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雲南鎮雄縣公安局發布懸賞通緝百名在逃犯罪嫌疑人的公告,網友發現部分在逃人員所配照片是小孩照片。面對“用童年照追逃”質疑,鎮雄警方回應,因為找不到近照和“犯事”時的照片,只能用能找到的照片。19日晚,該通告已被删除。
乍一看,還以為在通緝未成年人,再往下看,原來是通緝成年逃犯,這“最嫩”通緝照實在“考人眼力”。如此“操作”顯然很不專業。照片難找,畫像如何?再者,是警方內部難找,還是互聯互通之後依然不得?須知,方法不對,工作做得再多也是無用功。這正是:
嫌犯信息多難找,
通緝竟用童年照;
天差地別人難識,
出逃在外自逍遙。
(來源:海南日報 圖:王鐸 文:張成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