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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兩岸融合發展的理論問題芻議
http://www.CRNTT.com   2018-01-23 00:14:55


融合發展是習近平對台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未來大陸對台工作的基本方向。
  中評社╱題:推進兩岸融合發展的理論問題芻議 作者:王英津(北京),中國人民大學政治學系教授

  作者指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階段的前期主要將交流發展作為推動手段,而後期則主要將融合發展作為推動手段。因此可以說,融合發展仍屬於和平發展階段的範疇,它是和平發展階段的一部分,而非和平發展階段之外的新階段。融合發展可以為兩岸由和平發展走向和平統一創造條件和奠定基礎,但並不能保證兩岸必然沿循這一道路走向統一,若要推動兩岸走向和平統一,還應有其他配套設計。

  目前融合發展已經被中央確立為對台政策的重要內容。雖然十九大報告中沒有直接提及“融合發展”四個字,但“融合發展”的理念卻滲透在涉台部分的論述中。譬如,“願意率先同台灣同胞分享大陸發展的機遇”、“逐步為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待遇,增進台灣同胞福祉”①等內容,均是融合發展理念的重要體現。因此,有關部門接下來的任務就是如何在涉台工作中將這一政策貫徹好、落實好。

  但目前出現的一個問題是,中央雖然提出了融合發展理念和政策,但由於沒有具體闡釋其含義,導致不同部門、不同研究者在對融合發展概念及其與相關政策範疇的關係理解上莫衷一是。將其與“軍民融合”之“融合”混同者有之;將交流發展成果歸入融合發展成果,進而將交流發展與融合發展混同者有之;望文生義者有之;附加和演繹出其他含義者亦有之。以上現象不僅會影響社會各界對融合發展政策的準確理解,也會影響融合發展工作的未來成效。鑒於此,本文特就融合發展與相關政策範疇的關係做進一步研究,以期更好地落實融合發展政策。

  一、融合發展與交流發展的關係

  筆者注意到,目前許多學者都將融合發展與交流發展混同起來,但事實上,兩者存在著顯著區別,否則提出融合發展就失去了意義。筆者認為,只有從融合發展政策的提出背景入手,才能完整理解和準確把握其含義。所謂的背景具體說來就是:大陸為何要提出融合發展?大陸希望通過融合發展來解決什麼問題?顯然,以前的交流發展政策一定遇到了一些不能解決的問題,否則提出融合發展就是多此一舉。事實表明,我們之所以提出融合發展,就是希望通過這一新的政策來彌補並解決以前交流發展政策所面臨的“瓶頸”。那麼,交流發展政策究竟面臨著怎樣的“瓶頸”?

  眾所周知,2008年馬英九主政後,兩岸關係進入了和平發展的新時期,兩岸大交流的序幕由此拉開。大陸之所以積極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其實目的不在於和平發展本身,而在於通過兩岸的互動交流來推動兩岸由和平發展邁向和平統一,至少為未來的和平統一創造條件和奠定基礎,對於這一點,儘管大陸沒有公開宣講,但卻是不言而喻的。但事實證明,馬英九主政的八年時間裡,雖然兩岸交流出現了較大發展,但台灣民眾對於一個中國的認同卻越來越低。大陸為推動兩岸交流付出了如此巨大的財力、物力和人力,最後卻換來如此結果,這讓我們情何以堪!

  台灣同胞的人心背離不單單體現在抽象的民調資料上,更有現實的選舉結果作為印證。在2014年的“九合一”選舉與2016年的“二合一”選舉中,國民黨出現了接連的慘敗,這固然有國民黨自身的原因,但無疑從另一個側面證明了八年交流發展的局限性。如此結果,勢必迫使我們反思原來交流發展的利弊得失。我們不禁要問:兩岸為何要開展交流互動?其實道理很樸素,就是彼此希望從交流中增進己方的利益(此處的利益並非單單是有形的經濟或物質利益)。就馬英九當局來說,是希望通過兩岸交流來增進台灣所需要的利益,以便獲取更多民意支持;就大陸來說,則是希望通過交流來拉近兩岸民眾情感,提高他們對一個中國的認同,逐步為未來統一創造條件和奠定基礎。可見,儘管兩岸雙方都在追求互動交流,但目的指向截然不同。

  事實上,馬英九當局雖然積極推動與大陸交流,但並不希望走向統一,其“三不”政策(“不統、不獨、不武”)就是最有力的證明。通過互動交流促使兩岸走向統一只是大陸單方面的設想,事實表明,該設想與實際情況存在一定距離。大陸反思後認為,通過交流所增進的利益只是兩岸各自的利益,而非兩岸的共同利益,而且隨著交流的深入和擴大,這些各自利益會逐漸膨脹、固化,反而會增強台灣民眾的本土認同,對兩岸統一形成阻力。更合理的邏輯應該是,先努力打造共同利益,然後通過共同利益形塑共同認同。

