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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類該強制還是該引導?
http://www.CRNTT.com   2019-06-11 16:48:55


志願者在活動現場向社區居民介紹日常生活垃圾如何分類。(新華社)
  據媒體報道,近日北京將推動學校、醫院等公共機構以及商業辦公樓宇、旅游景區、酒店等經營性場所開展垃圾強制分類,并逐步實現全覆蓋。垃圾分類鼓勵引導多年,但是成效不明顯。是繼續加強引導,還是推行強制,引發熱議。

為了好習慣,強制又何妨

  北京推動垃圾強制分類,引發高度關注。有觀點質疑,垃圾分類是好事,但強制分類是否過於武斷?應看到的是,“強制”這個詞雖然容易讓人產生消極聯想,但評說強制垃圾分類好不好,關鍵應看兩點:緊迫性和必要性。

  今天,垃圾圍城成為困擾全球大城市的難題,具體現象包括填埋場侵占土地、垃圾造成長期污染、垃圾焚燒廠被周邊居民抵制等。解決垃圾圍城問題,離不開垃圾分類。妥善分類,能有效減少源頭垃圾總量,防止有害垃圾被不當處理,確保被焚燒處理的垃圾無公害。理想的垃圾處理方式,應是從源頭就做好分類,但目前源頭正確分類率太低,二次分揀倚重比例過高,導致垃圾分類效率低、費用高。今天的城市體量在不斷擴大,但環境容量卻極為有限,人人都能正確進行垃圾分類,是解決城市垃圾困境的關鍵之舉,具有現實的緊迫性。

  從必要性看,強制垃圾分類也是不得已而為之。北京早在1957年就率先提出垃圾分類理念,1996年,北京就推出了第一個垃圾分類試點小區。調查顯示,北京居民對生活垃圾“四分類”知曉率達到了80%,但分類投放的自覺性和參與率仍然較低,對厨餘垃圾的准確投放率僅有兩成。知易行難,20年的宣傳、引導并未形成垃圾分類全民參與的局面,缺乏“硬手段”,只靠“軟約束”很難讓人做到知行合一。畢竟,在選擇如何完成一件日常事務時,大多數人傾向於“方便”而不是“高尚”,既然正向激勵效果不明顯,那麼只能采取制度倒逼的手段。從日本、新加坡等國的經驗來看,強制的處罰措施,也是確保垃圾分類高效完成的必須條件,在垃圾分類這件事上,還真不能完全指望自覺。正面宣傳引導的覆蓋率很難保障,總有一些人對公益性質的事情無感,覺得這些為子孫計的事情跟自己無關。對這些人來說,適當的懲罰手段是確保他們正視垃圾分類的唯一選擇。同時,用強制手段確保垃圾分類無死角,能有效防止少數不守規矩者肆意妄為,防止錯誤示範帶來的“破窗效應”。

  我們倡導綠色出行,但不會強制綠色出行;我們倡導志願服務,但不會強制志願服務。之所以不強制,是因為比起帶來的益處,強制手段會產生更為明顯的反作用。但垃圾分類不一樣,在垃圾圍城成為現實困境的今天,我們迫切需要全民行動起來,每個人都正確地進行垃圾分類,為美麗中國建設貢獻自己的力量。萬事開頭難,好習慣的養成必定要付出一定代價,為了清潔的城市、友好的生態,強制垃圾分類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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