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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為非機動車違法“罰”發朋友圈點贊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4-16 12:05:57


  11日上午10時許,在鄭州市金水路與二七路交叉口附近,因駕駛非機動車行駛在機動車道,市民李先生被鄭州交警一大隊民警攔下,來到宣傳板前,用手機掃描二維碼,被要求關注一大隊官方微信,并在頁面右下角的“學習園地下”拉菜單進入“交法學習”,完成了交通安全知識答卷後,李先生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發出了“我是李×,我倡導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做文明交通的踐行者和代言人”的倡議,并獲得微信好友的秒贊。

  非機動車闖紅燈過馬路已經成為難以治愈的“牛皮癬”。越是上下班高峰時間,非機動車集體闖紅燈越嚴重,好像警察拿他們沒辦法。而且,尤其是非機動電動車違反交通法規的撞人事故屢見不鮮。由於非機動電動車沒有牌照,違法撞人逃逸後難以找到肇事者。因此,在沒有出台新的交通法規之前,交通警察必須對非機動車的各種違法行為實施零容忍。

  在這樣的情況下,鄭州市公安交警對非機動車違法“罰”發微信朋友圈屬於正能量。只有讓非機動車違法者從思想上充分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才能促使其下決心改正違法行為;只有在微信朋友圈發出遵守交通法規倡議,才能擴大教育範圍,才能讓更多人受到普法教育。

  美國總統林肯先生說:“法律是顯露的道德,道德是隱藏的法律。”古人雲:“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其實,兩者說的是同一個道理。而且,遵守交通法規牽涉到我們每個人的利益和生命安全。可以說,交通安全與我們每個人息息相關,任何人都不能違反交通法規,任何人都不能把自己淩駕於法律之上。如果我們違反交通法規之後逃逸,受害者受到的傷害就無法得到依法保護。這就需要換位思考,如果我們自己是受害者,交通肇事者跑了,我們怎麼辦?也就是說,如果我們大家不自覺遵紀守法,社會交通秩序就會形成惡性循環,那麼人人都會成為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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