:島内社會政治因素對兩岸關係發展的制約力顯著增强,立法機構對兩岸關係發展的牽制力持續增大,國民黨對兩岸關係發展的主導權明顯下降,兩岸合作的制度化建設更爲不易,政治性議題突破更加困難,未來發展的不確定性更大更復雜。本文主要就當前與未來制約與影響兩岸關係發展的社會環境、政治結構變化、國民黨政治路綫倒退與立法機構强勢介入兩岸事務等四個方面的問題與挑戰進行簡要探討。 

  一、島内社會環境變化所帶來的挑戰與問題 

  近年來,台灣社會環境、社會氛圍與社會情緒出現新的變化,對兩岸關係發展的負面影響與制約力增大,需要引起足够的關注,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導正錯誤認知,確保兩岸關係發展的正確方向。 

  台灣島内出現了較爲普遍的“恐中”、“懼中”、“抗中”與“反中”現象。2008年初國民黨重新上台執政、到2014年春台灣爆發“太陽花學運”的六年時間内,不僅是馬當局執政成績最爲突出與最爲顯著的一段時光,也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一段黄金歲月,短短六年時間内,兩岸關係發展取得了重大進展,兩岸簽署了21項協議,實現了兩岸直航、大陸民衆赴台旅遊、“陸資入島”等重大曆史性發展。然而,由於大陸經濟的快速發展與綜合實力的增强,整個社會呈現一幅大發展、積極進取的新景象;而一度在經濟上大幅領先大陸的台灣却陷入新的發展困境,經濟增長顯著放慢,經濟實力相對衰落,競争力快速下滑,貧富差距與薪資停滯等社會問題更加突出,台灣民衆的思想意識受到强烈衝擊,不能適應兩岸經濟發展反差形勢的發展與變化,對大陸的優越感逐漸消失,自信心受到衝擊。在媒體的誤導與操作下,台灣島内部出現一種“恐中”、“懼中”、“抗中”與“反中”的焦慮情緒與社會現象。2014年之春,以反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爲核心的“太陽花學運”的爆發,是這種情緒與現象的集中表現,從而對兩岸關係發展帶來巨大衝擊與影響,兩岸關係發展從此進入一個新的調整期、困難期與深水區。其中,當前台灣社會内部出現的諸如“兩岸紅利分配不均論”、“大財團利益壟斷論”、“兩岸經濟合作競争大於互補論”、“大陸人才挖角論”,等等,都與兩岸經濟社會發展所呈現的强烈反差密切相關。 

  台灣島内“反國民黨”的社會氛圍上昇,削弱了“後馬英九時代”(“太陽花學運”之後到2016年初年馬卸任之前)馬當局推進兩岸關係發展的信心與動力。執政的國民黨是台灣内部推進兩岸良性互動與兩岸關係發展的重要政黨與政治力量。然而,由於國民黨執政並没有達到原本預期的目標與效果,馬英九提出的“633”經濟發展目標未能實現,曾經感動人心的“改變”廣告未能變爲現實,加上M型社會發展造成的中産階級的相對貧困化與薪資停滯現象,累積民衆對國民黨的不滿情緒。加上緑營勢力將馬當局施政定性爲“無能”(“内政”)與“傾中賣台”(兩岸),進一步激發了民衆對馬當局的不滿與强烈的“反國民黨”情緒。台灣主要媒體整天充斥着普遍性的“反國民黨”聲音,甚至許多藍營政治人物或媒體人加入到了“反國民黨”與“反馬打馬”行列,并且成爲一時的“特殊社會時尚”,任何人似乎以“反國反馬”爲榮。其中,原本同屬泛藍陣營的親民黨更是成爲反國民黨與“反馬”的主力軍。“太陽花學運”也是“反國民黨”現象的一次總爆發。該運動的主要組織者與參與者“基進側翼”的主要宗旨就是協助民進黨,推翻國民黨統治,並直接導致國民黨在年底“九合一”選舉的慘敗,也宣告“後馬英九時代”的逐步到來,國民黨從此陷入前所未有的困難期,馬英九執政面臨更大的執政困境,推進兩岸關係發展的動力、能力、效力更加弱化,兩岸關係發展面臨更大的壓力與挑戰。 

