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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少澤:澳門警方長遠規劃因應新挑戰



  博彩業之豐厚邊緣利益是各方勢力特別是黑幫勢力爭奪的目標。

  賭權開放帶來許多新的問題,警方需要慎重因應。

  高智能犯罪和跨境犯罪可能增加。

  將那些在澳門從事與遊客身份不符活動的内地人,通報内地。

                 ——黃少澤


  澳門治安一向為週邊地區所關注,目前澳門治安大幅好轉,惡性傷人案件已經從一九九九年的四十七宗下降到二○○三的七宗。而今,賭權開放後中標的外資財團在澳門開設的賭場已經陸續開業,由於博彩業利益鉅大,任何變動都會牽涉利益分配並對社會治安產生一定的影響。為瞭解新的賭場陸續開業之後澳門治安面臨的新狀況和警方的長遠規劃,經澳門保安司司長張國華先生轉介,本刊記者日前專訪了澳門司法警察局局長黃少澤先生。 

  提前增加警力加強培訓

  調整工作對策應對新挑戰

  記者:在賭權開放後新的博彩公司開業之前,澳門警方如何判斷可能出現的狀況並採取甚麼樣的措施?

  黃少澤:出現的狀況既有正面,也有負面的。正面來說,博彩業作為澳門的龍頭產業,經營權開放對澳門的旅遊業及其他的行業都帶來鉅大的推動作用。

  從負面的角度來說,因為博彩業也帶來豐厚的邊緣利益,所以也成為各方勢力特別是黑幫勢力爭奪的目標,這從回歸之前各個黑幫爭奪賭場利益的激烈程度,可以略見一斑。賭場歷來都是黑社會爭奪的地盤,賭場利益在未來也將繼續作為黑社會衝突和打鬥的主要原因之一。博彩經營權的開放也引致賭場邊緣利益的再分配,這個再分配的過程,就給澳門的治安形勢帶來一系列的不穩定因素,這也是我們澳門警方所面對的一個嚴峻的挑戰。

  就我們所採取的措施來說,其實早在澳門決定開放博彩經營權之時,特首就給予了高度重視,就召集了保安司、總局局長包括我們司法警察局進行佈置,其後我們就進行這方面的情報蒐集、分析、評估的工作。其中最主要的評估,就是博彩經營權開放以後,對於澳門治安帶來的影響,以及警方將來在決策和合作當中如何配合與跟進。

  賭權是二○○二年才開始正式開放,但是從二○○一年我們已經開始著手進行這方面的工作。採取的措施主要是兩個方面,第一個方面是從人員和架構方面著手。首先是將原來管理博彩業或者說管理賭場的一個專門的部門「賭場科」,升級為博彩罪案調查處;原有十二個人,升級為處級部門之後增加到差不多五十人,明年可以增加到七十人。重組架構一方面是賦予其更大的權限,可以對賭場的案子進行及時的預防和調查,可以有更多的人手蒐集情報並進行情報分析的工作。

  除了在量的方面增加之外,我們在質的方面也進一步加強,最主要的是對新入職人員和原來的人員加強培訓,對這些人員的要求比以往提高了。目前博彩罪案調查處的人員,百分之七十五都是大學畢業生,這個比例在我們內部的各個部門之間算是比較高的。培訓著重於警員本身對複雜案件的應變能力和偵察能力的提高,因為賭場中的案件相對於其他案件可能來得更加突然,而且案件的科技含量可能也比較高。比如說跨境的詐騙、洗黑錢、老千集團等等。

  第二個方面就是工作對策方面,我們也有所調整。一是加強對賭場的監管。因為賭場裡面甚麼事情都可以發生,很多黑社會勢力在其中活動。如果對賭場進行有效的監控,對於賭場的良好運作、澳門的治安,都有比較好的推動作用。所以我們非常重視賭場裡面的監管。現在我們對於澳門四間主要賭場所在地——葡京、回力、金沙、華都等四家酒店,採取二十四小時的派駐;對於其他人流不太多的賭場,採取定期或者不定期巡邏的方式。但是每個賭場都有我們的辦公地點,我們隨時可以進駐辦公。

  二是加強對案件的偵察。加強對賭場的監管,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前提,就是對一些產生嚴重影響的案件要及時偵破,如此會產生重要的威懾作用在裡頭。比如有一單涉及兩岸四地及新加坡的洗錢案件,涉及金額達到一億三仟萬元。此案我們拘捕了包括內地、臺灣和香港三個地方的詐騙集團成員多人,這對於將來的集團犯罪,具有阻嚇作用。

