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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香港天價維修工程圍標案 中間人囚35月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9-30 11:26:18


涉及“天價”團標的翠湖花園
  中評社香港9月30日電/香港沙田翠湖花園2.6億元天價維修工程圍標案,工程公司前東主涉嫌扮演中間人角色,以合共約4,500萬元行賄業主代表及物業管理公司職員,協助他人以圍標方式取得屋苑的顧問及維修工程合約,遭廉署起訴。前東主早前承認4項行賄罪,昨在區域法院被判囚兩年11個月,今次是首次有牽涉圍標案的人被定罪。法官形容樓宇維修是無良商人的一塊“肥肉”,批評當局監管非常不足,建議政府成立法定監管機構,由專業人士評估維修標書的價錢是否恰當,讓小業主參與監督過程。 

  香港文匯報報道,被告丘瑞田(58歲)承認4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當中包括沙田濱景花園2008年維修工程,及未完工的沙田翠湖花園維修工程。法官林偉權直指案情嚴重,涉及巨額維修費,而圍標內定中標公司缺乏真正競爭,中標者又會再分錢予其他合謀人士,工程沒有顧問公司監管,不良商人會乘機拖低工程質素賺取暴利,小業主付了錢亦得不到應有維修。 

          判還濱景翠湖25萬得益 

  案情指,被告於2005年至2014年間,就沙田翠湖花園翻新工程,向業主立案法團主席黎國樑、管理公司新昌管理服務時任物業經理許鈞碧、新昌管理集團時任董事總經理樊卓雄行賄共約4,500萬元,以及就濱景花園的維修工程,向濱景花園維修專責小組成員行賄60萬元,藉以取得兩屋苑的翻新工程或顧問合約。按協議被告在兩次行賄中,分別可獲得131萬元及20萬元報酬。然而,被告事後雖收到濱景的20萬元,惟翠湖方面則只收到5萬元。法官林偉權昨下令被告須在30個月內,繳還已收的25萬元得益予濱景及翠湖業主立案法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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