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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評:加大媒體監督力度的三重功能
http://www.CRNTT.com   2018-08-09 00:22:54


  中評社北京8月8日電/網評:加大媒體監督力度的三重功能

  來源:中國網 作者:含辰 中國網時事評論員

  前幾日,山東省委要求省級新聞單位要加大輿論監督力度,對貫徹落實黨中央部署、省委要求不積極、不到位,對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問題不聞不問,不擔當不作為甚至違法亂紀的行為堅決予以曝光。

  當地媒體迅速出動,以暗訪等多種形式,鋒芒直指招商引資領域,這樣的一場“揭醜”行動,指出了地方在招商引資領域的病灶,對優化招商引資環境,濯清政務服務環境的風氣起到了推動作用。

  縱觀媒介發展史,一直以來,大眾傳播活動帶有多重功能,施拉姆曾將這種活動的功能歸為政治、經濟、社會三個方面,這三個方面最不可忽視的便是政治功能中的監督功能。同樣地,儘管技術的進步讓媒體的介質發生不同形態的改變,但媒體始終迎來了自己的“黃金時代”,報紙、廣播、電視、新媒體……無論媒體以何種介質傳播,都一直被認為是社會的第四監督利器。在新時代的當下,服務型政府正在轉型,媒體的政治功能得以更大發揮,監督力度得以更大加強,這無疑有利於助力風清氣正的政務環境。

  加大媒體監督力度,有利於提升政務效力。很長一段時間以來,很多地方政府對於“媒體”的認識存在誤區,甚至一些地方“聞媒不見”,因而在遇到一些問題時,習慣性地封鎖消息、回應不及時、捂著藏著。越是如此,越引發媒體的探究,久而久之,兩方形成了“對立”。其實,媒體的監督功能是其應擔負的職能責任,而媒體直指的問題也恰是政務工作中應注意的問題。二者都是為了發現問題,以便更好地解決問題。只是,溝通的缺少以及彼此的認同缺乏導致了矛盾的激化,即“捂”與“揭”。

  加大媒體監督力度,有利於直擊政務問題。媒體行使自己的監督權是獨立於內部監督,作為規範的外部監督而存在的,準確地說,在外部監督中,媒體是專業的、規範的、長效的組織,它既不是“麻煩的製造者”,也不是“權力的濫用者”,它對於政府更好地行使自身服務職能,疏通“上情下達,下情上達”的橋梁有助推作用。作為外部監督,媒體的責任就是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它敢於面對政府行政的陋習,聚焦不作為、不擔當的問題,讓政務問題得以解決,唯有正視問題,方能解決問題。

  加大媒體監督力度,有利於肅清政務風氣。很長時間以來,對於群眾辦事問題,常常可以用“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來形容。山東媒體在踐行山東省委對省級新聞單位要加大輿論監督力度的要求時,開展了一輪暗訪行動,17地市基本都暴露了政務層面不同程度的問題,該問題一經報道,各政務大廳也迅速反應,即刻整改、規範等。這無疑是對民生領域的不作為、不擔當的風氣淨化,更是為行政人員在思想上轉變增加了“助推器”。可見,媒體的監督作用補位了內部監督的問題。

  弗朗西斯•福山在《歷史的終結和最後的人》中認為,媒介中性,但也有觀點認為,媒介天生是為階級服務的。無論何種觀點,都未曾否認媒介承擔的政治功能——監督。是喉舌,更是耳目,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媒體的外部監督是相較於政府本身而言,但二者在出發點上卻是一致的,不是“貓捉老鼠”而是“協力進步”。讓媒體的監督權適時的“走進來”,惟其如此,權力運行才會更加法治化、規範化、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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