  再就是加強區域之間的合作。因為雖然祇有澳門可以有博彩業,但是實際上在非法博彩方面,週邊地區有很多。而且澳門的博彩,帶動了一些高利貸方面的問題,而高利貸就帶來了跨境追數的問題,也就影響到了港澳、內地的社會治安。所以我們加強了與內地公安機關和香港警方的合作,特別在回歸之後著重加強了三地刑偵主管會議的機制,透過對口部門的直接聯絡和快速反應,我們在這個方面的合作是相當好的。

  四是加強與博彩公司的合作。這個合作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回歸之前有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裡,博彩公司與警方之間的合作並不好,因為他們有案件也不找你。警方不知道案件而讓其繼續發展下去,不僅對具體的博彩公司有影響,對整個澳門的博彩業也會產生很大的負面影響。所以回歸之後我們加強了與博彩公司的合作,包括現在的金沙賭場。

  澳門警方面臨的四大挑戰

  記者:新的賭場開業之後,對澳門治安有何影響?請您給出一個大致的判斷。

  黃少澤:新賭場開業之後,對澳門治安的影響主要有四點。第一個影響,就是我自己判斷、也經過我們內部對情報的總結分析,得出這麼一個結論,就是不良競爭帶來的衝擊。澳門博彩業由原來的一家壟斷,變成三家共同經營。此中當然有良性的競爭,會推動澳門博彩業的發展;但是從另外一個角度說,有競爭必然有負面影響。如果這種負面影響,比如是在不按法律規定的情況下進行一些非法的競爭,這個過程中可能會帶來一些不穩定的因素。

  第二個判斷就是高智能犯罪的增加。因為博彩業的開放,可能會帶來不同的遊客,也會帶來不同地方的犯罪集團來爭奪澳門賭場的利益。高智能犯罪就是利用澳門賭場的一些漏洞,利用高科技的手段來進行犯罪,這也是對我們警方一個比較大的挑戰。

  第三是跨境犯罪的增加,比如跨境追數的問題。因為澳門現在雖然是借貸合法化,但是這種合法化祇是對一部分有信譽的大客、貴賓客而言;對廣大的一般賭客來說,並沒有享受到借貸合法化的好處,有關公司並不借貸給他們。在這種情況下,高利貸活動會繼續增加,這樣跨境追數必然也增加。而且,即使在澳門借貸合法化的情況下,由於週邊地區對於賭債並不承認,通過其他地區去追債是不可能的。那末有關債務人在借了債之後走了,在澳門並不留下任何的財產,人、財都不在澳門,怎麼追訴款項呢?在合法手段追不到的情況下,就祇能通過非法手段追債。而且跨境追數不可能通過自己的勢力去追討,祇好通過當地的黑社會勢力去進行,這就造成了澳門的黑社會勢力與內地、香港黑社會勢力之間的勾結,這也會增加跨境犯罪。

  第四就是黑社會的衝突。因為澳門博彩經營權的開放,也會吸引週邊地區的黑社會到澳門爭奪邊緣利益;外來勢力和本地勢力的衝突,就會造成黑社會之間的衝突。其中有些勢力不一定是黑社會,但是屬於犯罪團夥。

  這是澳門警方面臨的四方面的不穩定因素。

  已經佈置長遠規劃

  壓制不穩定因素

  記者:那麼,針對這種可能長期存在的由邊緣利益分配所導致的不穩定因素,澳門警方有甚麼長期的規劃?

  黃少澤:就長遠規劃而言,除了架構調整、人員增加、素質提高之外,我們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東西就是加強與內地、香港以及其他地區警方的合作。

  最重要的是,我們會持續強化對賭場的監管。除了對外面的監管之外,而且要加強對我們本身司警人員的監管。我們必須禁止司警人員與黑社會勾結,按照內地的話來說,就是隊伍建設非常重要;不僅要保證司警的素質高,而且在執法過程中要真正做到不會受外界的影響。這個,也是難度最大的一方面。

