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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評:張文中案與企業家合法權益保護
http://www.CRNTT.com   2018-06-02 00:21:54


  中評社北京6月2日電/網評:張文中案與企業家合法權益保護

  來源:中國網 作者:李迎春 法學博士

  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對原審被告人張文中詐騙、單位行賄、挪用資金再審一案進行公開宣判,撤銷原判決,改判張文中無罪;同時改判原審同案被告人張偉春、原審同案被告單位物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無罪。對這一判決,許多企業家奔走相告,從張文中案改判無罪中看到了司法對於產權案件和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的實際行動。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所公開的再審判決書,張文中所涉嫌詐騙罪的認定依據是《國家重點技術改造項目管理辦法》和《國家重點技術改造項目國債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等政策性文件。張文中所創辦的物美集團因為申報了物流項目和信息化項目的國債技改貼息資金支持而被認定為“詐騙”。許多人看了判決書之後唏噓不已,張文中在2006年所提出的這兩個項目,如果當時得到了很好的發展,絕對是可以取得非常好的商業成就。然而,張文中的這種前瞻意識、商業創新火種,被有關司法機關以錯案的形式斷然掐滅。

  正義可能遲到,但不會缺席,同時也需要認識到,之所以出現張文中案,究其根源,在於對於企業家合法權益和企業產權缺乏有力的司法保護。這種司法保護的缺位,一方面是有關法律法規不夠健全,另一方面也與少數地方基於地方利益並通過司法途徑濫行權力不無關係。對民營企業家的這種境況,中央一直非常關注,也一直謀求破解之道。自黨的十八大以來,多次提及要保護企業產權,保護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也相繼發文,從政策、法律法規角度不斷強化對民營企業家和企業產權的保護。張文中案件的改判,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加強產權保護、加強企業家合法權益保護的堅定決心。這也將進一步增強企業家的人身和財產財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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