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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層住宅的隱私之憂不能大過公共安全
http://www.CRNTT.com   2019-07-01 16:59:58


  6月19日,南京一名放學的10歲女童,被高空墜物砸中頭部,隨即被送往醫院救治,幸運的是暫無生命危險。此前,6月13日,深圳福田禦景華城小區3棟一戶的玻璃窗掉落,不幸砸中了路過的5歲男童。接二連三的高空墜物,危險該如何避免?

  為防高空拋物,杭州某小區裝了47個全部朝天的攝像頭,攝像頭安裝在每幢樓南北兩側的地面立杆上,距離單元樓10米左右,呈60至80度角仰拍,正好可以將整幢樓的窗戶和陽台納入視綫。小區交付迄今,1500多居住戶從未發生過一起高空拋物事件。其威懾與監督效果,不言而喻。當然,反對的聲音也有,理由是涉嫌隱私洩露。

  高空拋物是現代城市的又一頑症,受害案例屢見不鮮,其中,取證之難難於上青天。如果有高空拋物攝像頭布局,罪魁禍首分分鐘查明。這就是適度隱私與高度安全的現實關系。小區安裝高空拋物攝像頭,是沒辦法的辦法。事實上,只要安裝時選好角度,就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隱私攝入。而小區住宅外墻本身并不屬於私產,而是屬於公共區域,因此并不存在隱私的屬性。可能涉及到的就是窗戶與陽台內部。試想,窗戶陽台洞開之時的所作所為,對於個人來說有多少隱私含量?如有,拉上簾子就可保護。

  高空拋物者,僥幸心理源於不被人知。當然,高空拋物攝像頭要為人所接受,還有很多規則有待完善,比如視頻信息的管理權限、調看權限與用途限定、必要時發布公開的審核與範圍等等。在具備這些基本規則之後,進一步明確最核心的法理——可防可控的隱私顧慮,一定程度上讓度給城市頑症的公共安全,是責任也是義務。兩者之間誰輕誰重,其利弊關系、正負面的效應,是不難分辨的。

  誰都可以拍著胸脯保證說自己不會高空拋物,但誰都可能是高空拋物的受害者。某種意義上,小區安裝高空拋物攝像頭,它不僅僅是威懾的、監督的工具,也是法治用以取證的工具和手段。也彰顯了法律意識、公共意識、協作意識。(來源:湖南日報 作者:劉雪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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