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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保價有套路 快遞公司不能“自說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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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31 15:04:10
圖片來源:溫州財經網
價值98萬元的商品,買了快遞貨值2萬元的保價服務,收到貨品後發現商品損壞,維修需要花1萬多元,快遞公司表示只能賠250元,實際賠付結果與預期間的差距,牽涉到快遞企業自定的賠付比例;“快件不按保價賠”明顯減輕企業責任,有霸王條款之嫌;保價服務不能讓快遞公司“自說自話”,有關部門應當以《快遞暫行條例》等相關法規為基礎,進一步明確快件損毀、丟失賠償的基本准則,加大監管和執法力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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