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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6工作制”折射企業管理短板
http://www.CRNTT.com   2019-04-17 14:54:21


  最近,“996工作制”持續引發社會熱議。

  過去幾年,很多國內互聯網公司都被打上了“狼性”的標簽,在互聯網產業發展迅猛、不少公司市值已然堪與全球科技巨頭比肩的情形下,一些嚴苛的企業管理方式也逐漸被社會默認和接受,備受爭議的“996工作制”就是其中代表之一。不僅初創企業如此,包括某些發展時間比較長的或規模比較大的企業亦然——這樣的工作制度較為普遍地出現在互聯網行業。

  這類管理方式面臨著法律和道德的雙重困境。我國勞動法等法律明確規定,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應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應不超過44小時。如果加班,企業要與員工簽訂自願加班協議,在這個協議基礎之上,還需要支付150%到200%的勞動報酬。但這些規定在許多推行“996工作制”的互聯網公司并未得到嚴格落實。

  更有甚者,一些推行“996工作制”的企業還將其當作“職場雞湯”灌給員工,將不合理的超時加班與拼搏、向上等品質畫等號,賦予“996工作制”某些文化和精神含義等,其實反而有悖於互聯網精神提倡的平等、包容、創新。

  在企業初創階段,或重點項目攻關時期,由於時間緊、任務重,以及資金少、競爭激烈等原因,千方百計省成本或加班加點趕工期等做法,應該說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再配以合理的薪酬、職級激勵機制和企業拼搏文化營造等,倒也不會大面積地引發員工的抗拒。

  但企業慢慢走上正軌了,或不分春夏秋冬,仍然廣泛實行“996工作制”,甚至營造超時加班才是拼搏精神的企業文化,那就不僅不可持續,而且背後折射出其在管理水平、工作效率、任務分配等方面的短板,充分暴露出其與世界一流企業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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