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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為“男嬰丟失”鬧劇畫上句號
http://www.CRNTT.com   2019-05-21 14:50:51


  又是一場“自導自演”的鬧劇,又是一個“狼來了”的故事。就在上個月底,曾一手策劃實施兒子“失聯”鬧劇的浙江樂清女子,被法院以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警鐘猶在耳,相似的鬧劇又在河南周口重演,而且參與策劃鬧劇者除男嬰母親外,還包括其多位親友,真令人瞠目結舌。

  值得一提的是,本案很複雜,警方尚未公布具體案情,公衆只能從媒體報道獲取相關信息。有報道稱,女方丈夫并非男嬰的親生父親,男嬰是生父一方將其抱走的;孩子被送走後,母親謊稱在外活動時暈倒孩子被偷走。看來,本案的狗血程度超乎想象,和樂清男孩“失聯”事件有一定區別。

  但是,無論存在什麼樣的家庭矛盾,策劃實施這樣的鬧劇都很不應該,男嬰母親及其他參與者理應為其不理智行為付出相應的代價。無論如何,僅4個月大的孩子最無辜,大人犯的錯不能讓孩子承擔。前車之鑒就在眼前,“狼來了”的故事又上演,社會善心將何以安放?類似鬧劇的確消耗了大量公共資源,必須謹防其重演。如今“說謊”已不只是道德問題,達到一定程度即涉嫌違法犯罪,這無疑又是一堂全民法治公開課。而在互聯網時代,這樣的虛假警情更值得警惕。

  不過類似事件也間接證明了一點:社會公衆沒有、也不會因個別發生的“狼來了”的故事而變得冷漠麻木,在“孩子丟失”問題上,人們從不會吝嗇半點善心。(來源:半島都市報 作者:陳廣江 本文略有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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