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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陸委會:兩岸互設辦事處協商有初步共識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1-11 15:53:40


“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林祖嘉。(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1月11日電(記者 彭媁琳)陸委會11日下午發布新聞稿指出,兩岸在1月上旬進行海基會、海協會互設辦事處的第9次業務溝通,會中雙方確認協議架構包括“文本”,以及“行為規範”、“保障及便利措施”兩個附件。陸委會指出,雙方確認互設辦事機構具備促進兩岸各項交流合作、急難救助、辦理旅行證件等功能服務內涵。

  馬英九和習近平在去年11月的馬習會中,達成兩岸兩會互設辦事處繼續進行協商的共識,陸委會也列入馬習會積極落實的14項工作之一。去年12月30日,陸委會、國台辦首度熱線通話,建立兩岸事務首長直接連繫的管道。

  陸委會11日指出,今年1月上旬,兩岸就兩會互設辦事機構議題進行第九次業務溝通,雙方就辦事機構業務功能、行為規範、保障及便利措施等議題中尚未達一致的內容,進一步交換意見。會中雙方確認協議架構將以“文本”及“行為規範”、“保障及便利措施”兩附件的方式呈現,同時也就相關文字進行磋商,獲得若干初步共識。

  同時,雙方在此次溝通中確認辦事機構具備促進兩岸各項交流合作、保障己方民眾權益、急難救助、辦理旅行證件、通報及人道探視等服務功能內涵。另雙方認為辦事機構及其人員執行職務應遵守與尊重對方相關法規、謹守言行分際;此外,雙方也同意在對等、互惠原則下,給予對方辦事機構及派駐人員相關保障與便利,具體細節與安排待雙方各自續洽相關主管機關後溝通確認。

  陸委會也表示,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係以服務雙方人民為宗旨,台方在大陸設置辦事機構,對於我民眾在大陸經商、求學、旅遊及從事各種社會交流的權益保障,具有重要意義。政府將秉持以人民權益福祉為優先的原則,爭取社會各界對本議題之瞭解與支持,並推動本議題之商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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