  島内民衆對“九二共識”的認識誤區,不利未來兩岸關係的健康、穩步發展。“九二共識”是兩岸關係發展的重要政治基礎。然而,島内民衆對“九二共識”的認識出現很大分歧,存在重大誤區,認識不到其重要性,這對未來兩岸關係發展是很危險的事情。日前台灣“國會觀察文教基金會”舉行“九二共識,誰的罩門”民調記者會:對於是否支持“兩岸政府”未來繼續在“九二共識”基礎上發展兩岸關係,不支持者占42.2%,支持者占38.3%,19.6%没有明確意見;對於“習朱會”上雙方强調堅持“九二共識”的作爲,不支持者爲46.2%,支持者爲35.7%;〔1〕其中只有40歲以上族群擔憂不承認“九二共識”,兩岸關係會陷入僵局。該基金會董事長姚立明更表示,隨着四年來台灣民意的轉變,“九二共識”將不再是國民黨的尚方寶劍,反而成爲國民黨的罩門。可見,由於台灣最大政治勢力之一的緑營不承認“九二共識”以及强大緑營媒體的誤導,台灣民衆對“九二共識”的認知存在巨大分歧與誤區,對“九二共識”的重大政治價值缺乏足够認識,將成爲未來兩岸關係發展的一大挑戰。 

  “兩岸紅利爲少數財團壟斷”等錯誤論述與意識,嚴重影響兩岸關係健康發展。馬英九執政後,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取得重大成就,制度化合作取得重要突破,兩岸簽署一系列有利兩岸民衆利益及有利兩岸合作發展的協議,大陸出台數百項惠及台灣企業、普通民衆與整體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然而,在緑營及緑營媒體的誤導、宣傳之下,島内出現一種“兩岸紅利爲少數大財團所壟斷,普通民衆未從中獲利”的論述,産生了很大的社會影響。盡管這一論述不是事實,但却獲得社會各界的普遍認可,造成台灣許多民衆對兩岸關係發展尤其是兩岸經濟合作的不滿情緒與抗拒心理,影響到兩岸關係發展的良好氛圍,影響到兩岸當局的兩岸政策决策。兩岸關係發展的“和平紅利”是一個整體概念,是造福兩岸尤其是台灣的整體利益,而不是具體的個人利益或群體利益,大多數普通民衆是間接受益者,無法直接體現出來。因此再完美、再完善的兩岸政策,也無法做到兩岸和平紅利與經濟利益的絶對公平,“三中一青”政策措施也解决不了這一問題。但這一論述在被廣泛宣傳與被民衆接受之後,就會成爲影響兩岸關係健康發展的障礙。 

  總體來説,在持續盛行的“民粹主義”激盪下,在台灣社會經濟發展與兩岸關係發展進程中,台灣島内出現的“懼中”、“恐中”、“抗中”與“反中”以及“反國民黨”的社會現象以及不利兩岸關係發展的種種論述,已經對兩岸關係發展造成嚴重不利影響。如果這一社會現象與社會環境得不到有效扭轉,還會持續對未來兩岸關係發展造成障礙。 

  二、台灣島内政治結構變化對兩岸關係發展帶來新挑戰 

  兩岸關係發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於島内政政治發展與藍緑政治力量對比。理論上,承認“九二共識”的國民黨執政,並維持較大政治力量優勢,有利兩岸關係的穩定發展;否則,堅持“台獨”立場的民進黨力量强大或者執政,則不利兩岸關係發展。問題正在於,多年來島内政治力量對比變化一直呈現“藍消緑漲”態勢,並在2014年底“九合一”選舉之後出現結構性變化,將對未來兩岸關係發展産生重大影響。 

  台灣政治結構已逐漸由原來的量變轉化爲質變,即由過去的“藍大緑小”轉變爲“緑大藍小”,而且“北藍南緑”的區域政治結構也發生重大變化,未來不再有“北藍南緑”之説,整個社會“藍轉緑”現象更加普遍。這種藍緑政治力量對比主要體現在如下四個方面: 

  (1)台灣22個縣市,按藍緑結構分呈現“藍8緑14”。其中6都(6個直轄市)由“藍4緑2”變爲“藍1緑5”。 

  (2)台灣人口2300萬人,民進黨執政縣市人口達1444萬人,占全台人口總數的61.7%;台灣合格選民1850萬人,民進黨13個執政縣市人口1140萬人,占61.62%;加上台北市,緑營合格選民則占合格選民人口的70%以上。 

  (3)國民黨在這次22個縣市選舉總得票數爲499萬張,民進黨參選的17個縣市總得票數爲583萬多票,超出國民黨84萬票;按藍緑結構分,將台北市柯文哲得票數85萬票的65萬票歸爲緑營(上届不看好的蘇貞昌在台北得到近63萬票),再加上民進黨未派人參加選舉的縣市票數估計20萬票,則緑營總得票數達668萬票,較藍(國)多出近170萬票。 

