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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統合學會:根據一中三憲據理力爭
http://www.CRNTT.com   2010-01-27 11:27:00


  中評社台北1月27日電/旺報今天報道,兩岸統合學會的張亞中、謝大寧、黃光國三位學者日前就聯合報系列社論《六論》所主張的“一中各表”,在旺報發表文章《六問聯合報》,聯合報25日發表社論對學者觀點進行回應,旺報今日刊登三位學者的再回應文章(下篇),主要內容如下: 

  回應聯合報 說清楚一中各表的內涵(下篇)

  其五,我們當然曉得貴報主張通過簽訂和平協議來建立兩岸的政治互信,但我們質疑的地方是,你可能根據“一中各表”去簽此一協議嗎?甚麼樣的各表內容可以讓對岸願意跟你簽這個協議?我們在《六問》中已經提醒兩岸物質權力不對稱的事實,台北很難以“同意歧見”要求北京簽署。 

  根據一中三憲據理力爭 

  我們說的簽訂和平協定做為建立兩岸政治互信的第一份文件,乃是建立在雙方確認“整個中國”之基礎上的再“憲法”化之過程,這也就是說我們賦予了這個和平協定以一個“再造中國”的意義,它是有特定目標指向的,但在互相以憲政秩序主體對等的基礎上,也沒矮化台灣。而這樣的效果,以“一中各表”可能達成嗎?可能根據“一中各表”讓對岸相信其目標指向嗎?如果這點不能有說服力,對岸“憑甚麼”跟你簽這個協議? 

  其六、貴報提出了“憑甚麼會接受”的討論。人們的確可以質問我們“北京憑甚麼接受一中三憲”,但我們要指出來的是,這個“憑甚麼”的意義,和“北京憑甚麼接受一中各表”的“憑甚麼”是不同的。在我們看來,北京之無法接受一中各表,涉及的是兩方面問題,一個是法理原則上他們想不出來甚麼樣的“一中各表”能跟他們堅持的一中原則相容,另一個則是現實上“一中各表”早已有被表成兩國論的惡劣紀錄。但“一中三憲”就不會有這樣的問題。 

  我們當然不能保證對岸會接受一中三憲,但我們認為台灣有理由根據這樣的主張去問對岸,你既然說只要接受一中原則就一切可以談,這樣的主張你為什麼不談?換言之,我們認為台灣無法在談判桌上根據“一中各表”來“開價”,因為“一中各表”在“理”上站不住腳,但是卻可以根據“一中三憲”來據“理”力爭,這就是兩種“憑甚麼”的差別。 

  也許我們說“一中各表”也是某種孤兒意識的措詞容或過重,但一個根本無法促成兩岸真正達成政治互信,並開啟“回歸辛亥革命及孫中山之起點”的主張,不覺得講這樣的話有些大言不慚了嗎?如果貴報覺得不服,那就請拿出你有辦法逼對岸必須根據你所說的“一中各表”上談判桌的論述來,我們想這樣的要求應該不為過吧! 

  開闢公共論域良性對話 

  其七、至於“台灣前途應由兩千三百萬人決定”是不是離經叛道的言論,對本文的題旨言,就只是小事了。我們並沒有說過“離經叛道”這四個字,我們只是說當一旦涉及“主權”問題時,將“主權”議題只交由2300萬人決定,那就恐怕有涉及“憲法”層次的問題了。貴報既然一向主張“一中憲法”,試問法理上“憲法”的實體層面若只交由2300萬人決定,這個“憲法”的“主權”內涵限縮了沒有呢?這樣的“中華民國”是個甚麼樣的“中華民國”了呢?當然,基於民主原則,比如說兩岸協議了某種政治解決的決定,這個決定勢必要交由台灣民意複決,那當然就是另外一件事了,這點還要請貴報仔細區別我們在這問題上的論述脈絡! 

  總之,這樣的討論我們真是非常珍惜的,如果我們真能藉此開闢一個公共論域,來討論這個攸關台灣前途最核心的問題,那就真的表示台灣民主的成熟度了,我們相信這也是貴報和我們的共同期望!最後,我們由衷地感謝《旺報》給社會這樣一個討論的機會。

  (作者:張亞中,台灣大學政治學系教授、兩岸統合學會理事長;謝大寧,為佛光大學文學系教授、兩岸統合學會秘書長;黃光國,台灣大學心理學系教授、“國策顧問”)


    相關專題: 兩岸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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