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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淶源反殺案”糾偏:正當防衛再獲正名
http://www.CRNTT.com   2019-03-05 17:44:59


  3月3日上午,河北保定檢察微信公衆號發布關於對“淶源反殺案”決定不起訴有關情況的通報:2018年7月11日夜,我市淶源縣發生了王磊持凶器翻墻闖入村民王新元家中被殺一案,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檢察機關經嚴格依法審查,認定王新元、趙印芝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於2019年3月3日決定對王新元、趙印芝不起訴。

  這是一則公衆等待已久的通報,不少網友發出了“正義不會遲到”“這就對了嘛”的感嘆。“不起訴”三個字看似簡單,卻來得并不容易。此案關注度高,也是因為這份深得人心的認定結果的出爐,經歷了一個頗為“糾結”的過程。

  從於歡案到昆山反殺案,從幾天前作出糾偏的趙宇見義勇為案再到“淶源反殺案”,它們關涉到正當防衛的認定問題,雖然最終都迎來了符合世道人心與司法正義的結果,但過程中也引發了不少爭議。這實際上是暴露了司法實踐中對當防衛認定的“模糊地帶”。雖然中國并不是判例法國家,但數起案件最終的處理結果,幫助社會進一步明晰了正當防衛的邊界。用一句話來說,個案處理上的進步,應該反饋到司法制度上的優化之中。如此,才能讓公民的正當防衛權有“穩穩的保障”。

  對於正當防衛制度在司法實踐當中的適用問題,司法界其實早有反思。最高人民法院原常務副院長沈德咏就曾撰文進行過專門的論述。比如他認為,正當防衛在司法實踐中仍存在問題,一是法規定本身較為原則、司法適用標准不够統一,二是具體案件裁判面臨較大壓力,案外因素往往考量過多。所以,需正確理解和適用正當防衛制度,主要包括幾個方面:准確把握正當防衛制度的立法精神,有效激活正當防衛制度的適用,根據常理常情考量正當防衛制度的司法適用,統籌兼顧正當防衛司法裁判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統一正當防衛制度的法律適用標准。

  數起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的代表性案例,最終在處理上都回到了正義軌道,這其實為正當防衛的法律標准適用,提供了現實的案例參考。事實上,此次通報中就明確指出,“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二批指導性案例以及近期處理的正當防衛相關案件所體現的精神,本案王新元、趙印芝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有理由相信,經歷了多起案件的“鋪墊”與處理經驗的積累,正當防衛認定當中的一些問題已被充分暴露,制度上的補漏將加速。

  當然,誠如相關專業人士指出的,此類案件的發酵過程,也還包含了司法審判與人情、輿論的關系等子問題。隨著信息社會的到來,以及民衆對於司法正義的期待越來越高,輿論與司法的互動將更為常態化、頻繁化。這在客觀上要求,司法機關應進一步調整心態和與輿論互動的範式,形成更良性的司法與輿論互動、對話格局。

  司法正義的運送過程可能會走彎路,但卻從不會缺席。經歷波折,“淶源反殺案”最終還是回到了正義的軌道,這再次證明,“讓民衆在每個司法案件都能感到公平正義”,從來就是一種“實指”,它需要實實在在的個案支撑,也需要更堅實的制度保障。(來源:光明網 作者:光明網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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