  (4)國民黨縣市長選舉得票率從上届(2010年)的47.88%降爲2014年的40.7%,减少7.18個百分點;民進黨由45.32%上昇爲47.55%,加上台北市則爲55.48%,增加10.16個百分點。 

  這種島内政治結構與藍緑力量對比的變化,自然會影響到兩岸關係發展。一方面,國民黨的執政力弱化,掌控兩岸關係發展的能力下降,在兩岸議題决策上受到緑營更大的牽制力。“太陽花學運”之後,馬當局在兩岸政策問題上不斷對緑妥協,却對大陸更加强硬,對大陸要價越來越高,如在大陸開通M503等新航綫、台灣加入亞投行、對“陸資”政策規範等問題上,台灣有關部門對大陸的態度强硬,不友善,已嚴重影響兩岸關係發展的氣氛與氛圍。 

  另一方面,代表“台獨”分裂勢力的民進黨、台聯黨等緑營政治勢力的持續壯大,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最大威脅。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以及取得的重大成果,在島内的政治外溢效果與理論的解釋是相反的,没有出現交流理論所稱的促進兩岸社會融合與降低對抗或衝突的結果,反而島内分裂與分離意識持續昇高,認同中國人與支持兩岸和平統一的人越來越少,支持或認同“台獨”的人越來越多。緑營勢力尤其是民進黨的發展、壯大甚至未來很可能重新執政,都會對兩岸關係發展造成很大衝擊,這是兩岸關係發展的最大危險與挑戰。 

  在“藍消緑長”與藍緑政治對抗背景下,台灣執政權的週期限性變化與不確定性,給兩岸關係發展所帶來的困難越來越大。2016年初台灣兩場重要選舉的不確定性與結果,會直接影響未來四年或八年甚至更長時間内兩岸關係的發展方向。就“立委”選舉而言,變數頗多,雖然還無法準確預測選舉結果,但總體上將呈現“藍减緑增”態勢,最大的可能結果是藍緑席次較爲接近,也不排除緑營成爲多數的可能性。台灣“立法院”藍緑政治結構與力量對比的變化,會直接影響到“立法院長”的選舉,不排除緑營人士即民進黨人士出任“立法院院長”的可能性。一旦這一局面出現,“立法院”對行政部門的配合(若民進黨執政)或阻撓(若國民黨執政)的牽制力增强,並將對兩岸關係發展生産重大制約力與影響力。 

  特别是2016年初台灣大選結果直接影響兩岸關係發展方向。如果繼續由國民黨執政(盡管可能性較小,但理論上不能排除洪秀柱勝選的可能性),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大勢可以維持,兩岸制度化運作與協商機制會得以持續推進。一旦民進黨上台執政(可能性比較大),由於民進黨不承認“九二共識”,兩岸雙方没有基本的政治互信與政治基礎,兩岸關係逆轉與倒退將不可避免,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將會受到嚴峻挑戰。兩會的談判、協商將會中止,兩岸事務主管部門也無法持續,兩岸將重回民間往來與交流的階段。蔡英文有强烈的“台獨”信仰與主張,民進黨有“台獨黨綱”,因此在執政過程中的政策調整或改革尤其是“憲改”等涉及兩岸議題時,會造成兩岸關係的緊張、對抗甚至危機。 

  三、國民黨政治主張的模糊與倒退增加了兩岸關係發展的政治風險 

  多年來,在緑營勢力的政治擠壓下,作爲兩岸關係發展的重要支持政治力量——中國國民黨的政治立場倒退,兩岸政治主張模糊化,逥避“一個中國”,逥避“統一”,不僅造成國民黨發展的困境,也成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潜在危機與重大挑戰。代表國民黨參加台灣領導人的“準參選人”洪秀柱日前在國民黨中常會的演講對此有充分的論述與表達。國民黨雖然堅持“九二共識”,但在島内更多强調“一中各表”,而且從不講“反對台獨”,對島内“台獨”“違憲”論述没有進行應有的反駁與糾正。 

