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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範高空墜物須綜合施策
http://www.CRNTT.com   2019-07-01 16:55:31


  近日,江蘇南京某小區內女童被高空墜物砸傷事件引發社會關注。警方通報,該女童被高層8歲男童高空拋物砸中。近段時間以來,各地接連發生高空墜物砸中樓下行人事件,因此有必要對高空墜物進行有效治理,以杜絕此類事故與悲劇再發生。

  首先,防範高空墜物,需要加強法律約束,發揮法律警示與威懾作用。根據我國民事法律的規定,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同時,高空墜物如果能證明是高空拋物行為人針對特定人實施的加害行為,則涉嫌故意殺人罪或故意傷害罪。高空拋物行為已經社會公共安全帶來嚴重威脅的,還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其次,預防高空墜物,要加強防範意識。業主應自覺杜絕高空拋物行為,并時常對窗戶、空調外機、防盜網等進行檢查,如果發現存在鬆動現象,應當及時予以修理。同時,應加強對未成年孩子進行相關教育,防範未成年人實施高空拋物行為。物業管理公司應定時對業主家窗口與樓外懸掛物是否鬆動情況開展檢查,如果發現異常,應當督促業主盡快采取相應措施。

  最後,高空拋物造成的損害程度,常常與樓棟的高度成正比。因此,有必要以立法形式,明確規定達到一定高度的樓房必須強制性建設裙房,或在樓下一定範圍內建設綠化帶,以避免路人緊挨高樓行走或活動,防範危險的發生。(來源:人民法院報 作者:魏文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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