  那麼,如何才能打造兩岸的共同利益連結?答案正是融合發展。從這個意義上講,融合發展是在總結過去交流發展經驗教訓的基礎上提出來的。不過,提出融合發展並不意味著要取代交流發展,因為融合發展與交流發展是推動兩岸關係向前發展的兩條相輔相成的軌道,儘管存在密切聯繫,但不能相互替代。十九大報告中的“我們將擴大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實現互利互惠”,是針對交流發展而言的;而“願意率先同台灣同胞分享大陸發展的機遇”、“逐步為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待遇,增進台灣同胞福祉”②,是針對融合發展而言的。可以預見,未來大陸將同時推進交流發展和融合發展,實施雙管齊下、齊頭並進。那種認為融合發展會取代交流發展的觀點是不正確的,其錯誤在於割斷了融合發展與交流發展的內在關聯,忽視了交流發展在兩岸關係中仍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交流發展不僅不能被取代,而且還要繼續擴大和深化,讓更多的台灣青年人瞭解大陸、認同大陸,以更好地促進融合發展。

  分析至此,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出,有些學者之所以將交流發展成果歸入融合發展框架下來分析,主要是因為只看到了兩者的聯繫,而忽視兩者的區別。的確,交流發展與融合發展存在著某種內在的聯繫,雖然推動互動交流的雙方在主觀上是為增加己方的利益,但在客觀上卻也能產生小部分共同利益連結,進而產生微弱的融合效果。換言之,交流互動也能促進融合,只是效果非常微弱而已。正因如此,部分學者才誤認為交流發展與融合發展在本質上是一回事。然而事實上,交流發展與融合發展的區別遠大於聯繫,否則中央提出融合發展就失去了意義。因此,我們一定要準確理解交流發展和融合發展的意涵及其區別,以更好地執行這兩種不同政策。

  二、融合發展與和平發展的關係

  在釐清交流發展與融合發展的基礎上,就不難理解融合發展與和平發展的關係了。按照推動和平發展邁向和平統一的手段來分,和平發展可分為兩個時期:一是依靠交流發展來推動的時期(2008-2016),二是依靠交流發展和融合發展共同來推動的時期(2017——)。換言之,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階段的前期主要將交流發展作為推動手段,而後期則主要將融合發展作為推動手段(當然,交流發展手段仍然存在)。因此可以說,融合發展仍屬於和平發展階段的範疇,它是和平發展階段的一部分,而非和平發展階段之外的新階段。

  筆者注意到,有學者採用“和平發展→融合發展→和平統一”的路線圖來揭示融合發展與和平發展及和平統一的關係,將融合發展看作為獨立於和平發展的新階段。從中央提出融合發展的背景和目的來看,這種理解值得商榷。融合發展是相對於交流發展而言的,而不是相對於和平發展而言的,融合與交流均是推進兩岸和平發展的方式和手段。③融合發展與和平發展不是一個層次的概念,將其並列起來,在理論上是自相矛盾的,在現實中必然導致諸多混亂。

  三、融合發展與和平統一的關係

  融合發展是推進國家和平統一進程的路徑和手段,那麼融合發展能否必然使兩岸由和平發展走向和平統一?筆者研究後認為,融合發展可以為兩岸由和平發展走向和平統一創造條件和奠定基礎,但並不能保證兩岸必然沿循這一道路走向統一,若要推動兩岸走向和平統一,還應有其他配套設計。大陸對融合發展的功效應有正確預估,不能抱有不切實際的期待,至少應認識到以下兩點:其一,我們期待通過融合發展促進兩岸和平統一,但不能完全指望通過融合發展來實現和平統一。當前研究界對這個問題的認識存在擴大化傾向,認為只要推行融合發展,兩岸就必然會走向統一,這種認識不切實際。眾所周知,台灣民眾、社會團體或企業參與大陸的經濟社會建設,是為了實現自身的利益和價值,而不是為了兩岸統一。當然,我們不否認,在台灣整體及其民眾個人實現自身利益和價值的過程中,可能會因為與大陸形成了命運共同體而贊同統一,但這是兩碼事。所以,兩岸融合發展到一定程度後也可能會像當前的交流發展一樣進入瓶頸期,甚至很難再往前推進,就像歐盟難以走向“歐洲聯邦”一樣,我們對此要有科學的預估,及早地在融合發展的基礎上再次推出新思路。其二,從國外經驗來看,沒有案例表明,一個國家可以單單通過融合發展自然而然地走向統一。即便是西德統一東德,也是由於東德社會主義改革遭到挫敗,兩德統一突然出現了機會之窗,西德抓住了這一歷史性機遇,迅即將統一問題提上議事日程,最終才在陣痛中艱難地完成了統一;否則,兩德統一遙遙無期,甚至連能否統一都是一個未知數。④不過,筆者此言並非要否定兩岸融合發展的意義,而是在充分肯定其意義的同時,主張充分預估融合發展對於推進兩岸統一的效能,通過不斷尋求推進和平統一的替代思路和更新機制,以保證兩岸統一大業的早日實現。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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