  國民黨至今没有正式的回應大陸提出的兩岸共同維護“一個中國框架”的主張。中國國民黨的宗旨是振興中華,實現國家統一,今天却不再講一個中國,不再講統一,已背離了黨的中心思想。最近,國民黨主席朱立倫一再强調要找回國民黨的“中心思想”,却未回答國民黨的“中心思想”爲何。事實上國民黨的中心思想就是“三民主義”,“振興中華”,不僅包括了一個中國,而且包含了中國統一。但今日之國民黨對一個中國的主張越來越模糊,越來越淡化,壓縮了國民黨發展的戰略空間,更不利兩岸關係的長遠發展。 

  堅持“中華民國憲法”本是國民黨島内政治鬥争的最大政治資産,而且對維護兩岸法理上同屬一個中國具有重大戰略意義。然而,在民進黨政治擠壓下,國民黨的“憲法”或“憲政體制”論述或表述不斷向民進黨靠攏,不時將“中華民國等同台灣”即將“中華民國台灣化”。“中華民國”的最大政治價值是現行“中華民國憲法”中“固有疆域”所確立的“兩岸一中”思想。在今天兩岸政治框架與現實下,就是台灣與大陸同屬一個中國,這也是《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的法理依據。但今天的國民黨經常將“中華民國”等同於“台灣”,逐步與民進黨主張的“中華民國是台灣”趨於一致。如果國民黨不明確堅持“憲法”框架下“兩岸一中”的“中華民國”或“憲法一中”,則存在很大政治風險。

  另外,馬英九提出“不統、不獨、不武”的“三不”政治主張,盡管强調是他任内不推動兩岸統一,但却在“不統”語境下,“不統”被視爲馬英九與國民黨的政治主張。今天國民黨只强調兩岸和平發展,强調兩岸交流與合作,却不再講兩岸和平統一,不再追求兩岸和平統一,甚至不敢談兩岸和平統一。不久前,美聯社報導,朱立倫在“習朱會”時主張兩岸“終極統一”,引起朱立倫的强烈不滿,對美聯社提出抗議,要求删除報導内容。可見,國民黨新任黨主席朱立倫的兩岸政治觀,連理論上的“終極統一論”都不敢承認,這是國民黨發展的一大隱憂,也是兩岸關係發展的一大挑戰。 

  在台灣政治格局正在發生重大變化的時刻,中國國民黨决定在黨綱中特别加入“堅守中華民國憲法,鞏固九二共識”,是非常重大的政治决定,是非常正確的政治選擇,也是擠壓民進黨政治發展戰略空間的最有力武器。中國國民黨只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持黨的中心思想,堅守“兩岸一中”的“中華民國憲法”,堅定鞏固“九二共識”,明確反對“台獨”,才能實現黨的團結,凝聚黨的力量,才有更大的發展空間。但由於島内社會政治大環境的變化與歷史的發展,國民黨能否堅持這一政治立場,能否處處堅守“中華民國憲法”,能否讓國民黨回歸“中華民國在台灣”的憲政體制論述,避免“中華民國空洞化”,避免“中華民國台灣化”,同時同“台獨”分裂勢力進行堅决的鬥争,在當下的台灣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可以説,國民黨在一個中國問題、統一問題上的大倒退以及政治方向的模糊,是兩岸關係發展的潜在重大挑戰。 

  四、台“立法院”對兩岸關係發展的牽制力與破壞力持續增强 

  近年來,台灣“立法院”一直極力介入、參與及干預兩岸事務,並已取得實質性進展,未來介入將會進一步制度化與强化,將成爲未來兩岸關係發展的一個重大制度性障礙。 

  台灣立法部門干預兩岸關係發展的主要手段有三。一是“立法院”通過政黨協商等方式達成臨時决議或所謂藍緑共識,干預與牽制兩岸關係發展。在審查“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問題上,由於緑營的反對,在“院長”王金平的主導下,改變既有規則與過去形成的慣例,朝野政黨達成該協議“逐條審查、不得包裹表决通過”的决議,等於判了服貿協議的死刑,也是最終導致“太陽花學運”爆發的直接原因,直接阻礙了兩岸協議談判、簽署與實施的進程。2014年1月10日,台灣“陸委會”主委王鬱琦參訪大陸前向“立法院”報告後,“立法院”朝野協商當即達成初步共識:王鬱琦登陸後,不得接受、呼應“一中框架”、“反台獨”等危害主權主張,或談判這些政治性議題,否則負政治責任。〔2〕這等於否决了王鬱琦訪問大陸應有的權利及可能取得的實質性成果,即“廢了武功”,讓兩岸事務主管部門的互訪只具象徵性意義。根據朝野黨團達成的這項共識,台灣“立法院”院會在20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競增加了台聯黨黨團與民進黨黨團提出的限制王鬱琦出訪大陸的“决議”。 

