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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鬧:教師學校何時不再“無計可施”?
http://www.CRNTT.com   2019-03-11 14:37:48


  “‘學鬧’‘校鬧’諸多傷師事件,讓教師戰戰兢兢,必要的懲戒不敢實施,合理的活動不敢組織。試想,如果連最基本的人格權、生命權都不能保證,教師怎會全身心地傳道授業?”今年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河北省張家口市第一中學語文教研組長尤立增在接受澎湃新聞采訪中說到。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校園安全工作。在去年9月召開的全國教育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指出,各級黨委和政府要為學校辦學安全托底,解決學校後顧之憂,維護老師和學校應有的尊嚴,保護學生生命安全。

  在去年12月25日召開的全國政協“依法打擊‘校鬧’加強學校師生權益保護”對口協商座談會上,12位全國政協委員和教育部相關負責人一起,將聚焦的目光投向一個硬骨頭,也是老問題——解決“校鬧”問題。

“校鬧”不止,秩序何來?

  “繼醫生之後,教師也成了高危職業,成了‘弱勢群體’,教師的合法權益經常受到損害,教師的人身安全經常得不到保障。”尤立增十分感慨。

  “學鬧”“校鬧”嚴重影響了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甚至危及到教師生命權、人格權。

  引發“校鬧”的主要原因是由於發生造成學生人身傷害的事故。無論是在高校,還是在中小學,無論是由於學生個人原因如自殺或者發生意外,還是在校外因其他原因造成學生傷害,家長都認為學校有責任,要求學校賠償,并往往采取“校鬧”方式,以期獲得更多的經濟賠償。

  據媒體報道,某高校一名學生在體育測試中因身體原因意外去世,家長幾十人聚集學校20餘天,最終學校經多方協調,不得已支付60萬元。同時,在中小學,以維護學生權利為名,無理糾纏學校,以向學校教師施加壓力的“校鬧”也時有發生。如江蘇某小學教師正常批評學生,但家長誣陷教師辱罵、毆打學生,打橫幅圍堵校門,過度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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