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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適度“教育懲戒” 不違現代教育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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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1 14:29:08
小學生在教室內上課。(新華社)
全國人大代表周洪宇日前表示,《教師法》要明確寫清楚教師具有教育懲戒權,教師該不該擁有懲戒權再次成為熱門話題。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對未成年人的教育,廢除體罰是世界潮流,但不能走向另一個極端,剝奪教師必要的懲戒權;開展懲戒教育很有必要,這本身就是教育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關鍵在於懲戒的範圍、方式和尺度的把握,掌握得好,犯錯學生受到適當懲戒警醒,其他同學從中得到教育,有利於校園風氣,也利於保護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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