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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台灣競爭力論壇研討“江陳會維安”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09-12-18 16:56:07


台灣競爭力論壇供圖。
  中評社台北12月18日電/台灣競爭力論壇18日於“立法院”紅樓202室舉行“江陳會維安,台北萬人圍城的教訓”研討會。論壇副秘書長兼執行長謝明輝擔任主持人,並由台灣高等法院檢察官張清雲進行引言。與會者包括“立法委員”邱毅、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慶啟人、台灣競爭力論壇治安政策組召集人楊永年及“立法委員”曹爾忠。

  謝明輝指出,江陳會維安的真正意涵,包括1. 代表台灣具有舉辦重大國際兩岸等敏感性重大會議之維安能力。2. 維安能力展現台灣政府的誠意。3. 維護民眾對政府執行力之信心。4. 取得往後江陳會在台正常舉行保證。5. 確保江陳會往後如期順利舉行,創造兩岸和平發展順利之氛圍。

  張清雲表示,“憲法”雖有保障人民言論及遊行的自由,但政府要讓遊行順利進行仍需有智慧去擬定相關措施,事前只要溝通完善就可避免衝突的發生。以宏觀面來看,這次群眾遊行的正面意義大於負面意義,因為表達出民眾對於兩岸進展之關係有更高的關心及注意。

  邱毅指出,這次於台中舉辦之江陳會,可從政府、在野黨及媒體三方面來觀察。政府的責任在於應該讓大部分的民眾了解這次江陳會要討論的內容,並善盡溝通的責任以減少非理性之抗爭。在野黨不應利用此次江陳會之盲點來誤導民眾進行遊行,越是暴力之行為越不利於台灣民主之發展。媒體應對和平理性之遊行活動擴大報導,不應只報導衝突事件來誤導民眾。

  慶啟人針對與檢方有關之部分,提出相關意見。對於群眾事件之處理,檢察官原則上不前往現場處理;但檢察長得應警察機關之請求,或於必要時依“檢察機關處理群眾突發事件注意要點”第5點規定,指派主任檢察官、檢察官到前進指揮所瞭解狀況,並提供法律上意見或做必要之協助,惟不參與指揮。
 
  楊永年認為,集會遊行與抗議,不但是民主的表達,也是台灣政府與社會最大的優勢與籌碼。為避免失控及衝突事件發生,現場應有“政治溝通”與“警民溝通”機制的設置,最好也能有檢察官坐鎮,提供緊急執法的“法律”諮詢與作必要的決策。

  曹爾忠指出,在政治意涵上,江陳會在台北舉行比較洽當。第四次江陳會於台中舉行,可預期將會有大型的抗爭活動,且需要動員大量警力來維持秩序,若這次江陳會無法在和平之氣氛下順利進行,則提出要在台中舉辦江陳會的人需付最大的責任。這次江陳會協議的內容,其實跟民進黨抗議的議題無關,顯然是利用民粹來製造動亂,這將會使台灣付出慘痛的社會代價。

  謝明輝總結,維安任務成敗,不光只是警方的責任,其他檢調機關也應協助完成,尤其是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犯罪偵察主體檢方,更應站到群眾運動的第一線,落實犯罪偵察主體檢察官指揮的角色,而非像以往,只躲在警察的背後,不敢下達現行犯逮補的命令。“調查局”線民眾多,耳聰目明,情報蒐集較易,事前反應情資,即時提供作戰團隊參考處置。最後負最大責任仍然是警方,兵權在手,責無旁貸。總指揮官更應行所當行,為所當為,便是維安任務成功之鑰。此次維安任務如果再次失敗,恭請王卓鈞署長自動請辭,以謝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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