  2015年3月31日,台灣“立法院”再次通過朝野協商達成决議:“要求行政院應本於有尊嚴的情形下申請加入亞投行,應向亞投行籌備處遞交申請意向書,以維護國家最大利益,不得自我矮化”。然而,不論是“陸委會”主委訪問大陸及與大陸協商,還是台灣“行政院”申請加入亞投行等事宜,均是行政部門的主管事務,也屬於馬英九的權力範圍(直接主管“國防”、外交與兩岸等事務),但台灣“立法院”却不斷擴權,干預行政事務,干預與牽制兩岸事務,對兩岸關係發展造成嚴重影響。未來台灣“立法院”還會繼續通過類似的方式,干預與牽制兩岸關係發展。 

  二是台灣“立法院”通過法律程式與制度設計,在規範與監管名義下對兩岸關係發展進行實質性限制與牽制。台灣“立法院”不斷調整、修訂或制訂涉及兩岸人員交往與兩岸關係發展的法規,但重點不是規範與促進兩岸關係發展,而是更多的干預、限制與阻撓。如在“陸配”與“陸生”等問題上,台“立法院”通過的相關法規幾乎全是限制性與歧視性的,是完全針對大陸同胞的。就最新發展而言,2015年6月2日,台灣“立法院”三讀通過《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其中規定:進入台灣地區的大陸地區人民,若未經許可入境、超過停留、居留期限或經撤銷、廢止許可、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活動、有犯罪行爲、危害社會安全,並增訂“非經許可與台灣地區公務人員以任何形式涉及公權力及政治議題協商者”,“内政部移民署”可以强制出境,或限其10日内出境,若未出境,得强制出境,否則會依規定進行收容,最長爲150天。〔3〕這一修正案看似在規範兩岸人員往來,但實質是有意限制兩岸政治性協商,而政治性議題協商解釋空間大,彈性大,不利兩岸廣泛交流與深度合作,未來許多事務性交流可能都可解釋成爲“政治議題協商”,很可能成爲未來阻礙兩岸政治協議的一大制度性障礙。 

  三是制訂專門法,監督與管制兩岸協商談判及協議簽署、執行與落實。台灣“立法院”正在審議中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是未來兩岸關係發展的最大制度性挑戰,可能成爲套在未來兩岸協商談判、簽署協議問題上的一根繩索。目前這一協議審查尚未完成,但2015年6月12日台灣“立法院”通過的《條約締結法》〔4〕是值得參考的重要指標。這一新法規定:台灣與其他國家締結條約的程式要“法制化”,無論簽署前、討論期間或事後,都必須取得“立法院”支持。此外,也納入保留條款,争議條約可退回重議,但此法不適用於兩岸條約或協議。然而,這一《條約締結法》很可能是未來“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的重要參考,精神與原則應是一致的,而且可能會更嚴格。目前民進黨對該條例的主要立場是“若涉國防、外交、財政及經濟重大事項,行政院應向立法院提出報告”、且“立院决議後須公投復决”、“立法院得派員參與談判”、簽署的協議“一個月内送立法院審查”等。這一條例一旦通過。雖然是台灣法治化建設的重要進展,却是兩岸關係發展的重大制度性障礙,需要引起高度重視與警惕。 

  總之,台灣立法部門對行政决策機構與部門的介入是明顯的,尤其是在兩岸議題上更爲明顯與突出,將嚴重縮限與影響行政部門的兩岸事務權力,可能會造成立法、行政的權責混淆與權責不清,會有嚴重的法律與政治後遺症,對兩岸關係發展的不利影響與牽制更大,未來台灣行政部門與大陸的任何協商、談判、協議簽署甚至高層往來等都要受到立法部門的介入與干預,必將嚴重影響兩岸關係的順利與健康發展,特别是兩岸和平協議簽署的可能性將大大縮小。 

  注釋:

  〔1〕蔡浩祥,“七成支持現狀”,台灣《旺報》,2015年5月25日,A10版。 

  〔2〕富權,“台灣‘立法院’廢掉王鬱奇訪問大陸‘武功’”,澳門《新華日報》,2014年1月13日。 

  〔3〕盧素梅,“陸人擅自政治協商,可强制出境”,台灣《旺報》,2015年6月3日,A14版。 

  〔4〕許雅築,“簽FTA事前事中事後都須立院同意”,台灣《聯合報》,2015年6月13日。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15年8月號,總第2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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