  在預防打擊的措施方面,我們已經佈署六項預防及打擊博彩犯罪措施,比如增加人員配備;提升司法警員的司法質量和執法能力;與博彩公司合作監測賭場;加強區際警務合作機制;與鄰近地區加強通報以產生預防和打擊作用;密切監視防止黑幫犯罪,等等。例如通過加強通報,對於到澳門從事與遊客身份不相符的活動的內地人,就會將這些人的情況通報給內地;內地在發出證件的時候就可以對相關人士進行審查,以便決定是否應該繼續給相關人士發出證件。我們並會因應情況不斷作出調整,希望為澳門提供一個穩定的治安環境。還有加強對澳門法律的研究,比如通過對事實的研究總結,用強有力的事實根據和紮實的理論基礎來推動相關立法等等。

  以成績讓民眾認識澳門治安 

  改善法律規定便利外來遊客

  記者:澳門治安在回歸前一段比較混亂,在內地以及香港人的心中造成了一定的負面印象。現在自由行客人已經成為澳門博彩業的重要客源,香港客源隨著香港經濟的復甦也會增加,您認為應該如何讓內地人以及香港一般市民,重新認識澳門的社會安定問題,以便吸引更多的遊客前來澳門?

  黃少澤:旅遊博彩業是澳門的支柱產業,穩定祥和的社會環境是旅遊業發展的根本保障。如果說經濟是長遠的保障,治安就是根本的保障。

  澳門回歸之後,澳門政府對於如何樹立澳門的形象做了很多努力。作為執法部門,我們也在這個方面做了很多事,目的就是讓來到澳門的旅客具有安全和賓至如歸的感覺,並且使沒有來到過澳門的人士對於澳門的社會治安有一個比較正確、準確、客觀的認識。我們回歸以後所做的,主要是圍繞這幾個方面:

  第一,在回歸之後我們提出,要建立一個廉潔奉公的執法隊伍。這是非常重要的,你要給市民信心,給遊客信心,首先是你的執法隊伍要給出一個比較正面的形象。

  第二,加強預防犯罪。因為打擊犯罪實際上是被動的,預防犯罪才是重要的,所以我們做了很多工作都是圍繞預防犯罪而進行的。包括我們與社團建立聯繫,與各個政府部門加強合作,與週邊地區加強合作,目的都在於預防犯罪。

  第三,加大打擊犯罪的力度。具體的就不說了,澳門回歸之後我們粵港澳有很多配合打擊犯罪的行動。

  第四,簡化報案手續。對於遊客來說,來到澳門萬一成為受害者,如果我們的報案手續很繁雜,他們就會對你失去信心。對此,我們從司法警察的角度,體會是非常深的。有的人被人搶劫了,但是警察還要關他一個晚上,因為要按照程序瞭解情況,不能放他走。這也是令我們很頭痛的問題。就是說如何在客人已經受到傷害的情況下,不要因為司法程序的問題而再度使他們受到心理傷害,而是讓他們感到舒服,受到安慰。我們儘量讓受害人羈留的地方舒服一點,態度好一些,但是司法程序上如果不能由繁化簡,還是不能解決根本問題。

  現在已經有所改善,比如在語言方面,在錄取口供的時間安排方面,我們儘量給市民提供方便,對遊客則儘量不煩他們,爭取在最短的時間為他們錄好口供。我們現在正在向立法機關爭取立一個法,比如一個遊客在澳門上當受騙被傷害,而他短期內就要離開澳門。根據澳門現行法律,他必須在司法官面前錄取一個證言,將來審判的時候,他就不用來了。但是目前澳門的司法官不是二十四小時運作的,到週末找不到人,法官、檢察官全放假。受害人在我們這裡雖然說是貴賓,但是也如同監禁一樣,還是不能走,要等司法官回來。現在我們就向立法部門建議,看看能不能讓我們司法警察局錄取口供,然後由司法官來追認,就不用扣著受害者,讓他們更加煩惱。

  第五,加強粵港澳三地警方的合作。

  第六,加強宣傳,讓更多的人知道澳門的社會治安真實狀況,改變回歸前夕給人們留下的負面印象。因為你做了很多工作,但是外邊往往並不知道;對於澳門社會治安狀況、警隊形象、警方成績如果沒有宣傳,很多人還是難以僅僅依靠親身體驗來產生對澳門治安的客觀、正確的印象。

  黃少澤小檔案:

  現任澳門司法警察局局長,一九六八年生,一九九○年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系,獲學士學位。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三年由政府資助在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學主修葡語、民事訴訟法、商法、行政法等。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四年在澳門大學修讀法律課程,並於一九九四年進入司法警察司工作。一九九五年至一九九七年修讀司法官培訓中心培訓課程,一九九七年畢業後擔任檢察官職務,曾任司法警察司副司長。

  (原載《中國評論》2004年10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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