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良宇嚴重違紀 被免所有職務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9-25 13:15:38  


陳良宇涉及上海社保基金案,被立案調查,並被撤職。
  中評社香港9月25日電/9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了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陳良宇同志有關問題初核情況的報告》。

  據新華社報道,根據目前調查的情況,陳良宇同志涉及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違規使用社保資金、為一些不法企業主謀取利益、袒護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身邊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親屬謀取不正當利益等嚴重違紀問題,造成了惡劣的政治影響。

  中央決定,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由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對陳良宇同志的問題立案檢查,免去陳良宇同志上海市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停止其擔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委員職務。

  中央認為,對陳良宇同志嚴重違紀問題的查處,充分表明我們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的堅強決心和鮮明態度,不論是誰,不論其職務多高,只要觸犯黨紀國法,都要受到嚴肅追究和嚴厲懲處。

  中央強調,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一定要進一步認識反腐敗鬥爭的長期性、複雜性、艱巨性,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欲之害、常懷律己之心,真正經受住權力、金錢、美色的考驗。各級黨組織要切實加強對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的教育和管理,加強制度建設和體制創新,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毫不動搖地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中央相信,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經過全黨同志和廣大人民群眾不懈努力,一定能夠有效遏制腐敗現象的滋生蔓延、促進黨風和社會風氣的根本好轉,一定能夠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不斷推向前進。 

  另外,中央決定,韓正代理上海市委書記。 

  附:陳良宇簡歷: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

  漢族,1946年10月生,浙江寧波人,1980年4月入黨,1963年8月參加工作,解放軍後勤工程學院建築系結構專業畢業,大學學歷,工程師。

  1963.08-1968.08 解放軍後勤工程學院建築系結構專業學習

  1968.08-1970.09 解放軍6716部隊當兵鍛煉

  1970.09-1983.03 上海彭浦機器廠工人、設計員、基建科副科長(其間:1979.02-1980.01同濟大學工程結構系進修)

  1983.03-1984.03 上海彭浦機器廠副廠長、上海冶金礦山機械公司黨委副書記

  (1982.09-1983.04市機電一局黨校幹部輪訓班學習)

  1984.03-1985.01 上海電器公司黨委書記

  1985.01-1987.02 上海市委老幹部局副局長、局長

  1987.02-1992.10 上海市黃浦區委副書記、區長(其間:1992.01-1992.09英國伯明翰大學公共政策學院學習)

  1992.10-1992.12 上海市委副秘書長

  1992.12-1996.10 上海市委副書記

  1996.10-2001.12 上海市委副書記、副市長

  2001.12-2002.02 上海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2002.02-2002.10 上海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2.10-2002.11 上海市委書記、市長

  2002.11-2003.2. 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市長

  2003.2- 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

  第十五屆中央候補委員,十六屆中央委員、中央政治局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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