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新聞客戶端消息,3月3日,檢察機關對“淶源反殺案”作出不起訴決定,認定王新元、趙印芝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依法不負刑事責任。
檢察機關對“淶源反殺案”作出處理後,保定市檢察院常務副檢察長彭少勇就本案接受了記者的采訪。
一 檢察機關不起訴“淶源反殺案”
問:最近一段時間,“淶源反殺案”引起社會高度關注,檢察機關對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王新元、趙印芝案件作出不起訴決定。請您介紹一下這起案件的辦理經過。
保定市檢察院常務副檢察長彭少勇:本案由淶源縣公安局偵查終結,於2018年10月17日移送淶源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該院依法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兩次退回補充偵查。2019年2月24日,淶源縣公安局以王某某行為屬於正當防衛為由撤銷對王某某立案,以王新元、趙印芝涉嫌犯故意殺人罪重新移送審查起訴。淶源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認為,王新元、趙印芝的行為符合特殊防衛的條件,構成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於3月3日對王新元、趙印芝依法作出法定不起訴決定。
二 王磊多次騷擾、威脅王某某及其家人
問:請您介紹一下檢察機關審查認定的主要事實。
保定市檢察院常務副檢察長彭少勇:2018年1月,王新元、趙印芝夫婦之女王某某在北京某餐廳打工時與王磊相識,此後王磊多次要求與王某某進一步交往但遭到拒絕。同年5月至6月期間,王磊為逼迫王某某與其談戀愛多次到王某某學校和淶源縣家中對王某某及其家人進行騷擾、威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