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國務院印發《意見》 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10-02 10:56:49


  中評社香港10月2日電/近日,中國國務院印發《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全面部署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

  新華社報道,從審計結果看,目前中國政府性債務風險總體可控,但在債務舉借、管理和使用等方面也存在一些需要解決的問題,有的地方存在一定的風險隱患。《意見》的出台,對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有效發揮地方政府規範舉債的積極作用,切實防範化解財政金融風險,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意見》強調,按照“疏堵結合、分清責任、規範管理、防範風險、穩步推進”的原則,建立“借、用、還”相統一的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機制。一是加快建立規範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賦予地方政府依法適度舉債權限,允許地方政府發行政府債券規範舉債;推廣使用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城市基礎設施等公益性事業投資和運營;剝離融資平台公司政府融資職能。二是對地方政府債務實行規模控制和預算管理。地方政府舉債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額,債務限額由國務院確定並報全國人大或其常委會批准;地方政府在限額內舉借的債務,只能用於公益性資本支出和適度歸還存量債務,不得用於經常性支出;把債務收支分門別類納入全口徑預算管理。三是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建立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預警機制,列入風險預警範圍的債務高風險地區,要逐步降低風險。地方政府對其舉借的債務負有償還責任,建立債務風險應急處置和責任追究機制。建立對違法違規融資和違規使用政府債務資金的懲罰機制。

  《意見》指出,加強債務管理,既要積極推進,又要謹慎穩健。在規範管理的同時,要妥善處理存量債務,確保在建項目有序推進,為經濟社會發展出力,切實防範風險。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