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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奧會呼籲:東奧正名公投勿情緒性投票
http://www.CRNTT.com   2018-11-19 14:28:43


中華奧會秘書長沈依婷。(照片:中時電子報)
  中評社台北11月19日電/針對台灣將在24日舉行東京奧運台灣正名公投,國際奧會(IOC)日前第三度致函中華奧會(CTOC),呼籲政治勿干預體育。中華奧會秘書長沈依婷今天召開記者會,宣讀國際奧會來函內容,並呼籲:“希望民眾不要做情緒性投票,以免影響選手未來代表國家參賽的權力。大家都有不同的情緒,但是還請考慮選手的奧運參賽權理性投票。

  國際奧會在16日透過副執行長兼國家關係部部長皮爾・米洛(Pere Miro)第3度致函中華奧會主席林鴻道及體育署署長高俊雄,呼籲政治勿干預體育,提醒任何試圖施壓而違反1981年洛桑協議,將使中華奧會面臨奧林匹克憲章中,包括中止或撤回對該國家奧會的承認等措施。

  東奧正名公投由紀政領銜提出,題目為:“你是否同意,以‘台灣’(Taiwan)為全名申請參加所有國際運動賽事及2020年東京奧運?”

  據中時電子報指出,中華奧會秘書長沈依婷表示,現在給予的國家名義就是Chinese Taipei,假如根據27.9條要對我們國家奧會做處置、除權,我們根本就沒有會籍,就沒有國家代表隊,這樣如選手要何參賽?至於奧運獨立運動員部分,也要能參加各種資格賽,拿到奧運資格,如果連資格賽都參加不了,怎麼以獨立運動員身分出征奧運?而且那些已經拿到參賽資格的選手,還是要經過國際運動總會或國際奧會得認定,才能以獨立運動員身分參賽。

  國際奧會今年三度因為東奧正名公投來函中華奧會,5月4日的來函重點是執委會決定不予核准任何中華台北奧林匹克委員會名稱的改變;10月16日國際奧會二度來函,表明不會干預台灣公投程序、尊重言論自由,但也禁止外力干預體育,若違反奧會憲章相關規定,IOC恐採取停權或除權等保護性措施。

  11月16日IOC第三度來函,表示國際奧會對即將於2018年11月24日舉行,有關中華奧會/代表團參加2020東京奧運(及未來國際運動賽事)使用名稱的公民投票提案,持續保持密切關注,以及為避免不必要的期待與臆測,國際奧會盼藉此機會重申,依據奧林匹克憲章,前述提案之管轄權為國際奧會所有,其他內容也重申之前兩度來函提過的,就是1981年兩會(國際奧會和中華奧會)簽署的洛桑協議維持不變,並完全有效,且國際奧會及中華奧會均無意修改該會/代表團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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