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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外商投資法》 劉志勤:中國做了該做的事
http://www.CRNTT.com   2019-04-19 00:20:52


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劉志勤(中評社 海涵攝)
  中評社北京4月19日電(記者 海涵)18日上午,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劉志勤參加中國記協主辦的主題為“外商投資法:中國改革新標誌”的新聞茶座時就《外商投資法》為何現在頒布以及有何核心看點進行了解釋。他表示,之所以選擇在這個時候公布,是因為這個時機是準確的,可以說水到渠成、瓜熟蒂落。而提出了要創造一個穩定的、透明的、平等的、可預期的營商環境,知識產權和技術保護問題,負面清單、市場准入和國民待遇問題,限定了中國地方政府的權限是此次《外商投資法》的亮點所在。中國制訂《外商投資法》只是做了自己應該做的事。

  “為什麼現在頒布《外商投資法》?”劉志勤說,《外商投資法》從頒布以來以及在醞釀過程中引起了國際社會和國際企業的很大反響。它之所以選擇在這個時候公布?因為這個時機是準確的,可以說水到渠成、瓜熟蒂落。設想如果10年前公布,中國當時的經濟實力和經濟情況遠不如現在成熟,也就是市場的開放度,開放廣度、深度遠不成熟。如果在當時建立起所謂的跟西方接軌的各種投資法,中國的經濟很可能會發生脫軌現象,無論是市場准入,或者是資本市場的開放,在這些問題上,中國當時並沒有足夠的實力、經驗和人才儲備來完成轉型。而40年來的改革開放,中國在這三點上已經積累了足夠的經驗、人才和資源。30年前沒有這個機會,30年前的市場並不像現在那麼成熟,人們消費觀念的改變也不像現在這樣。如果當時提出來,可能會使市場發展變形,不會得到預期效果。
   
  “毋庸諱言,有些媒體一直在宣傳中國出台這部法律是受到了輿論壓力,是受到的國際上的各種非議和非難不斷改進的結果。其實這完全是個誤會。因為中國的經濟發展和改革到了這個程度,需要這部法律的出現來保護外商的根本利益,”劉志勤說。

  應該從哪個角度理解這部《外商投資法》呢?劉志勤說,這部法律是根本性的變革,而且是制度性的變革,這一點要特別重視。它不是簡單的法律頒布,而是帶有一點政治含義上的聲明。中國的制度自信已經達到新的高度,通過幾十年的發展,我們選擇自己的發展方式和發展道路,制度上已經有足夠的自信和能力處理有關國際問題。這部法律是根本性的改革,也是制度性的改革,它是法制化、便利化、國際化的必然步驟,也是中國在完成未來經濟發展中的重要法律保證。在這部法律當中有四個要點值得特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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